针对“报销过路费无依据”问题,学校对经办人郑××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4)违规发放津补贴。
存在问题一:违规发放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保卫人员(自聘工)津补贴发放,制订《永定一中保卫人员津补贴实施方案》,经行政会议决后执行,每次津补贴发放必须附《方案》。
二是规范保卫人员(自聘工)津补贴发流程,由保卫科制表、总务处主任和分管副校长(副书记)审核、校长审批。
针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对分管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马××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学校对保卫科长简××等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存在问题二:超范围发放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追回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在2014年永定一中初中保送生招生工作中,教育局领导到我校与相关人员多次召开会议研讨该项工作。我校给区教育局相关领导以及部分班子成员每人200元的补贴,此项补贴属于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现已全部追回,共计1400元。
二是规范津补贴发放,今后开展常规工作以外的教学,津补贴的发放必须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需要预先制订方案,经行政会通过后方可发放津补贴。
针对“超范围发放补贴”问题,局党组书记对校长游××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学校对教务处主任游××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存在问题三:巧立名目发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追回巧立名目发放的津补贴。
1.在2018年6月24日星期日,教务处组织各学科教研组长利用周末对全校专任教师进行教案检查,给每位加班人员发放由文明奖中支付的100元周末加班补贴,现已全额追回该项补贴,共计2200元,该款已经上交学校账户;
2.2017年5月永定一中初中保送生招生监考工作中,发放考前预备工作补贴7900元,其中一项根据龙财行【2016】22号文件发放给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200元的监考补贴共计6500元,另一项1400元相关人员考前预备工作每人200元的补贴不符合规定,现已追回该项补贴,共计1400元,该款已经上交学校账户。
二是规范津补贴发放,周末、节假日进行监考等活动,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超范围、不超金额,没有文件规定一律不得发津补贴。
针对“巧立名目发补贴”问题,局党组书记对校长游××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学校对教务处主任游××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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