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信息公开
|
上级精神
|
清风要闻
|
纪律审查
|
党纪法规
|
党风政风
|
宣传教育
|
以案警示
|
土楼廉苑
|
经验交流
位置导航:
文章首页
>>
宣传教育
-
一定之规 | 这些情形可以不予或免予问责
一定之规 | 这些情形可以不予或免予问责
宣传教育 加入时间:2019-9-17 15:07:23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美术设计 王婵 文字整理 段相宇)
顶一下
踩一脚
返回首页
最新文章
关注排名
Copyright 2019 www.yd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龙岩市永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龙岩市永定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85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