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关于原区委台办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龙岩市永定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29日至10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区委台办开展了巡察。2018年12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原区委台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17项共39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原区委台办针对反馈的39个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间,3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共追责问责2人,其中提醒谈话2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原区委台办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巡察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12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原永定区委台办反馈了巡察意见,第二天(12月28日),原区委台办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原区委台办主任为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开展。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7项共39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强化跟踪督办。由原区委台办综合股负责督促,原区委台办室务会议不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责任对象正视存在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有效做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班子贯彻党的领导不力、把握方向统揽全局的核心作用没有彰显问题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对加强党的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这一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未见2018年1月之前出台相应管理制度,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明显,没有通过加强党建工作持续提升干部队伍的良好风貌,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更有成效。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2016年以前,原区委台办与区侨联联合设立“侨台支部”,支部书记由侨联负责人担任,2017年,原区委台办独立设立党支部,2018年,又与区工商联联合设立“工商联台办支部”。由于支部设立变化大,导致党建工作有所弱化,2017年原区委台办独立设置支部以来,加强了党建工作,并以抓好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原区委台办吕杨兴主任作为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自觉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研究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并认真进行组织和实施。扎实推进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开展了“庆七·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当好新时代的“答卷人”。前往中央红色交通线纪念馆、金谷寺,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要求党员同志必须不断弘扬红船精神,不忘嘉兴南湖红船上的初心,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2018年,对台工作也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台湾某国际集团董事长首次回祖籍地寻根祭祖,在对台联络、交流交往有了新突破。原区委台办作为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能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台企台商台胞当中,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核实上报。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原区委台办出台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永委台〔2018〕3号)、《境外人士、来宾接待管理规定》(永委台〔2018〕4号)、《采购物品管理制度》(永委台〔2018〕5号)、《资产管理制度》(永委台〔2018〕6号)等相关制度。原台办主任吕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小额修缮工程手续不完善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针对涉台工作缺乏新的突破提升的问题:①基础工作薄弱。对台交往主要停留在“老一代”身上,对有实力、有影响的永定籍台胞“新生代”的情况缺乏了解、交往,对岛内重要工商团体、行业协会、实力企业及其他资料搜集整理乏力,基础性材料不足。②交流合作停留在较低层次。台湾在机械、电子、农产品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特别是台积电等企业在世界同行业具有领先地位,我区与台湾优势产业交流对接不足。2013年来,台商拟兴建机动车检测线项目、并曾分别在龙潭、湖雷、峰市等乡镇设立台湾农业示范点、水果种植基地,但总体上永台产业交流合作停留在低端接触及观光、洽谈等低层次交往的水平上,交流合作成效不显。③祖地效应发挥不足。我区是全国重点对台工作县(区),具有丰富的对台资源。近年来对台工作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台办对台工作被动接待做得多、其他工作做得少,对如何进一步发挥我区祖地优势,主动出击,深入台湾基层,不断壮大在台爱国统一力量,缺乏深入思考,没能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①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摸清台湾青年在永定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情况。向教育部门了解台生情况、向台胞台属了解台籍在大陆求学情况、向台资企业了解台干情况、向乡镇及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台湾青年就业创业情况、向公安部门乡镇了解台胞在永定生活居住情况;二是了解永定与台湾联姻情况。向公安、乡镇、村居、台胞台属了解永定与台湾的联姻情况,并建好档案;三是探讨永定与台湾文化、民间信仰渊源情况。探讨金砂金谷寺与台湾彰化定光佛庙、下洋乐真寺与台湾南投长安寺、大溪关帝庙与台湾关帝文化等渊源关系;四是了解永定与台湾姓氏渊源及联系情况。重点了解简、江、吴等姓氏的渊源关系。②深化永台交流。一是与团、妇、工会、教育等部门联系,与台湾同乡会、协会联系、与大陆旅行社联系,吸引更多的台湾青少年来永定参访;二是邀请台湾村里长来永定和赴台开展对口交流工作,村里对接能实质性进展;三是指导组织土楼书法、摄影、木偶戏入台,加强永定客家土楼文化入岛交流;四是组织协会、姓氏、乡村小型团组赴台交流。③ 发挥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对台工作重点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台胞重要祖籍地的优势,积极开展永定与台湾的行业协会、乡镇村居(里)、姓氏宗亲、民间信仰交流交往,主动出击,拟组织我区土楼客家文化、建材、水利、客联会等赴台交流,积极做好金砂金谷寺与台湾彰化定光佛庙、下洋乐真寺与南投长安寺等有永台渊源的民间信仰的联系沟通,提升永定与台湾的社会融合。同时,服务好来永定投资的台商台企,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加强永定与台湾的经济融合,积极为区委、区政府提出好的工作建议。原台办主任吕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小额修缮工程手续不完善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3)针对班子成员精气神不足的问题:如,班子成员对述职述责述廉工作不重视,2013—2016年台办原主任林某、原副主任江某各自的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每年基本相同,甚至大、小标题都完全一样。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对台工作的重要讲话,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强化做好我区对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班子的团结协作,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而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评议工作,是提高干部素质,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不重视此项工作,就是不敢自己总结、自己揭短,廉政意识不强。2017年以来,原区委台办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了这项工作。鉴于原台办主任林某、原台办副主任江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分别函告林某、江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关于内务管理不严问题
(4)针对干部职工考勤管理比较随意的问题:对考勤表设计不合理,上午、下午的“签到”“签退” 均体现在同一张签到表上,存在补签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提高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性;二是重新设计并加强管理考勤表,每天上午上班签到、下班签退,下午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各为一张,杜绝补签漏洞。要求原台办干部郑某限期整改。
(5)针对收发文不规范的问题:重要收文没有批办意见、落实及传阅情况,发文稿纸中文件起草人、签发人均没有签署日期,发文顺序逻辑混乱,重要文件未编发文号。如,《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关于开展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永委〔2018〕45号)没有文电阅办单传阅情况、没有批办意见;2017年12月30日编发文号“15号”、而更早的11月3日编发文号却为“20号”,《永定区委台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未编发文号。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学习公文收发规范知识;二是提高对文件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对2013年以来的收发文进行标准化归档管理。要求原台办干部郑某限期整改。
(6)针对重要合同签订存在明显错误的问题:2015年4月 29日签订的台办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存在“甲乙双方就因湖城高速公路前头畔安置点三通一平土方工程的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等字眼,存在明显错误。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调查了解工程实施情况。经了解,由于当时办公室搬迁时间短,对施工合同把关不严,导致出现严重错误。鉴于原台办主任林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林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二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财经知识,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三是举一反三,对全部经济合同进行梳理,以免出现类似错误。
3.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7)针对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不显的问题:根据两办分别对2016年、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2016年台办洽谈储备项目任务数2个、完成1个,新开工项目任务数1个、完成0个;2017年,台办签约合同项目任务数1个、完成0.5个,标准厂房招商项目任务数3000平方米、完成0平方米。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领导重视。2017年,由于原区委台办领导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态度比较消极,认为台办干部少接触面又窄,对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使得2017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完成的不理想,2018年,原区委台办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办干部要提高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认识,绷紧这根弦,上下一心努力争取完成工作任务;二是主动出击。2018年,原区委台办领导多次外出厦门、龙岩等地招商,在与客商接触中,大力宣传我区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增强客商来我区投资的吸引力;三是真诚服务。对有意来永定投资的客商,办领导真诚服务,以情感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可能的为客商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按照区委《永定区2018年项目建设“三抓三比”竞赛活动工作方案》(永委办发〔2018〕21号)的文件精神,2018年原区委台办招商引资任务是:洽谈储备项目2个、签约合同项目1个、新开工项目1个。实际完成洽谈储备项目2个:福建(永定)某建筑工程项目、福建(永定)某工程管理建设项目;签约合同项目1个,与福建(永定)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同,注册资本1007万元,已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基本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原台办主任吕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小额修缮工程手续不完善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8)针对脱贫攻坚资料不规范的问题:没有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挂钩帮扶入户走访和规范手册填写工作的通知》(永脱指办〔2018〕25号)文件要求规范填写,如郑某挂钩的贫困户2018年脱贫(收入)计划没有制定,每季度帮扶成效没有具体收入等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继续学习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措施,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三是认真了解《扶贫手册》的填写要求,对缺项、漏填的内容进行重新核实填写,做到实事求是、应填尽填。现已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原台办干部郑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违规报支差旅费、缺少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9)针对移风易俗、扫黑除恶工作不实的问题:①扫黑除恶信息报送不及时。根据《永定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情况通报》永扫黑〔2018〕2号),台办5月份未报送扫黑除恶工作信息。②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在《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中,报告人吕某因母亲去世亲属等用餐计150人18桌,没有签署区分管领导意见。③存在敷衍情况。如,《关于成立永定区委台办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通知》共有3份发文,分别为“永委台〔2017〕7号”“永委台〔2018〕20号”和一份没有文号的文件,上述三份文件内容相同、发文时间相同,且没有文号的那份还用“中共永定县委台办”文件头印发。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①针对2018年5月份未报送扫黑除恶信息问题,组织干部继续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和知识,围绕工作职责,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台企台胞台属,宣传专项斗争,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摸排核实上报线索2条;②重新学习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有关规定,要求干部要及时如实报告有关事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人作出情况说明。原台办主任吕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小额修缮工程手续不完善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③重新梳理收发文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求责任人郑某限期整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开展不实问题
(10)针对记录要素不全的问题:“两学一做”记录本中多项学习记录未体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要素。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提高“两学一做”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求记录完整全面,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基本要素不得缺项,内容方面更不能虎头蛇尾、断章取义。要求责任人郑某限期整改。
(11)针对“两学一做”党课内容不合当前要求、敷衍了事的问题:如,2016年6月29日的党课讲稿含有“十六大”“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突出强调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等十八大之前的内容,与十八大以来情况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认真学习机关党建工作要求,建立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严格把关党课内容,提高党课教育水平。要求责任人郑某限期整改。
(12)针对学习教育专题讨论走过场的问题:如,2016、2017年度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除2017年9月26日、11月6日外,其余各专题的学习讨论记录均未体现相关人员发言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列出责任清单,执行“三会一课” 制度,开好组织生活会,要求党员积极发言,并做好材料收集归档和会议记录。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
(13)针对机制不全、学习不足、推进不力的问题:没有制订涉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会议记录没有体现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情况,对如何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思路不清晰,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上级台办的要求和永定对台工作的实际,2018年9月14日已制订出台《龙岩市永定区台办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永委台〔2018〕44号),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意识形态方面的文件、书籍,并记好学习笔记。原台办主任吕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小额修缮工程手续不完善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4)针对2016年外聘财务张某没有经过台办班子会议研究,查无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重新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相关要求,因机构改革工作衔接需要,经研究并请示区委办领导同意,外聘财务人员期限至2019年3月底,4月起不再聘用。原台办主任吕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小额修缮工程手续不完善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5)针对存在走过场情况的问题。如,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记录本没有体现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根据区纪委、区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学习研讨,深入查找突出问题,领导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16)针对未撰写发言材料的问题。如,2017年度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有会议记录,但吕某、江某均未撰写发言材料,由办公室人员代写,内容雷同。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要求党员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原台办主任吕某、原台办副主任江某重新撰写发言材料。原台办主任吕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鉴于原台办副主任江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江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17)针对存在混记情况的问题:2015、2016年度开展民主生活会没有用专门的记录本,各种会议混记在一起,而且存在没有写明会议具体召开时间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分类建立记录本,把党员“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学习十九大、工作安排等分开记录,写明会议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有利于分类查找和使用,充分发挥记录本作用。要求原台办干部郑某限期整改。
(18)针对缺少个人材料的问题:2013-2016年连续4年郑某均缺少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加强党员管理,履行党员义务,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年高质量开好2次组织生活会。原台办干部郑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扶贫攻坚资料不规范、违规报支差旅费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3.关于党费缴纳不及时的问题
(19)针对2017年6月5日台办支部一次性缴纳2017年5、6月份党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教育,提高党员遵守党章、履行党员义务的意识;二是要求党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三是加强督查,对不按要求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要求党务干部及时把收取的党费存入银行党费专户。要求责任人郑某限期整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20)针对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①无公函及未附菜单。如,2016年10月报支接待上级来人16776元,无公函接待且未附菜单。②异地接待。如,2014年12月报支在新罗区接待上级来人费用607元,且未附菜单。③违规购买酒等礼品。如,2014年7月报支购买万应茶、干红酒等费用5166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①经了解,无公函接待是接待来永定的台胞,不是接待上级来人,已由相关人员作出说明;②异地接待607元,责成经办人原台办主任林某退回台办银行账户;③违规购买酒等礼品,其中有违规购买干红酒2160元,责成经办人原台办主任林某退回台办银行账户。鉴于原台办主任林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林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④组织干部学习公务接待文件,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永委办发〔2018〕2号)、《福建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闽财外〔2014〕18号)文件,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对不符合接待规定的一律不予接待,确实需要进行公务接待的,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事前审批、标准控制等规定。
(21)针对违规报支差旅费的问题:①无出差审批单。如,2014年12月报支郑某2014年12月20日赴台湾交流住宿费320元(标准为150元),无出差审批单且住宿费超标。②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及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如,2016年3月报支林某2016年3月23日到福州出差乘坐动车一等座费用283元(含往返)、住宿费413元(标准为330元),存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及住宿费超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①加强对干部出差的管理,对超标报支的住宿费170元,已于2019年2月15日存入台办银行账户,经核实,郑某该出差行程有出差审批,郑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脱贫攻坚资料不规范、缺少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②超标准报销的动车标差价24元及住宿费差价83元,合计107元,已于2018年9月21日由林某汇缴至台办银行账户,鉴于原台办主任林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林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③清理差旅费报支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调整《龙岩市永定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财行〔2016〕5号)文件精神执行相关报销制度。
(22)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公车用油不合理,过路费报销不合理,用私车加油发票报销租车费用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加强派车管理,确实需要派车的,应事先填好派车单,说明派车理由,经领导同意后予以派车。需要租车的,要求开具租车正式税务发票报销。鉴于原台办主任林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林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23)针对未提供相关材料的问题:未提供台办主要负责人之外的其他人员的“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发言材料,未提供台办主要负责人之外其他人员的个人整改方案、整改计划表。《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习总书记兰考县调研讲话精神等方面的学习心得,未提供台办主要负责人之外其他人员的相关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要求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认识,对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要求相关人员重新学习并提供学习心得材料。原台办干部郑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脱贫攻坚资料不规范、缺少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3.关于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不力的问题
(24)针对学习宣传不够的问题:未提供2018年5月之前相关学习记录、讨论发言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要求全体干部再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提高廉政意识,筑牢反腐防线,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原台办主任吕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小额修缮工程手续不完善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5)针对自查自纠不足的问题:未提供根据市委2号文件开展的自查材料,如公款存储等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要求干部根据市委2号文件内容,逐条对照,找出自己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全面贯彻2号文件精神;二是对原台办2013年以来公款存储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这方面的问题。
(26)针对存在不良习气的问题:如,2016年9月,台办未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台办主要负责人没有履行好领导责任,受到提醒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要求干部以此为警钟,改正不良习气,树立良好风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7)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不够的问题:未提供细化廉政建设风险点相关材料,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任务,制定了《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细化廉政风险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内容、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原台办主任吕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小额修缮工程手续不完善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8)针对抓“一把手”责任不足的问题:2017年度开展述责述廉不到位,没有具体评议结果;对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够到位,谈话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的认识,年度述责述廉是总结自己、发现不足、改正缺点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二是规范谈话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谈话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
(29)针对抓问题查处不力的问题:2017年未开展提醒谈话、戒勉谈话,抓早抓小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对反腐倡廉有关制度的学习,提高廉政意识;二是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提高抓早抓小意识。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存在欠缺的问题
(30)针对监督指导力度不足的问题:对台办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指导不够,对台办在公务接待、财经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介入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强化纪检监察。主动向区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汇报工作,邀请纪检组参与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及时报告重大事项;二是丰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积极参与“学好监察法践行十九大”网络答题活动,在室务会议上通报学习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例,组织干部前往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2次;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出台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境外人士、来宾接待管理规定》、《采购物品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4个制度。
(3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够的问题:对重大事项、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等风险点监督缺乏有效抓手,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规章制度,把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出台了公务接待、物品采购、资产管理等有关制度;二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意识,梳理出《台办岗位廉政风险点管理目录》,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
(六)反腐败机制方面
1.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严的问题
(32)针对未按规定选取施工单位的问题:2015年4月29日《永定县小额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二期)》就台办办公室装修工程提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要求,但该工程没有相关资料证明已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调查当时的实施情况。经了解,由于办公室搬迁时间短,一时难以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根据对比等情况直接确定施工单位,就此,原台办主任林某作出书面说明,鉴于林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林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二是要求干部重新学习《永定县财政投资项目审核管理暂行办法》(永政综〔2014〕380号)、《永定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永政综〔2014〕45号)文件精神,今后将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33)针对小额修缮工程手续不完善的问题:2017年1月报支办公室修缮费用7303元,未按小额工程程序报帐,工程没有预算、结算等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要求装修公司提供工程预算和结算清单,并经验收人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已补齐预算、结算手续。今后严格按照工程相关规定办理工程预决算,严格规范各种手续。原台办主任吕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关于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
(34)针对工程款支付没有严格按合同约定的问题:台办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乙方完成合同,验收合格后拨付90%工程款,提留10%为一年工程保修金”,但该工程结算金额于2015年5月26日一次性付清,没有提留10%的工程保修金。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我们调查了解工程款支付情况。经了解,当时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结算时没有按合同提留10%的工程保修金,巡察发现后,我们组织干部学习有关财经制度和签订合同的相关知识,提高遵守制度的意识,确保类似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35)针对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的问题:2017年2月报支托收集团话费1202.66元,未附收款票据。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要求永定某公司提供包干通讯费用的收款票据,托收集团话费也已补齐收款票据。今后严格按照财务托收相关规定,并附齐托收费用的收款票据。要求原台办干部郑某限期改正。
(36)针对赠送土特产对象、数额不明的问题:2016年10月报支购买对台交流礼品万应茶、姜茶、土楼模型等费用26744元,2017年8月报支购买对台交流礼品费用6800元均无附赠送对象及数额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在接待境外人士中,严格执行《福建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注明具体接待对象及人数,接待团组和重要人士,还必须制定接待方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一是要求原台办主任林某就26744元对台交流礼品,具体接待台胞情况,赠送土楼模型、万应茶、姜茶等作出说明。二是要求原台办主任吕某就6800元对台交流礼品,赴台交流的相关批准文件、在台行程及礼品赠送对象等情况作出说明。
3.关于办公用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7)针对每年支付电脑配件及耗材费用较高且较为频繁的问题:2016年9月、10月分别报支电脑配件及耗材费用2545元、3172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出台《采购物品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维修等相关费用的报支程序,对电脑配件及耗材,要求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配件及耗材清单等相关材料。
(38)针对购买办公用品无购买事由的问题:2017年12月报支购买万应茶30吊5700元无购买事由。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保管、领用和使用办公用品;二是在接待台胞过程中确需赠送礼品的,要有具体的赠礼对象、礼品名称和数量,以便核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求原台办主任吕某就购买礼品事由、礼品使用情况作出说明。原台办主任吕某因该问题,以及还存在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小额修缮工程手续不完善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9)针对购买符合固定资产特征的物品没有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列入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的问题:如,2017年4月报支购买保险柜费用1200元,没有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列入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已于2018年9月补入固定资产账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今后将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永财国资〔2017〕4号)、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永财购〔2017〕5号)文件精神。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原区委台办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推动整改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为我区对台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创业创新秀美厚德的新永定作出积极贡献。目前,通过前阶段的问题整改,总体效果明显,但我们也认识到,尚有部分问题还需进一步推进整改,主要是:1.涉台工作缺乏新的突破提升;2.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不明显。但由于机构改革,原区委台办已于2018年底划入区委办,对外加挂区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牌子,区委台港澳办将在区委办直接领导和管理下,根据台港澳办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执行区委办的规章制度,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完成好原区委台办的各项巡察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093195 ;通讯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体育路20号档案大楼二楼,邮政编码:364100;电子邮箱:ydtb3093195@163.com。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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