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人因未如期完成融资担保整改而被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7人拟提名县(市、区)乡(镇)纪委班子换届人选被否决
在今年县、乡两级纪委换届中,永定区、上杭县各有1人拟提名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换届人选,永定区1人、漳平市2人、武平县1人、长汀县1人拟提名乡镇纪委书记人选因未如期完成融资担保整改而被否决。这是我市打造德才兼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一个方面。
近年来,公职人员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成为社会上议论的话题,一些干部因无力承担或拒不履行法律责任,被群众讥讽为“老赖”“官赖”,严重影响党员干部队伍形象。为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市于2015年11月12日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人融资担保必须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市纪委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人融资担保问题开展全面摸底、专项调研、清理纠正。据统计,全市961名在岗纪检监察干部中,存在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的有379人,共担保963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甚至大大超出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为他人担保。
市纪委对存在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要求采取归还贷款、变更担保人、退出担保等方式进行清理纠正,明确对未能在今年5月份前完成融资担保整改的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为严肃纪律规定,根据《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我市对2016年1月1日后还为他人融资担保的3名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为确保制度刚性落实,我市运用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这一监督手段,按12%比例抽查核实,对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担保事项纪检监察干部,一经发现,坚决调离。截至目前,我市纪检监察系统对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的清理纠正工作全面完成,有36人因未如期完成融资担保整改而被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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