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永定区永兴林场驾驶员吕立章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吕立章在借调老干部局担任驾驶员期间,先后将其个人车辆的加油发票、轮胎更换费用计入老干部局账内报销,累计报销3720元。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在借调老干部局担任驾驶员期间,吕立章先后5次使用公车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油费1363.98元。综上,吕立章私油公报、私费公报等私车公养费用共计5083.98元。2021年6月10日,吕立章将违纪所得5083.98元上交区纪委对公账户。2021年11月,吕立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龙潭镇铜联村原党支部书记卢扬淮、原村委会主任卢仁中、原村支委兼文统卢建松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初,铜联村召开村两委会,会上,时任铜联村村委会主任卢仁中提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提议,时任党支部书记卢扬淮对此未提出异议。会后,卢仁中授意时任铜联村支委兼文统卢建松通过虚列工资、补贴的方式向村两委成员超标准发放补贴5.22万元,其中卢扬淮获得1.3万元,卢仁中获得1.2万元,卢建松获得1.17万元,其他村两委成员获得2000元至4500元不等补贴。此外,卢扬淮、卢建松、卢仁中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现已责令村两委成员退还超标准发放津补贴。2021年12月,卢扬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建松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卢仁中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其他村两委成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2起典型案例涉及私车公养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身子进入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充分反映出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时刻自省自律,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自觉把作风建设作为促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强大动力,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纠“四风”树新风,紧扣“三新一高”要求,与时俱进、精准施策,持续纠治不正之风,以优良作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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