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客家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集团党委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团党委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区委巡察二组对集团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司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布置,并每两周召开1次会议,深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清单,明确具体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党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曾雨任组长,集团党委委员、经营班子任副组长,权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建发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党委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集团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强化成果运用。集团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透彻。
(1)关于理论学习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交投公司网络抄袭的相关人员,已重新撰写了交流发言材料,并向交投党支部提交书面检查;二是对交投公司王某等20位同志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三是举一反三,对全体党员的交流发言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重新撰写。
(2)学用结合不紧密,结合新思想推动企业发展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已制定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做强做大集团,在抓好当前以代建主业作为主营收入的同时,积极“走出去”,学习借鉴成功企业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扩大主营业务。在房地产开发方面,城南壹品、南门御景两个楼盘,销售良好。2019年我司共摘牌3个地块,分别为寨下城东小学和城东幼儿园旁地块(东城郦景)、下坑地块及圆通寺旁地块,目前该3个地块的开发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在建筑施工方面,成立了宏腾建筑公司,2019年项目十余个,累计完成投资额达2968万元,此外还积极参与区外投标,成功竞标区外项目达5080万元。建材贸易方面,根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将宏福公司和宏源公司进行整合,进一步做强做大经营性贸易业务。佳源自来水及宏盛物业公司也在扩大市场占有率。
(3)学习新思想滞后,理论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廉政谈话记录中出现学习党的十七大相关精神问题,对工程部经理沈某责令检查。二是健全学习制度。为推动集团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制定了《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确保各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集团党委中心组于6月23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三是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用好“学习强国”比学赶超平台,发放《党员应知应会知识》,学习《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系列采访实录等,推动党员干部系统学、深入学。四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党员对三年来个人撰写的心得体会、发言提纲等各类材料是否存在抄袭网络、雷同相似、互相抄袭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集团各支部均于8月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职能定位未凸显。
(1)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体系融合不够,未将坚持党的领导写进公司章程,多个重要岗位领导不是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完善集团及权属企业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有关规范内容写入公司章程。集团本部、城投公司、交投公司、水投公司、佳源自来水公司已将党建工作有关规范内容写入公司章程。二是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重点发展优秀人才入党,做到关键岗位、重要领域有党员,实现党员在重要岗位的全覆盖。
(2)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积极,投资收益未跟踪。
整改情况:我司已委派总工程师任纳川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任纳川公司监事;资金部负责人任纳川公司财务总监,对项目公司进行全方位监管,保证公司投资安全,因与纳川路桥公司合股投资的创业大道项目目前仍在施工阶段,故未有收益。
(3)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不力,盘活国有资产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61处经营性资产及驻外资产设置竞标底价,对到期店面重新招标,实现租金收入增加。二是积极推进坎市罗星坝存量房处置,2020年5月20日对坎市罗星坝存量房(文秀御景)进行公开销售。三是高陂安置房为区住建局委托城投公司代建实施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对该资产无处置权。经适房由区房改办负责政策文件和审核配售,我司负责选房和签订购房合同。四是古镇二期经适房2018年经区房改办公开配售,但无人选房,我司无权配售。
(4)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不严谨。会议记录不规范,相关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各类会议召开程序。二是组织办公室人员进行办公室办文办会学习,并下发《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3.推进主责主业不扎实。
(1)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不够,跟踪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永定城区学校扩容 PPP项目因超投资概算、合同和相关文件把关不严问题,区纪委已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谢某、廖某、陈某、巫某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项目优化和投资控制,严格工程设计变更,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三是进一步规范结算审核手续,竣工结算由专业审核人员审核后再送审。四是加强项目业务水平学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采用工程小组负责制,将每个项目落实到各个小组,确保项目管理、跟踪到位。
(2)盈利能力有待提高。经营优势不突出,主营业务比较单一,市场竞争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在抓好当前以代建主业作为主营收入的同时,积极“走出去”,学习借鉴成功企业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扩大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方面,城南壹品、南门御景两个楼盘,销售良好。2019年我司共摘牌3个地块,分别为寨下城东小学和城东幼儿园旁地块、下坑地块及圆通寺旁地块,目前该3个地块的开发建设正有序推进。二是建筑施工方面,成立了宏腾建筑公司,2019年项目20个,累计完成投资额达2968万元;2020年实施项目17个,累计完成投资额达1800万元;此外还积极参与区外投标,成功竞标区外项目达5080万元。三是建材贸易方面,根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将宏福公司和宏源公司进行整合,进一步做强做大经营性贸易业务及机制砂经营。佳源自来水及宏盛物业公司也在扩大市场占有率。
(3)工程项目推进滞后,主业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采用工程小组负责制,将每个项目落实到各个小组。在天气允许的条件下,工程技术人员均能主动放弃假期,深入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能快则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通过项目建设管理动态作战图,明确存在困难和问题、下步计划,同时对作战图进行实时动态更新,实实在在把作战图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4)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品牌优势未发挥,没有积极“走出去”。
整改情况:一是古建筑公司正进行现代资质申报工作,以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二是宏腾公司成立以来,积极参与区外投标,已中标闽大学术报告厅装修工程、上杭县医院职工周转宿舍工程、上杭移动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工程等项目,已实现走出本区,对外开拓市场。
(5)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欠缺。违规招标、违规分包转包、造价控制不力、验收程序不合规、办理竣工结算不及时等。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永定区一河两岸龙角至龙凤桥东岸标段未公开招标、永定区书岭人行景观吊索桥工程超预算的项目负责人廖某进行责令检查。二是针对2015年永定奎聚楼保护修缮工程违规分包转包问题,古建筑公司已制定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管理办法。三是针对验收程序不合规,2018年集团本部办公室装修工程未邀请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参加自行组织验收问题,项目负责人阙某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四是永定区城南市场已于2019年12月3日竣工验收备案,于2020年7月22日送财审结算。五是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程序,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按规范进行验收。进一步规范结算审核手续,竣工结算由专业审核人员审核后再送审。六是加强项目业务水平学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两个维护”自觉性不足,政治敏锐性不强,执行政治纪律和规矩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宏盛物业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错误表述问题,对物业公司工作情况撰写人郑某进行提醒谈话,并重新撰写汇报材料。二是制定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制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维护意识,坚定维护行动,提高维护能力,确保维护效果,当好践行“两个维护”的示范标杆。
(2)推进“三大战役”不力,脱贫攻坚方面,扶贫记录不全面,缺项多。生态环保方面,落实环保措施不力。项目落地方面,工作完成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扶贫记录不全面,缺项多的问题,对所有扶贫手册进行自查自纠,所有挂钩扶贫干部均已完善扶贫手册。二是在2020年7月27日经营班子会上传达学习上级脱贫攻坚有关精神,安排部署扶贫“一月一行动”活动。三是针对宏源公司落实环保不利等问题,宏源公司已于2019年11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对宏源公司总经理江某进行提醒谈话。四是针对上半年无项目开工问题,因确定项目实施计划是年初,项目规划建设需要历经比选勘察、设计单位、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财审、招投标等环节,所有环节必须是一环扣一环,无法容缺审批,新建项目前期工作所需时间较长,所以新建项目都是在上半年开展前期工作,下半年开工建设。
(3)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不深入。在工程施工、合同等重点领域线索摸排不到位。在工程施工、合同等重点领域线索摸排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定期在党委会上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以更高的站位谋划推动全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工作例会、党支部会议等,及时传达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司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以更扎实的作风全面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市场管理、项目一线、深入基层调研等工作,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共计参与15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不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及参与率。三是主动统筹协调。加强与区扫黑办日常工作的对接与联系,及时掌握全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分别于2020年1月13日、6月5日党委会上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谋划推动全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实际制定《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集团党委中心组于2020年7月29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二是及时整改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支部于2019年12月已全部更换党旗,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银行账户开设过多。
整改情况:对融资已完成账户进行销户,已销账户12个,其中集团本部农业银行新罗支行营业部账户1个,城投公司信用联社营业部账户2个,水投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账户1个,抚市水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龙岩分行的项目资金户1个,南部公司招商银行龙岩分行账户1个、恒丰银行泉州分行账户2个、兴业银行永定支行账户2个、中国工商银行永定支行账户1个、福建海峡银行龙岩新罗分行账户1个。
(2)材料设备采购不合规,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物业公司已重新完善《物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及流程,杜绝出现微信、淘宝询价的现象。二是组织学习《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定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永财购〔2019〕1号)文件,并要求对在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对在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根据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执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对权属公司管控不严,主体责任压实传导不够,违规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键岗位和重要人员管理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及权属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促使关键岗位提高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勤政廉政建设。二是开展关键岗位集体廉政谈话。2020年6月18日开展工程领域集体廉政谈话,围绕集团公司经营发展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领域监督,加强领导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和自我约束,同心同德推进集团公司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12月10日驻财政局纪检组对我司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推动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助力“清廉国企”建设。
(2)廉洁风险防控制度执行力不力,未按规定落实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2020年8月份集团及权属企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报备驻财政局纪检组。二是开展廉政谈话工作。2020年7月份,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联系企业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三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2019年6月对集团权属企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
(3)开展述责述廉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永定区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述责述廉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强化述责述廉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并将述责述廉作为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检查,坚决防止述责述廉工作不严肃、走过场的现象发生。二是严格报告撰写。要求党委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必须紧紧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等情况,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坚决防止出现总结业务工作多、讲成绩多,谈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少等问题。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述责述廉材料开展自查,未按要求撰写报告的班子成员均已按要求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
2.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前哨、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线索发现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关键岗位、关键人,主动摸排,依法查处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通过案件查处,有效震慑违纪违法行为。如,在问题线索摸排中,发现建发集团下属企业佳源自来水公司在建设南部园区至金砂党校管网中存在质量问题并造成重大损失,2020年3月份,纪检组对时任董事长张某、公司副总经理卢某、网管项目现场代表曾某谈话提醒处理。同时,纪检组在参加建发集团民主生活、述职述廉、廉政分析等会议时,用好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对佳源自来水公司不认真履职、水投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本集团发生的一些案例进行深刻分析,举一反三,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2)开展执纪监督不深入,监督覆盖面不广。
整改情况:把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监督挺在前面,加强对关键人、关键事的监督,重点要盯好“人、财、物”,在“三重一大”事项上抓好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一是日常式监督。通过参加监督单位重要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等方式,掌握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020年1-7月,纪检组累计参加集团各类会议3次。二是调研式监督。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带信下访制度,监督探头持续前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摸清 “树木”与“森林”的状况。如,纪检组多次深入佳源自来水公司、永定建朋电力公司等民生领域企业,在生产一线收集一手信息,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并且及时纠正企业干部政策理解执行的偏差,推动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压实国企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三是问题式监督。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执纪监督。如,2020年1-8月,纪检组累计受理有关建集团信访件或问题线索4件,目前,均已办结,并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谈话提醒4人次(建发集团总经理曾某,佳源自来水公司原总经理张某、总经理卢某、管网部负责人曾某),批评教育1人次(城投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廖某),责令检查1人次(水投公司经理简某),诫勉谈话1人次(水投公司经理简某)、提醒谈话1人次(水投公司综合部经理卢某)、党纪立案1人次(水投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吴某),如,信访反馈淑雅溪水库移民安置户不动产证过户难以解决的问题,于2020年7月对建发集团总经理兼区城投公司总经理曾某谈话提醒,对时任项目组负责人廖某批评教育,对水投公司总经理简某责令检查处理;又如,信访反映餐费报支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南部园区至金砂党校管网存在的质量问题并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于2020年1月给予负有主体责任的时任董事长张某、公司副总经理卢某、网管项目现场代表曾某谈话提醒处理。再如,水投公司在公务接待方面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篡改公务接待报销票据问题,吴某任水投公司综合科科员,负责水投公司接待工作,于2020年1月受到党纪立案审查,同时,卢某作为水投公司综合行政部经理,负责水投公司公司内务办理、接待报销审核,给予其提醒谈话处理;简某作为水投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水投公司全面工作,对出现的违规接待,违规购买香烟等问题审核把关不严,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明纪律和讲规矩,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3)常规工作执行不到位,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不全面。
整改情况:运用好“四种形态”,推进正风肃纪,绷紧纪律之弦,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一是护航主体责任。纪检组主动作为,当好参谋助手,护航主体责任落实。如,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建发集团党委认真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国企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研究分析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推动 “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二是加大压力传导。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上半年,纪检组多次深入建发集团与班子成员零距离开展“廉政谈话”,剖析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和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同时,要求履行好“一岗双职”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和挂钩联系的下属企业的廉政风险排查,做到补短板、修漏洞、扎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如,2020年6月18日,建发集团党委对工程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抓住“关键领域”、“重要岗位”,有效防控廉政风险,达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目的。7月上旬开展班子廉政谈话,加强廉洁自律意识,引导班子带头表率,营造建发集团清清爽爽的政治生态。三是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反馈、主体责任检查、审计部门发现问题,纪检组及时跟进监督,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如,6月份,根据区委巡视整改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纪检组发出 “督促函”,督促集团党委书记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梳理分析,按照时间节点,倒排进度,要求7月底完成整改落实,并报纪检组备案,确保取得实效。
3.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
(1)作风有待加强。工作作风不实,群众观念淡薄,解决问题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凤山栈道项目影响老百姓安全出行问题,对项目负责人沈某进行责令检查。二是在集团上下开展为民服务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第一标准。三是强化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参与对象,确保每月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四是凤祥小区经济适用房于2019年6月起办理房产证,涉及回迁户的已于2019年3月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移交给各拆迁公司。
(2)违规公务接待。接待无公函、无审批。一函两餐。超人数陪同。异地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6年12月水投公司违规公务接待,经办人吴某于2020年6月22日退回违规接待费用合计3557元,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国资系统委员会于2019年12月12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责内务办理、接待报销审核的卢某进行提醒谈话,对水投公司出现的违规接待,违规购买香烟等问题审核把关不严的简某进行诫勉谈话。二是针对宏诚市场公司接待无审批问题,已补办接待审批手续。三是针对2016年7月城发公司中、晩两餐分别在厦门、新罗接待来人计719元的问题,经办人苏某已将违规接待款项719元退回,并对其进行责令检查处理。四是举一反三,对所有违规公务接待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五是2020年6月4日,邀请区纪委监委邱永浪同志为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做市委3号文件宣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和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管理,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无审批单、无清单的公务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支,促进公务接待规范高效。六是严格按照《龙岩市永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永委办发〔2018〕2号)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3)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误餐、工作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6年1月商业公司违规发放通信误餐补贴,违规款项2250元已全部退回。二是城投公司2017年1月违规发放下工地补贴2040元,2015年2月以工会名义发放春节慰问金2.98万元,2016年4月发放生日慰问金7000元,共计38840元,已全数清退,并举一反三,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三是针对2017年5月古建筑公司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简某已于2020年1月15日退回违规领取证书奖金500元。四是2019年3月商业公司发放流动支部书记、支委的补问题贴,按永定区五部委《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永委组综〔2018〕44号)的文件精神执行,财务人员已补齐相关材料和发放依据。同时,为规范退休党员管理,2020年7月,商业总公司已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属地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五是2019年5月29日制定下发了权属各企业薪酬方案,规范各项工资津补贴发放标准。
(4)差旅费报支不规范。住宿费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住宿费超标问题,古建筑公司总经理詹某报支去福州出差住宿费378元,经核实,根据永财行〔2016〕5号文件,其他人员福州住宿费标准380元/天,故无需清退。二是城投公司2016年9月报支来客费用,因工程项目在设计方案论证前期需咨询相关设计人员意见,我司会针对性邀请专家对初设方案先予审查,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正后再提交规委会审核。鉴于项目评审工作的特殊性,项目施工图设计评审时间较长,需为外地专家安排住宿。在深基坑或高边坡方案论证、项目基础隐蔽验收及工程重大分部分项验收时,需设计、勘察等人员到场参会验收。三是针对宏盛公司2018年9月报支职工陈某到南部园区伙食补助问题,陈某已于2020年3月31日退回违规报支到南部园区伙食补助300元;四是针对商业总公司报支廖某、廖某、李某等3人慰问职工差旅费问题,廖某、廖某、李某已退回违规差旅费210元,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五是举一反三,对违规报支差旅费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六是严格按照《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区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永财行[2019]6号)文件规定,完善差旅费管理办法。
(5)“四风”现象仍然存在会议频繁,领导干部疲于应付,存在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整治“文山会海”的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整治“文山会海”二十条规定》。二是精简会议。定期收集上会议题,对议题进行严格把关。将多会一开,对于人员一致,议题一致的会议进行合并召开。三是针对城投公司领导出差费用实报实销问题,根据财政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四是针对城投公司2016年12月购置高档劳保用品问题,已退回违规发放款项3.5万元,其中1人为离职人员,剩余2000元已书面通知其退回。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违规预借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龙翔公司对借款人员按借款用款情况进行清缴,该款项已于2019年8月全部结算清楚;二是针对龙翔公司财务洪某未进行及时清理往来账问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对干部职工借款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四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2)违规使用现金。
整改情况:宏诚市场公司已针对使用现金等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方式。
(3)违规购买商业险。
整改情况:鉴于物业公司工作的特殊性,保安及保洁人员等临时用工人员岁数大,未缴纳工伤保险,所以为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临时用工人员缴纳员工意外险,其余正式用工人员已全数清退购买保险金额,共计900元。
(4)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资金。
整改情况:经核实,鉴于商业总公司改制的特殊性,永定区商业总公司系1992年政府机构改革时成立,与原商业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行,现有两个银行账户,分别为“龙岩市永定区商业局”和“龙岩市永定区商业再就业中心”。1999年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时,为了便于安置下属企业下岗职工,设立永定县商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开设了临时银行账户,该账户的用途主要是收取企业改制时变卖国有资产的收入和安置下岗职工支出,根据《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方案》,企业改制任务完成后,原下属企业的剩余资产由总公司负责管理,为便于成本核算,“商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银行账户用于收取资产租赁收入管理和返聘人员及公司运行费用的支出;商业总公司另一个银行账户户名为“龙岩市永定区商业局”,只对应财政拨付局机关人员(事业预算)工资、退休人员及遗属补助等费用。商业总公司的“龙岩市永定区商业局”和“龙岩市永定区商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两个银行账户收支,历来都由一个法定代表人(即商业总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商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非独立的法人,人员均为商业总公司(局)员工,商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非商业总公司的下属企业,而是总公司内设的一个部门,同时使用两个银行账户,是为了便于成本核算。经核实,报支车辆维修费5671.55元的车辆所有人为商业局,由于商业局户头财政只拨付人员经费,无其他管理经费,故将车辆年检费2981.55元和车辆维修费2690元在公司再就业中心户头报支。
5.遵守纪律、廉洁自律情况。
(1)工作纪律松弛,考勤制度不严,请销假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9年宏盛物业公司请假条代写问题,温某、卢某、陈某3人已重新填写请假条,并审批。二是物业公司在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司务会上再次重申考勤制度的落实与监督;2020年7月7日开展公司规章制度学习培训。
(2)材料上报不实。
整改情况:优化机关作风建设,弘扬真抓实干工作作风。根据部门分工,由部门负责人落实重要领域、重点工作的材料上报工作,强化跟踪反馈机制。
(3)制度执行不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佳源公司已将会议纪要附至财务凭证。二是佳源公司已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制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落实国企党建责任有差距。
(1)党建基础保障薄弱,思想重视不够,未将党建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评。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和经济效益同步考核。2019年度将党建工作情况与企业经营水平及企业班子成员履职考核、薪酬绩效有机结合,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占10% 。二是各支部均已配齐专职或兼职党务干部。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会议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形式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各支部均于6月份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关于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的有关内容;在8月份支书联席会上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交投支部、城投支部已整改到位,在支部大会上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的有关内容,进一步要求全体党员强化党内民主观念,纠正党内称谓中的违规现象,注意在会议方案、会议内容、会议记录中统一规范使用党内称呼,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让党内关系更简单、更纯洁、更坚强;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要严肃认真,详细记录、规范整理。三是针对组织生活会形式化问题,佳源支部已整改到位,要求党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党建资料的整理归档,避免产生材料缺失等现象。四是交投支部会议记录人王某、城投支部会议记录人陈某、佳源支部会议记录人黄某向支部作书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
(3)党员管理宽松软,党员意识不强,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熊某、张某、赖某、黄某四位同志组织关系已转入建发集团机关支部;卢某为事业单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陈某于2020年7月份离职。二是严格按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三是集团党群部负责人卢某向集团党委作书面检讨,接下来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4)党费收缴不规范,未按标准缴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按标准缴纳党费问题,相关人员已补齐应交党费。二是对商业总支党务负责人张某及城投支部党务负责人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三是组织党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条例如《中共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2.国企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于2019年12月底对机关支部、城投支部、交投支部、水投支部2017、2018年度每季度的《党支部活动记录本》进行调阅并签字。二是制定党建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强化党建工作检查督查,促进集团党建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党建工作水平。集团党委2020年4月、6月对各支部党建进行季度检查并对党组织活动记录等进行调阅。
(2)党组织阵地建设不严格,执行“应建尽建、全面覆盖”的原则不力,未配齐配强支委班子。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党支部班子成员。2020年8月13日经机关支部大会酝酿,已向上级组织提交设立支委的请示,下一步将按照批复精神,进行增补支部委员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二是切实加强支部党的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夯实党支部党建基础、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切实发挥党支部在集团中心工作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优化党员组织关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城投支部赖某担任集团投资发展部兼工程部经理,组织关系于2020年8月4日转入建发机关支部。
(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显著,党员作表率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划分责任区设立先锋岗 ,进一步推动公司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大力推进“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让党旗在一线飘起来,让党员身份在一线亮起来,让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一线发挥出来。集团机关支部在中医院项目点创建“红土先锋党员工作室”,设立4名党员先锋岗;交投公司工程管理部设立“红土先锋岗”。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在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2020年3月开展“播种绿色希望·建设绿色园区”志愿服务、4月“文明祭祀,从我做起”志愿宣传活动、5月“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公共卫生安全”党员志愿服务、7月“‘争做新时代好少年-聚水成涓,汇爱成河’2020年龙岩市永定区关爱留守儿童公益系列活动”。
(4)发展党员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重点将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干部作为发展对象,保持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集团2020年度发展党员3名,其中1名为集团综合行政部副经理(主持工作)、1名为龙翔公司工程部经理、1名为集团综合行政部职员。
3.选人用人、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方面。
(1)选人用人程序繁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对于党委会涉及中层干部任免议题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永委办发﹝2017﹞73号)文件要求,规范做好会议推荐、个人推荐、征求意见、个别谈话、会议研究等程序;在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任免人选,同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制定经理层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切实加强我司高素质专业化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2)招聘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集团招聘工作人员均按照上级审批后,制定招聘方案,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录用、公示等工作程序进行。2018年8月集团公开招聘401岗位人数2人,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应为6人,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只公示3人进入面试,发现问题后立即补充通知了其余3名人员进行面试,未造成不良影响,已对经办人员吴某进行口头批评教育。针对交投公司招聘不合规,驻财政纪检组已对交投公司总经理王某进行提醒谈话,对分管招聘工作的副总经理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3)激励机制有待提高,人才管理机制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5月对集团部门副经理主持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已任命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二是制定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三是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
1.区审计局在对城发公司原总经理张某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指出,城发公司存在:原永定区驻外办事处租金挂往来帐、小额工程监理、勘察招投标不规范,已完工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核算,收款收据管理使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往来帐未及时清理、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售房款未及时收取等问题,截至巡察组进驻,均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区驻外办资产于2017年3月2日划归集团本部管理,根据财政局要求驻外办租金收入要上缴区财,城投公司作为代收单位,将历年来收取驻外办租金挂“其他应付款-驻外办租金”科目。2020年7月2日城投公司已将该租金收入汇给集团本部,由集团本部统一与区财政局结算。二是对已完工并已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审计手续的项目进行整理,报区国资中心审批后转入代管固定资产,制定《小额工程招标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小额工程招标管理。三是针对往来帐未及时清理问题。我司已于2019年8月22日发函给住建局,并已于2020年12月18 日再次发函住建局,黄某同志20000元已清退完成。因王某同志所借款30000元为沙岗路拆迁工作经费,住建局已出具相关证明,纳入拆迁工作经费。鉴于欠款人员黄某已离世,该款项33500元纳入城投公司坏账处理。四是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售房款未及时收取问题,该安置房款需在乡镇及民政局确认政府补助和安置费后,方可收取。
2.2018年5月5日,龙岩正易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对区建发集团审计报告指出“2017年末,区建发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年末余额11289.76万元未计提折旧”。2019年6月4日,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对区建发集团审计报告,仍存在上述问题,造成年末利润失真。截至巡察组进驻,均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建发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年末余额11289.76万元未计提折旧,这项投资性房地产是永定区驻外办资产,属历史遗留问题。该资产产权证属永定县人民政府,由于大部分房产为集资建房或小产权房无法过户给我司。根据税法规定,不属我司资产不允许提取折旧,如果考虑到影响我司利润,我司已建议国资部门在对我司进行年度考核时将驻外办资产的收支以客观因素的形式给予调整。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纪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组收到区委巡察二组移交问题线索2件,区纪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组依法依规组织调查核实,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结,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1人,提醒谈话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存在债务风险,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和融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融资管理的规定,对所属企业融资严格把关,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融资必须提交区大额度资金监管工作会议讨论。二是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做到资金统一调度,充分利用好各企业间的闲置资金达到高效利用。三是抓创新突围,开辟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四是持续推进房地产开发、渣土消纳、机制砂、建材贸易等拓展业务,进一步增加收入。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选人用人、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方面
1.人员配备与管理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集团2018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招聘正式用工工作人员3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1人,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二是针对留人难的问题,制定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干部担当精神偏弱。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客观评价,选拔任用公正合理。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555888;通讯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春霭小区4号楼二层,建发集团综合行政部;电子邮箱:kjjfjt@163com。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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