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9日至11月8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6月9日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着力提高认识,压实整改责任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思想认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机关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巡察整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先后2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照单逐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两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共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9次,研究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具体工作任务。制定印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43个问题细化117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任务图、时间表,强化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任务。切实把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层层抓整改、人人促落实的整改工作氛围。
(四)健全完善机制,力促长效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反馈问题为导向,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风险和不足。全面梳理研究机关党建、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修订完善制度4条,新制定6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检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建立常委会领导督促指导机制,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持续推进长效机制落深落细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15项4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17条,已完成117条。已对18名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细,流于形式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9日,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新研究梳理2020年度支部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做到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②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丰富学习形式。7月1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上杭县古田镇开展“坚决维护核心,践行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7月20日,机关党支部围绕“初心使命”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位党员在前期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重要论述的基础上开展专题研讨。通过现场教学、专题研讨等方式,将理论与实践结合,有效拓展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③6月30日,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明确“三会一课”有关制度规定,加强会前沟通和审核,严格区分干部职工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内容。
(2)学习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①征订《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等党建业务书籍,组织机关支部委员学习,着力提升党建业务水平。②制定《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务知识学习计划》,确定每月重点学习内容,切实做到学以致用。③机关党支部书记陈某在党员大会上就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作公开检讨,副书记黄某作书面检讨;8月10日,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开展机关党支部委员党建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做到先学一步,提高抓学习效果的能力,带动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效果提升。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运行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学习常态化机制。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2020年以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共组织集体学习活动11次,不断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其中,开展“书香人大”读书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系列采访实录等,选送优秀心得体会文章参与全市人大系统评比,获一、二、三等奖各一篇。8月,组织参加永定区区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提交心得体会20篇。②6月30日,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要求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在学习教育活动中严格落实各项要求,明确对发言材料内容空泛,脱离人大工作实际的进行严肃批评,坚决杜绝发言走形式、不严谨、不严肃等情形。③开展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期间,围绕六个专题进行学习研讨,共安排陈某等15名党员作重点发言,研讨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机关党支部把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和巩固下来、形成机制,确定由支部委员对党员干部材料撰写事前指导和事后把关,举一反三,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把审核关、检查关、质量关,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心得体会等材料抄袭、拼凑和不实的情况。
2.关于“两个机关”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职责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①及时请示报告,争取落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编制、人员。经协调,2020年3月,区委编委会批复同意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增设秘书股作为其内设机构,核定股级职数1名;区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与档案管理中心增加财政核拨事业编制2名,专门用于协助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②在人员到位前,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过渡期间的工作对接,服务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落实有关工作职责。③下一步将加强与区委编办沟通,争取早日配齐人员。
(2)监督实效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①《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承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和意见答复代表”,这是对承办单位书面答复代表的时限要求,答复并不等于办理的结束,还有后续持续跟踪办理的过程。为此,第一次答复代表反馈的“不满意”并不代表建议办理最终的满意度。2016-2018年共交办的532件代表建议,对第一次答复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不满意”有83件,经过后续的督办和推进,83件“不满意”的代表建议,代表表示“满意”的45件,“基本满意”的35件,“不满意”的3件,最终的不满意率结果为0.56%。②完善监督机制。7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试行)》,加大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推动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落到实处、办出实效。③提升代表建议质量。组织和引导代表围绕重大民生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使所提建议更切合实际、质量更高。④利用“福建省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系统,做好建议网上交办、办理、督办及反馈,推进办理过程信息公开、透明。⑤强化代表建议督办机制。采取代表建议年初交办、年中督办、年末听取办理情况专项报告等形式,加大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对重点建议督办件采取满意度测评形式,切实提高办理实效。⑥严格落实《龙岩市永定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议办法》,每年确定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对其办理代表建议的相关事项开展评议,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切实促进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1月对区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议,评议结果均为比较满意。
(3)对代表的教育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学习培训。坚持每年开展市、区代表全员教育培训,引导代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依法行事,以身作则,以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带动民风社风。2020年8月14日,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为市、区人大代表作“理解把握民法典、贯彻实施民法典”专题辅导。②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定期向区人大代表发送有关履职业务及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促使代表在模范遵纪守法的同时,积极主动履行好代表职责。2019年9月以来,通过平台共向区人大代表发送学习内容23次。③强化监督约束,维护代表良好形象。每年开展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活动,述职内容涵盖代表个人履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目前,本届区人大代表已述职171人,占比78.8%,2021年拟达到全覆盖。
(4)参谋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①2019年3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确定了4件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4月下旬区委、区政府对社会民生项目安排作了调整,为确保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与区委同向同力,5月10日经区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当年度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作相应调整。②引导代表在人代会前,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整理,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高质量建议。③2月26日,认真梳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收到的174件代表建议,向25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各委室发出征求意见表,并充分征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根据推荐排名情况再次筛选15件代表建议提交主任会议讨论,最终确定《关于加快提升城乡人饮供水水质的建议》《关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建议》《关于西环路、北环路部分路段改造铺设的建议》等3件代表建议为2020年度重点督办件。既从事关民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又确保重点建议的办理能够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取得真正实效,切实发挥服务区人大常委会的参谋助手作用。
(5)机关作风不够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①熊某、郑某、姜某等3人针对未准时签到已作书面检查。另外针对熊某还存在的问题,已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处理。②8月3日,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2019年9月16日第18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会议要求摒弃“二线思想”,强化履职意识,激发履职热情。③充分利用永定丰富的红色资源优势,加强党性锤炼,传承红色基因,强化担当意识。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其中苏某等14名干部深入临时安置点、社区、交通卡点等开展服务和值班值守,在疫情一线展现人大担当作为。④严格落实机关考勤制度,指定专人汇总,每月通报考勤情况。将考勤情况列入机关二级绩效考评,强化考勤结果的运用,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学习强国”学习督促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①张某等6人已作检讨,目前均能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对张某等6人进行批评教育。②严格落实区委宣传部《关于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平台的六条措施》,建立“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微信群,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对机关干部学习情况开展定期通报。确保科级干部每天完成学习积分不低于35分,一般学员每天积分不低于30分的量化任务。2020年8月4日,区机关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平台近7日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日均学习47.97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达标率达100%,有效推进平台学习常态化。③强化“学习强国”平台的运用,及时通过平台推送有关学习内容,灵活运用平台丰富资源,将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2020年2月至 5月,机关党支部运用“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和推送学习内容4次17项,机关干部逐渐养成自觉利用平台学习的良好习惯。
(2)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①2019年8月5日,区委编办批复同意成立龙岩市永定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为区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与档案管理中心的挂牌事业机构,增核财政核拨事业编制1名(所需编制从总编中调剂),增核股级职数1名。2019年9月,已及时充实人员,专门负责中心日常工作。②坚持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结合人大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措施。2020年1月,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评议工作等计划。建立有效的跟踪督办机制,确保贯彻落实措施落深落细落实。2020年3月,落实环保法规定,开展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2020年4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开展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调研城市公交和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开展《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执法检查;2020年7月,根据省市县(区)三级人大联动工作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及时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回应群众关切。
(3)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对人大主席团的场所有具体要求,但因湖坑镇当时办公用房紧张,经多次协调后才确定场所,因而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②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日常工作的业务指导与联系。2020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片区人大代表活动室开展调研,形成《关于片区人大代表活动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印发各乡镇,以一线调研成果指导乡镇人大推进规范化建设。③2019年12月,结合区对乡镇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对乡镇人大2019年度工作情况考评,严格按照上级人大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跟踪督促。④坚持发挥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围绕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听取各乡镇人大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截至8月底收到交流材料24份,进一步拓展了创新工作交流沟通渠道,提升乡镇人大工作实效。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①关于会议费偏高和有关支出问题。一是区人代会支出项目主要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地租金及布置、会议文件袋、出席证、文件印刷费(含文件汇编)、农民代表误工补贴等,均按当时一类会议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实行预算和结算。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会场设在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会议中心(省财政厅备案的会议中心),其中住宿费及场地租金均按区四套班子办公室与该中心协议价结算(近年来略有下调)。二是区人代会印刷费支出主要包括会议材料、选票、学习资料、文件汇编等,其中因工作需要,政府参阅资料、政府、计划、财政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交由区人大办统一印刷,因此每年印刷费用支出总体处于同类水平,各项印刷支出皆有明细项目。三是单项报告主要是指政府、计划、预算、人大、法院、检察院等6个报告,分发对象为区人大代表222人左右、列席人员450人左右以及部分工作人员,历次区人代会大会秘书组均有制作《会议文件发送清单》,明确各类材料发放对象,并及时发放。四是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住宿费比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结算高出12.91万元。主要原因是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住宿费协议价为588元/间,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为388元/间;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安排单间,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安排标间。上述价格均符合当时文件要求,住宿安排均经会议研究通过。五是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住宿情况,根据区人代会住宿安排需要,服务指南只体现区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秘书住宿情况,巡察反馈多出的135间/次住宿安排(5天)主要为工作人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换届风气督察组,列席的部分驻永国有企业负责人等用房。②严格落实《龙岩市永定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对同类会议支出的横向比较,细化了各类会议费预算项目,进一步强化了会议费的监督管理,为严格结算审核提供依据。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开支。③制定《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登记零星物品采购,强化物品购买管理,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及时掌握费用支出情况。④建立健全办公用茶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政有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加强办公用茶采购、领取、使用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⑤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支出等及时请示报告,提交集体研究,切实杜绝不合理、不规范支出。
(2)财务管理不力,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①针对2018年11月发放2017年度招商引资二次绩效7.8万元,无分管领导签字,无单位领导审批的问题,已由办公室领导对财务人员游某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审核,提高风险防控意识。②修订《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经费报销规定,确保执行“一单会签”制度落实落细。③已补齐购买人大业务书籍清单;④针对2016年5月1日,发票与验收清单品名、金额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实,系办公室验收人游某制作验收单时核对失误,已按发票更正验收清单。
(3)工会慰问从行政账户支出,且未按规定执行。
整改落实情况:①相关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在实际慰问中,因为个别慰问对象家庭较困难、病情较严重等特殊情况,出现超慰问标准现象。已要求游某作检讨,并由办公室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②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相关规定,规范工会收支管理工作。③完善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工会经费,明确资金去向。2020年1月10日,机关工会制定本年度经费安排方案,并提交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按规定单独设立了机关工会账目,独立核算工会经费收支。④林某超范围慰问金500元已清退。
(4)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①李某已对未履行采购程序作出说明,其说明洗衣机实际购买时间为2015年1月,油烟机实际购买时间为2015年4月,因当时购买上述物品一次均未超过5000元,未履行区控办审批手续。②全面开展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摸清底数、完善台账。2015年4月报账的价值9063元共8件物品已于6月30日补入固定资产账。③制定《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程序,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实行专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购建、登记、处置、报废等财务处理工作。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牢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相关人员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已充实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述职报告材料。②8月3日,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的认识,并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③7月27日下午,区人大召开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会议,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各委室做好监督领域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机制。④制定《中共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能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网络舆情收集研判与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努力通过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提升人大监督水平,推动社会风险化解,促进社会和谐。⑤完善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绩效管理考评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机关2020年度二级绩效管理考评内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实抓得不紧的问题。
(1)压力传导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0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议,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严格落实党组要求,压实“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检查,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②7月17日,在召开落实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围绕区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以委室为单位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规范廉政谈话,严肃谈话内容,并做好相关记录。
(2)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制定《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机制》,2020年共排查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点41个,制定防控措施49项,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完善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廉政、警示教育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8月3日,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通报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及时学习中央、省、市、区纪委有关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并将简某公车私用问题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通报,今后将及时通报本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规等方面问题。②8月14日,邀请区纪委相关负责同志作了题为《不忘初心、重温党史,牢记使命、廉洁从政》讲座。
(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①针对会议记录未体现当年度受到函询谈话的2人在会上作说明的问题,支部及时布置核查,已补记录。②8月14日,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明确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共同开好高质量民主生活会的共识。③7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落实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严格规范执行请示报告、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由机关党支部会同办公室严格材料审核把关,特别是对上年度被约谈函询的要求逐项作出说明,受到问责的要作出深刻检查。会上,邀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负责人到会指导,对此次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过程认真严肃、程序规范。党员区管干部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直截了当。会后,加强整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对整改情况半年通报一次。
2.关于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1)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解读市委3号文件精神,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强化反腐拒变的思想基础。②发挥纪检组的“探头”和“前哨”作用,加强对人大常委会机关执行市委、区委等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的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治。③努力营造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弘扬向上向善风气,树立清风正气典型。对上下班等工作纪律、每半年“三公经费”开展专项督查。
(2)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①在6月24日、8月14日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上,继续组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升党员自身素质和本领。②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靠前监督,指导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重新梳理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③加强日常教育,健全监督机制,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督促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反馈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运用“四种形态”问责到位。
3.关于作风建设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虚浮的问题。
(1)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①信访室认真对2018年台账进行再次校对,针对问题中所指的两件信访回复件已于2018年登入台账。②今后信访室将继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新修订《信访条例》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等,提升履职能力。③制定《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台账管理、严格审核把关。④机关各委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和监督领域,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做细做实人大各项工作。
(2)对市委2号文件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①8月3日,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再次组织学习市委2号文件及区委开展“三大片区”地域圈子党内关系庸俗化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精神。纪检组组长作了题为“破除‘三大片区’抵制‘圈子文化’不正之风警示教育”专题党课。②狠抓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整治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退,坚决摒弃“三大片区”地域圈子党内关系庸俗化思想。按照区纪委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上报自查表格,目前暂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3)存在慢作为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党委组织部门要适时提出人大代表退出或增补建议,由组织部门报党委审定,对违法违纪的人大代表,经党委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后,由人大依法作出相应处理。2018年8月29日陈某被区法院判刑,后提出上诉,区人大常委会于10月份收到终审判决书,经陈某所在镇人大主席团做工作,陈某于2018年12月10日递交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区委组织部在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区委常委会上提交关于建议同意陈某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原则同意陈某辞去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由区人大常委会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2019年1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接受陈某辞去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②主动作为,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加强代表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强化代表履职意识、法律意识,靠前开展教育管理工作。8月份,组织开展“代表联系月”活动,其中25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了192名区人大代表,及时了解代表生产生活和履职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建议。③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人大代表遵纪守法情况。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大代表,及时上报区人大常委会对其代表资格作出相应处理。
4.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①2014-2015年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1.49万元已全部清退。由办公室牵头对2013-2017年违规发放本单位信息宣传稿费具体情况进行核查,制定清单逐一确定,先后召开三次宣传信息稿费清退专题会议组织清退,目前按上级要求宣传信息稿费已清退到位。②举一反三,对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其中2016年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1.1万元已于2016年年底清退完毕。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44号)规定,财务人员和有关经办人员认真开展财务管理和财经制度方面的业务学习,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
(2)违规报支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①2016年3月报支住宿费,为市人大常委会来永定开展调研,住宿费未结账部分,经办人原办公室副主任李某已作说明。②人大办主任林某已补齐2次外地开会文件依据。③原借用机关职工刘某违规报销下乡补贴12.5元和人大办干部刘某违规报支一等座动车票超标准部分24元已退回。④制定《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出差和下乡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的审批流程,加强出差、下乡差旅费报销的管理,严格执行出差一事一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报支情况的发生,及时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违规报支公务接待费。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批、公函接待等制度、严格把关接待标准、陪同人员,确保各项程序严谨规范。②8月23日下午,组织办公室人员再次学习《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闽商务财务〔2018〕32号)、《龙岩市永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永委办发〔2018〕2号)和《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8〕47号)等文件,强化制度意识,提升制度执行力。③针对报销2016年5月2-23日接待餐费2.59万元,原人大办副主任李某与区宾馆对接,及时作出说明。④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区人大办积极落实区委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要求,完成洽谈项目4个,签约项目3个,开工项目3个,竣工项目2个,区人大办被评为该项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区人大办严格落实压减“三公经费”要求,大幅压减公务接待费用,2017、2018年度分别同比上年度接待费用下降35.06%和29.67%。⑤关于2017年7月13日招商引资接待陪餐人数超标问题。2018年10月10日闽商务财务〔2018〕32号文件出台前,招商引资接待陪餐人数尚未明确标准,参照当时有关公务接待标准,有安排招商引资对象住宿。
(4)违规报支会议费。
整改落实情况:①相关经办人员已补齐2017-2018年度共9次会议的有关报支材料。②2016年8月30日至31日,在湖坑镇召开区第十三次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工作人员于23日、25日、29日三次前往湖坑镇开展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因当时公务接待未严格要求出具公务接待函,9月份与湖坑镇食堂统一结算有关费用时,办公室经办人员胡某未认真审查湖坑镇食堂报来单据,造成工作失误。办公室领导已对胡某进行批评教育。③针对在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中违规额外配发洗漱用品问题,已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李某进行提醒谈话。④修订《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议费按照《龙岩市永定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落实,财务人员及时跟进学习,严格审核会议费报支手续,落实会前预算、会后结算等程序,严格把关会议费开支标准、范围等,切实强化会议费管理。
5.关于工作作风问题有待改进的问题。
(1)脱贫攻坚挂钩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8月3日,在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开展脱贫攻坚挂钩工作的责任意识。②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办公室确定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进行集中检查,对未及时录入扶贫信息平台的干部及时提醒。6月17日、9月2日组织机关干部对脱贫攻坚挂钩情况开展自查,办公室指定专人指导机关干部及时录入有关信息。
(2)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走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①及时修正2018年印发的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方案中的错误表述,由办公室领导对方案起草人员阙某进行批评教育。②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在全区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整改通知》等有关文件,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移风易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③2020年以来,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组织机关干部签订《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党员个人承诺书》《文明出行、拒绝酒驾承诺书》,向区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发出《2020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厉行节约拒绝浪费倡议书》《助推文明创建贡献人大力量倡议书》等。8月份,结合“代表联系月”活动,充分发挥代表联系选民作用、代表模范开展移风易俗作用。④6月22日、9月1日组织党员开展创建文明城区“社区(小区)专项整治提升”进社区宣传活动,共分发移风易俗宣传材料200余份。
(3)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性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卢某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存在问题的行为进行提醒谈话。②8月3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重新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读本,进一步强化认识,增强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③8月4日,再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36名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测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并根据测试结果,按照要求及时补缺补漏加强学习。④积极履行人大监督职责,监察司法委对接联系扫黑除恶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进了解有关部门履职情况。2019年4月,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并持续开展有关建议意见的落实工作。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党建政治引领功能退化。
整改落实情况:①及时修正机关党支部2017年党建工作制度文件中的错误表述,7月9日,在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上,对文件起草责任人办公室干部刘某作出批评教育,要求在今后加强审核,确保党内文件的严肃性、准确性、规范性。②8月14日,在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落深落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③严肃党内有关会议上会内容,严格把关会议方案,加强内部沟通,既做到合理安排会议、提高会议实效,又严格区分机关一般业务会议与机关党支部会议职能。
(2)发展党员工作弱化虚化。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28日,召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②8月10日,召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2020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与9名非党员干部职工分别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入党意愿。
(3)党员管理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①2016年是人大换届选举年,由于人大工作业务性、程序性、法律性较强,新任职人员较多等原因,抽调罗某回机关帮助指导业务工作。同时,罗某本人党员意识不强,党建业务不熟,党费一直在人大机关支部缴交至2017年3月,组织关系也于3月才转到计生协会支部。②8月10日,召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高党员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各项要求。③严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纪律,落实签到制度,支部纪检委员每次统计。2020年以来,机关党支部共组织各类活动7次,机关支部党员均积极参加,严格履行请假制度。④用好用实区委组织部制发的党员《活动记实手册》,严格党员参加“主题党日”记实、党组织关系转移、缴纳党费记录等情况的登记要求,机关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4)党费补缴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机关党支部认真核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对2008年4月以来未足额缴交党费的党员按照标准足额进行了补缴,共补缴党费3585.8元。②8月14日,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增强机关党员缴纳党费意识,严格落实党费收缴规定和及时核定下一年党费缴交金额。
2.关于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
(1)存在单人委室现象。会计、出纳长期由同一人担任。信访室和侨台委均只有一人。
整改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对接信访室和侨台委相关工作,调整人员分工,统筹调配力量,确保委室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9月29日,办公室未巡先改,确定由办公室张某协助做好侨台委、信访室综合文字审核工作,明确由办公室游某负责会计工作、胡某负责出纳工作。
3.关于党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1)“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建退干支部微信群,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利用微信群、“学习强国”平台、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退休干部党员的互动交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②2月2日,退干支部及时传达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省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离退休干部疫情防控工作。
(2)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①相关人员已补齐2018年上半年和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②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工作要求,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深入开展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
(3)违反选举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①2014年时任机关支部书记为李某,针对李某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已由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李某进行提醒谈话。②组织机关党支部委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做好今后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③今后在机关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严格按照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规范操作。
(4)民主评议党员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9日,在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上,对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存在失误的组织委员刘某进行批评教育,严肃党支部工作纪律,切实改进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工作作风。②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各项程序,机关党支部委员加强业务学习,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由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严格审核把关各类材料、表格。
(四)对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针对2017年度述职报告未体现“两学一做”内容,巡察结束仍未整改的问题,卢某、熊某已重新撰写并提交2017年度述职报告,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其二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针对2017年度述职报告中对“两学一做”存在表述错误的江某、赖某,进行批评教育,其二人已重新撰写提交2017年度述职报告。②明确主体责任,委室主任的述职报告由分管的常委会领导审核把关,委室副主任的由委室主任把关。③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要求,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整改督促力度,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材料,整改后及时上报区委组织部存档。
2.关于巡视整改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开展公务接待情况自查自纠,对发现接待无审批单、清单及无公函等问题进行立行立改。②8月23日,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闽商务财务〔2018〕32号)、《龙岩市永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永委办发〔2018〕2号)和《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8〕47号)等文件,增强廉洁意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832240;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ydrdcwh@163.com。
龙岩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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