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岩市永定区纪委监委对龙岩市永定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张锦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锦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在查处非法采矿案件时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泄露工作秘密,未及时督促案件移送,造成不良后果;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张锦斌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甘于被“围猎”,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永定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锦斌开除党籍处分;经永定区委批准,由永定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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