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岩委〔2015〕2号)精神,进一步挖掘永定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土楼清风”廉洁文化建设内容,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由区纪委和区委党史研究室联合开展“红色廉洁小故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1.内容:作品反映的时间为我党建党以后至建国以前发生在永定的廉政肃贪方面的故事(包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永定的廉政肃贪故事;永定籍革命历史人物的廉洁从政故事;革命战争年代发生在永定的廉洁肃贪故事);革命历史人物、事件、文物中的廉洁故事。
2.体裁:以记叙文为主。
3.要求:围绕“勤、俭、廉、洁”主题、语言生动、故事完整、通俗易懂,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借鉴和启发意义,字数1500字以内。
4.各乡镇党委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热心人士踊跃投稿。
二、征文评奖
由区纪委和区委党史研究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以奖代酬,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征集时间及投稿方式
1.征集时间:2015年4月22日—6月14日
2.投稿方式:请作者将电子文稿于2015年6月15日之前传至电子邮箱:jw5939651@163.com,联系人:熊凯俊,电话:13507541593。
3.投稿要求: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有关说明
1.对获得优秀奖以上的作品汇编成集。
2.投稿作品文责自负。
3.恕不退稿。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纪委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党史研究室
201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