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海峡客家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海发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集团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党性、讲担当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党委在收到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深入查摆,举一反三,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巡察整改工作标准,并制定下发《海发集团党委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细化分解整改事项4个方面35项65个问题,要求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各企业、各部室负责人结合岗位职责照单全收、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目标及责任人。同时要求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有序推动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扎实推进整改。在推进整改过程中,针对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海发集团党委全面剖析问题根源,逐条逐项讨论、深刻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端正态度,提高抓好整改工作认识。制定《海发集团党委落实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海发集团党委关于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学习、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及其他工作整改的具体内容,紧盯整改时间、节点目标,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海发集团党委为抓实整改工作,先后召开 7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督促整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对限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由整改责任人拿出具体措施,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结销号;对一时难以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不断提升整改的效率,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四是巩固整改成效。在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基础上,为规范集团经营管理,海发集团党委全力推进各项整改措施制度化,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海发集团党委先后修订完善33项制度。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严肃处理,已追责问责47人次,其中开展提醒谈话21人次,批评教育23人次,责令检查3人次。退回违规发放款项11.09万元,退回违规报销款2.27万元,补缴党费0.13万元,追回改制企业借欠款等其他款项4741.15万元(其中追回员工借欠款3.65万元,追回工程款2.17万元,追回应急资金借欠款209万元,追回政策性担保代偿款1887.21万元,追回改制企业借欠款本金2541.37万元,追回未清理往来账款97.75万元),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惩戒”和“以儆效尤”的作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企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方面存在差距
1.关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的问题
(1)结合国企实际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20年7月海发集团党群部组织集团各党(总)支部对近年来撰写的心得体会开展自查,经自查,个别支部党员在撰写心得体会方面仍存在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较少等问题,现已责成41人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健全相关制度。2020年8月在完善《海发集团选人用人管理办法(试行)》时,已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晋升和选拔的考察内容,从源头上杜绝政治理论学习敷衍问题;三是抓实项目前期规划工作。2019年8月,海发集团党委结合永定区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机遇,及时组织集团各所属企业结合近五年储备项目及产业发展需求,抢抓生态红线调整工作,重点对机制砂等8个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和内业红线调整,从项目选址开始践行生态保护优先发展战略。四是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2020年8月3日海发集团党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绿色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发展理念落实到位。五是抓实招商引资。2020年4月7日海发集团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按区委区政府“341”产业及永定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制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把招商引资纳入集团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以闭环管理方式,推动集团各企业将招商工作抓实、抓细。截止目前已完成招商签约3个、开工项目3个,储备项目6个。六是强化资本运作。全力做好采善堂技改搬迁项目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2020年至今,采善堂公司已累计接待项目意向投资考察方 5 批次,在征求战投方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进一步优化了采善堂战投引入比选方案,并于2020年8月21日提交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七是做好相关问责工作。针对烟厂机关第一支部赖某等6人心得体会照搬照抄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完成整改工作。对永定烟厂机关第一支部书记、企管部负责人张某因机关第一支部党员心得体会机械式照搬照抄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批评教育。八是针对落实国企“引进来”策略措施不多问题,对海发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某和采善堂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沈某,因落实国企“引进来”策略措施不多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吴某提醒谈话、沈某批评教育。
(2)党的思想引领作用欠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海发集团党委2020年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年6月29日组织集团党委各党(总)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精神。二是压实责任。2019年11月,海发集团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评议指标考评范围。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入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2019年度述职报告中;2019年起集团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并及时向区国资系统党委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建立机制。2020年7月22日海发集团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海发集团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规范突发网络舆情处置程序。四是对海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因党的思想引领作用欠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提醒谈话。
(3)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主题教育自查工作。2020年6月已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内容进行“回头看”。经自查,其他党委委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均有提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二是针对个别党委委员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相关人员已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重新撰写材料提交集团公司党群部存档。三是对海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阙某,因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措施乏力的问题。
(1)推进深化改革动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2020年1月为做强百亿生态矿业经济,成立了矿业集团,加大资源整合。同时为充分发挥群策群力作用,海发集团于2020年3月31日、7月21日分别组织召开集团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2020年8月11日组织召开拓展经营性业务专题会,分析研判生产经营状况和业务拓展情况,理清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二是用好考核指挥棒。从2019年开始海发集团党委已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纳入集团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引导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当作为。三是保障产业发展资金需求。2020年至今,海发集团累计为区域发展及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筹集资金9.466亿元。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截止目前,已实现签约3个、开工项目3个,储备项目6个。重点抓实百亿矿业产业链延链、拓链、建链工作。加大“引石入永”,丰富石材品种,拓展石材精深加工,加快推进永定红石材产业园石粉深加工项目的投产达标,做大永定红石材产业规模。五是责成区煤炭工业公司和矿业开发服务公司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力问题,做相关情况说明。六是针对落实区委、区政府“五统一”经营模式存在偏差问题。2020年4月1日,组织红岩公司、永定红公司、园区企业、矿点承包企业的代表召开座谈会,针对销售问题进行座谈,听取并借鉴吸取相关地方经验,并由红岩公司加快完善荒料销售管理制度。2020年7月20日红岩公司结合实际已建立了相关适用永定石材荒料的销售制度及管理办法。七是对海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和红岩公司总经理张某,因推动深入改革动力不足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提醒谈话。
(2)产业结构调整较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突出产业结构调整重点。2020年5月29日制定集团公司及各企业产业发展年度工作要点,重点抓实竹缠绕复合管项目达产达标、提升纸箱传统产业、壮大生物制药产业、做优政策性担保服务及保障粮食安全等重点工作目标,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二是全力谋划企业转型发展。区物资公司2019年开始已根据省工信厅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抢抓大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机遇,想方设法寻求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多次与海科集团公司洽谈合作事宜,推进民爆一体化业务融合发展。另外,区煤炭工业公司致力于提升煤炭产业链,于2020年8月10日引进了海基固废公司煤矸石综合处理项目变废为宝;福建兴业能源有限公司和区煤炭发展总公司全力开展煤炭和阴极铜供应链贸易业务,做大企业现金流,助力投融资工作,为实现转型发展取得了良好开端。三是强化主营业务拓展目标管理考核。2020年7-8月结合各企业实际科学下达2020年财务预算指标,并于2020年9, 月制定《海发集团挂钩帮扶企业实施方案》、《海发集团经营性业务实施方案》,营造上下齐心协力拓展主营业务的浓厚氛围。四是针对2018年国资系统考核集团主营业务拓展指标仅得56分问题,已责成海发集团投资部作相关情况说明(海发集团组建以来,旗下共14家所属企业,其中公益类企业3家,矿山类企业7家,生产贸易类企业4家。2018年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影响,涉煤企业产量急剧下降;永定红公司正处于基建期;红岩公司矿山处于整合阶段;生产贸易型企业烟厂还处于二期技改前期阶段,采善堂公司2018年9月份被海发集团收购,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重点以引进战略投资者为主,导致短期内主营业务市场拓展偏弱。经过上下齐心努力,2018年海发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914.46万元。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反馈,海发集团主营业务拓展指标有明显提升)。五是对海发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某,海发集团党委委员、煤炭发展总公司、煤炭工业公司、福建兴业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卢某和区物资公司副总经理苏某,因产业结构调整思路不清晰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吴某提醒谈话,予以卢某、苏某批评教育。
3.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未深刻把握落实国企两个“一以贯之”的问题
(1)党的领导未融入公司治理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实支部换届选举准备工作。2020年6月29日已下发通知要求集团各党总(支)部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推荐企业负责人为党总支或支部书记候选人,针对条件不成熟的企业及时向上级党委反馈,力促整改到位。为更好统筹支部换届工作,海发集团拟根据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全力配齐集团部分所属企业负责人,统筹推进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对烟厂党总支书记为副厂长担任问题,在党组织换届选举时按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强化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从2020年起,集团公司狠抓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工作,并将党建目标管理考评权重提高至10%。四是开展党建工作内嵌公司治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经自查,根据永定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30项重点任务相关要求(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已成立党组织的国资相关对控股、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章程),海发集团党委所属党组织所在的企业均已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且已要求未设立党组织的3家公司(兴业能源公司、区煤炭发展总公司、矿业开发服务公司)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五是针对永定烟厂未把党建具体工作纳入公司章程问题,2020年7月17日,永定烟厂已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相关工作。六是对永定烟厂总支书记赖某,因党建工作内嵌公司治理不深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提醒谈话。
(2)未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公司现代企业管理制度。2020年9月海发集团公司已结合实际印发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海发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强化党内制度学习。2020年6月集团党委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增强领导班子全局观和责任意识。三是完善职工大会制度。2020年9月制定《海发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海发集团职工大会制度》,并按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集团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0年7月17日召开职工大会,由总经理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了集团公司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四是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完善《福建海峡客家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海峡客家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建立能上能下、多劳多得、有活力的薪酬体系。2020年9月,集团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行业特点,草拟集团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决定机制。五是强化问题线索处理。责成海发集团人力资源部就所属企业负责人之间、集团本部与下属企业职工年收入差异大问题作相关情况说明(海发集团原所属企业共14家,因经营性质及管理难易程度不同,对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并按“一企一策”、“能上能下”原则全力推动各企业薪酬与企业经营效益挂钩,每个企业效益不同,经营难度(市场竞争)不同,故薪酬各有不同。永鑫担保公司张某因借用至工科局,相关绩效、文明奖和平安奖由借用单位直接发放至张某个人账户,导致出现张某在永鑫担保公司账户内发放薪酬只体现4万元)。六是对海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因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和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提醒谈话;对海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某,因未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提醒谈话。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的问题
(1)风险意识淡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风险意识,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0年7月海发集团组织集团各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风险防控知识(包括企业经营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和财务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识),要求集团各所属企业开展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等风险业务时,要严格执行《海发集团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提高各企业的风险防控及化解能力。二是针对永鑫担保公司存在融资性担保贷款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问题,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并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和1、2、3类资产划分标准执行,采取小额、分散、精准、阶段性担保的办法,控制公司单笔担保责任余额,并于2020年8月31日结合实际制定《龙岩市永定区永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三是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2020年3月26日,海发集团制定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20年6月20日,制定下发海发集团安全生产责任书。四是强化安全法规学习。2020年8月3日,在海发集团安全生产专题会上组织各企业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巡察整改期间,海发集团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3次,并根据会议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7次。五是对海发集团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许某和永鑫担保公司副书记吴某因执行风险防控制度不力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提醒谈话。
(2)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2020年6月以来,联动集团各党(总)支部组织100多名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廉政法律法规,并开展相关知识测试。2020年7月11日组织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二级企业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和部室负责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项南纪念馆),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强化日常廉政监督。2020年7月2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分析会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对集团企业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压紧压实各管理岗位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2020年8月结合相关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级及防控责任人,进一步修订完善《海发集团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三是开展物资采购自查自纠。2020年8月组织集团各企业围绕物资采购制度建设、决策程序规范性、制度执行合规性等内容开展物资采购自查自纠工作。经自查,个别企业仍存在未建立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现已责成永盛招商公司和红岩公司健全完善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并按采购管理制度进行整改。四是针对烟厂厂标项目询价不规范问题,永定烟厂已完成相关自查工作,并健全完善《龙岩卷烟厂永定分厂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责成永定烟厂做相关情况说明。五是对海发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某和时任海发集团党群部主任赖某,因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吴某提醒谈话、赖某批评教育;对永定烟厂行政部负责人、车间办副主任陈某,因项目询价不规范问题,予以责令书面检查。
(3)国有资本运营风险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应急资金逾期未归还问题。(1)集团积极采取措施,已于2019年10月18日收回福建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0万元的应急资金借款。(2)通过自查,目前还存在龙岩市某珠宝有限公司和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2笔应急资金借款逾期未归还。针对龙岩市某珠宝有限公司借欠款问题,集团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催收,为确保收回借用的应急资金,2019年5月22日向借款企业和担保方及原法人代表苏某寄送了《关于应急资金借款到期提醒通知书》;逾期后,通过法律顾问分别于2019年6月18日、9月30日、2020年5月8日向借款人、担保人发了3次律师函进行催收,同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催收,2020年10月14日我司向借款人、担保人发送《借款催收函》。同时根据2020年11月30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某珠宝有限公司借用应急资金到期的处置意见》,我司将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针对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借欠款问题,为确保收回借用的应急资金,采取上门催收、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催收,至目前止累计收回该公司应急资金本金90025.56元,2020年8月28日向该公司发出应急资金《借款催收函》。2021年1月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回我司借款本息和追究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责任。(3)今后严格按照《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区中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永政综〔2019〕168号)文件执行,做好应急资金的审核、签约、发放、跟踪、收回、预警等工作。二是狠抓应急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工作,重点做好应急资金的审核、签约、发放、收回等闭环管理工作。三是对永鑫担保公司副总经理熊某,因国有资金运营风险大的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批评教育。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地“四个要”不够到位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未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实会议部署工作的闭环管理。2020年要求集团综合部及时根据会议部署要求,制定相关工作跟踪目录清单,确保会议部署工作得到及时落实。二是健全谈心谈话制度。2020年4月制定《海发集团党委谈心谈话暂行办法》,明确谈话的内容。截止目前,累计开展廉政谈话116人次,开展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面对面谈话34人次。三是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重点根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行监督执行“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对集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集团党委根据相关问题线索,问责47人次。四是对国有林场员工反映林业总公司2018年度对下属林场考核不公正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并及时处理,并将相关核实情况向林场通报。五是对海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和时任海发集团党群部主任赖某,因重部署轻落实问题和抓早抓小意识不强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张某提醒谈话、赖某批评教育。
(2)层层传导压力未落实落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述责述廉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暂行规定》。二是开展述责述廉自查自纠。要求“一把手”严格按照年度述责述廉格式要求,对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同时组织做好述责述廉测评汇总工作。2020年8月已对2018年度述责述廉测评表进行重新梳理汇总。三是强化市委2号、3号文件精神学习。2020年7月,邀请区纪委邱永浪同志为集团党委各支部书记、各企业财务人员解读市委3号文件精神,并要求集团各企业组织广大职工再次认真学习市委2号、3号文件精神。四是集团本部于2020年9月制定《海发集团请托说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海发集团请托说情制度》,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国企人员纠治请托说情不良风气承诺书》。五是对海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和时任海发集团党群部主任赖某,因开展述责述廉工作不实和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3)“一岗双责”未压紧压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狠抓《海发集团党委谈心谈话暂行办法》的落实工作。2020年集团党委书记与党委班子之间,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企业“一把手”之间,累计开展廉政谈话38次,全面压实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点把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及党建目标管理考评范围。三是以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工作为契机,及时反馈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党(总)支部立行立改。2020年4月,集团党委通过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反馈问题12个,并开展相关业务指导4次。四是针对采善堂公司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2020年7月采善堂公司已结合实际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张贴上墙。五是对海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因廉政谈话落实不力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提醒谈话;对海发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某和采善堂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沈某,因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2.关于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监督执纪宽松软。
整改落实情况:运用好“四种形态”,推进正风肃纪,绷紧纪律之弦,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一是护航主体责任。纪检组主动作为,当好参谋助手,护航主体责任落实。如,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导、协助海发集团党委认真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国企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研究分析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二是加大压力传导。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如,纪检组积极推动海发集团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动约谈集团本部各股室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主动带队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协助党委开好党风廉政分析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常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抓好警示教育。协助海发集团党委开展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着力深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如,2020年上半年,海发集团党委充分运用工作例会、党员大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学习载体,通报中央、省、市、区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纪国法的典型问题的相关文件,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四是强化执纪问责。2020年1-8月,纪检组累计受理有关海发集团信访件或问题线索5件,目前,均已办结,并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1人、党纪立案2人,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五是对时任永鑫担保公司风险部负责人廖某,因违反代偿还款协议,予以提醒谈话。
(2)业务指导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面对“四大集团”党委暂时还未设立纪委,未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和专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平时纪检监察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和集团内设机构监察室人员兼职的状况,纪检组通过聘请专家开展专题业务辅导、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纪检组跟班学习和其他专项工作抽调等方式,不断提高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兼职)纪法兼通的专业素养,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能力。如,不定期抽调“四大集团”相关人员参与纪检组的信访件、问题线索调查等工作,通过“实战”方式,增强监督业务培训效果,提升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水平。
(3)较少列席党委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面对监督单位点多面广,且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的状况,纪检组极力克服困难,深入国企一线,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当好参谋助手,护航主体责任落实。如,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海发集团党委认真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参加重要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等方式,推动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与国企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定期研究分析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2020年1-9月,纪检组累计参加集团各类会议7次。
3.关于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观念弱化问题
(1)执行财经制度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财经法规学习。2020年7月组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全体财务人员开展为期2天的财务管理业务培训,有效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并以考试方式有效提升业务培训实效。二是开展财务审批自查自纠工作。2020年8月已进一步完善规范了2019年年初至今的财务审批手续,并要求集团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三是2020年9月,集团公司制定《海发集团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四是开展财经业务半年检查工作。2020年8月下旬海发集团开展财经业务半年检查,经检查仍发现财务审批手续部分单据不齐全、报销手续不齐全及审批手续不齐全等问题,现已采取通报方式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限期整改。五是责成东兴矿业公司胡某、罗某等2位同志就支付工程款360万元无领导审批事宜进行情况说明。六是对东兴矿业公司时任财务科副科长胡某、出纳罗某,因执行财经制度不力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批评教育。
(2)工程项目管理松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工程款支付审核工作。要求各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中明确工程款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及工程实际完成量进行支付。二是督促相关人员追回多支付的工程进度款。2019年10月11日永定红公司已通知相关施工单位退回多支付的工程进度款2.17万元。三是对永定红公司副总经理赖某和时任永定红公司项目前期部(质安部)负责人邓某,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和责令书面检查。
4.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依然存在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重点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业务学习,抓住“四风”问题本质,杜绝发生“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二是集团主要负责人主动担当尽职,对自己表态的事项积极主动协调。今年是支部换届年,海发集团党委将根据区国资系统党委统一安排布置后,配齐企业领导班子。三是狠抓工作的跟踪、落实。2020年,海发集团本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次,重点工作8次,项目检查6次,党建“四风”“八项规定”精神2次,深入调研企业10次。四是狠抓会议部署工作的跟踪、落实。2020年,集团公司以会议形式累计部署相关工作60项,累计完成55项,尚未完成5项。五是对海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因表态多落实少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提醒谈话。对采善堂公司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沈某,因敷衍应付工作,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批评教育。
(2)官僚主义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选人用人办法。2020年9月制定了《海发集团选人用人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集团选人、借用人员程序。二是加大向上求决事项协调、督办及通报力度。2020年,已顺利办结求决事项5个,尚未办决事项1个。三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新修订的《海发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中,明确了相关办事程序及权限,以制度提效率,促规范。四是对海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阙某,因随意调配下属企业人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批评教育;对海发集团综合部主任赖某,因延迟批复下属企业报告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提醒谈话。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禁而不止问题
(1)公务接待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0年7月31日,组织集团全体财务人员开展公务接待的审核、审批和报销管理等业务培训。二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2020年8月已联动集团各企业完善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及的公务接待相关问题,集团公司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已责成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整改或交回相关款项。截止目前,已交回超范围接待款3501元。四是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及半年检查工作。经各企业自查,仍存在同城、异地接待等公务接待问题8起,现已追回相关款项6187元;经集团公司财务部半年检查,2020年上半年,各企业在公务接待方面仍存在9起招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现已下发整改通知,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五是对时任烟厂党总支委员、办公室主任赖某,因超标准接待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批评教育并退回相关款项;对海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某、海发集团投资部主任吴某,因异地接待和无公函接待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提醒谈话并退回相关款项;对海发集团职员王某,因异地接待接待问题,予以批评教育并退回相关款项。
(2)补贴发放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0年7月31日,邀请区人社局业务骨干开展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薪酬管理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从业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开展加班工资发放自查自纠工作。2017年11月,集团本部已责成简某等17名工作人员全额退回2016年至2017年11月的加班工资,共计54173.76元,之后未再发放加班工资。三是健全薪酬管理制度。2019年集团公司根据多劳多得原则,已将加班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进一步完善了《福建海峡客家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海峡客家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四是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进行逐笔梳理整改。现已交回超范围补贴52024.4元。五是2020年8月开展奖金、补贴方面自查自纠工作,经自查,仍存在奖金、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2起,累计金额4730元,现已交回4730元。六是对永定烟厂总支书记赖某和时任烟厂财务科科长吴某,因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提醒谈话。
(3)公务出差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公务出差制度。2020年8月海发集团重新修订了《海发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明确了租车、租船费用标准及报销程序。二是抓实存在问题整改。2020年8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公务出差报销不规范问题进行逐步梳理,对调查核实后的超标准报销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超标准报销款2453元。三是联动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8月联动集团各企业开展公务出差自查自纠,重点梳理报销流程和资料清单,确保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出台的相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经自查,各企业已对公务出差报销清单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对个别企业仍存在的共计15笔公务出差报销超标准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累计金额7715元。四是开展公务出差报销“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各企业公务出差报销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督促各企业进一步规范相关管理。五是对永鑫担保公司副总经理熊某、时任财务部负责人张某和驾驶员吴某,因超标准报销住宿费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并责成退回相关款项;对时任金叶纸品财务负责人黄某和烟厂行政部主办科员陈某,因重复报支出差补贴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黄某批评教育、陈某批评教育并退回相关款项。
(4)公务用车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8月重新修订完善集团企业租车管理办法。二是2020年8月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公务用车不规范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公务出差不规范报销款1730元。三是2020年8月联动各企业结合巡察反馈公务用车问题线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自查,累计发现7笔报销公车费用不规范问题,共计1070元,现已全部退回。四是对时任永定烟厂党总支委员、办公室主任赖某,因租车混乱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批评教育并退回相关款项;对时任永定烟厂财务科科长吴某和职工阙某,因报销私车费用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吴某提醒谈话、阙某批评教育并退回相关款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贯彻国企党建工作“四个坚持”意识不强
1.关于企业党的建设弱化,党建引领作用不凸出问题
(1)党的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2020年3月16日已结合发展党员要求及集团企业实际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全年积极落实计划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和发展党员时间节点做好党员发展工作。2020年至今,已完成2名预备党员转正、4名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二是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引导集团企业青年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壮大党员队伍。三是开展党建挂钩帮扶工作。2020年6月18日已建立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挂钩基层党支部联系点,确保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走访挂钩联系点1次,每年至少帮助解决1-2个突出问题;2019年起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学习及调研实际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文章。2020年8月底集团党委委员均有前往挂钩联系点支部开展帮扶工作,重点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业务融合工作。四是开展半年党建业务交叉检查。2020年8月海发集团党委组织各支部开展交叉检查,经检查,个别支部仍存在党员大会以学习为主部署总结支部工作较少、党课内容不规范、支部活动记录本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等问题,现已通知相关支部进行整改,并将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五是对海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某和时任海发集团党群部主任赖某,因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金叶纸品公司党支部书记赖某,因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批评教育;对海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因未按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提醒谈话。
(2)企业党建工作“四同步”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2020年6月29日已通知要求集团各党组织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准备工作,要求集团各党(总)支部按照“四同步四对接”原则,配齐配强配优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推进党建工作“四同步”落实到位; 同时强化沟通协调,根据区国资系统党委延期换届选举的批复,支部换届相关工作将于2021年8月底前完成,届时将以此为契机配齐各党组织负责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二是要求集团所属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企业党组织,确保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地位不动摇。三是针对党组织未及时纳入管理问题。2020年8月12日,已按照企业管理权限,协调区国资系统党委、区经贸系统党委等部门,将采善堂公司党组织划归海发集团党委管理。四是责成海发集团党群部就集团部分所属企业未同步配备组织负责人、未同步建立企业党组织、党组织未及时纳入管理等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五是联动集团各党(总)支部开展党员管理松散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求各党(总)支部严格按照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要求,规范党员管理。经自查,集团各党(总)支部累计自查4起党费缴交不规范问题,并完成立行立改工作,累计补缴党费1271.85元。六是规范退休党员管理。2020年7月召开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题部署会,要求各企业2020年9月底前将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截至目前已协调区内19个乡镇、街道,转移退休党员38名,全面完成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七是对海发集团机关支部书记赖某和采善堂公司支部书记沈某,因党员管理松散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指导下属企业党建工作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考促改。2020年4月开展2019年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对下属企业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实地检查与指导,提出12条整改意见。二是强化学习。2020年7月31日,邀请了区委组织部专干为集团所属企业支部书记、支委和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20年9月制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三是以检促提。2020年8月24日-8月28日组织各支部书记或党务人员开展交叉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支部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并提出6条整改意见。四是对海发集团机关支部书记赖某和永定烟厂机关一支部书记张某,因党的组织生活业务不熟悉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对东兴矿业支部书记王某,因“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批评教育。
(2)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民主生活会相关认识。2020年7月20日组织集团党委中心组、集团企业党支部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20年11月制定《海发集团党委民主生活制度》。二是结合区委组织部巡察整改对民主生活会要求,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并于2020年7月24日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区委组织部。三是对海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因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提醒谈话;对海发集团机关支部书记赖某,因未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
(1)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成集团人力资源部做相关情况说明。二是已制订《福建海峡客家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人用人管理办法(试行)》,对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党组织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干部任免职工调动等程序进行完善。三是对海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阙某和时任集团党群部主任赖某,因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1)班子成员政治担当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用活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起已将上级部署及重点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二是8月联动各企业完善集团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了班子成员相关职责权限。三是2020年8月涉煤三家企业已结合实际制定了《煤炭工业公司支部支委会议事规则》。四是对海发集团党委委员、煤炭发展总公司、煤炭工业公司、福建兴业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卢某,因涉煤3家企业自身职责范围内不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业务均提交集团公司研究事宜,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提醒谈话。
(2)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薪酬制度。2020年8月联动集团上下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大力拓展主营业务。2020年8月制定《海发集团本部拓展经营性业务实施方案》。三是督促集团生产型企业做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做好内审外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工艺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四是对永定烟厂副厂长、金叶纸品公司董事严某和分管车间领导、党总支委员童某,因质量管理松懈、质量问题边改边犯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分别予以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到位
1.关于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龙岩卷烟厂永定分厂在2017年5月审计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已于2020年1月继续制定了往来账款清理的整改方案,并成立往来账款清理工作小组,继续加大催收力度。往来账款催收工作采取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的办法,通过电话、直接上门催收等多种方法,截止目前已累计回收11笔款项共计977506.96元。同时积极采取法律途径追收。2020年8月已修改完善《龙岩卷烟厂永定分厂(福建金叶纸品有限公司)定价管理办法(试行)》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截至目前已对原清理催收龙岩市某食品有限公等9家公司提起诉讼,目前已胜诉4家、败诉3家,2家无法查询法人代表信息和工商登记相关信息资料,故无法向法院立案起诉。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对已胜诉的4家申请加大后续执行力度。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做调整账务处理工作。四是对海发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某,因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予以提醒谈话。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企成为贯彻新发展
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方面存在差距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未深刻把握落实国企两个“一以贯之”的问题
(1)党的领导未融入公司治理环节。
整改措施: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全力做好集团党委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同时根据区国资系统党委统一安排后,完成集团党委所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整改时限:根据区国资系统党委统筹安排的时间
2.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的问题
(1)国有资本运营风险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国有资金为私企担保代偿问题。重点将继续强化代偿款追收。定期督促永鑫担保公司不良担保贷款清收小组,对代偿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清收办法加快追收代偿款。同时进一步强化代偿风险防控,抓实《龙岩市永定区永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防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督查工作,确保风险防控落细、落小。二是针对应急资金逾期未归还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根据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全力追回龙岩市某珠宝有限公司和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急资金借欠款。同时狠抓《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区中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度执行工作,做好应急资金的审核、签约、发放、收回等闭环管理。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贯彻国企党建工作“四个坚持”意识不强
1.关于企业党的建设弱化,党建引领作用不凸出问题
(1)企业党建工作“四同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未同步配备组织负责人问题。下一步将要求集团各党总(支)部按照“四同步四对接”原则,以配齐配强配优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原则,做好相关人选推荐工作;根据区国资系统党委延期换届选举的批复,支部换届相关工作将于2021年8月底前完成,届时将以此为契机配齐各党组织负责人。二是针对未同步建立企业党组织问题。招商公司职工只有5人,有1名党员,总经理沈某于2019年7月在区人社局递交入党申请,现是入党积极分子,其他3名职工年龄均超过35周岁,因未具备支部成立条件,未成立党支部,与区商务局成立联合党支部。三是针对党员管理松散问题。集团相关企业已于2020年12月底将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至其所在乡镇(社区),新入职员党员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本企业党组织。
整改时限:2021年8月底前
(三)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到位
1.关于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如,《龙岩卷烟厂永定分厂2015年至2016年11月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永审报〔2017〕9号)审计反馈的“一些往来账长期未清理,形成呆账”等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龙岩卷烟厂永定分厂在2017年5月审计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已于2020年1月继续制定了往来账款清理的整改方案,并成立往来账款清理工作小组,继续加大催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截止目前已累计回收11笔款项共计977506.96元。同时积极采取法律途径追收,2018年10月已委托法律服务所律师代理诉讼。2020年8月已修改完善《龙岩卷烟厂永定分厂(福建金叶纸品有限公司)定价管理办法(试行)》和《财务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已对原清理催收龙岩市某食品公司等9家公司提起诉讼,目前已胜诉4家、败诉3家,2家无法查询法人代表信息和工商登记相关信息资料,故无法向法院立案起诉。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对已胜诉的4家申请加大后续执行力度,并协调相关部门做调整账务处理工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825639;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金凤路10号,海发集团综合部;电子邮箱:hfjt582563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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