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探索日常监督有效路径
记者: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进行了哪些积极的探索?
刘学新:福建省纪委监委把监督巡视整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协助省委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巡视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
一方面,我们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对自身承担整改任务的监督。成立省纪委监委巡视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集中整改阶段,我们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会议,一周一督查、一周一对账,一项一项地狠抓落实,一条一条地对账销号。
另一方面,我们注重创新监督方式,积极开展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巡视整改的专项监督。按照省委部署,省纪委监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组,由省纪委监委正厅级干部任组长,协助省委强化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专项督查组建立“三色”督查法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经检查确认已完成的任务标识绿色,对正按序时推进的任务标识黄色,对临近时限前三个工作日而未主动报进度或超期未完成的任务标识红色,及时对有关单位进行预警、催办。
在巡视整改过程中,我们注重强化压力传导,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责任。通过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下发通知、督导督办等多种形式,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自觉推进巡视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在十届省委五轮巡视及市县党委巡察中,将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履行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纳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使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触角纵向延伸到底。
记者:如何将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融入纪检监察机关已有各项监督之中?
刘学新:中央巡视反馈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坚持将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融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中,联动协同发力,提升监督效能。具体讲体现在“三个结合”上。
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巡视巡察结合起来。针对这次中央巡视指出我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等问题,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我们把有关内容纳入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同时,我们将各地整改情况纳入省委巡视和市县党委巡察的重要监督内容,推动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各项工作。
与正在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紧密结合今年以来在全省开展的扶贫、民生、涉黑涉恶腐败、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厉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比如,针对文件多、会议多、检查评比项目多等问题,省纪委监委督促省扶贫办会同16家职能部门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解决扶贫领域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扎堆检查等问题。其中,将2018年省级原计划开展的20项检查整合为4项;设区市原计划开展的219项检查整合为29项。
与“1+X”监督机制结合起来。近年来,省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建立“1+X”监督机制。“1”是指纪委监委对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X”是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定位,履行好职能监管责任。在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中,我们坚守职责定位,发挥“1+X”监督机制作用,推动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合力监督。比如,针对民生资金、“三资”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我们督促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等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和抽查督查等工作,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在持久抓、长效改上下工夫,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记者:前一阶段集中整改主要取得哪些成效,下一步我们会采取哪些措施强化日常监督?
刘学新: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省委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制订的165条细化措施中,要求9月22日前完成的78条已经全部完成,要求年底前完成的有3条提前完成,其余的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包括“不吃公款吃老板”“文山会海”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都得到了有效整治。综合各方面情况看,巡视整改发挥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健康发展的标本兼治作用。
抓好巡视整改既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也要全面整改,关键是真改实改。对此,福建省委已经召开了系列会议,对后续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纪委监委主动跟进,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省委部署的落实情况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下一阶段,我们将更加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努力实现“监督在一线跟进”,将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工作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化完善一线跟进监督的内容和方法,在强化日常监督上集中发力,为巡视整改落到实处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