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9日至11月8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政协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6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6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针对反馈的问题细化为48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5条,已完成75条;针对反馈问题,已对18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组织处理18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成立区政协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阙启旺任组长,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委室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反馈问题具体抓、具体管。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对整改方案列出的四个方面48个问题,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并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项全面落实。
(二)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区政协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序时进度,注重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严格按照方案加快整改;针对典型问题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整改,并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二组请示报告工作,领会有关工作要求。各委室切实负起整改直接责任,分工负责,认真整改,及时汇总上报整改进度。2020年7月2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科级党员干部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三)建章立制,确保实效。注重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并举一反三,结合政协机关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巡察开展以来,新制定《政协永定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工作要求》《提案办理绩效考评办法》《专委会通则》《委员管理规定》《永定区政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规定》《龙岩市永定区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办法》《公文收文发文制度》《关于在区政协机关和全区政协委员中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8项制度;修订完善《政协机关请(休)假制度》《考勤管理办法》《学习制度》《信息工作制度》《政协机关内部二次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等5项制度,提高了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透彻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问题。一是学懂弄通做实,抓好学习提升。认真组织参加区委、区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完善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等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安排学习内容,规范机关和党支部学习活动。2020年以来,在要求机关党员干部自学的基础上,先后集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条例和规定。2020年5月15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专题学习研讨,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9篇;2020年8月,机关区管干部参加区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邀请区内外专家学者为城区委员和机关干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级重大战略决策、重大会议精神、政协中心工作等定期举办知识讲座,2019年12月26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为全体委员和机关干部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辅导报告。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理论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强化做好政协工作的初心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对经济科技委主任张某、文化文史和学习委主任谢某、纪检组组长范某、教育卫生体育委卢某、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委刘某从网上抄袭学习新思想心得体会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另外针对教育卫生体育委主任阙某、副主任简某存在学习新思想心得体会从网上抄袭的问题以及还存在的其他问题,由区政协党组对阙某、简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对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委副主任陈某学习新思想心得体会从网上抄袭以及还存在的其他问题,由区政协党组对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针对经济科技委副主任陈某学习新思想心得体会从网上抄袭以及还存在其他问题,由区政协党组对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问题。一是把学习当成工作生活的习惯和常态,融入日常,抓在平常。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根据各委室工作职责深化学习内容、细化专题,推动干部职工学深悟透,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二是于2020年7月,重新制定了《区政协机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与整改时限。
(3)针对学习方式不多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完善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等学习制度,修订《学习制度》,制定了《2020年政协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0年支部学习计划》,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区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区政协常委会专题学习。2020年以来,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共列席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7次、专题学习培训会2次。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利用“学习强国”和政协机关微信群平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内容、细化专题,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并规范学习记录。
2.关于履职尽责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调研视察不主动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制定《龙岩市永定区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办法》,从课题选择、组织实施、成果转化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深入到最前沿、最前线、最基层、最末梢,广泛倾听群众心声,真实反映存在问题,科学研判问题根源。在调研视察中严把质量关,力求提出的建议意见更加精准,更加可操作,使政协的建议意见“说得早”“说得准”。二是以助推“重振永定雄风,再创永定辉煌”为首要任务,倾力服务大局、坚持双向发力。就我区项目建设、工业振兴、龙湖开发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协商议政,当好党政决策“参谋部”。巡察开展以来,有多篇调研视察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得到省市领导批示。2019年10月25日,时任市委书记许维泽在区政协报送的呈阅件《关于加快龙湖开发的建议》作批示;2019年,区政协上报的社情民意《建设中央红色交通线入闽第一站永定伯公凹移动基站的建议》,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省市区通信部门认真落实,目前基站已建成。2020年5月,区政协上报的社情民意《将中央红色交通线项目涉及林地调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建议》,得到省政府副省长李德金批示;2020年6月区政协上报的社情民意《调整政永高速永定段部分指示牌的建议》被市政协采用。2020年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全市县市区政协中名列前茅。
(2)针对提案质量不高问题。提案委认真履行提案审查主体责任,正确处理提案数量和质量关系,严把提案质量关,严格立案标准,加大并案力度,坚决杜绝出现内容空洞、雷同抄袭问题。2020年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共收到提案97件,经审查立案95件,占97%。目前立案提案已分别交41个承办单位办理。
(3)针对提案督办落实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完善办理提案规定。修订《龙岩市永定区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制定出台《办理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提案办理绩效考评办法》,明确提案办理、督办、答复、评先表彰等工作要求。二是加强提案督办落实。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提案委切实加强沟通协调,采取登门催办、电话咨询、协商座谈、跟踪办案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相关提案办理进度,协商解决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加强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的协商对接,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提案重点承办单位和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了解提案办理情况,督促提案办理工作,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力求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三是提案委就建设儿童公园和儿童游乐场的提案对区自然资源局进行督办,督促区自然资源局尽快规划建设儿童公园和儿童游乐场。
(4)针对存在提案“回娘家”现象问题。一是高度重视提案的落实程度和实际效果,加强沟通协调,对每件提案办理情况都征求委员意见,对办理不满意的提案,提案委及时与承办单位沟通联系,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或说明原因。通过强化协调,使提案办理进程更加顺利,提案办理更显实效。二是郑洪裕委员提交的《关于在区医院建立“医养结合”的养老院的建议》提案,经政协提案委审查立案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后,交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答复。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18年8月15日已经办理答复,郑洪裕委员对政协提案委工作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办理答复表示满意。
(5)针对委员履职意识偏弱问题。一是加强专委会建设。制定《龙岩市永定区政协委员会专委会通则》,已经十届政协31次主席会议审议,10月召开十届14次政协常委会协商通过后下发。改进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完善委员履职量化考核指标,将委员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调研、视察,撰写提案和社情民意纳入委员履职考核评价体系,实行量化评分,考核情况作为委员留任提名的重要参考,推动委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及时通报了委员考核情况。二是增强委员主体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加强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增强委员主体意识。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对5位优秀委员进行了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委员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三是以打造过硬委员队伍为目标,继续为每位委员订阅《政协天地》杂志,建立界别党员委员学习群,及时发布学习内容,强化委员管理和培训,引领委员能力素质和履职水平全方位提升。
3.关于政治建设较为薄弱问题
(1)针对维护党的形象态度不坚定问题。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福建、龙岩、永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纳入政协机关的重要工作,督促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广大政协委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会议精神,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区政协落地见效。三是自觉服从区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把政协工作纳入区委总体工作布局。2019年底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政协工作,2020年年初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要点、年度协商计划等,并按照区委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对重要调研报告和委员意见建言,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履职建言报告,及时报区委决策参考。四是推动“两个全覆盖”。为加强党对界别工作的领导,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充分发挥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9年在21个界别设立6个兼合式党支部,以“界别建支部,党员作表率”为主题,着力推动党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委员全覆盖。《人民政协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和《闽西日报》等对区政协界别党支部工作进行了报道;2020年7月21日,省政协领导到区政协调研,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9月,区政协党建工作经验在“全省市县政协主席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2)针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督促不力问题。一是把“学习强国”平台推广运用和学习工作,纳入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和支部党建工作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评优评先、二次绩效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抓落实。二是将所有在职在岗人员纳入组织架构中参加学习,强化通报督促检查,实行定期通报,于2020年7月份下发学习通报,督促干部职工用好“学习强国”平台。
(3)针对学习管理较松散问题。在召开支部学习会前,将相关学习内容发到机关工作群,并对个人会议记录进行了规范。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问题。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协助区委拟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其中,并明确内容、形式、程序等,进一步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8月14日,《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2)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上心问题。一是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政协重大的政治责任和履职的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倾心尽力。先后开展扶贫工作等专题调研,提出建议,组织机关27名干部与31户贫困户结对,处级领导与6户边缘户挂钩,选派1名科级干部任城郊镇桃坑村第一书记,通过项目、技术、资金帮扶,确保挂钩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全部如期实现脱贫。二是2017年区政协一名科级干部派驻桃坑村任第一书记后,已指导桃坑村制定了《城郊镇桃坑村制定三年脱贫计划》。三是对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委游某挂钩帮扶未入户走访问题以及还存在其他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要求机关每位挂钩扶贫干部立即自查自纠,重新核实扶贫信息录入情况,完善帮扶手册内容,做到准确、完整。
(3)针对助力移风易俗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2020年8月,下发《关于在区政协机关和全区政协委员中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在机关和政协委员中开展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形成共识。同时,充分利用政协委员工作群,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办法,组织十届区政协委员签订《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承诺书147份。
(4)针对执行党组决策不坚决问题。按照党组《关于开展“三大片区”地域圈子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永协党组〔2018〕13号)文件要求,7月23日,邀请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组长上关于整治“圈子文化”廉政党课,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开展“三大片区”地域圈子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问题专项整治的认识,按区纪委要求进一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上报自查表格,目前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紧不实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问题。一是完善工作要点。制定《龙岩市永定区政协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政协工作要点、机关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和机关科级干部述职述责述廉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加强领导。2020年6月29日,经政协党组会议研究,明确一名政协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区政协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和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总体态势,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针对阵地建设不广问题。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除继续利用机关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中心工作外,充分发挥政协机关沿河路户外宣传栏宣传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移风易俗、主题教育等中心工作,7月已更换宣传栏一期,下一步将及时跟进宣传相关工作。
(3)针对工作落实乏力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定期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认真落实《政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各委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作指导,明确工作重点,规范工作流程。二是把意识形态内容纳入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三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2020年1月20日,区政协召开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通报2019年区政协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7月17日上午,区政协召开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通报上半年区政协机关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政协党组书记在会上要求机关干部要不断增强意识形态的责任意识,着力培养党员干部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和鉴别力,保持政协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
6.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
(1)针对思想认识不深刻问题。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针对9月底前区管干部应提交6个专题学习研讨的发言材料,截止10月9日,区政协机关仍有7人未提交问题(经核实实际5人),除一名同志已于2019年11月退休外,根据区委要求,政协机关有2名同志抽调参加区委指导组,按照主题教育办规定,不要求撰写专题学习研讨的发言材料外,实际有经济科技委主任张某、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委副主任陈某未及时提交,针对张某未及时提交主题教育研讨材料以及还存在其他问题,由区政协党组对张某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对陈某未及时提交主题教育研讨材料以及还存在其他问题,由区政协党组对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针对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按照“经常学、长期学”的安排部署,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和学习方式,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区政协机关党员科级干部制定2020年个人学习计划,不断推动学习新思想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
(3)针对学习研讨走过场问题。责成经济科技委副主任陈某及时修改相关材料,由区政协党组对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今后将加强材料把关,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抓得不紧问题
(1)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政协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纪委全会精神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市委3号文件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和“不严不实”问题。二是由各委室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0年“一岗双责”工作计划。
(2)针对廉洁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重新排查机关廉政风险点。2020年8月,结合政协机关工作实际,在上一轮排查梳理的基础上更新本单位廉政风险点,重新排查各委室廉政风险点17条,重点加强对机关办公用品采购、会议经费、接待经费、《永定文史资料》编印经费、工会经费等廉洁风险点的监控。二是从2020年起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2020年1月召开政协机关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暨述责述廉会,2020年7月召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暨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各委室在会上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情况。
(3)针对重要事项的决议记录不严谨问题。要求把区政协机关“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分析会等所有重要事项的决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2020年来,已形成《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专题会议纪要》《区政协党组(扩大)会议纪要》《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议纪要》等。
(4)针对制度建设不合规问题。已清理不合规的制度,并重新制定《信息工作制度》。
2.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问题
(1)针对日常监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督促政协办公室完善考勤制度,严格落实签到签退制度,建立考勤台账,在考勤签到表上及时注明请休假、下乡情况,同时将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机关二级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二是不定期抽查政协机关办公室的考勤情况,发现问题严肃追责。经纪检组核实,经济科技委主任张某2019年9月11次未签到,其中5天10次是经主要领导批准休假,另外1次未签到是去下乡扶贫,驾驶员谢某7月份11次未签到情况属实。针对谢某7月份11次未签到问题,责成政协办公室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执纪监督问责不够理想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以案释法,提升认识,及时敲“警钟”、亮“红线”,严防“节日病”。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领域的监督,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定期、不定期抽查财务凭证,重点对区政协机关办公用品采购、会议经费、接待经费、文史资料编印经费、工会经费等各个风险点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按“四种形态”处理。
(3)针对常规工作执行不够全面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制度,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二是针对2018年未与各委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问题,2020年7月23日,派驻纪检组对机关科级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3.关于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
(1)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区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同时举一反三,对2020年的公务接待情况全部进行自查,暂未发现违规现象。二是修订完善《永定区政协办公室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活动先审批后接待原则,对未经审批的公务用餐一律不予接待,不予报销;严格按餐标范围内、按规定人数陪餐;严格按照“四单合一”(即财务票据<菜单发票>、派出单位公函<邀请函>、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要求,规范管理,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接待。三是对办公室分管领导陈某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3号文件精神,对违规发放津补贴予以清退。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机关经费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支出一律不予审核。三是严格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通知规定发放奖金补贴,并举一反三未巡先改,于2017年9月对2013年7月至2017年9月的所有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于2017年、2018年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56023元。四是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退。2020年7月对在编在岗人员多发2016年度平安奖22635元进行了清退(多发2016年度平安奖共计23312元,其他675元为临时人员平安奖,这次未作清退)。《永定文史资料》的稿费包含编委的编务费与文章的稿费,参与编辑工作的政协机关干部都未发放过编务费;2017年4月5日发放文史资料稿费和编务费2161元是郑某、谢某、简某三人的稿费,郑某是文史委的分管领导,谢某是文史委主任,均为本职工作,简某虽是政协机关人员,但文史资料文章撰写非其本职工作,故2017年11月只清退郑某、谢某稿费201元,简某的1960元稿费不作清退处理,此次也暂不做清退处理。
(3)针对违规报支差旅费问题。一是及时清退。对报支到南部工业园区、天子温泉伙食补助330元,办公室干部简某等3人前往深圳出差一等座车票,办公室干部简某参加全省政协培训的会议交通、伙食补助180元等共计610元差旅费进行了清退。违规报支“七一”活动出差伙食补助2760元已在2017年11月进行了清退。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区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按标准如实报销干部职工公务外出期间的差旅费;严格报销手续,对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票据以及相关附件逐一审核,手续不全的坚决给予退回,杜绝出现违规报销行为。并举一反三,对2020年的差旅费报销情况全部进行自查,暂未发现违规现象。
(4)针对工作作风有待加强问题。一是规范支部记录,已指定专人使用统一的会议记录本负责记录,记录要求清晰完整。二是驰而不息地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力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作风,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气神。由区政协党组对教育卫生体育委主任阙某、副主任简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三是经十届政协31次主席会议讨论,制定《提案办理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工作规则,制定下发《公文收文发文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收发文登记制度,不断提高办公室办文办会水平,促进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对办公室直接责任人张某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问题
(1)针对小额工程无报建手续问题。办公室干部简某作为时任财务,把关不严,由办公室领导对简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今后派驻纪检组将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过程的监督,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和计划来执行。
5.关于遵守纪律、廉洁自律情况问题
(1)针对政治意识弱化问题。责成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委副主任陈某、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委游某、经济科技委副主任陈某等3位相关人员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
(2)针对工作纪律松驰问题。一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思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治,严格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建立考勤台账,着力解决“庸懒散浮拖”问题。深化考勤结果的运用,与年度评优、评先、单位二级绩效考评挂钩。二是由区政协党组对经济科技委副主任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3)针对干部持家不严问题。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市委2号文件及相关法规,吸取深刻教训。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立行立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2020年3月9日,政协党组召开会议,听取政协党支部工作汇报,研究了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同时下发2020年界别党支部工作计划,2020年4月,机关新调入一名党员干部专门从事党务工作,今后对机关党建工作总结将认真撰写,严格把关。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规范,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对照检查剖析发言材料。二是经核实,10位科级干部实际是8人,除一人已于2019年11月退休外,责成7位科级干部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发言材料,做到内容全、不漏项,并对提案委主任吴某、提案委副主任林某、文化文史和学习委主任谢某、农业和农村委主任赖某、教育卫生体育委卢某、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吴某、教育卫生体育委邬某、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委游某等进行通报批评。2020年7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动真碰硬,真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整改的目的。
(3)针对保障机制不健全问题。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将党建目标管理纳入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内容,机关及时足额保障党建工作开展经费。
2.关于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不坚实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按照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提高记录人员素质,不断规范会议记录。
(2)针对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一是注重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把“三会一课”与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等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三会一课”教育实效。二是严格落实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制度。2020年以来,已先后开展了“走基层、访民情、送温暖”、“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坚决维护核心、践行初心使命”“党员先行、助力创城”等8次主题党日活动。三是2020年7月,与结对共建的东坊社区重新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书》。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政协机关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党费缴纳日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强化党员政治意识、党员意识、规矩意识。2018年度党费按四舍五入核定,巡察组指出问题后,立行立改,于2019年10月15日补缴2018年度17名党员未足额党费110.92元。2019年1月农业和农村委主任赖某工资尚未转到政协,2月2日组织关系转入政协党支部,因其1月未在原单位缴交党费,所以2月份补缴1月份党费。文化文史和学习委主任谢某补缴的1月份党费1.2元是由于1月份党费仍按四舍五入核定,有4人先行缴交了党费,区直机关党工委指出问题后立即改正,于2月份补缴4名党员未足额党费1.2元。二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由机关党支部副书记专门负责,定期在机关工作群提醒广大党员及时缴交党费,每月20日前按规定全部上缴区直机关党工委账户。2020年1月至8月,共收缴党费7275.36元。2020年7月,对2020年上半年度党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公示,进一步推进党费公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针对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已制定2020年党支部学习计划。根据政协机关党员人数只有22人,且第一、第二党小组一直合在一起活动的事实,加上2018年4月已成立政协离退休党支部实际情况,2020年8月,报区政协党组同意,政协支委会研究,决定政协党支部不再划分党小组。
3.关于选人用人、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方面问题
(1)针对聘用临时人员手续不规范问题。已完善聘用临时人员手续,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聘用临时人员手续。
(2)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问题。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对政协机关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想干、不会干、干不好”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完善干部监督激励机制。2020年4月制定下发《政协机关内部二次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将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评比,突出实绩导向,提升效率效能,克服机关干部职工存在“二线意识”“船到码头车到站”等方面的问题,真正解决思想松懈、工作热情减退、“慵懒散漫”问题,激发机关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气神。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政协机关党员干部主动担当尽责,忠诚履行防控职责,深入乡村一线督导参加疫情防控、参加社区值守工作,精准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捐款捐物,全力推动责任落实、防控落细、任务落地,在疫情防控中践行初心使命。8月份以来,机关干部职工主动融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走进挂钩的书院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创城工作。
(3)针对委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一是完善委员管理制度。2020年7月,制定《龙岩市永定区政协委员会委员管理规定》,报经十届政协31次主席会议讨论通过,于10月份区政协14次常委会通过后下发。二是进一步推动政协党的建设“两个全覆盖”。2020年以来,政协机关进一步深化“界别建支部,党员作表率”活动,依托界别党支部组建工业振兴、乡村振兴、文化建设三支服务队,在推进政协党的建设“两个全覆盖”方面继续进行探索和实践,做到政协业务拓展到哪里、党组织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落实到政协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动员全区政协委员,自觉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响应倡议,捐款捐物,通过各种渠道以真情义举奋战抗疫一线,在疫情防控中践行初心使命。得到区委充分肯定。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整改不到位问题。2019年2月,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组对区政协办开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地核查,并于2019年3月反馈了《政协办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问题清单和相关建议》。对此区政协高度重视,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整改计划,决定从2019年第二季度起,要求车辆洗车费用全部按实际洗车次数报支。
2.关于落实问题整改认识不足问题
(1)针对落实问题整改认识不足问题。由政协支部及时整改,从2020年6月开始对党组织各类活动进行点名签到。
三、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整改工作还需继续用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抓紧抓实后续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发力确保实效。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已作出安排部署的,积极跟进,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
二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查漏补缺,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推进区政协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对巡察整改期间制定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着力构建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提升服务、加快政协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察成果,体现政协的担当作为和初心使命,为助推永定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832140;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北路68号区政协办公室;邮政编码:364100;电子邮箱:lyydqzx@126.com。
龙岩市永定区政协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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