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充分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梳理共性问题,分析个性问题,通过警示教育、回访教育、以案促改,持续巩固拓展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成果,坚决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实做细案后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巩固提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警示教育有“深度” 夯实纪法效果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结合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改版升级,精心筛选近几年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督促指导在行业系统、区直部门、乡镇层面“分层分系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用身边案、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近距离’警示教育,更容易引起思想震动和自我反省,更能彰显警示教育的成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2019年来,永定区纪委监委共组织发案单位干部旁听庭审7场130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51场,受教育党员达4100余人次,切实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该区还通过拍摄制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用好用活典型案例正风肃纪反腐成果,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回访教育有“温度” 提升政治效果
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因人施策进行“回访复诊”,针对案件以及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铲除产生问题的土壤。
按照“谁办案、谁回访”“一案一访”原则,该区纪委监委始终将回访教育作为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组织开展有“温度”的回访教育,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方面下足功夫,及时了解被回访人员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及其所在党组织对其教育、监督、帮助的情况,以“拉一把、站起来”为原则,帮助受处分的人员卸下思想包袱,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热情。
“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回访一名人员、警醒一批干部。对受处分的人员,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处’了之、一‘问’了事。相反,要不抛弃、不放弃,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关爱。”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纪律处分是手术,回访教育是术后复诊。我们要用回访教育工作的‘加法’,做回访对象思想上的‘减法’。回访教育不仅是对回访对象的再教育,同样是对一个单位的‘政治体检’‘健康筛查’。”
该区纪委监委在回访过程中,不单单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同时,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受处分干部,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如实评价和推荐使用。
以案促改有“力度” 突显社会效果
“建议你单位强化会计和出纳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用制度管钱、管权、管人,有效预防贪污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是该区监委在查办永定公安分局钟某挪用公款案件时,向该局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案后整改的落脚点是“改”,该区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向发案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深挖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标本兼治。同时注重统筹结合,把整改工作与人居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将以案促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通过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深入查摆剖析,指导发案单位、涉案单位、关联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案后整改会议,查找腐败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去年来,针对4个重点发案单位共召开案后整改会议16场次,制定整改措施34项,有力推动问题短板整改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对案后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把做实做细案后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有效抓手,真正做到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永定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永定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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