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和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6月至7月,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对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区委巡察组对陈东乡、统计局、下洋镇、永定生态环境局、湖坑镇、岐岭镇、仙师镇、司法局、龙潭镇开展了巡察;区委机动式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土楼管委会、区委史志研究室、工商联、计生协会、档案馆开展了巡察。
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区委书记陈荣水主持召开区委“五人小组”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
陈荣水强调,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把巡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进一步把握政治巡察的定位和重点,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精准开展监督,促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要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对及时整改到位的以教育为主,对在“回头看”或抽查中发现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要从重处理。
日前,市委县级交叉巡察组、区委巡察组和区委机动式巡察组分别向永定区人民法院党组等1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江峻伟、张学滨、陈炳旺等区挂钩分管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到会提出了巡察整改要求。
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巡察永定区人民法院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实,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不深入,对涉恶案件违法所得执行力度不够。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担当作为示范不足,履行职责有差距,审判水平有待提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有时差,存在涉嫌私车公养、出差绕道旅游等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重业务轻党建,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主体责任抓得不紧,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扎实,发现问题能力还有差距。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陈东乡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自觉不够,指导、监督下属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不到位。狠抓意识形态、占领舆论阵地不够主动。落实上级部署有落差,决战脱贫攻坚有弱项,整治生态环境有短板,风险防控意识有差距,落实强农惠民政策有不足。党委职能弱化,管党治党压力传导未到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不坚决,政绩观有偏差。深入一线主动服务不够,民生问题处置不及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存在违规报销接待费、公车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工程管理不到位,违规肢解或拆分工程。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民主集中制走过场。开展组织活动不严肃,领导示范带头作用不突显。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监督责任有短板,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陈东乡向村延伸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 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思路不清,“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 发展后劲不足。对外出群众底数不清,关心不够。村财“三资”管理不到位。村干部工作作风松弛,长期不在岗现象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不规范。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排查失联党员不到位,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统计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新精神新思想不及时、走过场。加强舆论阵地建设、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发挥领导参谋作用不够,执法处罚尺度把握不准,深入排查数据把关不力,指导基层普查工作不到位。业务一线指导不够,服务企业不够主动,信息公开不规范,统计执法不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发展党员不积极。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推动压力传导不够,执行廉政谈话不到位。落实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下洋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氛围不浓、走过场,做到“两个维护”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风险点排查不够精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六稳”“六保”任务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生态环保整治措施不够实。遏制群体性重大事件上缺乏有效措施,在做好群众性疏导方面能力欠缺,化解投诉信访问题不积极。土地非法交易、“两违”现象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存在涉嫌私车公养、虚假发票冲抵违规费用等问题。工程管理不到位,违规以拨代支问题突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坚决,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发展党员和接转组织关系不规范,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廉政谈话重视不够,落实监督不到位。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下洋镇向村延伸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 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空心房、裸房拆除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乡村振兴有偏差,发展规划思路不清,闲置资源整合利用不足。对弱势群体关心不够,主动村民服务意识不足,落实民生工程不够。财务管理不规范,“三资”管理不到位,大额资金白条借据问题突出。两委权责边界不清,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不够规范,学习教育走过场,外出党员监督教育不到位。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要求有“温差”,环评审批引导不到位。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环保网格监管工作松散、危废规范化管理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特权现象犹存,担当作为不足,民生实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慢,对企业监督指导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方面仍有偏差。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扎实,党员意识淡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湖坑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主动学习精神不足。未充分发挥土楼“名片效应”,“世遗”土楼品牌守护、传承、运用不到位,“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不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全面不坚决,易地搬迁未完成,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执政用权、维护群众利益上有落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白条支付犹存,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党建主体责任抓的不牢,党建工作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镇纪委监督执纪作用不明显,审计整改不到位。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湖坑镇向村延伸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力,项目推进较慢,执行坐班值班制度不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积极,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突出,发展村集体经济思路不宽,收入来源单一。平安村居建设和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民生领域主动作为不足,“三务”公开不规范。落实农村“三资”管理规定不力。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展党员工作把关不严,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党组织建设薄弱,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走样。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岐岭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主动学习精神不足,推进乡村振兴乏力,挖掘红色资源效果不佳。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全面不坚决,脱贫攻坚工作有落差,扶贫项目效果不佳。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党费管理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岐岭镇向村延伸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积极,民生领域主动作为不足,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思路不宽,收入来源单一。落实农村“三资”管理规定不到位,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执行不严,会议记录造假。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招标不规范,工程款直接支付个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力,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党组织建设薄弱,“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走样,组织生活会开展乏力。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仙师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力,农产品附加值提升不力,一二三产业融合不够,产业链条未形成,脱贫攻坚持续推动致富的措施不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不彻底,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存在形式主义现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扎实,执行财经制度不严,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打折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仙师镇向村延伸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落实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禁毒、美丽乡村等上级工作不到位,网络舆情管控不到位,村务监督不严,村监委职能发挥不够,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群众意识淡薄。基层党建工作薄弱,“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发展党员不严格,党员管理宽松软,班子战斗力不强,壮大村集体经济能力偏弱。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司法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履行司法职责和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存在差距,司法行政改革建设乏力,防范化解风险责任落实不力,管理上存漏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过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公车管理不规范,违规公务接待,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资金管理混乱。党组核心作用弱化,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打折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龙潭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形式主义杜而不绝,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不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不力,脱贫攻坚工作存在不足,社会综合治理有差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力,生态环保工作乏力,矿区治理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实,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资金管理混乱、资产管理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龙潭镇向村延伸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短板,化解群众信访件不主动,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村级组织监管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巡察土楼管委会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开展党性教育不扎实。执行决策部署不坚决,履职尽责不到位,宗旨意识不强。世遗土楼维修保护工程及协助解决世遗土楼保护区居民异地新村安置问题推进缓慢。对火灾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对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不够。土楼旅游开发与保护脱节。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党的领导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巡察区委编办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党员学习教育不扎实,学习效果差。机构编制工作推动不力,落实控编减编不到位。靠前主动谋划全区机构编制工作、解决超缺编等问题方面思考较少。工作作风不实,担当作为不够,对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存在慵懒散拖现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打折扣,财务制度落实不严。党组织建设薄弱,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廉政风险排查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区委机动式巡察二组巡察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亲清政商关系”论述与永定实际融合不够。履行核心职能有差距,未实现基层商会全覆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区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热难点问题谋划不深入,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未能引导商会会员积极参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识不强、能力不足。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弱化,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基层商会规范化建设水平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员管理教育不够严实,档案管理和发文不规范。
区委机动式巡察二组巡察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用新思想指导永定史志工作不够,将修史修志纳入全区发展大局谋划不足。建言资政作用发挥不充分,攻坚克难意识不强,修史修志缺乏专业化科学化工作规范,存在重志轻史问题。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较滞后,组织指导开展镇村志、专业志、部门志编纂不够有力。便民服务不顺畅,社会用志用史不便利,深入基层调研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资金项目监管不严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
区委机动式巡察三组巡察档案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力,组织开展学习不够。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落后,与新形势下档案工作落实还有差距。贯彻落实打折扣,制度执行有差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犹存。在推动档案工作“五大体系”建设中,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不够。挖掘永定革命斗争、中央苏区红色交通线等红色档案工作不力,与当前永定红色旅游发展形势不相适应。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重要工程资料归档缺失。
区委机动式巡察三组巡察计生协会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生育关怀实施面不广,青春健康工作推进不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做得不够,未充分调动乡镇计生协会干部积极性、主动性。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生育家庭情况关注不够,帮扶关怀不及时。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内民主程序不规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机关内务管理缺失。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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