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9月23日,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对区委编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巡察组2020年11月5日在我办召开巡察反馈会后,我办严肃认真正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认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随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巡察整改研究部署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巡察组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抓好整改。在此期间,我办先后组织召开各类会议13次进行研究部署(含室务会2次、全体干部职工巡察整改专题会2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党支部会议4次),上下一心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我办成立了以编办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沟通及督促跟踪。2020年11月12日我办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巡察反馈问题,对相关整改责任进行分解、部署,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龙永编办〔2020〕48号),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成34个问题,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传导压力,细化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整改,建章立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举措,逐个解决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由集体专题研究,明确整改措施、办法,推动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或实质性进展;针对个人错误问题,着眼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并进行严肃追责。坚持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落实整改的同时,要求全办上下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严格梳理排查,严格落实整改。同时,把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先后制定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制度6件,强化内部管理、巩固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的问题
(1)学习领会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本办党支部立足实际制定《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支部学习制度》;于2020年初制定了《2020年度编办党支部学习计划》,切实加强政治学习。其中:2020年11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并开展专题学习讨论;2020年12月1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体党员作了专题发言。今后我办将严格落实支部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继续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并及时跟进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领导重要讲话、批示精神。针对学习领会不及时的问题,已对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段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学习效果差。学习时大多以简单传达会议、讲话精神为主,结合实际开展集体研讨和互动交流少,学习效果一般。
整改落实情况:我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党的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按照支部学习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年终对学习情况进行统一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运用专题学习讨论形式,2020年11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并开展专题学习讨论;2020年12月1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体党员作了专题发言。针对学习效果差的问题,已对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段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学习教育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未提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心得体会的卢某,责成其重新撰写提交党支部;二是对江某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种意识”专题研讨提纲中出现“国投集团”等与实际不符的字眼问题,责成其重新撰写“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种意识”专题研讨提纲提交党支部,作出了提醒谈话处理;三是今后各党员干部及时认真撰写有关心得体会及相关材料,支部加强相关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给予退回重写,对敷衍应付的,坚决严肃处理。针对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已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段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卢某同志整改问题已转区人大办,由人大办按相关程序做出问责处理。
2.机构编制工作推动不力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等工作。各项改革整改措施如下:按照省、市体改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分步做好涉改执法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协同推进执法单位人员转隶工作。认真审核四大综合执法大队报送的“三定”方案初稿,形成四大综合执法大队“三定”方案送审稿并报区委编委审议后予以印发。由事业股负责牵头组织各改革小组对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尤其是局、委、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整,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剥离后对需保留的公益服务职能表述“负责”“协助”“配合”等进行认真斟酌、推敲,多与兄弟县(市、区)沟通,多次向市委编办事业科请教业务。下一步,事业股将向市委编办事业科报送调整规范的事业单位名称、科级领导职数,以便进一步地规范统一机构编制事项。二是对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进行全面梳理,纠正不切实际、依样画葫芦的相关表述。在今后的改革工作中,我办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深入调研,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改革方案;三是市对区绩效考评中“e龙岩建设工作”指标牵头单位涉及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区e龙岩办等3家单位,我办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部门之间沟通配合,及时跟进相关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与其他牵头单位协调推进该项指标落实进位。四是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已对范某、姜某、江某等三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存在慵懒散拖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及时催办。巡查组反馈意见后,我们及时对目前仍未印发完成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5家区直部门下发《催办通知》,要求有关单位于2020年11月底前把梳理的权责清单报到编办体改股审核。认真审核。对单位上报权责清单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清单无漏项、无错项、无重复项。及时跟进。及时跟进单位此项工作推进情况,编办体改股审核后的权责清单是否及时交与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核后又是否及时签发公布。目前除了生态环境局因垂管原因暂缓调整公布外,区直部门权责清单已全部调整发文。
我办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经全面排查,共清理出33家“僵尸单位”,其它应注销单位25家。至2021年3月底,已完成13家“僵尸单位”、6家应注销单位的注销工作;已启动13家“僵尸单位”、19家应注销单位的注销工作,各举办单位已在永定政府网发布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其余单位的注销工作正在推进。在工作过程中,我办严格按照注销登记工作程序,以谁主管谁负责、先易后难原则,对明文撤销的46家单位,分别制定《关于抓紧办理龙岩市永定区XXXX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函》19份,通知举办单位在一个月内前来办理注销手续,对还未找到撤销文件依据的3家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查找证明文件;对已发函的单位,未在一个月内前来办理注销登记的,再次发函督办,并同时与联动单位联动,冻结相关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录用事宜;今后凡是因机构改革撤销、合并、更名的事业单位,必须明文规定“凡是已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业单位,应在收文后,及时到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相关登记工作”,相关工作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
关于“涉及高陂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项,在市委编办多次催办下才完成”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要求全办干部职工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激发工作热情,严格按照上级安排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针对存在慵懒散拖现象的问题,已对段某、范某、姜某等三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杨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3)控编减编工作不到位。目前我区仍有20个行政机关、29个事业单位和43所中小学校存在超编问题,尤其是教育系统超编严重,导致全区事业编制出现多种结构性不平衡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行政机关超编已整改12个,还有8个行政机关超编。我办机关股将每月与区委组织部汇报超编情况,拟通过自然减员、鼓励提前退休、责成人员分流等方式,按省委、市委编办要求在三年缓冲期内逐步调整到位,2022年3月底前逐步完成超编消化工作。二是2020年8月事业股制定了第一套调整方案《关于部分超编单位实现人编平衡的通知》(龙永编办〔2020〕27号),2020年11月事业股制定了第二套调整方案《关于临时核增部分区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中心事业编制的通知》,通过调整编制和责成人员分流等措施调整结构性超缺编问题,事业单位超编问题已全部消化。三是继续做好教育各层级学校核编工作,计划2021年10月底前核定我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教职工编制数。通过退休自然减员的办法;努力尝试通过教育系统外循环方式分流部分教师到其它事业单位,尤其是长期借调离开教育系统的教师;五年内逐年新招聘教师平均人数采取“退二进一”方式进行。四是针对控编减编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对苏某、范某、姜某等三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力。对人社局未取消“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等问题督促整改不及时,致使2017年度市对我区“放管服”年终检查评分落后。
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5月区督查办、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区级各有关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形成《关于永定区“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永督办﹝2017﹞39号),要求各相关通报单位将整改情况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区督查办。对区联合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关于人社局未取消‘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前置中服务事项”问题,已按时完成整改。经自查,2018年以来我办体改股没有出现类似问题发生。针对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力的问题,已对江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杨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3.脱贫攻坚工作不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域名中心主任江某、综合股后勤范某2017年以来脱贫计划均已填写完整;机关股股长范某2018年以来贫困户和帮扶责任人已补签名。二是我办全体挂钩干部已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自查整改,扶贫手册已全部填写完整。三是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细的问题,已对范某、江某和负责此项工作的吴某等三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意识形态工作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同机构编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2021年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分工、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将具体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三是要求今后在撰写述职报告、支部总结等材料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四是2021年1月6日召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编办全体股级以上干部参加,会后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全体干部职工。五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问题,已对具体负责的段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实
(1)调研不深入,风险评估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我办已于2020年1月2日下发了《关于调整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加挂科技文化服务中心牌子)及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生协会机构设置的通知》(龙永编办〔2020〕2号),恢复设置乡镇科技文化服务中心。为了尽量避免工作中出现信访问题,已多次深入部门、基层进行调研,加强风险研判、评估,凡是有关新设事业机构、整合事业机构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多征求部门(单位)意见,多向领导请示、汇报,为区委编委领导提供可行方案,尽量做到无信访无投诉。针对调研不深入,风险评估不够的问题,已对姜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照搬照抄,生搬硬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2月1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部门职能职责梳理的通知》,对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能进行再梳理,确保职责定位精准,不遗漏,保证“三定”方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对于支部工作总结出现与实际不符内容的问题,我办已对负责支部工作的段某同志作出提醒谈话处理;切实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对文件材料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杜绝形式主义、照抄照搬、敷衍应付现象。三是针对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问题,已对段某、苏某、范某等三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服务意识淡薄
(1)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做得不够。2019年省委巡视永定发现机构编制方面仍然存在结构性超缺编,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未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估,为区委提供决策参考方面思考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每季一核实”,及时把全区机构编制变化情况反馈给区委组织部,对编制和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二是研究制定了行政编制“周转池”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市一级的做法将自收自支编制与教育部门财政核拨编制置换,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保障好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领域用编需求,切实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三是针对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做得不够的问题,已对苏某、范某、姜某等三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政绩观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已同意土楼管委会用编申请3名,其中:招聘1名,从教师队伍转隶2名,招聘人员已到位。通过巡察整改,我办对于单位的请求事项,因各种原因没有落实的,都及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针对政绩观有偏差的问题,已对苏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对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
(1)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履行好区委编办“三定”方案中各股室职责,制定详细的干部分工清单,责任到股室到人,加强业务股室间的沟通、交流及配合,杜绝推诿扯皮问题的出现;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2020年12月23日印发了《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议事规则》(龙永编办〔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勤考核的通知》(龙永编办〔2020〕80号)、《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龙永编办〔2020〕81号)、《公文收发管理制度》(龙永编办〔2020〕82号)、《办公用品管理制度》(龙永编办〔2020〕83号)等5件规章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针对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已对范某、苏某、姜某、江某、吴某等五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范某、杨某两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2)考勤管理松懈。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勤考核的通知》(龙永编办〔2020〕80号),由综合股指定范某负责考勤工作,固定每周一在钉钉考勤平台公示上周的考勤情况,每个月统计一次出勤情况并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针对考勤管理松懈的问题,已对苏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范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3)对干部关心关爱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编办工会2020年11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区医院进行体检,并组织开展2021年生日慰问和元旦、春节等节日慰问,组织开展“三八”节登山活动,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激发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热情;二是根据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巡察期间的反馈意见,我办立行立改,已对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单位负责人重新调整,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范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永委组干〔2020〕71号)。针对干部关心关爱不够的问题,已对苏某、吴某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财务制度落实不严
(1)账务处理混乱。财务人员缺乏基本的会计知识,2014、2015年记账凭证未附在收支和原始单据上;2015年4月份记账凭证出现2016年4月份公务接待发票;工会账从2015年11月至今未做。
整改落实情况:2014、2015年记账凭证已补附在收支和原始单据上;已建立起工会帐套。财务人员已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确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财务工作。针对账务处理混乱的问题,已对苏某、吴某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未严格执行新的会计制度。2019年1月起,未按新规定同时记预算收支账和财务收支账。
整改落实情况: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将2019年1月至今的账务,按新的会计制度补记预算收支账和财务收支账。加强财务人员对新制度、新规定的学习,注重实际操作的学习和培训,不折不扣地执行新的规定和制度。针对未严格执行新的会计制度的问题,已对苏某、吴某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费用报支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对照问题清单,对报支中缺项漏项,按实际情况补附。已加强有关人员业务学习,严把审核报支关,确保每一笔报支原始凭证齐全,程序合规。经自查核实,2015年4月支付3640元,确实是用于电脑配件和耗材;2018年9月党员活动,实属党员活动,支部材料没有提供活动方案;2018年5月支付劳务费1545元,因当时财务请产假,这笔钱是用于财务请第三方做报表的费用。针对费用报支不规范的问题,已对苏某、吴某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打折扣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我区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切实按章办事;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全面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巡察以来,公务接待1次,来宾4人,陪同2人,接待一餐,共计360元,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接待发票、菜单、接待公函均符合规定;三是经自查,“2017年12月支付4月13日上级检查,公务接待两餐”,事因当天检查工作任务重,直到下午下班检查工作才完成,上级检查组只带了一张接待函,事后经办人员未跟检查组联系补一张接待函;2017年以来我办没有出现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四是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已对苏某、吴某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违规报支车辆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陈某同志已退回违规报支的车辆维修费160元;二是经自查,2015年以来没有违规报支车辆费用。
(3)差旅费报支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王某退回超标准报支伙食费、车船费等950元;原编办副主任刘某等出差长汀、2016年10月原编办副主任姜某出差贵州遵义合计退回超标准领取出差补贴640元;经自查,2019年8月违规报销下乡书岭村、天子温泉、下洋等差旅费合计450元,分别为:姜某60元、苏某60元、范某60元、杨某60元、江某60元、段某60元、吴某90元,并非姜某一个人420元。以上相关人员已退回违规报销差旅费。针对差旅费报支不规范的问题,已对苏某、吴某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出差下乡审批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勤考核的通知》(龙永编办〔2020〕80号),严格规范出差审批制度,认真填写出差审批单、做到一次一批,事前审批。二是经自查,2018年6月下乡一月一审批是扶贫入户下乡,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成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差旅费,2018年7月以后未发现出差下乡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薄弱
(1)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以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等制度,及时收缴党费,按时完成规定动作,每月按时完成支部学习计划,做好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二是狠抓廉政风险教育。2020年按时召开了2次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提高编办党员干部对廉政谈话的认识,深刻认识廉政谈话的目的是咬耳扯袖,发现不足,改正缺点,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同时,进一步规范谈话制度,9月16日召开支部会议,认真学习《永定区廉政谈话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永主责办〔2020〕1号)精神,按照有关规定,科学界定廉政谈话的对象、形式、原则、内容和要求,并做好谈话记录,确保廉政谈话取得实效。在召开“落实区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前,进行谈心谈话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工作。四是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对具体负责的段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重业务轻编办支部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扭转思想,将党建工作纳入2021年区委编办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推进党建引领机构编制工作创新;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活动记录,召开的各项支部活动,专人负责,认真规范填写好支部记录本,支部书记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支部及党员的活动记录本,《支部活动记录簿》定期交给区直机关党工委查阅。针对重业务轻编办支部问题突出的问题,已对具体负责的段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组织生活质量不高。2017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以党课代替;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年年差不多,互相批评避重就轻,缺少辣味,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深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二是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创新落实工作的手段、方法,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调动党员参与的主动性,进而确保党组织生活开展“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提升党组织生活的质量。三是加强党员监督管理,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员的主体意识,维护党员的主体地位,提高对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认识,在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落实区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问题有的放矢,增强辣味,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开好组织生活会,以达到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目的。四是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已对具体负责的段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月在主题党日(15日)督促每位党员缴纳党费,每月20日核对支部党费收缴情况、汇总上缴支部党费。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情况,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在《中国共产党员活动记实手册》中的《交纳党费记录》栏。每月20日日前,党支部要将收缴的党费上缴至区直机关党工委;二是完善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核定党费,杜绝党员已交党费未登记现象;三是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的监督,定期将党费收缴情况公示;四是建立党费收缴专用账簿,实行专人管理。五是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已对具体负责的段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卢某同志的相关问题已转区人大办,由人大办按相关程序做出问责处理。
2.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
(1)廉政风险排查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2月4日已制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龙永编办〔2020〕50号),要求各股室(中心)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各股室(中心)按照各自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已于2021年1月全面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排查出股室风险点19个,个人风险点18个。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力的问题,已对段某、苏某、范某、江某、吴某、姜某等六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2015年11月付城郊镇计生帮扶经费20000元实属扶贫帮扶经费;2018年5月发放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保洁员工资5000元,属打扫5个办公室卫生的钟点工工资,每个办公室一个月打扫费用100元。二是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龙永编办〔2020〕81号),明确参会范围、决定事项和议事规则。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室务会主动邀请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参加。四是严把审核报支关,确保每一笔报支原始凭证齐全,程序合规。五是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对苏某、吴某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廉政谈话效果不佳。“一把手”对班子成员或股室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内容过于简单。
整改落实情况:我办严格执行《永定区廉政谈话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永主责办〔2020〕1号)规定,科学界定廉政谈话的对象、形式、原则、内容和要求,并做好谈话记录,确保廉政谈话取得实效。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之间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即要谈自身差距、又谈对方不足,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通、把思想谈通。目前,我办已完成2020年下半年2次廉政谈话工作。针对廉政谈话效果不佳的问题,已对具体负责的段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卢某同志相关问题已转人大办,由人大办按相关程序做出问责处理。
3.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力
(1)存在不良习气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月4日上午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深入学习市委2号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讨论,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党的各项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对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讲规矩、守纪律、明底线”的新要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时刻绷紧作风建设的弦。二是经自查,2017年后我办未发现存在不良习气问题。三是针对存在不良习气问题,已对苏某、范某、姜某、江某、吴某、段某等六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违规经商办企业。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1月6日下午召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上,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汇报了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通过廉政风险排查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办现未发现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3. 纪检组履职不够到位
(1)推动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有所欠缺,违反党规党纪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纪检监察组督促区委编办完善了《区委编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纪检监察组督促区委编办重新梳理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到目前已督促区委编办4个股(室)2个下属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19个;三是纪检监察组已督促区委编办制定《区委编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编办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等5个制度;四是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区委编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整改到位。
(2)日常监督不够深入。对编办走访谈心不多,在不良习气典型问题方面做得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全面梳理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清单,并要求区委编办对照具体的监督指标开展日常工作;二是纪检监察组已督促区委编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勤考核的通知》,加强对干部职工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的再监督,不定期抽查考勤制度执行情况;三是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纪检监察组督促并协助区委编办开展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2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4人,退回资金6270元;动态更新股级以下干部廉政档案。
三、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存在慵懒散拖现象的问题。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催促不及时至今未全部完成;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注销工作推进不力,仍有39家“僵尸单位”存在;涉及高陂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项,在市委编办多次催办下才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我办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经全面排查,共清理出“僵尸单位”33家,其它应注销单位25家。至2021年3月底,已完成13家“僵尸单位”、6家应注销单位的注销工作;已启动13家“僵尸单位”、19家应注销单位的注销工作,各举办单位已在永定政府网发布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其余单位的注销工作正在推进。在工作过程中,我办严格按照注销登记工作程序,以谁主管谁负责、先易后难原则,对明文撤销的46家单位,分别制定《关于抓紧办理龙岩市永定区XXXX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函》19份,通知举办单位在一个月内前来办理注销手续,对还未找到撤销文件依据的3家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查找证明文件;对已发函的单位,未在一个月内前来办理注销登记的,再次发函督办,并同时与联动单位联动,冻结相关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录用事宜;今后凡是因机构改革撤销、合并、更名的事业单位,必须明文规定“凡是已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业单位,应在收文后,及时到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相关登记工作”,相关工作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关于控编减编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目前我区仍有20个行政机关、29个事业单位和43所中小学校存在超编问题,尤其是教育系统超编严重,导致全区事业编制出现多种结构性不平衡现象。
(1)20个行政机关超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行政机关超编已整改12个,还有8个行政机关超编。整改措施:我办机关股将每月与区委组织部汇报超编情况,拟通过自然减员、鼓励提前退休、责成人员分流等方式。按省委、市委编办要求在三年缓冲期内逐步调整到位,2022年3月底前逐步完成超编消化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3月底前
(2)教育系统超编整改情况。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做好教育各层级学校核编工作,计划2021年10月底前核定我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教职工编制数,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将新增219名控制数;二是到龄退休自然减员;三是努力尝试通过教育系统外循环方式分流部门教师到其他事业单位,尤其是长期借调离开教育系统的教师;四是五年内逐年新招聘教师平均人数采取“退二进一”方式进行。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258860;通信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中山路1号区政府大楼121室;电子邮箱:ydbb3258860@163.com。
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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