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9日至4月9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10日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区委巡察一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回头看”意见后,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回头看”是对局党组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始终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思想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诚恳的心态、最积极的办法、最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召开巡察农业农村局党组“回头看”整改工作动员会议,成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简尚彬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整改意见审定等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梳理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农业农村局党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永农党组〔2021〕24号)《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三清单”》,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分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及整改时限。
(三)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书记自觉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推进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推进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深入剖析巡察“回头看”整改和各项工作推进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促进类似问题整改进一步到位,切实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领域进行全程负责督促整改,各相关整改股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巡察“回头看”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首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部分制度未有效执行
(1)公文处理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公文处理相关制度的学习和惠企项目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健全和完善《会议公文印章管理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并严格执行。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发文管理,对2021年以来的发文进行自查,确保发文规范,经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经局领导签发的文件,及时送人秘股校对、编制文号打印,分发。
针对公文处理边改边犯问题,结合考勤制度落实不力、制度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局党组给予时任人秘股股长罗某提醒谈话处理。
(2)考勤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考勤管理,健全和完善《考勤及请休假制度》和《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并严格执行,于2021年7月起,正式启用人脸指纹考勤。二是每月月初将上月的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对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统计完毕存档备查,年底汇总并公布全局人员全年考勤情况。三是制订绩效考核细则,把考勤情况列入年终绩效考评予以运用。
2.执法监督力度未加强
(1)执法监督力度未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结合乡镇(街道)圩天,联合城市管理局宣传“两违”,宣传渔业法律法规等知识,共举行14场,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二是形成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加强渔政日常监管巡查工作。在城区,渔政干部不定期巡查,对非法渔业,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在乡镇(街道),每星期安排两次以上巡查,以“零容忍”打击非法渔业行为。三是建立非法电鱼举报机制,同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案案有回音。四是与公安建立联动机制,利用公安派出所基层的优势,联合打击非法渔业活动。五是加大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力度(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上渔业安全等),提高办案率。
针对执法监督力度未加强问题,局党组给予时任渔政大队队长廖某批评教育处理。
3.生态环保工作不力
(1)生态环保工作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履职,为落实金丰溪河长联席会议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切实改善金丰溪流域水质问题和进一步加大我区金丰片区八个乡镇的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区主要领导工作指示以及2021年1月27日区生态环保委专题会议暨金丰溪河(湖)长联席会议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开展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二是针对影响水质提升现象,我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办等部门积极配合下洋、龙潭、岐岭、陈东等乡镇对违规新建养猪场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截止目前,全区共拆除违建养殖户316户44826.6㎡。三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促乡镇(街道)定期开展生猪养殖场巡查工作。四是2021年4月至今永定区沿江断面上游水质都已经达到合格的Ⅲ类水质标准,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生态环保工作不力问题,局党组给予治污办负责人苏某提醒谈话处理。
4.主动服务意识未提高
(1)主动服务意识未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宣传生猪定点屠宰建设相关法规等,利用宣传车前往各乡镇(街道)进行流动广播式宣传。三是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私屠私宰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四是认真履职,密切联系业主,积极跟踪屠宰项目进度和开拓新屠宰渠道,按照区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规范生猪屠宰行为工作。2020年12月20日在高陂、虎岗、坎市、培丰、龙潭、抚市等六个镇启动了生猪定点屠宰及猪肉产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2021年4月8日,向市人民政府上报永定区下洋镇新建一家小型定点屠宰点的请示,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联合现场踏勘,并提出建设意见。6月23日,市农业农村局行文市政府办四科《关于永定区下洋镇设立小型牲畜定点屠宰点审查情况的报告》。五是区农业农村局积极主动,多次组织人员前往下洋跟踪、协调落实屠宰项目进展情况,并向业主提供《定点屠宰厂(点)建设审核审查工作细则》《定点屠宰厂(点)选址要求》《牲畜定点屠宰厂(点)建设审核流程图》等有关材料,督促业主加快建设通过验收投产。
针对主动服务意识未提高问题,局党组给予屠管站站长许某提醒谈话处理。
5.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管理缺失
(1)存在守摊子思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按照程序将良种场合并至永定区农科所,并已办理相关手续。二是组织员工开展清产核资,再排查,登记造册,摸清摸实果林牧场、先锋烟场、西溪农场情况。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帮助果林牧场、先锋烟场、西溪农场通过各种方式化解历史遗留的问题。四是整合农场闲置未出租的场所,打包对外招商引资,增加农场租金收入,盘活果林牧场、先锋烟场、西溪农场资产。五是加快改革步伐,针对果林牧场目前现状,加快对果林牧场进行企业改制,对先锋烟场、西溪农场两个农垦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化进行经营。
(2)为职工排忧解难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清产核资,摸清摸实果林牧场家底。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帮助果林牧场通过各种方式化解历史遗留的问题。三是积极与上级及相关区直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解决退休职工退休金问题。一方面与社保中心协调,从2021年6月起对25名果林牧场退休职工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发放中间环节,及时将退休金发放到退休职工手中。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协调解决果林牧场拖欠养老金问题。2021年8月2日由信访局牵头组织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果林牧场、社保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专题召开了果林牧场退休职工卢某等信访事项协调会,会上针对果林牧场因拖欠养老金导致果林牧场职工退休无法领取养老金、多次上访的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同时要求个人拖欠部分由个人负责缴纳,并就讨论的初步方案以呈阅件的形式向区人民政府报告,11月19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解决果林牧场历史遗留问题的事项,并原则通过“果林牧场解决拖欠社保金等历史遗留问题方案”。
(3)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按照程序将良种场合并至永定区农科所,并办理相关手续。二是针对农场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根据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廉政小课堂、党纪法规专题学习等活动,提高农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对果林牧场进行第三方清产核资,加强对林地、林业资源的资产监管,制定廉政风险监督重点明细表,并制定防控措施。四是完善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方案》,农场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落实、督导。
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局党组给予西溪农场副场长(主持工作)廖某提醒谈话处理。
6.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1)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对以上款项进行分析、整理及进行相应的处理。对存在不能收回多种因素的往来账,向上级汇报,建议予以核销;对借用周转金未能按期结清债务的债务人曾某、陈某,由局聘律师向债务人提请诉讼。二是严格执行会计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财务及时清理往来账。
针对往来账未及时清理问题,结合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出差审批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局党组给予计财股股长苏某批评教育处理。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建虚化现象仍存
(1)“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参考手册》学习,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永农党委〔2021〕11号)。二是结合支部换届,2021年4月撤销农业农村局支部、农技中心支部、畜牧水产支部、农机站支部,重新设立农业农村局机关第一、二、三支部,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安排专人负责党务工作,并严格要求规范如实记录好支部活动内容。三是党委加强对各支部的管理,每季度及时调阅党支部活动记录薄,加强督促指导。
(2)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章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参考手册》研学,完善《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永农党委〔2021〕11号),严格按要求认真、规范地开好组织生活会。
(3)发展党员工作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发展党员工作,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制定《关于印发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永农党委〔2021〕10号)。二是建立3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党外青年名册,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积极动员优秀干部向党组织靠拢,目前有2位同志已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
(4)学习教育形式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党内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实践锻炼和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党支部业务人员的党建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制度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并长期坚持。三是坚决杜绝网络抄袭,党委办加强对心得体会和发言材料内容的审核把关,针对畜牧水产支部吴某、赖某、廖某等3人在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大篇幅雷同等问题,已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重写。
针对学习教育形式化问题,局党组给予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站长吴某、人秘股职工赖某、时任渔政大队大队长廖某批评教育处理。
2.党费缴交不规范
(1)党费缴交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退休干部简某退休后党费调整,并对少缴部分予以补缴。二是按规定做好党员的党费核定,及时提醒督促各党员干部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针对党费缴交不规范问题,局党组给予时任农技支部组织委员黄某提醒谈话处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四风问题仍存
(1)以文件落实文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局《会议公文印章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能力。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上级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针对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结合“六稳”“六保”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局党组给予农技站站长卢某提醒谈话处理。
(2)会风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人秘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端正工作态度,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会议制度,及时召开会议,按时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局务会议制度》《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室会议制度》和《干部职工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
2.派驻纪检监察组宣传工作落实不力
(1)挖掘清风正气典型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扎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凸现时代精神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主动挖掘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模范遵纪守法来挖掘清风正气典型,深入工作实际,把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人物挖掘出来,并对先进思想、先进事迹进行总结、归纳和提炼,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努力优化环境,创造党内“人人愿当先进,个个争当典型”的良好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根据区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每季度向区纪委报送正面或反面典型至少1篇,截止11月底,已向区纪委监委报送4篇正面事例。
(2)信息报送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紧跟上级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和工作动态,结合纪检监察组工作亮点和监督覆盖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动态等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挖掘特色,提炼典型、保证上报的信息真实、客观、及时、准确,全力提升信息报送工作水平。二是至2021年11月,向区纪委监委报送工作信息6篇,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纪检正刊信息上稿1篇,土楼清风上稿1篇。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出差审批手续不规范
(1)出差审批手续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张某、阙某、巫某等三位同志对存在出差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的实际情况给予书面说明。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龙岩市永定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财行〔2016〕5号)和《龙岩市永定区区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文件精神。按规定程序认真审核《出差审批单》,严格把关报支差旅费。三是完善局《财务报销管制度》,严格执行差旅费开支规定,按照区财政部门《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2.车辆费用报销不规范
(1)车辆费用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管理人员对公车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派车审批程序、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修管理、车辆油料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二是健全和完善《公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试行)》,规范公车的使用和管理,并严格执行。三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按照相关程序与有资质的出租车单位签订租车协议(合同),规范租车行为。
针对车辆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结合车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局党组给予时任人秘股副股长熊某提醒谈话处理。
三、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严不实
(1)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于2021年6月16日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提高认识、严格学习制度。按照“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及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引导干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完善《学习制度》,促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三农”能力。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通过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开展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提高产业持续性和就业稳定性,增强相对脱贫户自主造血功能,促进持续稳定增收。三是加强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沟通协调,督促其采用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现场督导等方式抓好培训后续就业跟踪指导和培训效益评估工作。四是积极协调西溪乡政府与脱贫户的债务和房屋权属问题,加强与西溪农场协商,共同探讨出合理的解决措施,保障脱贫户的权益,目前7户贫困户易地搬迁房屋产权已办好。
(3)“六稳”“六保”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乡镇履行项目业主的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目前,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部竣工;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至2021年11月为94.2%。二是督促业主倒排工期,细化施工方案,责成施工单位增加施工班组,狠抓工程进度,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工程建设。三是责成项目乡镇、施工单位、监理按规范加快项目内业资料归档、自查验收等工作,按时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针对“六稳”“六保”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结合工程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局党组给予农田建设与地力提升中心副主任王某批评教育处理。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报告,杜绝雷同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按照《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每年至少部署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三是完善《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党建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内容范围。
(5)防疫精神贯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后开设高素质农民技术培训班时要全面了解上级相关政策及农民培训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的精选,精心组织好培训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各项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农民学员疫情防控指导与宣传,指导农民开展在线学习,做到疫情防控与培训学习两不误,确保农业农村各项培训工作按时完成。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衔接不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龙岩市永定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永委办发〔2018〕55号)《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农业局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区农业农村局的通知》(龙永编办〔2018〕51号)文件,加强与区委编办沟通,全面理解文件实质。二是积极与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沟通协调,同时向组织部、编办反应情况,要求按照政策转隶人员,至目前已转隶人员1名。三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议,落实安排配套资金。四是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将农田整治项目相关资料移交至区农业农村局。
(2)乡村振兴工作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结合宣传,鼓励外出乡贤在乡村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才能。二是积极整合优势资源,有力有序推进36个试点村(含16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和4个省级实绩突出村建设工作。引导国企主导或参与项目融资和建设施工,实行大型龙头企业引领、市场化运作、项目化推进,形成特色产业链条,促进我区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2021年,年度计划投资5613.133万元,截至目前,92个项目完工,项目完工率100%;完成投资5641.143万元,投资额完成率100.5%。三是加强乡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书记和工作队制度。2021年省市区选派82名优秀干部到村级任第一书记,常驻试点村指导协调乡村振兴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四是利用苏区、老区优势,积极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省厅、市局,加强请示和汇报,争取上级更多资金助力乡村振兴。
(3)扫黑除恶工作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定期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党员进社区、科普下乡、农民丰收节、采摘节等活动,发放宣传单、现场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二是加强行业治理,源头治理。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畜牧养殖业污染、渔业捕捞、农村“三资”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访案件等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持续深入重点排查,全面巡查、督导,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深入农业经营企业排查180余次,解决突出问题15个。
针对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问题,局党组给予扫黑办负责人廖某提醒谈话处理。
(4)招商引资不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1年,简尚彬局长带领相关股室人员多次外出招商,深入拜访乡贤、客商,宣传招商引资政策,动员客商来永定投资兴业。二是组建项目专班,全力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制定2021年项目落地和招商引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三是突出产业招商,重点引进对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力度强的大项目,形成产业链,强化集聚效应,带动全产业发展。目前,湖山哈客丹麦原种猪繁殖场已投产,坎市亿玺年出栏10万肉猪养殖场在建设中,占地43亩南部园区饲料厂已办理好土地产权证书,完成规划图审。四是抓好项目储备和策划工作。今年跟踪洽谈富硒肉鸽生态养殖及加工等8个项目、签约福建优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个项目、新开工福建天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特种(鳗鱼)水产养殖仙师基地等3个项目、策划《生物纤维可降解材料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2个项目,完成今年区政府下达的招商任务。
(5)农业宣传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创新“三农”宣传模式,充分利用永定“三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手段。二是要求区疫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禽屠宰管理站等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省厅每年至少报送5篇以上动物防疫宣传信息要求,积极向省厅报送动物防疫宣传信息,今年已报送7篇。
针对农业宣传工作开展不力问题,局党组给予时任疫控中心主任郭某提醒谈话处理。
(6)制度建设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8〕47号)文件精神,及时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内容,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前已完善制度、规定、意见、通知、清单、要求等51项内容。
3.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
(1)服务我区“三农”工作有弱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与水利、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部门合力,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挥成效。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时,邀请水利局相关专家参与项目设计评审,主动对接水利局拦水坝、水渠、水库等项目,保障农田水利灌溉。三是加强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用地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宅基地规划用地审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和提升农村村民建房行为。四是积极主动与人社部门农民培训和妇联农村妇女创业培训机构联系,统筹开展各项培训业务。
(2)“三农”工作重心偏向农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加强“两治一拆”人居环境整治的督导,指导乡(镇)村对空心房、裸房、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处置,对危损房、旱厕进行拆除,对结构完整、村民拆除意念不强的空心房进行整修和环境整治,做到应拆尽拆、应修尽修。二是制定《永定区2021年“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永人居组〔2021〕1号),全面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三是完成35个村“两治一拆”整治任务,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完成年度目标比例166.7%,全市排名第二;2021年“两治一拆”市级验收村已整治裸房1950栋,累计装饰建筑立面419980.1㎡;拆除空心房3096栋,累计拆除建筑面积270358.598㎡;拆除违法建筑131栋,累计拆除建筑面积18962㎡。
(3)助力惠农强农政策落地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再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漏登、错登”核查处理,保障农户和村集体合法权益的通知》(永委农办〔2021〕8号),再次开展权证差错修改。经工作人员持续跟踪、督促,作业单位重新受理补确权登记农户有28户,补登记面积14.73亩,增补家庭成员19人。二是印发《关于迅速开展本次农户确权登记颁证中多登记集体土地为家庭承包地核查处理的通知》(永农地办〔2021〕2号)文件,对集体土地错登记为个人土地重新核实修改,确实维护村集体利益。据作业单位统计,对全区农户确权登记超过10亩以上的异常承包地1798户进行核查,各乡镇的核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同时,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调查核实、确认并报告,已依法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并公示注销拒不交回错证的农户33户。
针对助力惠农强农政策落地工作不扎实问题,局党组给予经管站站长王某提醒谈话处理。
(4)助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订《龙岩市永定区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1.推进富硒品牌农业。充分发挥我区富硒土壤和富硒农产品地理优势,以省十大富硒县(区)为契机,抢抓富硒农业产业发展新机遇,主要在虎岗、高陂、培丰、堂堡、坎市、龙潭、抚市、合溪、金砂、仙师、下洋等乡镇建立富硒大米、富硒茶叶、富硒中药材、富硒果蔬、富硒竹笋、富硒鱼、富硒禽蛋等富硒产业示范基地。2.支持创建农业品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以列入闽西“八大珍”、“八大鲜”内容的特色产品为典型,加大农产品包装整合,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提升特色农业竞争力。3.提升品牌知名度。以永定土楼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按“五统一”的发展思路,打造“客家土楼”、“富硒农产品”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深入挖掘我区“客家土楼”文化内涵,促进全区红色文化和生态绿色特色优势转化为农产品品牌优势,走出一条有永定特色的品牌兴农强农之路。二是永定生猪、土楼特色肉制品、“六月红”早熟芋等三条产业链编入《龙岩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打造永定生猪、土楼特色肉制品、“六月红”早熟芋等三条产业链,提升农产品加工率,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壮大农产品加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人才、技术,针对我区农产品加工产业薄弱的现状,用现代工业理念做大农业,围绕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品,深入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和“亿元企业计划”,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肉制品综合加工、粮油加工、茶叶加工、休闲食品、饮料加工、竹木制品等加工产业集群,组建了区农产品运营中心等,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四是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专项规划。由分管领导牵头精心组织农技站、经作站、畜牧站、绿办、加工站等局直属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涉农部门认真实施市区两级制订的“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
(5)农业发展前瞻性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永定区耕地土壤安全利用类别划分》,划定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区域。二是根据福建省《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现代农业智慧园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持续推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区永台农业合作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龙岩市永定区永台农业合作近期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以充分发挥本区历史文化、自然资源优势,积极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推广基地,扩大永台农业合作的规模,以此促进我区农业产业升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超发2033元奖金退回至良种场账户。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补贴。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违规报支伙食补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当事人兰某、张某于2021年6月21日退回伙食补助360元。二是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区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下乡差旅费报销制度。三是举一反三,2021年1月起,对下乡已开接待函的,一律不再报支伙食补助。
针对违规报支伙食补助问题,结合“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党员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局党组给予畜牧站站长(原畜牧水产支部组织委员)兰某提醒谈话处理;针对违规报支伙食补助问题,局党组给予农科所职工张某提醒谈话处理。
(3)以住院费、门诊费发票报支职工体检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的规定,杜绝违规报销职工体检费等行为。二是今后职工体检原则上与医院结算,个人体检凭发票、体检报告单在单位规定限额内报销。
2.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店租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良种场按区财政局文件规定与承租户补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二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摸排,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严格执行财务有关规定与承租户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店租不规范问题,结合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局党组给予时任良种场场长谢某谈话提醒处理。
(2)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委托第三方对良种场、种子公司、农机站、农业区划办、原畜牧水产局所有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建立台账,对现有资产贴上标签。对盘盈、盘亏资产向财政国资股报批。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局属单位统一清产核定,并严格管理。目前,以上资产均已并入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核算。
(3)从基本户列支工会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有关规定执行,工会费用由工会账户支出。
(4)车辆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改进公车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公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和规范公车管理,实行公车维修定点维修、定点洗车;与汽车维修公司签订维修协议,按照规定程序对车辆进行报批维修。三是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要求驾驶员切实提升用车责任感,同时严格按规定程序报销发票。
3.工程管理不规范
(1)合同签订时间倒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管理,项目采购、招标严格按程序进行。二是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合同签订,严把合同签订时间节点。三是完善《农业项目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结算制度,把关合同价与结算价,做到不超支、超付。
(2)工程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函》(永农函〔2021〕21号)文件,要求有关项目乡镇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立即抓好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完善项目监管机制。二是督促仙师镇人民政府按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施工单位退还超进度支付工程款5.3万元。三是要求项目乡镇、施工单位、监理在验收前做好项目整改,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农渠伸缩缝间距等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四是加强合同管理,要求项目乡镇在签订合同时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项目工程款支付,杜绝超进度支付工程款。五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施工,项目监理在职在位履行好监理职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离退休干部支部有名无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加强对退干支部的管理,派专人和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在原良种场办公楼设立区农业农村局退干支部办公室。三是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若干措施》(闽委离退工〔2019〕1号)要求开展党员活动。
(2)党员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的制度执行力。二是主动与沈某联系,积极引导其做好组织关系接转思想工作,通过沟通,组织关系已于2021年11月19日转至其居住地凤城街道南郊社区直属支部委员会。三是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2.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表有18份无谈话对象签名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签名。二是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实事求是地开展思想交流,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3.选人用人不规范
(1)“三农”工作队伍建设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空编按照业务种类进行汇编分类,制定植保、农经、农田水利工程、动物科学等专业人才招考调入计划,并向永定区编委申请用编,积极争取选配年轻干部,进一步配齐、配强、配全干部队伍。至目前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考、公开选调、正常调动等,先后录入6名干部,其中人才引进1名华中农业大学博士,逐步形成老中青阶梯式人才队伍。二是进一步加大本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到各大院校进修。2021年计划安排128名区、乡两级农技干部参加部、省、市、区级组织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培训,目前安排了68名参加部、省、市级培训,剩下60名将参加区级培训。三是建立离退休农业干部座谈会制度,发挥他们聪明才智,为我区“三农”工作建言献策,并结合我局实际,聘请部分身体素质好的、专业性强的离退休干部回局及下乡开展指导工作。
(2)人员聘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制定2021年特聘农技员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并根据招聘条件公平公开公正招聘特聘农技人员,管理好特聘农技人员。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2021年特聘人员招聘工作,我局全程委托区人社局面试,共新招特聘人员4名。二是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加强对新招聘人员的全过程审核和监管。
针对人员聘用不规范问题,局党组给予时任科教外经股副股长谢某提醒谈话处理。
(3)部分人员长期未轮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对全局干部的任职年限进行摸底排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2021年7月16日下发《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熊添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永农党组〔2021〕27号),对包含廖某、胡某等2位同志任职年限过长的站股室负责人进行调岗。二是认真学习,结合《关于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组综〔2019〕23号)的基本程序,制定《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规范局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遵循“三重一大”事项要求,按照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任命股级干部。
4.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扎实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三是加强警示教育。2021年7月14日,我局组织了中层以上干部收听收看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暨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培训视频会及警示教育工作会等。
(2)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对应股室负责人之间廉政谈话”,做到谈话全覆盖,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尽职履责意识。二是严肃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活动,规范廉政谈话记录,详实记录相关内容并整理归档。2021年以来开展廉政谈话2次,谈话记录做到了详实全面规范。
5.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作用不明显
(1)抓执纪审查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纪检监察组干部的履职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组干部能力建设,强化本领担当。二是强化政治监督,紧抓日常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关键少数”的监督,净化政治生态。加强一线监督和明察暗访,强化对监督单位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和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招投标和公开程序等重要环节的有效监督,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视野,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不断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截止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7件,已办结3件,党纪立案1件1人,追缴违规违纪款项1258.24元,其余4件正在办理中。四是平时加强谈心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真正起到拉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监督效果。
(2)坚持抓早抓小、着力防微杜渐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各站股室工作职责再次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权力运行清单、责任清单、廉政风险清单等“三个清单”。重点对基层单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监管、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养殖业污染整治等领域,特别是所涉及的项目安排、实施和验收、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对重点岗位排查梳理出的74个廉政风险点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计划,防范岗位廉政风险。加强“三资”监管工作的监督,深入乡镇村开展督查调研工作。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21年6月10日,区委巡察一组向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移交巡察问题线索3件,目前已办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358858;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西路115号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364100;电子邮箱ydxnyj@126.com。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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