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岩市永定区纪委监委对龙岩市永定区高头乡财政所原所长张家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家元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利用上班时间炒股;擅权妄为,超越职权范围决定聘用亲属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或伙同他人,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用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张家元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家元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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