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1月7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合溪乡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6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完善整改工作机制
合溪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完善整改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并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及整改要求,全面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合溪乡党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2020年6月15日召开巡察工作反馈会议后,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针对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按照各分管领导工作职责进行归类。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确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坚决落实整改责任。
(二)完善整改工作机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对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对于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及时跟进整改工作进度,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部署下阶段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进正风肃纪,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见到实效。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共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16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巡察反馈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巡察整改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政治站位不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
整改情况:①针对学习走样不走心问题,一是组织乡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十九大报告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等,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二是组织乡村干部认真学习党员应知应会知识,要求乡村干部按照规范格式撰写材料,规范使用专有名词表述。副乡长卢某已重新撰写2018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②针对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有差距问题,统战委员、人武部长赖某已对《2019年度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意见》引用表述错误进行修改。③针对学习教育不主动问题。乡党委已于2020年6月3日制定出台《推进“学习强国”平台应用考评办法》(合委〔2020〕33号),规定奖惩措施,将乡村干部“学习强国”平台参与度、积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每周学习积分不达标人员进行处罚和通报。
副乡长卢某因存在2018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用词表述不当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统战委员、人武部长赖某因存在《2019年度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意见》(合委〔2019〕34号)引用表述错误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
整改情况:①针对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已向各党支部发放《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三)》等书籍,要求各党支部、党员利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习相结合,加强理论学习。同时于2020年9月2日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各村主干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共有68人参加,平均得分为98.9分。②针对学习调研脱离实际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在“真学习、真调研、真改进”上狠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初心使命,统战委员、人武部长赖某已重新撰写调研报告和6个专题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统战委员、人武部长赖某因存在调研报告、发言提纲网络抄袭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3)学习贯彻落实中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①针对重部署轻落实问题。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见效。对宗教工作自查轻落实问题迅速抓好整改落实。②针对重痕迹轻实效问题。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0年合溪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合委〔2020〕28号),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学习内容,做到真学真用。
统战委员、人武部长赖某因存在编写虚假学习纪要的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党的政治建设有待加强
(1)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
整改情况:①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办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规定,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上班子成员既勇于进行真诚的自我批评,又敢于相互批评,不搞一团和气,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化。②针对对照检查应付了事问题。统战委员、人武部长赖某已按要求重新撰写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③针对组织生活不重视问题。由组织委员挂钩联系联兴竹业党支部,并下派党建指导员指导联兴竹业党支部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
统战委员、武装部长赖某因存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抄袭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网络舆情管控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管理。在干部工作例会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摘要)精神,提高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和做好网络舆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规范网络行为。二是加强对微信工作群等网络阵地的监管。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全乡各村各部门微信工作群群主进行登记造册,加强管理。三是加强教育引导。认真吸取2018年发生在我乡网络事件的教训,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积极抵制不良习气,树立社会正气。
3.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1)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存短板。
整改情况:①针对贫困户认定优亲厚友问题。已再次核实贫困户家庭情况,严格按照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赖某丞户(上调吴村支部书记赖某父母所在户)已于2017年清退,并退回各类补助资金41112.86元。②针对扶贫资金闲置问题。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各项资金已按使用规定和时间节点,专款专用,按时拨付、使用到位。③针对贫困户识别程序不规范问题。已重新整理全乡建档立卡材料,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民评议和“两公示-对比-公告”的要求完善各类资料。④针对违规使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总预算会计和零户会计已补充到位,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上调吴村党支部书记赖某、扶贫协理员吴某因存在贫困户认定优亲厚友问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合调村扶贫协理员赖某因存在贫困户识别程序不规范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谈话提醒;因违规列支扶贫专项资金问题,已于2018年6月4日对原财政所负责人赖某进行诫勉谈话。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①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深入问题。强化摸排线索,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大摸排、大起底”的线索摸排梳理。改进线索摸排方式,充分发动群众,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②针对禁毒工作流于形式问题。制定涉麻涉毒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办法方案,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要求,确保重点人员管控落实到位。安排专人负责禁毒工作,提高禁毒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严格发文程序,加强对所发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发文的严谨性。③针对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不力问题。一是加强移风易俗政策宣传。利用乡村干部大会、LED显示屏、宣传栏和横幅标语等宣传教育形式,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移风易俗新风尚。二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合溪乡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村规民约,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身边群众革除陋习,营造新时代文明氛围。三是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推进骨灰堂建设,尽快消除建大墓的陋习,现汤湖村骨灰堂已完成初步选址。④针对生态环保战役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全面落实生态环保攻坚战各项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期限,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巡河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巡河工作的质量。二是乡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对全乡现保留生猪养殖场升级改造提出具体要求和整改期限,同时成立督查小组,督促升级改造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禁毒办负责人张某因2019年涉麻制毒重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出现“平安仙师”问题,受到谈话提醒;上调吴村河道专管员赖某因巡河走过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合调村河道专管员赖某因巡河走过场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谈话提醒。
(3)为民服务意识减弱。
整改情况:①针对群众需求久拖未决问题。我乡结合2019年城乡供水水质提整改工作进行整改,制定了《合溪乡城乡供水水质提升整改工作方案》(合委〔2019〕119号)并全力抓好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2012年农村饮水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已提交区水利局,由区水利局组织有关人员对2012年农村饮水工程进行验收。同时,根据区审计对2012年农村饮水工程资金的审计意见,2019年12月16日退回区财政局工程资金77.223684万元。②针对民生工程建设进度滞后问题。该工程已于2019年12月由乡政府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目前该工程已报区审计局进行工程结算审计。③针对当前部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有所减弱的现象,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围绕新目标、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牢记党的嘱托、人民的期望,以事业为上,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苦干,实干,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提升为民服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1)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①针对重点人员和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摸排不到位、管控台账不清问题。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平台作用,以村为单位,推进重点人员和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工作,建立健全管控台账,根据工作要求及我乡实际,制定重点人员和公共安全领域问题报表,并根据上级部门风险管控要求分级分类管控,做好相关台账业务。②针对内控制度未落实问题。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合溪乡机关内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合委〔2019〕104号)、《合溪乡公务接待制度》(合委〔2019〕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合政〔2019〕129号)等文件,对公务接待、工程招投标相关方面进行了规定落实。2020年4月,经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了办公用品采购程序和指定采购商店,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同时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定期进行廉政谈话,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摸排廉洁风险。
(2)工作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制定了《合溪乡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的实施方案》(合委〔2020〕55号),强化重大风险的排查、分析、研判,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合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层层传导压力未落实落细。
整改情况:①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定了关于印发《合溪乡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合委〔2020〕63号)。针对开展述责述廉流于形式问题。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述责述廉活动,并做好述责述廉评议情况的统计和归档工作,今后将严格落实上级述责述廉工作标准要求。同时,党委副书记林某、副乡长谢某已按要求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
党委副书记林某、副乡长谢某因存在2017年度述职报告与述责述廉报告内容相同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突出。
整改情况: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2020年4月14日,在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内容,乡党委将按照《规定》要求,党政一把手每年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各3次以上。
(3)“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了《关于印发合溪乡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合委〔2019〕105号)文件,并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党委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和挂钩党支部书记的廉政谈话每年进行2次。
(4)专项活动整治不深入。
整改情况:进一步推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和专项整治,印发了《合溪乡进一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合委〔2020〕64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对照30种表现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的摸排。
2.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严不实
(1)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针对考勤制度违反上级规定未及时纠正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合溪乡机关内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合委〔2019〕104号),严肃考勤纪律要求,乡纪委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签到签退制度,签到签退奖惩已在2019年年终绩效考评给予兑现。②针对村级组织监管不力问题。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的培训,乡纪委督促经管站对各村每季度“三务”公开情况进行把关并公开公示。③针对档案管理不善问题。已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内业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2)执纪问责宽松软。
整改情况:乡纪委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在抓责任追究方面做到失责必问。上调吴村党支部书记赖某、扶贫协理员吴某因存在贫困户识别不标准问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汤湖村党支部书记吴某因存在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3.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观念松懈
(1)组织纪律观念弱化。
整改情况:①针对无视组织纪律问题。加强乡村干部组织纪律意识教育,袍山村副主任赖某因存在多次不履行手续无故缺席会议问题,受到诫勉谈话。②针对村级党组织不重视巡察工作问题。王社村支部书记邓某、村主任魏某受到提醒谈话。③针对考勤制度形同虚设问题。我乡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乡党委书记在乡村干部大会上对无故未签到签退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乡干部职工提高纪律意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2)谋私逐利仍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陈某(合溪学校教师)违规领取春节补贴400元已退缴。二是举一反三,2020年上半年乡纪委对党政办、财政所等职能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财政所所长赖某因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存在其他问题受到区纪委监委党纪政务处分。
(3)执行财经制度不力。
整改情况:①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经核实,因年底维修单位无税票,经办人员让其他维修单位代开发票,导致修理费开具发票与维修单位不符,2020年7月31日已要求原修理单位补开发票,发票号码为:86873130、86873131;同时加强财务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对财务开支的审核把关,对财务开支手续不齐、不规范的不予报支。②针对以报告抵支出问题。已由乡统计站根据农业普查工作经费发放情况补齐相关发放表,并由经领人签字。③针对个人借支大额现金问题。13万备用金已全部归还(其中赖某2017年2月已归还4万、游某于2017年5月已归还3万元、薛某于2017年2月归还1万5月归还2万、赖某发票累计冲低3万)。
党政办负责人赖某、经管站站长游某因存在执行财经制度不力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谈话提醒;对分管领导卢某因存在财务监管不力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原财政所负责人赖某因执行财经制度不力问题,以及存在其他问题受到区纪委监委党纪政务处分。(其中薛某由乡党委发函至漳平市新桥镇党委建议给予谈话提醒)。
(4)工程建设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①针对违规招标问题。在巡察期间,已按巡察三组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合政〔2019〕129号),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进行了规范。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同时严格工程审批、规范乡村招标委托中心流程、招投标管理、验收结算管理、工程进度拨款及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公示。②针对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今后将加强在建项目工程的管理,组建工作专班,加强指导监督和服务,确保项目工程按序时进度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发挥工程最大效益。
村管站站长赖某因存在违规招标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卢某因存在监管不力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4.作风整治漂浮不实
(1)形式主义方面。
整改情况:①针对工作落实弄虚作假问题。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在认真解读上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合溪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文件,并严格按发文程序进行发文。②针对落实上级要求应付了事问题。强化大局意识,落实好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网络舆论提示函等回复工作,到村到户一线调查,掌握实情,实事求是回复报告。严格落实信访相关制度。树立信访无小事理念,加强信访工作人员培训和业务学习,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带着感情做信访,着力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
(合委〔2017〕64号及合委〔2018〕19号),分管领导廖某因存在制定文件把关不严,结合还存在其他问题,受到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赖某,因制定文件不规范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谈话提醒。
(2)官僚主义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求全乡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力戒官僚主义,对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真抓实干,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开展工作前应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加强政策宣传,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把好事办好办实。二是2016年在完成城乡居民保续保缴费时,用村财3400元代缴35名村民保费,已督促溪南村向村民收回保费,从2017年开始,我乡加大工作力度,未发生再用村财代缴保费现象。
统战委员、人武部长赖某(时任溪南村包村领导)因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
(1)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
整改情况:①针对异地接待问题,2018年3月财政所在县城招待乡贤1420元,经核实,系客商回乡考察由赖某经办招待客商的费用,已责成经办人赖某退回异地接待客商费用1420元;②针对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12月26日区交警大队来2人开展扶贫工作,陪餐1人,餐费支出320元。接待人员原合溪派出所副所长沈某已清退超标准接待部分140元;③针对无公函接待问题,严格按新完善的《合溪乡公务接待制度》(合委〔2019〕111号)执行,在执行公务接待时,写明来客姓名、事由,认真核对食堂报账,完善报账手续,做到接待规范。对于无公函接待现象,已在2017年后严格实行凭公函接待制度,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④针对午间饮酒问题,2016年6月29日处理溪南村业务报餐费270元(其中酒40元),经办人员赖某已将酒钱40元退回。
党政办负责人赖某及责任人赖某,因存在违规接待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谈话提醒。(其中沈某由乡党委发函永定区公安分局党委建议给予谈话提醒。)
(2)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①针对违规发放节假日加班补贴问题,吴某已节假日加班补贴发放情况作出说明,同时相关人员已对违规领取的节假日加班补贴款4000元进行清退;②针对违规发放住勤补贴问题,相关人员已对2015年1月违规发放的住勤补贴款6880元进行清退。同时我乡认真开展自查,对照清理项目开展自查清理,清理项目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性津贴补贴以及其他违规发放的项目等,针对在自查过程中存在违规发放资金的及时清退。经查,2016年后,没有再发放住勤补贴,并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
人大秘书吴某因违规发放节假日加班补贴问题,结合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受到谈话提醒。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
(1)党政会研究人事。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人员任用、重大资金使用均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区分党委会、党政会议定事项,并用不同会议记录本记录。
(2)大额资金拨付未经党委会讨论。
整改情况:规范议事决策,制定了《合溪乡党委议事规则》(合委〔2020〕51号),并严格执行,做到会前进行充分沟通,会中留时间进行充分讨论,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到位。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
(1)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全。
整改情况:已配备专职组织干事,目前的组织干事已是中共预备党员。
(2)选人用人不慎。
整改情况:严把选人用人关,根据《永定区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永委组综〔2019〕28号文件,严格村党支部书记任免程序,坚持选人用人部门联审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严把人选质量关。
3.党建工作基础不牢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全面。
整改情况:①针对党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实问题。结合每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由乡组织办集中统一收齐《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发展党员记录簿》后,交由挂钩领导进行调阅督查。与采地村等5个支部已重新签订党建责任书。②针对履行监督指导责任不到位问题。已于2019年底制定《2019年度党建检查工作方案》、2020年制定了《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并按文件要求对13个村党支部进行党建检查。③针对非农村党支部未按要求换届问题。机关支部等4个非农村党支部已于2019年底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换届选举。
(2)发展党员工作不严格。
整改情况:①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加强对各支部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好发展党员“331”工作机制,从严把好入口关,由组织办牵头、党政办配合指导督促做好发展党员活动记录本、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审核工作。2019年10月后在党委会上研究发展党员事项,均有逐一审议和表决,并按规定做好记录。②针对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深入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沈福龙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未经相关入党程序,且入党材料严重缺失问题,乡党委于2020年8月12日对沈某龙入党程序进行核实,通过与部分党员见面,调阅支部会议记录等核实了沈某龙党员身份,现已按《<入党志愿书>遗失补办流程》补办了沈福龙入党缺失的材料。
4.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1)机关作风严重,惯当“二传手”。
整改情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发扬“四下基层”作风,包村工作队每周至少下村两次,进村入户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群众纠纷久拖未决。
整改情况:①针对2017年采地村范某荣与王某增因土地承包权属产生纠纷,直至巡察期间才得以解决问题,我乡将进一步提升强化乡村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处理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安定稳定;②针对2018年11月合汤公路一期工程拆迁群众赖某瑞多次信访要求赔偿,至今未能解决问题。乡党委政府已和当事人赖祥瑞多次沟通协商,制定解决方案,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已基本处理好赖祥瑞纠纷事项。
(四)落实巡视、审计整改方面
1.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的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仍存在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合溪乡公务接待制度》,原则上村级人员参加乡级召开的常规性会议不招待,如村主干人数较少确需在乡上用餐的,可在乡食堂签字用餐,如村干部较多确需安排用餐的,由村级出具接待函,填写清楚接待人具体名单、时间、原因等,并由包村领导进行审批后安排工作餐。
2.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公务接待存在接待发票有白条和无附菜单问题仍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合溪乡公务接待制度》,乡直各部门原则上不再自行接待,统一由乡党政办公室按标准和程序安排接待。二是对于2018年12月报销2017年度财政所公务接待招待费,无公函和接待审批单,全部白条支付情况,财政所负责人赖某已于巡察期间(2019年11月11日)进行清退4775元,并于2020年8月3日已作出书面说明。三是对财政所负责人赖某违规接待,以及存在其他问题受到区纪委监委党纪政务处分。
3.落实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针对永审报〔2014〕32号指出第四至第八条未整改到位问题,其中第七条:往来账没有清理问题。需要列入进一步整改事项。第四条:购置物资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未记固定资产账。已成立合溪乡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购置物品需进行政府采购的,统一由乡财政所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按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第五条:部分工程施工结算手续不够完善的。已要求相关责任人对工程结算手续不够完善的进行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程结算工作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合政〔2019〕129号)。第六条:报销手续不全,用收款收据报支招待费的。由接待人赖克萍作出详细说明,并补齐相关手续,今后严格按相关规定严格报销相关接待费用;第八条:财政所总预算会计账套直接列支经费现象。由于乡财政所总预算会计业务不熟悉,导致会计账直接列支经费,将由乡财政所统一进行调账,今后将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总预算会计账规范。②针对永审报〔2018〕19号指出的“至2017年底扶贫资金结余112.46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已直接拨付;其中自然灾害生活求助7万元中支出了0.2万元,结余6.8万元已于2020年6月退回财政局国库。
(五)其他方面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三组对我乡提出26条即行即改问题,乡党委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合溪乡期间,共向合溪乡移交信访件7件、问题线索1件。合溪乡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办结信访件7件,问题线索1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已给予诫勉谈话1人。
(一)诫勉情况
因存在多次不履行手续无故缺席会议问题,对袍山村委会副主任赖某周予以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落实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如,落实整改(永审报〔2014〕132号)指出的八条问题,第四至八条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对财政所全部帐目进行统一清理,并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往来账目清楚无误。
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781678;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合溪乡街上组2号,邮政编码:364114;电子邮箱:hxdzb578137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