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定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合溪乡马子凹村村两委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克扣群众财物问题。2013年底,马子凹村召开村两委和村民小组长会议,会议讨论将该村二女结扎户赖某某的低保补助金用于支付该村人饮工程费用,参会人员未提出异议。2014年,村两委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将赖某某低保补助金计3040元取出,用于该村人饮工程事项。2019年1月,合溪乡政府将马子凹村两委退回乡财的低保补助金3040元退还至赖某某。2018年12月,马子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赖录兴、原村监委会主任赖富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原村委会主任赖万兴、原村文统赖森兴受诫勉谈话处理。
西溪乡四联村党支部书记、民政协理员范春林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范春林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民政协理员,明知四联村张某某儿子在西溪中心小学教书(公职人员),不符合低保条件,却仍将张某某列为四联村低保对象,并在西溪乡干部入户调查时隐瞒这一事实未将张某某情况如实汇报,导致张某某被评为低保户,期间张某某违规领取低保待遇430元。2018年7月,张某某将低保待遇430元退回区民政局专户。2018年8月,区民政局取消张某某低保待遇。2018年12月,范春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攻城拔寨的关键时期。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通报的2起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弘扬老区苏区精神,担当尽责,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全区各党(工)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代表团参加审议时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永定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要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又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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