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龙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成荣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并提出初步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规则》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以实际行动向全党作出郑重承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再次释放“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此务必深刻领会、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自我监督,从严管好自己,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刻印于心、落实于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规则》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龙岩2号文件”“26号文件”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要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管好内设机构负责人,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市纪委有关职能部门要在理解适用上加强与上级纪委沟通,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实施细则。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纪检机关“两个责任”。纪委并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严管干部来防止和减少干部犯错误。市纪委常委会要带头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两个责任”,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自身正、自身硬,对干部言传身教、真抓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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