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坚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引导全镇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巡察整改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干、实绩、实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方位推动龙潭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强保证。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 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巡察发现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立即整改。集中整改期间,镇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区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严格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反思区委巡察组所指出的问题。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规则,明确每两周召开1次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有序有效推进全镇巡察整改工作。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6次党委会议,7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镇领导班子成员也自觉主动认领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共同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明确目标节点分工,严实完成整改任务 我镇严格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措施具体、时限明确、责任明晰的《永定区委巡察三组巡察龙潭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永定区委巡察三组延伸巡察龙潭镇各村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区委巡察组巡察龙潭镇反馈的28条反馈意见细分为28项整改任务,制定了166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每项整改任务由至少一名镇领导牵头负责,带动督促全镇各部门、各村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三)坚持治标治本结合,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既着眼于“当下改”,又推动“长久立”,特别是对于需要较长一段时间解决的,坚持紧盯不放,推动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确保在集中整改期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后续不断巩固拓展新的整改成效。深入实施“制度建设工程”,共计制定和完善制度16项,内容涉及党建、财经、工程、考勤、监督、值班等多个方面。同时,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推进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通报整改进展,强调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提醒,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1)政治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时间、形式,注意把最新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文件规定、理论著作等充实到年度学习计划当中,并严格按计划做好贯彻执行。分别在2020年11月和2021年1月开展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会和《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研讨会。二是在2020年11月14日,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2017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领导班子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在明确授课对象的基础上开展调研,结合调研结果认真撰写授课提纲,每年度至少到分管领域或党支部讲授1次专题党课。2020年12月17日,镇党委书记结合龙潭实际,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全镇干部职工讲授专题党课。二是要求沈某、杜某2人围绕“践行初心使命”专题,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重要讲话精神,并按要求重新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现均已完成提交。三是杜某、陈某和卢某等3人已按要求重新撰写专题发言材料,并作书面检查。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上党课的组织筹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将上党课的授课对象、授课内容、教材和时间、要求等统一细化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课前精心备课,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采取座谈、问卷、访谈等方式,收集分析党员思想状况,认真撰写授课提纲。课上要求党员做好记录,课后引导党员深入讨论,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思考对照,确保上党课取得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通过学典型案例、听理论宣讲,增强学习效果。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特色书籍为教材,深入开展多样学习教育。五是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今后各类学习心得体会、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督促每一名党员积极自查自纠,切实按照上级有关格式、内容要求撰写材料,坚决杜绝从网络抄袭材料的现象。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潭镇党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永定区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责任分工方案》,制定《龙潭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责任分工方案》。二是加强专题调研、督查,结合每半年召开1次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会,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风险点排查,镇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方面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风险点进行分析梳理,落实好“一岗双责”,并将分析梳理出的问题和风险点汇总形成清单台账,研究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召开2020年下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方面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风险点进行分析梳理,形成清单台账。三是严格贯彻落实《龙潭镇党员干部带头简化婚丧喜庆倡导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要求各党支部、镇直各单位从严督促下属人员,如实、及时进行书面报备。对于调查核实发现,存在不如实、未及时报备、刻意隐瞒、借机敛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将由镇纪委监察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建立村规民约动态修订机制,组织镇直有关单位、村“两委”干部,紧密结合各村实际和当前中心工作,统筹梳理村规民约修订所需进一步充实的有关内容,如“红白理事会”等,并及时提交各村的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付诸执行。积极开展“一镇一孝廉”“移风易俗我表率”等活动。活动中涌现出区人大代表、枫林村党员严梓荣儿子结婚不操办婚宴,未宴请亲朋好友,仅夫妻双方两家人一起吃饭的新风尚事例。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不够
①推动高质量发展赶超存在内生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永定区“341”主导产业体系、“工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和我镇新型建材产业发展实际,主动外出开展招商引资,着力引进建材相关的民爆新材料、橡胶塑料、牙膏、化妆品等产业项目。扎实推进落实“工业振兴”行动计划,做优做强建材产业,引进央企上市公司中国兵器集团、江南化工控股公司——龙曜民爆新材料项目即将投产达产,闽福建材技改已完成,拟于近期点火投产。二是积极与华润水泥公司开展对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企业,与华润水泥公司领导对接洽谈,主动做好华润二期项目的前期工作,在推动华润石灰石“四矿整合”的基础上,全力做好矿山及周边的项目用地征迁。目前,已完成收购的三矿矿权变更和资产移交,华润水泥二期项目已被华润水泥控股集团批准实施,现正推动产能置换,力争2021年上半年落地开工。三是积极引进一批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使废弃石灰石和煤矸石等资源得以循环再生利用,签约落地的启丹建材已投产,润卓再生资源项目即将竣工投产,推动废弃石灰石和煤矸石等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变废为宝,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四是鼓励企业深入实施技改,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产品质量,拓展下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影响力。目前闽福建材、福居建材、闽盛建材等企业已开始实施技改,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②农业产业转型发展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业产业规划引领,走高附加值精细化发展道路,立足现有基础,重点培育区域特色水果种植、设施花卉、设施农业蔬菜栽培,采取品牌化运营、农产品电商直播推广等方式拓宽农产品销路,做足“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文章,提供农民收入,提升农业总产值鼻梁,打造全区休闲农业发展标杆。二是加强农业、科技有关部门对农业项目、新型农民的知识科普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在全镇现有7家农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2家,区级1家)、47家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2家,市级3家,区级6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引导培育,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效运作,加快农村闲置土地流转,开展村社共建,发展农业规模化产业项目。着力向上对接争取项目政策、资金,全面实施水利、公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165.8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夯实规模农业基础。体系化推进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龙潭镇经培丰镇至东肖镇高速出口连接线项目列入专项债券,并早日实现项目开工建设,打造龙岩“后花园”。三是提出打造“蝴蝶兰小镇”“蝴蝶兰之乡”,将蝴蝶兰产业作为引领龙潭转型发展的一号工程、富民工程、攻坚工程,成立了镇蝴蝶兰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在全区率先出台了发展壮大蝴蝶兰产业的优惠政策,正规模建设蝴蝶兰产业园。专程组织各村主干外出学习考察武平东留富贵籽花卉产业发展经验,积极深入各村开展宣传动员,有80多户意向投资者参加了区分管领导莅临指导的龙潭镇发展壮大蝴蝶兰产业动员大会,并在会后到万花园林项目实地参观。2021年1月25日,我镇举行蝴蝶兰产业项目集中签约仪式,成功签约5个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将建设蝴蝶兰智能温室近2万平方米,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有望在2021年底建成投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对接漳州、广东、台湾和韩国客商前来投资。积极做好蝴蝶兰外贸出口文章,现已推动万花园林通过台湾客商牵线搭桥,与日本企业达成第一笔7批次35000株鲜切花出口订单,预计年出口量可达80万株,并成为福建省第一家蝴蝶兰鲜切花出口企业。通过批量出口日本市场,拓宽蝴蝶兰销售渠道,进一步提高永定蝴蝶兰的附加值,为蝴蝶兰打入国际市场,吸引更多投资者到龙潭镇投资蝴蝶兰产业,打造“蝴蝶兰小镇”“蝴蝶兰之乡”奠定坚实基础。
③推进新型城镇化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7年8月先后完成项目立项、设计、预算和施工招标,总计需要建设资金2421万元的龙潭街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因上级补助政策变化,实际到位补助资金与原计划差距较大,我镇财力有限,造成未能按原计划实施项目建设问题。我镇将进一步优化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单项项目资金及城市建设专项债,做好前期工作,并向上申报龙潭街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争取项目资金,并根据我镇自身财力情况,分期分批、逐步安排龙潭街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对集镇街道进行了整治、规范,拆除违章搭盖,制止违规占道经营,协调通讯运营商和供电部门开展杆线整治,强化市政执法管理、志愿服务劝导,营造良好集镇街道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上级补助资金的调配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支出进度计划,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社会综合治理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提升龙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的主动性、紧迫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平安龙潭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属地责任,明确村级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工作督导力度,以“三走访、三落实”为抓手,压实村级组织责任,建立绩效考评与平安建设相挂钩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效能部门共同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以绩效考评为手段,加大奖惩力度,建立长效管控机制。2020年出台《龙潭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三三四”工作机制实施方案》(〔2020〕61号)、《关于印发龙潭镇禁毒反诈百日攻坚战方案》(〔2020〕74号)、《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三是抓住涉诈、涉赌重点环节,保持高压态势,持续精准打击。派出所加强情报收集、研判,调集力量加大破案打击力度,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包村工作队、综治办、司法所、电诈办、扫黑办重新对重点人员进行摸排、核查,务求精准、实效。四是成立专业巡查队联合包村工作队对辖区山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捣毁电诈窝点、赌博窝点。采取关闭4G信号和精准打击的办法,并利用无人机进行常态化巡查、监控,使疑似电诈手机信号基本消失。2020年共捣毁电诈窝点2处,简易搭盖帐篷17个。抓获电诈分子2名,兑现奖金7000元。五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压力传导,除党政会议、干部大会研究部署外,还分别在2021年1月12日、1月18日、1月27日召开缅北人员摸排劝返工作专题推进会,截止2021年1月,已摸排全市考核入境人员数与回流人员数占比达到81.82%,位列全区第四,远高于全市考核60%以上达标要求。六是强化宣传,加大社会治理“三走访、三落实”工作力度。全镇共投入了5万元印制宣传单、宣传品,利用墟天摆摊设点进行宣传。全镇7家规上企业均进行多次走访,对各类重点关注人员进行摸排调整,走访、签订电诈、禁毒等给类承诺书、告知书、告诫书合计4210份。
(3)生态环保工作乏力
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人居环境整治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利用网络、横幅标语、上街进校入户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营造工作氛围。二是加大摸排和整治力度。对各村进行空心房、旱厕排查,分门别类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推进工作有计划。对存在安全隐患、无价值的危旧空心房、旱厕坚决进行拆除,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完成旱厕、空心房拆除306座,占年度任务的102%。三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由镇乡村振兴办牵头,不定期与镇纪委监察组一同到各村督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年终绩效专项工作。
②养殖业污染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和查处,持续加大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政策工作宣传,提高养殖户配合关闭拆除的主动性。强化包村工作队的日常监管巡查机制,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及时制止关闭,防止反弹复养、散养现象发生。二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于2021年2月4日,联合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区林业执法大队、区国土监察执法大队、区养殖业综合整治办对复养反弹生猪养殖场开展集中统一整治行动。镇纪委监察组协助镇党委政府对干部作风和依纪依规依法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过程跟踪督查。此次整治行动拆除和关闭复养生猪养殖场共计9户,涉及违法占地1700多平方米。三是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创建“蝴蝶兰小镇”,举办养兔、种果、种中草药等培训班,出台发展壮大蝴蝶兰产业优惠政策,召开动员大会,引导养殖户转产转业,提高转产转岗积极性。
③矿区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区政府统一行动,加大巡查密度,坚决制止枫林村大坑煤矸石场偷开采煤矸石行为。完成枫林村大小坑煤矸石堆场土地复垦87亩,杜绝了偷开采煤矸石行为。二是已组织人员对枫林村、上西村荒废煤场进行全面摸排,正制定拆除方案,分步实施拆除。同时,联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持证煤场加大整治力度,对有证的煤场要求加装围挡及喷淋等环保设施。
(4)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
①未排查整治集镇道路两边汽车修理厂、轮胎厂等“三合一”场所。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参加排查整治人员熟悉业务知识,有效开展工作。二是由公路站牵头,相关部门及村配合于2020年12月底前,继续按照《2020 年永定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各村、各包村工作队对全镇汽车修理厂、轮胎厂等“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摸排,排查出汽车修理厂、轮胎厂9家,并进行登记,对存在住人的顺古轮胎店拆除阁楼,撤离人员。
②虞溪村、龙潭村危房周边未设置安全警戒线。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虞溪村、龙潭村对排查出危房处置不到位,存在已拉安全警戒线松弛掉落、未及时恢复设置情况等问题,于2020年11月13日前,对已排查出的危房进行复查,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各村、各包村工作队对危房建筑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警戒标识布置警示到位,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对危旧房实行分类处置,可进行修缮加固的积极争取筹集资金进行修缮加固,对不具备修缮加固条件的,积极推进拆除重建。 已完成拆除重大危旧房18栋。
③虞溪村仍存在群众居住危房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虞溪村陈三女户农忙时贪图路途便利,临时自行返回危房居住问题,于2020年11月13日再次对该危房进行查封,设立警戒标识,并对该户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劝阻其不再返回危房居住。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危房的日常巡查检查,加强对已撤离危房户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推进作风建设和为民服务情况。
(1)形式主义杜而不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确保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及时归档整理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刻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对龙委〔2016〕37号文件进行核实,确定唯一文号文件,将其余两份文件全部收回并销毁,并根据工作实际,实事求是重新制发文件。三是认真开展发文领域存在问题自查自纠,严肃文件制发,严格执行发文流程规范,指定专人负责文号制发登记、已发文件电子版、纸质版、会稿件归档,严把年度发文档案整理和存储质量关,确保发文规范。四是严格《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好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化督导落实,在调查中研究基础上,由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撰写一篇调研报告。五是贯彻落实移风易俗整改要求,制定《关于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及“五好家庭”评选的通知》,于2020年12月底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和“五好家庭”评选,并把该项活动列入移风易俗重点工作内容。
(2)宗旨意识未树牢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和农业农村局、区土地确权办沟通联系,已依法注销错颁的联中村阙某、虞溪村陈某户土地确权证书。同时,按照《关于迅速开展本次农户登记颁证中多登记集体土地为家庭承包地核查和处理的通知》,对全镇61户承包土地10亩以上的已登记颁证农户,组织各包村工作队、各村干部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发现有误颁、错颁的土地确权证书,及时依法依规收回注销,消除不良影响。二是对镇经管站副站长姜某进行政务立案处理,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并依规扣减一定的年度绩效。要求原土地确权分管副镇长(现二级主任科员)姜某在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作情况检查说明。三是2021年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视情发出监察建议书,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情况。
(1)违规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站所办“零户统管”账户2019年3月35#报支食堂接待费8.14万元(合并报支食堂2018年度综治办接待费38636元、安监站接待费36105元、计生办接待费6705元)问题,今后严格按照上级和我镇接待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严格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和事后报支审核把关。二是完善制定了《龙潭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三是所有接待费用纳入行政账户报销,其他账户不予报销。
(2)用车管理不规范
①违规报销燃油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违规报销燃油费自查,梳理违规发放明细,通知涉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此作出情况说明,随后结合我镇实际,通过书面函告交办形式,现已退回党政领导油钱补贴合计51820元。二是举一反三,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现已退回违规报销差旅费4321元。同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依据实际情况,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理。三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车辆管理制度》《龙潭镇工作人员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②公车维修事前未报批、加油异常、未按规定投保。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公车维修事前未报批、加油异常、未按规定投保问题自查,通知涉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此作出情况说明。同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依据实际情况,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理。现已清退卢某违规报销燃油费5000元。二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车辆管理制度》,要求一车一卡,先审批后充值,同时,加强财务审核力度,今后报销凭证务必真实完备,审批流程务必严格规范。
(3)“三公”经费脱离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龙成公司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发生,并已统一纳入“三公经费”系统监管,2017年5月公务用车改革以来,龙成公司不再产生任何“三公经费”。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并加强跟踪监管,确保不违规发生“三公经费”。
3.执行财经制度情况。
(1)资金管理混乱 ①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财务报销和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财务报销审批,要求报销所附凭证齐备完整。二是针对2013年12月购置5000个纸巾宣传品用于各村平安“三率”宣传和计生双查宣传,由于经办人员个人疏忽,未将相关附件材料一并附于报销凭证,造成综治办历年采购禁毒宣传用品无发放单问题,加强财务报支审核把关,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宣传品使用管理,进一步学习熟知财务报销制度,做到规范报销。同时,对经办人邱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了《龙潭镇宣传用品制作使用管理制度》,要求采购、制作宣传用品由申请部门向党政办申请采购制作,经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制作。四是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力度,报销宣传等用品费用,除正常审批材料外还要求附上产品入库单和领用表。
②以拨代支、白条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将按相关财经报销制度要求报销经办人员提供正式单据、发票及完备附件,严格报支审批。于2020年11月起办公用水、文印费报销均须提供正式发票。二是制定出台《龙潭镇财务报销和资金管理制度》。三是加强财务人员财务制度学习,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③违规使用现金。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8年前因龙潭信用社代发系统功能无法满足不固定发放资金,特别是征地补偿款(人员不固定、人数多、发放时间不确定的)等而使用现金形式发放的问题,今后将由龙潭信用社代发,直接支付到相关人员账户。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类资金发放,采用转账形式发放,避免现金发放。三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财务报销和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发票报销审核把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再次发生。
(2)资产管理不到位
①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龙腾公司2016年11月成立时购置办公桌椅、会议桌、文件柜等办公家俱计15512元,购置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和碎纸机相关设备计9050元,2017年购置彩色一体打印机和电脑等设备计38988元未履行相关采购手续问题,将严格按照上级及我镇采购物资、办公用品有关制度执行采购,确保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龙潭镇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和《龙潭镇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规范工程项目程序,落实工程项目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制度。三是加强经办政府采购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文件,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②固定资产登记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龙岩市永定区龙潭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包含的集镇水厂、上寨村水厂、枫林村军营水厂、枫林村坑头水厂、枫林村杨屋供水工程、铜联村溪背楼水厂、铜联村对堂楼水厂、铜联村上坝头水厂、联中村水厂、中心洋水厂等单元工程进行清点造册,并统一前往主管业务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二是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后及时结转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
③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对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程,优化改造供水管网,提升供水保障能力。由龙腾公司负责,实施集镇供水水源、管道铺设、智能水表安装、消毒设施等项目,镇水利部门做好相应监管。二是对实际用户底数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开户数236人,实际用户115人,拟将水厂划归龙腾公司管理,安装智能水表,实行专人专账专管。三是推动兴龙水厂体制机制改革,原资产、人员整体划归龙腾公司管理,由龙腾公司负责提出划归后水厂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争取早日实现扭亏为盈。四是要求正式编制干部在兴龙水厂兼职人员清退领取的2017年1月节日补贴,完成清退1600元。五是对兴龙水厂厂长作出责令检查处理。
4.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程序执行不规范
①2017年实施的甲枫线道路拓宽工程未报区财审中心审核。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相关人员业务不熟,文件移交不到位,甲枫线道路拓宽工程后期包括招标和具体实施由分别由上西村和枫林村做业主,公路站负责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交接出现失误,没有及时发现环节缺失,造成工程预算造价未报区财审中心审核。后续将进一步组织分管领导、公路站人员和各村主干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熟悉业务流程,梳理项目申报、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严格按上级要求和规范程序办理。同时,实行站长负责制,明确人员分工,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对接,防止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小额工程管理制度》,建立公路、交通等项目办理审批交通流程,明确责任清单,规范办理程序。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确保镇公路站人员保持稳定,项目工作衔接清楚、顺畅。
②2016年实施的洋甲安置房工程结算未报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审核。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6年实施的洋甲安置房工程因是脱贫易地搬迁集中安置项目,上级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导致相关手续不完善、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需要材料不齐全,结算时限较紧,导致工程结算未报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审核。目前第三方审核结果已由理事会成员、全体参加建房户和施工单位确认。后续将进一步严格督促龙成公司、龙腾公司及其他项目实施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及龙潭镇关于工程建设相关程序和规定落实执行。二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小额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③2015年实施的龙潭镇老厝桥改建工程结算审核造价超批准预算未进行重新审定,且中标下浮率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我镇工程项目有关部门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对永定区各类工程项目有关规定的深入学习,在委托招投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明确有关政策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小额工程管理制度》。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加强村主干工程业务规范培训,于2020年11月24日举办“廉洁龙潭·清风讲坛”培训,组织各村主干、村纪检委员、监委会主任、文统等接受村级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等有关内容培训。
(2)项目物质采购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联中村老人幸福院装修工程因第三方财审验收过程中没有根据项目物质采购进行逐项对照,造成核减项目模湖不清,核减中没有单独提到实木床核减单价,实木床的采购价为3005元/套高于市面售价800元/套左右问题,要求工程项目业主和第三方财审进行核对实木床是否含在核减范围内,并确定核减金额。如实木床不在核减范围内或核减不足,由工程项目业主通知施工方退回对应采购资金。承包方于2021年1月29日退回资金4000元。二是针对铜联村部至铜联小学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单价虚高,造成集体资金浪费问题,要求工程项目业主督促第三方对工程中砂砾垫层按当时的行情进行重新结算,对单价不符实际且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由工程项目业主通知承包方据实结算。三是强化“一事一议”项目财审,制定出台《龙潭镇小额工程管理制度》,由镇招投标中心招投标,由村委会做业主,加大对聘请的第三方资质审核,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预结算审核,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加强对验收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思想认识不深刻,2016年以来均未召开党委会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问题,今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等重大事项决策,严格落实《龙潭镇党委会工作规则》要求,提交党委会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研究议定后再发文执行。二是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发展党员“331”工作机制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特别是村级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指导与培训,2020年11月24日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和要求,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针对党支部管理不到位问题,根据《永定区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处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对陈某、张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闽福建材党支部重新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并盖好支部印章,将相关材料替换并归档。自查已撤销党支部的印章,对已撤销党支部的印章统一上缴至组织办封存,要求今后规范管理印章,同时对严某进行批评教育。
(2)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制度。明确各村党支部书记是“三务”公开栏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三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相应内容,不定期对“三务”公开栏进行抽查检查,推动“三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公开栏管理,严禁张贴商业广告。于2020年10月23日开展村级“三务”公开栏规范化专项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对张贴混乱、公开不到位的进行限期整改,目前,各村均完成整改。上西村已重新布置“三务”公开栏,现在版面干净整洁,公开内容全面,资料更新及时,再无商业广告。三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村务公开管理制度》,并在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下,深入推进“掌上”监督村级事务“E”公开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确保对村级事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是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支书联席会专题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五是要求相关的3名村书记在2020年度第四季度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于2020年11月24日组织村级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要求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今后要求镇组织部门对“优秀”人选进行严格审查。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对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客观评议,杜绝处分期内的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
(3)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更加严格执行《龙潭镇党委会工作规则》《龙潭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龙潭镇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镇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镇党委书记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三是加强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镇党委会、镇党政联席会议及其他各类会议记录,确保完整、真实记录与会人员意见。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组织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各党支部已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规范会议记录并存档,并督促党员加强落实制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制度,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张某因2018年底休产假未及时完成年度上党课任务,其本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反省。并于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以《坚定理想信念,做新时代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初心使命》为题在机关一党支部和所挂钩联系虞溪村讲授专题党课。三是强化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督促指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四是沈某2016-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退回重新撰写,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
(1)讨论决定干部有关事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龙潭镇党委会工作规则》《龙潭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龙潭镇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规范估计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组综〔2019〕23号)文件精神,要求凡研究干部推优、任用及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的相关程序,最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是进一步规范镇党委会会议记录。
(2)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任用政审把关,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二是加强对受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对象处理执行情况检查。三是免去王某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①2018年3月制定的《龙潭镇日常管理十项规定》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等内容与上级相关规定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上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要求的学习。二是在制定镇机关内控相关制度时充分征求意见。三是对《龙潭镇日常管理十项规定》按照上级规定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四是实施“制度建设完善工程”,定期根据上级最新要求,修订完善我镇机关内容相关制度,并在制度文件中明确,与上级最新要求存在不一致时,严格按照上级最新要求落实执行。
②廉政风险排查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每半年召开1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进一步梳理镇直各单位、各村的廉政风险点,并形成廉政风险排查清单。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2020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会上镇党委书记作代表班子作工作报告,各镇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挂钩联系村实际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检查,并就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作发言。二是总结梳理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各类最新工作要求和镇直各单位职能特点,充实廉政风险排查清单。三是及时以文件形式,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方案,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落到实处。
③廉政谈话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永定区廉政谈话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永主责办〔2020〕1号)文件精神,制定对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的专项方案,于2020年12月底前,组织由镇党委书记对各村党支部书记的一对一廉政谈话,党政办做好谈话有关服务保障,纪委监察组人员在场协助谈话并做好记录。二是于2021年1月底前开展了每半年度一次的例行廉政谈话。并在廉政谈话后,由纪委监察组负责做好《廉政谈话记录表》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三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廉政谈话工作制度》。
(2)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①日常监管不力,“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纪委监委有关要求,于2020年12月底完成了对现有干部廉政档案进行整理,查缺补漏,做到动态更新。二是积极向上对接最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水平。
②镇纪委2019年未完成区纪委下达“每半年要对各站所负责人和村(居)主干开展1次谈心谈话”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龙岩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谈心谈话办法(试行)》和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立足抓早抓小日常谈、关键节点重点谈、发现问题及时谈、宣传教育集中谈和其他需要谈的内容,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中谈话方式,严格落实区纪委下达“每半年要对各站所负责人和村(居)主干开展1次谈心谈话”任务,于2020年11月24日开展了对各村主干、站所负责人的监督谈心谈话,并做好谈心谈话内容记录和归档。二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监督工作谈心谈话制度》。
③龙成公司等账套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所指出的龙成公司违规发放正式编制干部在龙成公司兼职人员领取津补贴问题,不再对此类人员发放津补贴。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司聘用人员绩效和津补贴发放管理。三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龙潭镇经费审批及报销管理规定》,严格资金管理。
④“一案双查”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时任分管领导姜某在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作情况检查说明,对经管站副站长姜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包组镇干部廖某、阙某及包组村干部阙某、陈某给予提醒谈话,对村民小组长阙某、陈某给予诫勉谈话。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各级“一案双查”部署要求,在今后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中,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确保“一案双查”落实到位。
(3)问题整改不力。
①2017-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连续3年指出“落实廉政谈话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永定区廉政谈话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永主责办〔2020〕1号)文件精神,重点做好岗前任职、提任转任、廉政风险、日常表现、关键节点、信访举报、跟踪回访、宣传教育及其他有必要时机的廉政谈话工作。二是加强对落实廉政谈话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每半年开展1次的较大范围例行廉政谈话前制定工作方案。谈话时填写好《廉政谈话记录表》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谈话后由纪委监察组负责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归档。三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廉政谈话工作制度》
②2019年仍存在2018指出的“周末值班就餐人员明细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龙潭镇机关食堂干部职工日常用餐及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关于周末值班就餐登记有关要求,明确由党政办每周五将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名单转发通知食堂,由食堂人员负责,督促当日统一安排的全体值班人员(含门卫后勤)在就餐前登记签字。未签字和未安排到当日值班人员,不得在食堂用值班餐。在餐费结算时,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对食堂结算值班餐提交的单据进行审核,就餐人员明细缺失、登记签字不完整的不予签字确认结算。二是由党政办负责,对2020年以来的周末值班就餐单据进行复查。今后发现就餐人员明细缺失的,即使查询值班排班记录,并督促未登记签字的值班人员及时补签。三是制定出台了《龙潭镇周末节假日值勤值守管理制度》。
③截至2019年,各账套仍普遍存在永审报〔2016〕27号文件指出的“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以拨代支、个人借款手续不完整、派出所经费核算不规范、发放津补贴无依据”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2016年-2019年由于工作需要,财政所总会计更换频繁,导致〔2016〕27号文件所指出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正由财政所牵头,加快往“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工作进程,必要时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清理。同时,要求严格规范个人借款手续和资金,规范站所办的经费开展及报销手续。对无依据的津补贴今后一律不予发放。二是清理派出所在我镇的账户,要求其所有开支都由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报支。三是制定出台《龙潭镇财务报销和资金管理制度》《龙潭镇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龙潭镇期间,向龙潭镇党委移交问题线索6件。龙潭镇党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1年8月27日,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2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干部1人,已给予诫勉谈话1人。
诫勉情况:针对采取虚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其它支出问题,对翁某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601033;通信地址:永定区龙潭镇政府路6号。
中共龙潭镇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