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厦门海事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内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内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周内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腐化堕落,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内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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