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月至2月,龙岩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对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
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4月2日,区委书记陈荣水主持召开区委“五人小组”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
陈荣水强调,巡察工作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真正推动落地落实、开花结果。要发挥巡察保障发展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量巡察监督推动我区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责任,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强化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为加快“重振永定雄风、再创永定辉煌”贡献力量。
4月7日,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向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情况,要求按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谢洪才到会提出了巡察整改要求。
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落差,运用新理念指导实践不够。开展司法监督有差距,推动社会治理效果不明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较薄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够有力。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方面效果不明显,长效机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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