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龙岩市长汀县公安局新桥派出所原所长柯文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也列在其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岩市各级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紧紧围绕职责定位,从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拓宽举报渠道和强化宣传发动等方面出发,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纪委常委会6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部署,并带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督导;成立违纪查办组,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一指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斗争工作;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等通知,制定违纪查办组工作运行机制、构建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机制;在市纪委监委的推动下,一项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支持。
《龙岩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怎样向市纪委监委举报问题?这份指南请查收》《扫黑除恶,用实招打消群众不敢举报的顾虑》……龙岩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清风龙岩”持续推送信息,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有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的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氛围,并建立通报曝光制度,注重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起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如何从问题线索中找“突破口”,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无处遁形?“群众对身边的黑恶势力最有切身体会,也最有‘发言权’。我们利用赶集日、庙会等时间节点,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宣传,变上访为下访,接受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信访举报……”长汀县庵杰乡纪委书记曾雁如介绍了他们的做法。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找准扫黑除恶与“打虎”“拍蝇”工作结合点,聚焦“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失职失责”三类重点问题,做到“扫黑、拔伞、追责”并举。
市纪委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督导先遣小分队,对7个县(市、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延伸检查21个重点乡镇,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进一步拓展问题线索摸排渠道。上杭县、永定区、长汀县等地纪委分别成立专项督导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督导。漳平市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纳入当前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督查的重要内容。新罗区、武平县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大起底”,紧盯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同时,全市各地不断加强与各级政法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商联会办案机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典型案例实行“会商研判”等机制。
此外,龙岩市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巡察内容。8月27日,龙岩市启动扫黑除恶“机动式”巡察暨第三轮县级交叉巡察工作。发挥机动式巡察组“小队伍、短平快、流动哨”的灵活特点,在各县(市、区)范围开展扫黑除恶机动式巡察,做到精准聚焦、精准发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截至10月17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42件193人,共立案审查调查30件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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