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部署要求,我市于2016年11月底至12月启动首轮市委巡察工作。在巡察期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党组存在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配合不力等问题。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质监局党组开展巡察。在巡察过程中,市质监局党组存在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支持配合不力等问题。一是动员会组织不严密,存在弄虚作假。11月29日上午,巡察组进驻市质监局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时,该局有关人员未到会,会后私自在签到册上签到,巡察组要求该局对实际到会人员与会议签到人员不符的情况作出说明,但该局未能及时说明情况。二是撰写材料不够认真。该局党组向巡察组提交的专题汇报材料内容空洞,存在照搬照抄的现象,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没有结合该局实际情况,缺乏事例和分析。该局班子成员个人撰写述廉材料,也存在不够认真,应付了事的问题。三是提供材料不够及时。按照巡察工作流程规定,巡察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材料,但该局主动配合不到位,推托拖延,未能及时给予提供。
在首轮市委巡察工作中,市质监局党组发生上述的问题,客观上影响了巡察工作的有序开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履行好工作职责,推动市委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要深化认识,增强接受巡察监督自觉性。巡察是巡视工作的延伸,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利器。巡察工作职责定位是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接受巡察监督,是每个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责任,也是检验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的具体体现。从市质监局党组对巡察工作支持配合不力的问题表明,该局党组和一些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上还不适应、行动上还不自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巡察制度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制度的落实。
(二)要支持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依纪依规开展巡察,依靠的主要力量是被巡察党组织,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也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察工作中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要依靠被巡察党组织的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市质监局党组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巡察发现问题提供组织保障。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保障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要严格追责,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担负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市质监局党组对巡察工作支持配合不力的问题中,以案警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形成震慑。每个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按标准、严要求、抓落实。对主体责任缺失,不支持、不配合巡察工作,以及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努力营造端肃清明的巡察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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