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福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9月23日,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对区土楼管委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土楼管委会班子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折不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2020年11月5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土楼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土楼管委会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15项整改任务,带动全体干部坚决抓好整改,同时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先后召开5次班子成员会议、4次土楼管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土楼管委会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二)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根据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土楼管委会及时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福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巡察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 31个问题,细化分解, 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每条措施都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
(三)跟踪落实完成整改工作。
坚持全程紧盯、全程协调、全程督办,有力有序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定期核实销账,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二是组织学习进行全文传达会议内容,同时结合单位和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把学习贯穿工作全过程。
2.执行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
(1)执行决策部署不坚决。对上级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学习不够透彻,执行区委决策时较多考虑局部利益、客观条件,强调执行困难,导致工作推进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学懂弄通上级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方位做好土楼保护工作,寻找差距,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二是在2020年11月底完成了初溪土楼群防雷工程初验收,正上报国家文物局进行验收。三是2020年9月5日邀请国家文研院专家来五云楼勘察,推进五云楼二期维修保护工程建设,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土楼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专题讨论五云楼工程进展问题,并向施工、监理单位发出督促加快进场施工的函。四是组织力量加快洪坑土楼保护管理用房项目建设,2020年10月23日专题召开洪坑管理用房建设工作的会议,加快管理用房的建设,目前已完成外墙和内部装修,工程将于2021年5月全面完工。
3.开展党性教育不扎实问题。
(1)开展党性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学习党章,扎实开展党性教育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和审核把关,对出现的错误表述进行举一反三,确保材料表述准确。二是2020年7月2日党支部联合文明办、科协、进修学校等支部,组织党员参加金砂上金红色交通线革命传统教育,现场由文明办四级调研员邓荣周作“坚决维护核心、践行初心使命”专题党课活动,并集体开展学习研讨,没有形成纸质发言提纲,2020年10月15日主题党日会上全体党员补写了“坚决维护核心、践行初心使命”专题发言提纲。
4.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力问题。
(1)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力。土楼管委会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开展,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材料体现意识形态的相关工作和认识。三是按要求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会,2020年12月16日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分析会。因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剖析材料以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均未提及意识形态方面内容,2020年上半年以土楼管委会主任办公会替代意识形态专题分析会及其他问题,给予张某、江某、杨某、刘某批评教育。
5.机关日常管理缺失问题。
(1)机关日常管理缺失。未制定机关考勤、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考勤工作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充实机关考勤、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考勤工作在巡察期间即行即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亲笔签名签到,并按要求严格管理签到表,上班后十分钟收起签到表,下班前十分钟放出签到表。因分管办公室对机关考勤、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考勤工作管理不到位及其他问题,给予刘某批评教育。
6.脱贫攻坚工作不深不细问题。
(1)脱贫攻坚工作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全体挂钩干部深入贫困户做好扶贫工作,及时做好挂钩扶贫照片及信息录入工作,进行全面逐项自查,确保录入准时完整。二是对挂钩贫困户填写不完整的信息责令挂钩干部深入贫困户重新填写完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修缮工作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理清工作思路,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解决在维修保护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2020年12月23日召开振成楼烟刀棚(耳房)维修工程会议, 2021年1月22日再次召开振成楼耳房抢险加固工程会议,推进湖坑镇政府对振成楼耳房抢险加固工程建设。三是加快世遗本体楼衍香楼维修工程正常施工,维修工程已于2021年3月结束,正在组织维修材料申报省文物局进行验收。全部维修工程将按迎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的进度完工。五是福裕楼和五云楼等两座世遗本体楼因正在维修,供电线路必须在维修工程结束后才可以改造,所以暂时无法对其进行供电线路改造。
(2)保护管理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组织学习,做好保护宣传。二是加大对破坏世遗土楼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活动。三是加大宣传保护力度,2020年8月印制了《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永定)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分发给土楼村民,确保不再发生损坏世界遗产现象。
因前期没有做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导致苏某长期上访,甚至越级闹访,阻挠工程施工,造成不良影响,履职不力扩保护管理不力,造成初溪绳庆楼群众将原有石砌门坪铺设水泥板,后经多方努力才得以恢复原貌及其他问题,给予江某批评教育。
(3)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工作能力,主动作为,解决困难和问题。对振成楼烟刀坊墙体倾斜问题于2020年12月23日、 2021年1月22日二次召开振成楼耳房抢险加固工程会议,推进湖坑镇政府对振成楼耳房抢险加固工程建设。对光裕楼屋顶漏水维修问题,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会议确定由区文物局支付专项资金2万元、土楼公司拨付1.5万元,先行进行屋面日常保护维护。二是按世遗地保护规定每月组织人员对世遗土楼保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土楼公司在实施初溪观景台游步道回路建设问题于2020年9月7日、11月10日联合文物局进行巡查中发现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书。三是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加强与乡镇、文物局和土楼公司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协调乡镇属地管理做好世遗土楼保护核心区和缓冲区的“两违”查处工作。
2.宗旨意识不强问题。
(1)宗旨意识不强。协助解决土楼群众实际困难办法不多,没有疏堵结合,致使世遗保护区违章建筑和违章搭盖现象层出不穷,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宗旨意识,深入土楼群众,多出点子,主动介入,协调沟通,想办法切实为土楼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二是深入湖坑镇和土楼公司协助落实湖坑镇世遗保护区居民异地新村安置,目前湖坑镇政府和土楼公司已协调,土楼公司让出缓冲区外的空闲地块六联村口、湖坑集镇边等地块由群众自行选择后根据多数意见确定一块作为安置地。三是深入高头乡,协调加快新村安置的施工建设。四是协助下洋初溪安置新村工程建设,下洋镇政府积极做好初溪安置新村工程建设,已完成第一幢安置房浇注第二层楼板的工程建设,其他幢安置房建设也有序开展。
3.消防安全宣传不深入问题。
(1)消防安全宣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学习。二是根据世遗巡查工作的要求, 2020年9月7日、11月10日,2021年1月26日联合消防救援大队、文物局、乡镇对世遗土楼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对存在隐患发出了整改通知书。三是协助乡镇组织清理世遗本体楼周边乱堆放的杂物等。四是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2020年11月14日联合湖坑景区消防中队、土楼公司在洪坑景区、高北景区分别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土楼的消防安全。因消防安全宣传不深入,宣传力度不够,消防检查不经常,世遗楼使用液化气、乱堆杂物等消防隐患仍然存在及其他问题,给予江某批评教育。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问题。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执行接待审批流程制度。二是对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区政府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对今后接待函没有来人具体姓名的一律不接待。
(2)违规报支租车税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报支租车税费2463.02元及时追回。阙某已于2020年12月2日全额退回多报支的租车税费2463.02元。因违规报支租车税费2463.02元及其他问题,给予张某、阙某批评教育。
5.财务报支不规范问题。
(1)违反现金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财务相关规定,举一反三,杜绝今后再发生现金报支费用情况。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及其他问题对刘某、阙某进行批评教育。
(3)提前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今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报支程序,杜绝再发生提前发放津补贴情况,举一反三,确保今后严格按财务规定进行发放津补贴。
(4)发票报销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间责成阙某作出说明,2016年11月26日,接土楼管委会通知,前往长汀出差,送帮助维修土楼工作的二位长汀客家古建筑专家,2016年11月30 日报销差旅费时,其个人工作不认真报销过路费和差旅费误填写为去厦门,巡察期间已责成阙某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责成阙某退回多报支的差旅费80元,阙某已于2020年9月12日全额退回多报支的差旅费80元。因发票报销与实际不符及其他问题,给予张某、阙某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未及时成立党组织。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土楼管委会已于2018年1月成立党支部。二是做好支部各项工作,将按照区直党工委的工作布置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因张某对党支部工作不重视,在党支部条件成熟情况下仍未成立党支部及其他问题,给予张某批评教育。
(2)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0年10月9日巡察期间,将劳务派遣人员李某组织关系接转至土楼管委会党支部。二是严格要求及时做好党员的组织关系工作。三是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支部会议记录人必须为支部党员。
(3)党费收缴和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和管理党费。二是对张某2019年度党费少缴部分的党费在12月及时进行补缴307.2元。三是对2020年党费收缴情况及时进行补登记。四是对2021年度党费收缴标准在2021年1月15日进行公示,1月19日上报区政府办口党总支及区直机关党工委 。因未按规定核定党费及其他问题给予刘某批评教育。因2020年党费收缴情况未登记及其他问题给予杨某批评教育。因未按照标准缴交党费及其他问题,给予张某批评教育。
2.人事工作重视不足问题。
(1)人事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编委的沟通,申请使用编制。二是利用事业单位全省统一考试已完成申报11月21日进行公开招考1名事业工作人员,已完成政审工作,于2021年2月2日到单位报到上班。三是继续与编委沟通,在全区事业干部中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充实股室人员。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精神。二是补写2018年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三是举一反三,在今后民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开展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写好对照检查材料,会中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批评时一定要相互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效果。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土楼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偏少,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支部书记担负主体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抓好党建工作,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0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会议。二是加强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2020年12月9日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三是按照规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按时开展组织生活会,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四是2020年“主题党日”活动有按月开展,记录不规范也未及时提供,要求 “主题党日”活动按月准时开展并做好记录工作。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及其他问题,给予张某批评教育。因2020年上半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2020年“主题党日”活动有按月开展,但记录不规范,材料提供不及时及其他问题,给予杨某批评教育。
(2)形势分析会不全面。
整改情况:加强政治学习,全面召开形势分析会,在班子成员发言过程中认真做好政治生态的发言内容,2020年12月24日召开土楼管委会2020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分析会。
(3)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结合实际做好廉政风险排查。二是排查办公室的印章管理、物品购买,规划建设股的本体世遗土楼维修工程的管理等方面风险点。二是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订下发《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永楼管综〔2020〕09号)文件。
(4)廉政谈话开展不规范。2018年未按要求开展2次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话制度。二是2020年11月27日按照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廉政谈话。
5.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问题。
(1)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土楼管委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永楼管综〔2020〕12号)。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2020年9月24日、12月24日召开了“三重一大”会议,会议邀请纪检组组长参加,就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讨论。
(2)未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学习,2020年10月起,土楼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需议定事项,参会领导进行逐一明确表态,最后由主任进行末位表态。
(3)重大会议未形成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制订《会议纪要制度》,对重大会议事情全部形成会议纪要。2020年10月以来,共形成《关于国庆中秋节期间工作的会议纪要》《关于“三重一大”工作的会议纪要》《关于洪坑管理用房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等6份会议纪要。
6.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到位。
(1)未发挥好协助职责。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学习党章党规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充分运用“土楼清风学习讲坛”、“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二是派驻纪检组督促土楼管委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要求开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分析会。三是派驻纪检组加强对土楼管委会的监督,参加相关会议并按程序和要求做好工作。
(2)把关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对土楼管委会干部进行动态监督,及时建立更新干部廉政档案,深入了解土楼管委会政治生态,提升日常监督实效,注重监督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派驻纪检组加强对土楼管委会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风险防控规章制度,紧盯“关键少数”,监督推动土楼管委会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对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或谈心谈话。
(3)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督促土楼管委会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综合监督单位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等。二是充分发挥土楼管委会内部监督职能,加强对党支部监督,加强对管委会内部日常监督。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基本完成事项
1.洪坑土楼保护管理用房等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情况说明:土楼管委会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方位做好土楼保护工作,寻找差距,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洪坑土楼保护管理用房项目将于2021年5月全面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358660;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六一路103号;电子邮箱:ydtlgwh@163.com。
永定区福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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