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至12月14日,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对公安分局进行了为期42天的集中巡察。2021年3月24日,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三个方面15项主要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提升站位作为“第一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永定分局党委站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主动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政治责任,用最大力度、最快速度、最强深度落实整改任务,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站位推动整改。分局党委于3月24日下发《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建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两组”(整改办、线索核查组、检查督导组),抽调人员充实其中,实行实体化运作,有序组织整改工作。分局先后召开8次党委会、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6个问题,示范带动全局上下狠抓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统筹谋划,细措施落实整改。根据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分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措施进行了研究,于4月1日印发了《关于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三大方面15项主要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主办)单位、责任单位、承办人和整改时限,做到巡察整改“人人有负责之事、事事有负责之人”。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牵头整改的问题制定了细化整改方案,按照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要求,实行挂图作战、销号作业,确保一个一个问题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全过程跟踪整改。分局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机结合,分局主要领导先后深入局属相关单位指导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听取情况汇报,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改进措施;局领导定期深入分管警种和挂钩派出所督导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压紧压实局属各单位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纪检督察部门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督察工作重要内容,采取现场督察与视频抽查的方式开展专项督察,同时把严格监督执纪挺在前面,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的,严肃问责问效,确保倒逼整改责任的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学用结合不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局属各单位以政治业务学习会为依托,每周确定一个主题,进行集中学习,确保以点带面转变思想,提振精气神。二是狠抓贯彻落实。分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先后下发了《全区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政治教育实施细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重新完善对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及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的贯彻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局属各单位。三是狠抓综合考评。分局充分发挥综合考评“指挥棒”作用,奖优罚劣,形成创先争优氛围。
(2)开展教育活动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分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办法》,促进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夯实。针对学习方案缺失、发言偏离主题等问题,已第一时间补齐、完善;党委班子和领导个人检视的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毕。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破解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思路不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一是完善考评方案。完善了禁毒、电诈考评方案,以考评促工作,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二是狠抓问题整治。组织开展“飓风肃毒2021”“净边2021”等行动,缉毒执法工作成效位居全市前列。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劝返管控、守土破案”百日大会战和“打链断根”等专项行动,组建了反诈打击专业队,打击质效得到了提升。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反诈宣传工作机制》《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刑侦大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业队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把好的经验做法以文件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确保形成常态长效。
(2)护航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对接。在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期间,分局指派专人与区自然资源局对接核查。经核查,区自然资源局移送的23起非法开采花岗岩案件,已立案12起,未立案11起均是“现场鉴定是无当事人或证人在场,鉴定意见不符合法定要求”,不符合立案要求而被退卷,并及时开具了“退回案卷意见书”。二是重新审查。组织再次对退卷的11起案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已发函建议自然资源局予以行政处罚。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工作规范,对立案标准、证据要求,涉案物品、检测评估等问题,组织研讨,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3.公正执法、规范执法不严不实
(1)违反办案程序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执法培训。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熟悉运用法律规定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案件剖析。相关单位召开案件剖析整改工作会,对相关案件开展自查剖析,今后将加强执法监督和培训,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办案行为,组织民警学习好办案程序规定和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三是严肃追责问题。分局党委已对责任人赖某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2)案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剖析自查。责任单位已完成相关案件的剖析自查工作,找出原因,即知即改,同时组织民警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办案意识。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分局已经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规定的内容纳入年度学习培训内容,提高民警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民警的工作责任心。三是落实以考促学。结合市局开展的学法考试工作,每个季度组织民警参与学法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思,不断提高民警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四是严肃问责追责。分局党委已对责任人卢某作出谈话处理。
(3)行政处罚款收缴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将《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福建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出台了《永定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款缴交工作意见》,完善行政处罚款收缴相关制度。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案件审核考评工作,定期对作出行政处罚款的案件进行自查清理,对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未超过三个月的,及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4.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强
(1)案件快侦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梳理。组织办案单位对未破刑事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登记造册、分类处理,对嫌疑人已经到案,未提请破案的,5日内整改;对应当销案或者撤案的,15日内提交集体研究完成整改;对作案嫌疑人已经明确,但是尚未到案的,加大缉拿力度,组织追逃攻坚,到案后及时破案。未锁定作案嫌疑人的,逐案过筛,认真分析有无破案条件,有条件侦破的,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开展侦查,尽快锁定嫌犯,缉拿破案;确实无条件侦破的,登记造册。二是全力攻坚。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未破刑事案件梳理侦破工作,特别是未破大要案的侦破工作,调集刑侦精干警力组成侦查攻坚小组,全力破案。三是建立机制。制定了《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小案”快侦机制》,建立由刑侦、网侦、图侦与派出所联侦的小案合成快侦工作机制,充实图侦队伍,成员由2人配至4人。今年以来,小案快侦率达156.74%,名列全市前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服务质效与群众期盼有落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案件核查。分局法制大队对6起案件进行了整改。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分局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和提高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从源头上规范执法,提升群众满意率。三是强化案件监督。召开了全局法制业务视频调度会,对分局第一季存在的受立案不及时、量罚不当、调查取证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和通报,目前已整改完毕。四是树牢群众观念。结合当前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截至目前,全局共完成为民办实事582件,收到锦旗18面,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肯定。
(3)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分局召开了法制业务培训会,对民警执勤执纪、执法办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业务水平。二是组织梳理化解。对2021年2月以前发生的信访件进行梳理,由法制大队对相关的案件再次进行集中评查,由挂钩局领导带领办案单位民警对相关当事人开展回访、教育、疏导、化解。三是全力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以一级所为第一批次、每年度综合考评优胜单位为第二批次,实行全区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常态化机制,直至全面完成全区创建工作为止。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成立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通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有效开展化解,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责任。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1年度党建考评方案,今年开始,分局将以党支部为单位,定期检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同时,2021年5月下旬,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一步严明工作职责。二是及时整改。针对相关领导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内容的,已第一时间要求相关领导修改完善,现已全部完成修改。
(2)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分局公关办召开了巡察整改落实会,组织相关民警学习了上级有关“三审”制度规定精神。二是建立制度。制定了《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关于严格落实微信公众号发布“三审”制度的通知》,在日常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时严格遵守“三审”制度,推进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3)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分局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组织开展了广泛的谈心谈话,各班子成员、中层领导认真开展多轮次的谈心谈话,与民警谈思想、谈工作、谈纪律要求、谈意识形态等,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强化网络舆情管控。严格落实7×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监测工作,积极采取封堵导控相结合方式,加强网络舆情巡查处置,严守网络阵地,维护网络安全秩序。三是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分局已经将身边的典型案例在局属各单位内部进行通报,要求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严守各项警纪条规,同时严肃问责问效,倒逼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绝
(1)为完成案件考核指标拆分案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分局发出通知要求湖雷、龙潭等10个派出所对案件进行自查剖析,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和日常审核监督,切实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培训。分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内容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提高民警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民警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加强监督。结合日常执法质量考评,加强对案件的日常考评监督,对该类问题要及时发现并督促办案单位落实整改。四是严肃追责。已完成对十个派出所拆分枪支案主办民警的追责。其中陈某等6人批评教育,瞿某责令检查,卢某谈话处理,向沈某、邱某两人所在单位发出了追责建议函。
(2)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顽疾仍未消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等接处警、紧急召警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不定期运用指挥调度系统对机关第一梯队值班人员进行紧急召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杜绝出现违规出具相关报告、取证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督察问责。强化重点工作监督和工作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工作滞后、消极对待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督察,通过通报批评、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措施,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2018年7月3日,对当事民警李某、郑某、陈某、吴某及驾驶员廖某由所在单位领导给予提醒谈话一次;2021年5月17日,已责令陈某作书面检查;2019年11月4日,对某作出告诫处理;2021年5月17日,对张某鑫、张某雨、陈某作出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对杨某作出批评教育处理;2017年10月,对陈某作出谈话处理;2020年3月,对黄某作出谈话处理,2021年6月3日,对卢某、黄某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停发相关补贴。周末、节假日执勤加班补贴已于2017年3月停止发放。另外,宣传稿酬于2017年5月停发、高级执法考试奖励于2017年5月停发、信访补贴于2017年8月停发、法制员补贴于2017年4月停发、干部职工子女升学奖于2017年9月停发。此后,分局不存在自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问题。二是迅速组织清退。2016年1月1日后发放的各类奖金、补贴共计198344元,均已退清。另外,因分局经费紧张,人均绩效未足额发放,部分乡镇考虑到民警工作的艰巨性,对民警绩效差额补助,发放总额未超过分局最高发放标准;分局无项目落地奖,故无重复发放;其余相关津补贴已经全部清退完毕。三是严格执行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依规依据,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的发生。
(2)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核查清退。组织财务人员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问题进行逐项清查核实,并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加强学习。强化财会岗位人员的学习培训,强化岗位技能,把好财务审核关。下发通知组织全局人员学习《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区直机关旅差费管理办法》《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区直机关旅差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熟悉报销差旅费相关要求。三是严格把关。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和报销材料,严把财务审核关,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规定,避免出现超标准报销、违规报销和未按规定时间出差报销等情况。
(3)车辆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分局已落实一车一油卡制度。二是逐项清退。巡察反馈局机关除公务、侦查等工作需要的私车邮费,已全部清退。三是完善制度。制定了《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对于机关公务车辆维修管理方面,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维修。明确除分局公车或特殊、紧急情况经局长批准外,其他车辆的维修、燃料、过路费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杜绝私车公养现象。四是严肃问责。针对私车公养问题,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分局党委已对苏某等26人作出通报批评处理。
(4)借出差之机公款旅游。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清退。迅速组织王某等6人退回多报销的个人费用5676元。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全警学习《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区直机关旅差费管理办法》《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区直机关旅差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三是严格审核。局属各单位加强把关,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出差审批第一责任人,同时分局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审核流程,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四是严肃问责。分局党委已对王某芳、王某荣作出责令检查处理,对陈某作出批评教育处理,对辅警范某、李某不予问责。
3.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效果不明显
(1)违规使用数字证书查询信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对违规使用数字证书的身边案例进行了全局通报,作为对全体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再警示、再教育反面典型,切实引以为戒,严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法律底线,杜绝此类情况的再发生。二是规范证书使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民警、文职、辅警组织学习《公安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做好《警辅人员使用数字证书登记表》登记事宜,组织全体民警签订《使用数字证书承诺书》,组织各单位填报《龙岩市公安数字证书专项自查整改情况》。三是加强辅警管理。各单位定期开展数字证书使用情况自查自纠,严格管理辅警借用数字证书,全程监督使用情况。四是严肃督察问责。由分局督察队和指挥中心负责,不定期对数字证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的行为一律严肃问责,分局已作出对廖某提醒谈话、对雷某和黄某各通报批评的决定。
(2)案件立而不侦、久拖不决问题常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公安机关关于改革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二是开展全局清查。分局法制大队对2018年以来执法办案系统中的“立案数”破案数”“销案数”、已处警状态数据进行了交叉比对分析,发现的各类执法问题案件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分局党委对张某等5人作出责令检查处理,对黄某等6人作出批评教育处理,对叶某等2人作出谈话提醒处理,对马某等2人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另外,对案件存在问题的民警同步追责,对陈某作出责令检查处理,对姜某作出责令检查处理;向李某所在单位发出了追责建议函;对王某作出责令检查处理,对游某作出诫勉谈话处理。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出台了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执法办案六条禁令》《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关于防范“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规定》,着力用制度堵塞漏洞。
4.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风险防控薄弱
(1)涉案财物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即整改隐患。已经制定了消防隐患整改方案,巡察反馈指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台账不规范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分局制定了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将涉案财物培训内容纳入到执法培训的范围,着力提高办案民警规范使用、管理涉案财物的水平。三是开展全局检查。法制大队每周在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涉案财物检查,制定了《永定分局关于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执法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2018年以来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全部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四是强化建章立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全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
(2)枪支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切实汲取教训。分局以省厅、市局传发的公务用枪相关通报为抓手,依托每周二政治学习会,要求以科、所、队为单位及时传达学习公务用枪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抓好警示教育和日常管理,积极打牢“枪弹无小事”思想根基,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隐患清零。围绕枪支警械规范管理、枪支佩带使用规范、警力规范使用管理等方面不定期开展大排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公务用枪排查百日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枪管理工作。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枪弹安全。准确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切实做到“严禁行为异常民警佩带枪支”。组织督察、治安、政工、警保等部门定期开展用枪督察,形成合力,坚持刀刃向内,加强监管,善于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归零。
(3)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资产管理规定》,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加强协作。分局财务、政工、督察等部门密切配合,规范民警调动、调离、退休等装备移交管理,并严格审核把关,有效杜绝装备移交不及时的情况。三是及时处置。巡察反馈应报废未报废资产,除实际正在使用且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外,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4)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龙岩市永定区关于200万元以下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邀请招标暂行规定》等相关工程招标建设管理规定的学习,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防出现不规范招标的情形。二是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天棚与地板装饰工程费用79.19万元被单独列出结算,重复计取税费4.73 万元问题,经与承建方福建省华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协商,该公司已于2021年6月16日退回4.73万元。
5.各科所队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1)看守所内控制度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召开了监所专题工作会议,通报了身边违纪违规被区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案例,对全体民警、文职、职工和辅警开展安全风险警示教育,着力形成警示震慑效应。再次组织学习《看守所执法细则》以及监所管理的各项规定,增强纪律意识。二是严肃问责处理。区纪委监委已对杨某作出政务警告处分,对沈某、李某作出政务记大过处分,对郑某作出批评教育处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已将看守所视频监控接入分局督察队,采取回看监控视频的方式对看守所民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四是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了《龙岩市第二看守所预防多发性违规问题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政治学习、加强警示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形成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五是规范收支问题。将在押人员代购物品由经询价确定后的承包商直接购货,代购物品实行“零差价”,不收取场租和利润。
(2)食堂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解除合同。2020年2月,交警大队与原承包人解除了承包关系,并向社会公开招聘厨师,于2020年3月1起与阙某签订了承包协议并加强监督管理,解决优亲厚属问题。二是明确职责。明确食堂承包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到期需继续承包的,实行民警满意率测评,满意度低于70%可取消承包资格;食堂日用品由单位财务负责采购,并负责水、电、气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三是严肃问责。分局党委已对黄某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3)车辆租用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迅速组织清退。重复支付的车辆租金已全部清退。分局党委已对郑某作出谈话提醒处理。二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要求派出所财务管理人员认真细致核对每笔账目,在更换经办人时做好移接交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复报支费用的情况。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严格租用车辆审批,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表率作用发挥不够,激励民警措施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发挥表率作用。班子成员在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巡察反馈整改中,带头学习、领学促学,带头自查、深挖顽瘴,带头整改、改出成效,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组织了两次庭审旁听活动,通过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全警的思想防线、廉政底线。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两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全体民警、职工、文职、辅警观看警示片、参观廉政展馆、学习《关于近三年分局民警违法犯罪案例的通报》,引导民警、文职、职工、辅警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三是组织专题剖析。分局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对身边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剖析,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逐一进行了剖析发言,提出了整改对策,会议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推动公安队伍的风气正起来、纯起来、净起来,不断提高全警拒腐能力,打造永定公安良好政治生态。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文件学习。通过“三会一课”再次组织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同时将《中共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印发给班子成员,督促班子成员自觉学习领会,确保民主集中制执行规范到位。二是明确议事内容。进一步明确分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需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流程。党委会议所议内容会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会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党委成员充分发扬民主,逐一畅所欲言、发表意见,党委书记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表态,提高议事决策效率。今年以来,分局共召开党委会45场次,均能严格落实《中共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精神。
(3)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分局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部署研究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抓好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推动党建引领作用有效发挥,逐步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以党风正警风、以党务促警务”。二是规范党员辅警管理。分局组织深入排查全区公安机关党员辅警情况,经梳理汇总,全区公安机关共有党员辅警67名(机关32名、派出所35名),其中组织关系不在公安系统管理的有52名,分局已下发通知,要求机关各支部做好辅警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2.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推进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规范化,2018年以来,分局均采取区委组织部印发的专用记录本记录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详实记录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并于组织生活会后将相关发言材料、记录统一交区委组织部保管。二是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关于相关支部书记材料抄袭、雷同问题,已通知相关人员重新撰写,现已整改完成。同时,分局党委已对王某、谢某作出谈话提醒处理。
(2)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全局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党务干部工作水平,确保发展党员符合程序规范。二是狠抓问题整改。发现发展党员程序不够完备的问题后,分局党办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支部立即补充完善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效,分局进一步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发布至公安内网,并通过“三会一课”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同时,制定了《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表》,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分局年度发展党员任务已完成区委组织部要求的半数任务。
3.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够严谨
(1)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政工干部学习《关于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组综[2019]23号)以及干部选任程序文件规定,确保选任程序符合规定。二是规范程序。对干部任免、人事调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必须经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审核。明确在干部选任过程中,由分局主官对干部选任提名推荐、会议推荐、征求意见、考察、公示、职务任免等全流程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出现不符合程序的情况。
(2)部分股级干部长期未交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执行了《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队伍干部交轮岗工作细则》,按该细则执行进行岗位轮换。
(3)辅警招录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核查。对全局(含各派出所)聘用的辅警进行一次重新审查,没有发现有前科劣迹人员。二是严格把关。对2021年以来招录的辅警把好“入口关”。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教育管理的通知》要求,规定辅警的招录一律由政工室统一负责把关,未经政工室同意,各单位一律不得招录辅警。三是严格管理。出台了《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辅警员管理规定》,将辅警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各单位对辅警的日常监督管理。
4.履行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到位
(1)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有序推进,分局及时调整了分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确保有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对省委巡视四组反馈涉及公安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了多轮次谈心谈话,结合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等问题自查,均落实整改。三是全面分析队伍。每季度召开队伍形势分析会,分析队伍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整改措施。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分局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督察部门监督执纪,切实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日常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重点聚焦枪、车、酒、赌、情、网、密、懒、廉、伞这十大问题,综合运用通报批评、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讨、限期整改、批评教育、停职待岗、其他组织处理等处理措施,及时警醒和处理,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治病救人。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强化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能力,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理,强化规矩意识、程序意识,避免处理过轻。分局修改了《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队伍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内容,严格执行有关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队伍建设管理,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对所有新入职民警及新提任民警到分局廉政展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警定期收看《警钟》等警示教育片,选取近年来永定分局民警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确保达到最佳震慑效果。
(3)对民警“八小时外”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化作风建设。针对公安队伍存在的作风问题,认真总结反面教材,印发了《正反典型材料汇编》,对反面典型进行全面剖析,以案警示,教育民警,持之以恒地抓好内务条令、训练条令和纪律条令的贯彻落实,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完善机制建设。印发《制度汇编》,其中建立了15项队伍类的规章制度。三是建立民警信息库。发挥大数据优势作用,定期更新民警以及家属信息资料,建立民警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信息库,查看民警家属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四是发挥警属作用。今年印制分发了1800余份《致全区公安干警及家属一封信》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家风倡议书》,充分发挥家属“8小时外”的监督作用,鼓励家属帮助民警反省自查问题。五是加强问责处置。分局党委已对苏某等4人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对李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赖某作出政务警告处分,对沈某作出双开处理;对陈某作出双开处理;对刘某作出党内警告处理;对殷某作出党内警告处理;对沈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理;对王某作出谈话提醒处理。
(4)开展警示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迅速组织通报。对于个性问题,责任单位已在内部进行通报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事实。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分局组织召开全区公安机关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了近年永定公安民警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情况,深刻剖析了部分民警干部走向贪腐堕落深渊的过程,具有很强的警示性和教育意义。下发《关于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两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全体民警、职工、文职、辅警观看警示片、参观廉政展馆、学习《关于近三年分局民警违法犯罪案例的通报》,引导民警、文职、职工、辅警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三是印发反面典型。分局印发了《正反典型材料汇编》,对分局反面典型进行全面剖析,以案警示,教育民警树牢纪法意识,守好底线、不越红线。
(5)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民警纪律意识。强化民警对纪律规定的学习,提升民警的纪律意识,特别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二是全力开展线索倒查。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等案件开展倒查,深挖彻查涉及“三个规定”问题的线索。三是强化纪律作风整顿。紧紧盯住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抓苗头、抓动向、抓典型。分局出台了违规饮酒“五查”机制,常态化开展禁酒督察,今年以来共出动督察警力近100人次,督察单位59个次,未发现有违规饮酒问题。四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俞某被开除党籍,张某负领导责任被行政警告;沈某和张某被双开;张某被党内严重警告、谢某被党内严重警告、陈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周某被党内警告、卢某被党内严重警告、黄某被批评教育;对陈斌作出诫勉谈话处理。
5.监督执纪存在短板
(1)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纪检力量。分局选调了3名干部充实驻分局纪检组,较好地解决了力量不足问题。二是加强纪律学习。组织开展了全警法制培训,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龙岩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奖惩规定》等警纪条规,增强严格执纪监督的意识。三是强化执法问责。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化联席会议制度,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民警及时与纪检、督察部门沟通,依照规定予以追责,进一步推进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解决当前公安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随意性大”等突出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纪委监委在2020年12月收到市委交叉巡察二组转来反映永定公安分局民警的问题线索9件,目前已办结9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1名相关责任人(其中1人已退休)作出处理。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
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因违反工作纪律对龙岩市第二看守所副所长杨某予以政务警告。
2.因违反工作纪律对龙岩市第二看守所民警沈某予以政务记大过。
3.因涉嫌挪用公款对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警务保障室原副主任钟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4.因违反工作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龙岩市第二看守所民警陈某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5.因违反工作要求对堂堡派出所所长黄某政务记过处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833260;通信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南路1号;邮箱号码:ydxgaj@126.com。
中共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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