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土肥站站长沈清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7年,龙岩市某肥业有限公司连续三年中标永定区(县)农业局测土配方肥采购项目,沈清标作为区农业农村局土肥站站长,负责与该公司联系,在此期间接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某某的请托,为其催收肥料款,并先后5次违规接受廖某某宴请。2019年11月,沈清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永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队驾驶员郑全浪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郑全浪作为永定区政府办驾驶员、永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队驾驶员期间,利用其负责维护公车的职务便利,先后12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租用车辆加油,折合人民币2559.04元。2019年6月17日,郑全浪将2559.04元退至区政府行政账户。2019年11月,郑全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问题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仍然心存侥幸、放松要求,违反党规党纪,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诫,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突出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抓严管、守土尽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延伸监督链条,紧盯频发的“节日病”、禁而不绝的“顽固病”、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新表现,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寸步不让,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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