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客家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龙岩市永定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正视问题,落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集团党委收到区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后,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召开集团党委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成立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下发《区委巡察一组巡察文旅集团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文旅集团党委〔2020〕32号),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集团上下近段时间以来的首要政治任务。2020年6月份以来共召开7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任务,强化责任落实。要求权属企业按照集团领导小组工作模式,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确定的按层级上报,建立任务自上而下分解,问题自下而上落实的巡察整改工作体系,坚持定期滚动更新巡察整改台账。
(三)强化督办,确保整改实效。自巡察整改进入中期以来,集团公司各责任领导通过组织或委派集团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综合材料组、督查联络组负责人每周前往权属企业督促指导的方式,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效坚持”的要求,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短时间不能按时完成的,持续跟进推动落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文旅业务开展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促进业务开展规范化,以业务开展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细的问题。
(1)党的理论学习未全面覆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及各权属企业已分别于2020年7月31日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集团党委及各党(总)支部已分别于2020年7月31日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三是集团公司已于2020年3月2日起实行周例会制度,在周例会上及时组织理论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并要求各级权属企业参照执行。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土楼旅游公司洪坑景区党支部已按照规定要求完成2016年度专题讨论会整改工作。二是集团党委已组织相关党务人员于2020年6月15日至19日完成各党(总)支部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在6月24日第二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议暨上半年党建工作汇报会议上,对上半年党建工作检查情况实行通报。三是已邀请专家于2020年5月6日-7月3日对集团文秘岗位、党务岗位人员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文秘岗位工作能力培训。
(3)学习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干部职工学习强国注册率已达100%,学习强国日均学习积分均达40分以上,集团党委于2020年5月25日开展党委班子、领导班子、权属二级企业和集团部门负责人廉政(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并于6月15日抽查各党支部部分党员开展应知应会(2020年全国两会)知识测试,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修养。二是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党支部联席会议,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委人员开展党建知识集中学习研讨,着力夯实党建基础。
2.关于两个“一以贯之”推进乏力,存在“集而难团、管而难控”问题
(1)党委会议的前置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已于2020年3月19日印发《福建客家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文旅集团〔2020〕27号)、6月28日印发《福建客家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旅集团党委〔2020〕26号)、《福建客家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试行)》(文旅集团党委〔2020〕27号),明确党委会议研究作为重大事项决策前置程序。二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召开党委会议27次,董事会3次,经营班子会议26次。
(2)班子配备不齐且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此项问题文旅集团层面已整改完成。已梳理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及各权属企业班子成员情况,并经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报上级国资主管部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3)对权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集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文旅集团权属企业负责人2019年薪酬实施方案》《永定区文旅集团2019年度二级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方案》,并于7月20日印发各权属企业,已完成相关考核工作。二是目前美食中心于2011年1月18日签定合作建设协议,经营管理期限10年,于2021年1月17日建设协议到期,无收取租金,目前正在参照王子酒店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模式,沟通对接法律顾问进一步理清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按照轻重缓急、时间节点进行合理处置,进一步加强对控股企业的监管工作。三是已于2017年3月派驻财务人员加强王子酒店的经营情况监管(聘用期三年),派驻后王子酒店逐年增收,共收取423573.03元(其中2017年度的净利润179433.10元,2018年度的净利润244139.93元)应得利润,经营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申请要求延期支付上述应得利润。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土楼公司领导努力和经营方谈判,目前正在初步拟定公开招租方案,并已经区政府同意公开招租,目前正在按规定进行公开招租。四是土楼旅游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8日、2019年7月30日对风情街自然生态科技博物馆下发《租金催缴通知单》,根据区相关领导在该馆2018年12月25日、2019年3月25日两次提交区政府《关于场地免租的申请报告》签署的意见,考虑风情街经营困难,以及经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将免租期延长至2019年12月底,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因疫情影响仍然经营困难致使租金无法收取,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盘活固定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严格按照《龙岩市永定区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汇编》有关规定,落实权属企业监管工作。
(4)落实区委“文旅兴区”战略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招商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认真梳理,补缺补漏,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梳理固投工作相关材料。二是集团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2020年项目建设及研学产品开发工作专题会议,各项工作均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均能抓紧抓实。三是针对土楼旅游公司对初溪游客服务中心项目重视不够问题,已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快推进初溪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并于2020年1月1日投入使用。四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集团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9亿元,其中在库项目9个,年内新增项目5个,扭转排名靠后的局面,排名全区第四。
(5)集团核心作用未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各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加强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行文制度、严肃行文程序,杜绝再次出现越级行文情况。二是要求集团公司及各级权属企业行政部门负责人加强学习《基层文秘实操》等相关书籍,提高行政人员专业知识及技能水平。
土楼农业公司董事长赖某(原土楼旅行社总经理)因土楼农业公司存在越级行文问题,被责令检查。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三大集团”所属企业融资互保抵押风险不容忽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于2020年7月3日印发《福建客家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文旅集团〔2020〕64号)。二是分别于2020年7月30日、8月20、21日组织集团及权属全体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务相关条例、规定、制度和技能提升培训。
(2)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南溪漂流项目原为市文旅集团下属企业土圆楼实业公司控股,与我集团下属企业土楼旅游公司合资成立的土楼沟公司负责项目,因市国资委迟迟未批复同意成立合资公司,出现项目先行启动后双方股东委派管理人员无法确定情况,2018年8月14日土圆楼实业公司与土楼旅游公司重新签订《永定南溪土楼沟漂流项目合作补充协议》,明确项目由土圆楼实业公司主导转为土楼旅游公司主导实施,2018年8月南溪土楼沟漂流项目建设工程量已完成90%,南溪漂流项目招标文件中预付款项中为0,但漂流项目工程存在合资公司迟迟未成立等特殊性,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提出增加预付款项条款,福建土楼沟公司成立后启动按合同支付漂流工程预付款200万元。二是龙湖旅游公司已于2018年4月25日赎回本金,并将累计取得的9.78万元理财收入转入企业账户,后未再发生违规购买理财产品现象。三是要求各权属企业严格遵守集团财务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开展各项经济业务工作,特别是土楼旅行社,不得坐收坐支。四是要求集团财务中心规范各权属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将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一并列入企业固定资产。五是对风情街用电进行排查,逐一说明未计量情况,目前已对风情街未安装电表的租赁户安装电表计量收费。
文旅集团副总经理张某(土楼旅游公司董事长、红色旅游公司总经理、原龙湖旅游公司总经理)因龙湖旅游公司违规使用专款购买理财产品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土楼农业公司董事长赖某(原土楼旅行社总经理)存在土楼旅行社坐收坐支现金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被责令检查。
土楼旅行社总经理林某(原土楼旅行社副总经理)、红色旅游公司副总经理柯某(原土楼旅行社副总经理)因土楼旅行社坐收坐支现金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土楼旅游公司洪坑景区原党支部书记、土楼沟公司总经理李某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漂流工程预付款200万元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通报批评。
(3)资金监管严重失位。
整改落实情况:此项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一是龙湖旅游公司已成立巡察整改款项追缴工作小组,召开款项追缴专题会议3次,全面理清应收未入账款,并制定往来账理清计划,经清理2016-2018应收账款137782元,其中属招商引资及各级领导调研的有74104元,其他单位应清收63678元,截止目前已确认并开票24720元,已收款7370元。二是往来账清理不及时,土楼文化传播公司已进一步厘清相关欠款明细,并分为已完成催缴部分1.7万元,正在催缴部分8万元,账务调整1829万元(其中万星置业1400万元欠款问题,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已移交至传播公司,下一步进行账务调整,原永定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欠款300万元已完成沟通处理,300万元注册资金为区财政要求归还(城投公司已提供相关佐证文件材料)下一步进行账务调整;区财政局欠款6万元欠款正在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催缴相关欠款。永定宾馆成立相关款项追缴工作小组,组织人员进一步厘清相关欠款明细,加大追缴力度,截至2021年1月31日,已核对确认135774元(其中已追回欠款115623元,待收回20151元,同意近期转款6960元),已确认未转款2332983元(其中含五办2184453元,未确认及正在核对131291元)。三是要求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级权属企业严格按照集团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催收外部欠款。
永定宾馆财务部经理郑某因资金监管严重失位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永定宾馆客房部经理吴某因资金监管严重失位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永定宾馆(区政府机关食堂经理)苏某因资金监管严重失位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永定宾馆餐饮部经理谢某因资金监管严重失位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永定宾馆营销部经理廖某因资金监管严重失位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红色旅游公司副总经理江某(原土楼置业公司副总经理)因资金监管严重失位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未抓实的问题
(1)思想认识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土楼旅游公司机关党支部、洪坑景区党支部、下洋景区党支部3个党支部书记已重新撰写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二是土楼旅游公司已修订完善《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永旅游司党总支〔2020〕12号),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并结合日常党建工作检查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认真开展督查。三是要求各党(总)支部加强理论学习,在党总支扩大会议上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各党(总)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2)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党委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印发了《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度》(文旅集团党委〔2020〕33号)、《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文旅集团〔2020〕77号),并于2020年7月21日、12月31日向上级党委报告2020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度二级企业经营业绩考评指标。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权属二级企业各年度经营业绩考评指标党建部分专项考评,并列入集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建工作日常检查范围。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不足的问题
(1)班子不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龙岩市永定区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纪委有关述责述廉工作要求,做足会前准备,开展述责述廉工作。二是2020年以来各项问责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在问责前召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三是已重新梳理2018年审计发现各项问题,列出相关人员名单。
10名相关责任人因审计整改未追责问题,受到集体约谈。
文旅集团副总经理张某(土楼旅游公司董事长、红色旅游公司总经理)因审计整改未追责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原文旅集团财务总监廖某因审计整改未追责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龙湖旅游公司航运管理部副经理游某因审计整改未追责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永定宾馆工会主席张某因审计整改未追责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被责令检查。
永定宾馆财务部经理郑某因审计整改未追责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永定宾馆客房部经理吴某因审计整改未追责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永定宾馆(区政府机关食堂经理)苏某因审计整改未追责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永定宾馆财务部出纳苏某因审计整改未追责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日常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要求各党(总)支部、企业指定一名宣传员落实典型事例上报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已报送区纪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组典型事例15篇。二是集团党委已于5月25日召开上半年集体廉政谈话及廉政知识测试,并于2020年6月20日完成各权属二级企业集体廉政谈话。三是已于2020年6月15日至19日完成集团各党(总)支部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全面检查。
(3)责任清单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0年6月15日至19日对集团各党(总)支部开展了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暨党建工作情况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总)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监督检查。
(4)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滞后,浮于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6月15日组织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召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学习了龙岩市委3号文件精神,组织观看岗位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片《欲》,在思想工作上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集团于2020年6月20日开展了集团公司4个部门、7家权属二级企业2020年上半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结合区纪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组要求于2020年8月7日,开展了集团各企业具体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共摸排67个重要岗位、重点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结合实际,严格做好防控措施。
土楼旅游公司总经理李某因土楼旅游公司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滞后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被责令检查。
2.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1)监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把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监督挺在前面,加强对关键人、关键事的监督,重点要盯好“人、财、物”,在“三重一大”事项上抓好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一是日常式监督。通过参加监督单位重要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等方式,掌握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020年纪检组累计参加集团各类会议6次。二是下访式监督。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带信下访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摸清“树木”与“森林”的状况。如,上半年,纪检组多次深入文旅集团本部和下属企业土楼旅游公司、土楼王子酒店等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化解在萌芽状态,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三是调研式监督。开展专题调研,健全完善文旅集旅团党委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如,文旅集团党委结合巡察反馈问题,2020年6月28日印发《福建客家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福建客家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试行)》《财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做到补短板、修漏洞、扎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2)运用“四种形态”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运用好“四种形态”,推进正风肃纪,绷紧纪律之弦,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一是护航主体责任。纪检组主动作为,当好参谋助手,护航主体责任落实。如,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文旅集团党委认真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国企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研究分析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推动 “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二是加大压力传导。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如,纪检组积极推动文旅集团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动约谈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主动带队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协助党委开好党风廉政分析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常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抓好警示教育。协助党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着力深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如,2020年5月25日,组织学习近期各级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节选》,组织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等,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提高警示震慑效果,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四是强化执纪问责。上半年,累计受理有关文旅集团信访件或问题线索5件,目前,均已办结,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3名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提醒谈话1人次、责令检查2人次。如,在本次区委巡组巡察文旅集团期间,发现龙湖旅游公司职工游某存在私车加公油的问题,土楼旅游公司总经理李某违规借公款的问题,土楼工贸公司经理廖某违规领取补贴的问题,于2020年8月游某被提醒谈话、李某和廖某被责令检查处理,严明纪律和规矩。五是需要说明情况。区委巡察一组反馈时指出,纪检组存在运用“四种形态”不充分问题,列举的事例:对原党委委员陈某2014-2016年双重领取单位津补贴的问题,纪检组未开展调查,仅由党委提醒谈话。该情况与实际有出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经了解,上述问题,来源于2018年底区委巡察组巡察区文体广新局时,移交给文体广新局的问题整改内容。因区客家土楼艺术团原属文体广新局下属单位,后因2017年我区成立“文旅集团”,将客家土楼艺术团纳入其为下属二级企业,为此,区文体广新局于2019年5月份又将该问题移给文旅集团党委来负责整改。区文旅集团党委收到后,及时组织人员对此问题进行核实,并于2019年6月份,经咨询驻区财政局纪检组后,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集团原党委书记赖某对客家土楼艺术团团长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同时,经向区纪委相关室了解,该问题线索当时是转给区纪委五室负责调查处理,目前,该室还在调查核实之中。综上所述,区委巡察一组反馈有关区客家土楼艺术团团长陈某(原文旅集团党委委员)双重领取单位津补贴的问题,区纪委案管室未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驻财政局纪检组负责调查处理。为此,区委巡察一组反馈纪检组未开展该问题线索调查的问题,该情况与实际有出入。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厘清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工贸公司原总经理江某等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违规领取津补贴情况和明细清单,并将明细清单逐一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进行梳理核实,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和依据,切实违规领取津补贴要求清退违规发放的相关津补贴等费用,目前江某已清退2016年春节、清明节加班补贴1800元;张某已清退2014年度通讯费2400元、误餐费3600元。二是工贸公司总经理廖某已退回违规领取津补贴8000元(2016年5月—2017年8月兼职驾驶员补贴16个月6400元,安全补贴奖16个月1600元)。三是要求集团公司及各级权属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津补贴发放,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土楼工贸公司总经理廖某因违规领取驾驶员安全补贴奖,被区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责令检查处分,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违规报支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工贸公司原总经理江某已提交书面说明并经土楼旅游公司核实确为因公出差产生费用。二是要求各权属企业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及集团财务管理规定报销差旅费用。
(3)违规公务接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2016年5月1日以前土楼工贸公司总经理为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江某,其提交相关说明,领取香烟分为两类情况:一类对外品牌宣传的文创产品“土楼神韵”烟(4632.91元),另一类是业务用烟(3873.51元),江某已清退业务用烟3873.51元;2016年5月1日以后土楼工贸公司负责人为廖某,已清退业务用烟3120.56元;两人共计清退6994.07元。二是龙湖旅游公司相关经办人已退回1922元异地接待费用。三是关于土楼旅游公司大量接待未事前审批,土楼旅游公司先后于2014年2月修订《业务接待管理制度》(永旅游司〔2014〕29号)和2017年4月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永旅游司〔2017〕45号),进一步明确规定接待对象、接待规定、接待标准、接待流程、报销流程等相关规定。
土楼工贸公司总经理廖某因违规公务接待,受到提醒谈话。
鉴于原土楼工贸公司总经理江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江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4)违规报支车辆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原置业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唐某已退回违规报销的应由乙方承担的租车费1250元。二是龙湖旅游公司原船务部副经理张某(已离职)已清退违规报销的汽油费945元。三是要求各权属企业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文旅集团〔2018〕145号)要求,做好公务车辆管理工作。
4.关于作风建设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干部工作作风散漫。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土楼旅游公司通过对《员工手册》中《奖惩制度》进行补充完善,打通人员“出口”,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按相关规定进行劝退,其中2019年6月至今,因网络贷款、纪律松散等原因劝退2人。二是2020年5月25日,集团党委召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治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部署机关作风整治工作。三是已于2020年9月制定《关于印发<福建客家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文旅集团〔2020〕92号),并要求各权属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一步强化集团作风建设。
(2)专项整治工作未抓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及各权属二级企业已于2020年7月23日前组织学习《关于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三大片区”地域圈子党内关系庸俗化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及相关报告上报工作。二是集团党委于2020年8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上“破除‘三大片区’抵制‘圈子文化’不正之风警示教育”专题党课。三是在区纪委通报后立即对“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整治机关作风排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公示。
(3)制度制定不切实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党内制度文件进行重新梳理审核,对存在不切实际内容和不规范表述的组织生活制度等进行修正。二是规范公文印发程序,加大文字审核力度,明确集团行政公文必须经综合行政部负责人审核,集团党内公文必须经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审核。
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副经理卢某因制度制定不切实际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党的政治引领功能不够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研究事项,发挥党委会议前置作用,已于2020年3月19日印发《福建客家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文旅集团〔2020〕27号)、2020年6月28日印发《福建客家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旅集团党委〔2020〕26号)、《福建客家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试行)》(文旅集团党委〔2020〕27号)。二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12次共计15项,研究发展党员10次。
(2)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要求各党(总)支部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统一购买发放《基层党务工作使用手册》,在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上统一组织学习,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坚决杜绝此类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二是要求各党(总)支部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
(3)党费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二是土楼旅游公司党总支对2013年以来党员干部的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对没有足额缴纳党费重新进行了核定、补收补缴,共计补缴党费7045.9元,已于2020年8月20日存入国资系统党委账户;龙湖旅游公司原总经理曹某已于2019年12月11日补缴党费319.44元,并存入永定紫金龙湖党支部帐户(因2019年10月份起其组织关系转入至中共永定紫金龙湖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三是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完善收缴程序和台账,做到认真仔细、及时无误、公开透明。
鉴于龙湖旅游公司原总经理曹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曹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4)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永定宾馆党支部辞职党员童某组织关系已于2020年1月转出,龙湖旅游公司离职党员高某组织关系已于2020年6月8日转出,2020年1月以来,集团共招聘3名党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均已转入集团党委相关党支部。二是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新入职、离职及退休党员管理工作。
永定宾馆工会主席张某因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被责令检查。
2.选人用人方面
(1)用人未经党委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6月24日在党委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永委办发〔2017〕73号)。二是要求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涉及人事任免事项列入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并要求各权属企业一并参照执行。
(2)人才管理机制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及各权属二级企业2020年“三定”方案已经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并已报送上级国资主管部门按相关权限审批。二是建立健全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工资总额范围内提升骨干及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同时发挥工会作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3)重要岗位长期未交流轮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7月1日,龙湖旅游公司原财务部负责人戴某调入集团公司,担任集团财务中心财务部负责人,但龙湖旅游公司财务人员仅2人,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出纳岗位不得1人兼任,因此戴某仍兼任龙湖旅游、龙湖航运、龙湖商贸公司财务,2020年2月,该同志辞去兼任龙湖旅游公司及相关企业的财务工作。二是2020年9月,永定区宾馆郑某工作岗位调整到金苑宾馆,全面负责金苑宾馆整体财务事项。
原集团财务总监廖某因下属企业财务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交流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4)人员结构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永定宾馆对现有人员情况进行梳理,已于2020年5月与6名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劳务关系。二是要求集团公司及各级权属企业在今后人员招聘中,一线岗位招聘侧重年轻人才,管理层岗位招聘兼顾年龄及学历的年轻人才。
3.关于党组织建设未夯实的问题
(1)党支部班子未配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土楼旅游公司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办公地点已搬到洪坑景区客服中心,为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关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国资系统党委批准,同意撤销土楼旅游公司机关党支部,并将相关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土楼旅游公司洪坑景区党支部。二是集团党委各党(总)支部正在筹备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待国资系统党委批准后开展相关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各党(总)支部班子力量。三是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0年7月27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各党支部于8月10日前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土楼旅游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赖某因党支部班子未配齐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通报批评。
(2)“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土楼旅游公司党总支已组织各支部开展自查,杜绝再次出现同样错误。二是完善《中共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四个运行规范的通知》(永旅游司党总支〔2020〕13号),进一步规范党总支下属各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是加强对总支办及各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8月10日党总支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党支部14种会议记录格式,规范记录要求,提升党建业务水平。四是强化集团党委对下属各党(总)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土楼旅游公司副总经理赖某等7人已按要求重新撰写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后归档。二是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已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开展会议。
(4)选举任命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2016年2月下洋景区党支部直接任命文件是原旅游产业党委印发。二是集团各党支部正在筹备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待国资系统党委批准后开展相关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三是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0年7月27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各党支部于8月10日前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四是强化集团党委对各党(总)支部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开展选举工作,杜绝此类违规行为。
永定宾馆党支部组织委员张某因选举任命不合规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被责令检查。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公司2017年第九届“土楼杯”男子篮球赛场地氛围布置项目,邀请龙岩市新罗区吉日选择广告装饰有限公司、龙岩市永定区星岛广告有限公司、龙岩市客家神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龙岩市华顺广告有限公司等四家广告传媒公司对篮球场地氛围布置项目进行报价,通过四家公司的报价情况对比,龙岩市永定区星岛广告有限公司报价最低,且有策划、实施过区“三大杯”篮球赛事经验,经集团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永定区星岛广告有限公司作为本届球赛策划、实施执行单位。因龙岩市永定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不接受该项目的结算审计,经集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由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于2018年1月份委托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场地氛围布置结算书进行审核,送审造价为人民币317141.30元,审定后造价为人民币278644元,核减38497.30元,审计费用由星岛广告公司承担。二是土楼旅游公司2018年实施的土楼建筑文化展示馆工程,根据上级通知原计划2017年10月召开首届中国传统古村落保护国际大会(由国家住建部主持,后因故取消),永定作为分会场,按上级要求实施土楼建筑文化展示馆工程该项目于2017年8月中下旬启动,要求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时间短、任务重。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49号)采用特事特办、容缺审批的办法实施,边设计、边实施、边走程序,项目于2017年8月下旬开工建设,建设资金由区住建部门解决并指导实施,施工单位由区政府时任分管住建部门的领导确定,土楼旅游公司提供土地并作为名义上的业主参与工程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政府及省住建厅领导多次到现场指导工作,根据区政府《关于做好首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福建永定土楼建筑文化展示馆等项目建设的纪要》(〔2017〕149号)采取邀请三家施工单位的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后立即进场施工,未明确要求必须县内企业,我司按招投标规定交由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招投标。三是要求集团公司及各权属企业进一步加强学习招投标等有关政策,严格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建议》(龙政综〔2018〕215号)及区政府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关文件执行。
2.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
(1)整改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整改要求,已书面说明审计整改延误情况,各企业已按照审计报告提出问题完成了整改。
原集团财务总监廖某因审计整改不及时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传播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二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加强对财务支出的监督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问题未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汤湖学校教师、龙湖旅游公司办公室原借用人员赖某已退回3750元。二是要求集团公司及各级权属企业规范审批流程,加强日常管理和财务监督。
鉴于原龙湖旅游公司办公室借用人员赖某已经返回原单位工作,已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赖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文旅集团党委期间,共向永定区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3件。永定区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办结3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1人提醒谈话、2人责令检查),涉及干部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资金监管严重失位的问题。
(1)龙湖航运公司2016-2018年游轮、快艇签单收入未入账
整改措施:公司对2016-2019年船舶应收未收款项进行分类及核实:属于公务接待的款项按照程序进行核销;属于各单位应收的船舶款项与签单经办人进行核实确认后开票并催收。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土楼文化传播公司其他应收款1839万元
整改措施:已进一步厘清相关欠款明细,并分为已完成催缴部分1.7万元,正在催缴部分8万元,账务调整1829万元(其中万星置业1400万元欠款问题,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已移交至传播公司,下一步进行账务调整;原永定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欠款300万元已完成沟通处理,300万元注册资金为区财政要求归还,(城投公司已提供相关佐证文件材料)下一步进行账务调整;区财政局欠款6万元欠款正在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催缴相关欠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区宾馆被拖欠接待费用416万元
整改措施:永定宾馆成立相关款项追缴工作小组,组织人员进一步厘清相关欠款明细,加大追缴力度,截至2021年1月31日,已核对确认135774元(其中已追回欠款115623元,待收回20151元,同意近期转款6960元),已确认未转款2332983元(其中含五办2184453元,未确认及正在核对131291元)。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352999;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永杭路81号互联网产业园六楼,邮政编码:364100;电子邮箱ydwljt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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