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永定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6月20日至7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8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从严从实落实整改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区委巡察工作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从强化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等方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严从实落实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四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和听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责任,将巡察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全局上下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正视问题,主动承担整改责任,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1)针对落实区委区政府督办事项不及时问题。对逾期向区督查办反馈“龙湖旅游客运港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事项落实情况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建立了区委、区政府督办事项台帐,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加强工作落实的跟踪督查,落实工作推进措施,对再发现类似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三大战役”项目落地、“七大领域”项目会战推进较慢问题。强化党组的领导作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多措并举,明确目标节点时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开展约谈,分别约谈了北京港通监理公司和葛洲坝第五工程公司法人,针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二是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百日行动,制定了《2017年交通建设“百日竞赛”活动方案》(永交〔2017〕83号)、《区交通领域项目建设“到一线、解难题、促进度”百日行动工作方案》(〔2017〕13号)、《溪口至坎市及永梅出省公路百日行动奖罚方案》(〔2017〕15号),落实奖罚措施,推进各方参建单位的建设热情,加快施工建设进度。
2.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政治职责不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职责、党组议事决策等规定,强化党组班子建设,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认真履行党组政治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对《关于召开2016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会议方案》(永交〔2017〕1号)改以党组文件名义下发,组织开好2018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班子成员会议议事规则不明确,未区分不同类型会议的议事内容和范围,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问题。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制定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和《局务会议制度》(永交党组〔2017〕13号),进一步明确了不同会议的参会对象、研究讨论事项和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会前收集议题,分类汇总提交审定,坚持人事任免、资金拨付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针对局党组缺少专业技术人才,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程项目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积极与区委、区政府沟通,请求配齐配强我局领导班子。对涉及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具体指标设定时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严格按《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龙岩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执行,充分发挥局党组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的领导作用。
(4)针对部分重要岗位负责人由普通干部担任,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选齐配强党务干部,区直机关党工委批复同意(永委党工〔2017〕75号),由局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兼任局机关支部书记,全面加强党支部的领导,同时调整其他支部人员配备,认真落实党建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3.关于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重视不够,工作措施按部就班,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结合党组工作实际,重新撰写了《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汇报材料》,2017年7月3日召开了学习贯彻市委2号文件精神工作推进会,部署落实推进市委2号文件精神工作,强调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性,把学习贯彻市委2号文件精神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的信心和决心。创办了永定交通红色教育基地,弘扬闽西红色传统,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交通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针对在不良习气查找方面不深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够及时,部分干部整改工作慵、懒、散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家风家教不严问题突显的问题。强化贯彻落实的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断增强廉政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纠正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问题专项整治和请托说情专项纠治行动,干部职工对照不良习气8种突出问题,进行自查,剖析根源,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2017年7月3日,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加强廉政教育,营造“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氛围;加大慵、懒、散等现象的执纪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不定期开展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效能督查,强化纪律意识,推进“纠、树”并举,营造“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氛围。
(3)针对局直属党支部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强化问题整改措施,机关、运管支部对照查找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了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学习教育不严不实,思想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
(1)针对直属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严不实,部分党员参与专题讨论走过场问题。对网上摘抄或相互抄袭讨论发言提纲的游某、陈某、张某等11位同志进行了约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了“交通党旗红”党员学习群和“交通系统党工团”工作群,在微信群里登发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应知应会知识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要求党员认真学习;2017年9月25日,开展了以“加强诚信道德建设”为主题的道德讲堂;2017年9月27日,党支部开展了以“‘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专题讨论,加强各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督查,确保不走过场。
(2)针对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部分学习内容有失真实性问题。充分认识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重新制定了《2017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永交党组〔2017〕5号),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学习,注重质量,促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会前通知,会上讨论,确保学有成效。
2.关于党建责任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务明显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不清,过度依托党总支开展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缺少专题研究问题。对局直属党支部党建业务的具体指导不到位问题,局党组深刻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永交〔2017〕378号),每月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选齐配强党务干部,制定了党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职责,与各支部签订了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力度。
(2)针对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党务工作人员变换频繁问题。调整配齐了局机关支部委员,并制定出台了党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职责,对党支部委员进行了培训,全面加强了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
(3)针对对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不够,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未按程序发展党员问题。关于运管所支部2015年至2016年因业务不熟在发展党员时未向区直机关党工委报备审批事宜,开展了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区纪委以《关于5起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典型问题的通报》(永纪通〔2017〕38号),对党务业务不熟的卢某等5名党务干部作出相应处理,其中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交通党总支举一反三,举办了交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熟悉基层支部工作规章制度,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检查指导,开展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督查,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未严格按照区委文件要求召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入,“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明显问题。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照区委文件规定要求开好2018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方案,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专题讨论、查找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全面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求2016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未按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的姜某、赖某、熊某等8位同志重新撰写,黄某、赖某、李某等9位同志补充说明了个人重大事项,并就局领导班子的存在问题形成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落实整改。
(2)针对部分局属党支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严肃党组织生活会,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制定了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党员组织生活的监管,与党员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促进党组织生活会规范化。
4.关于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宗旨意识教育。强化党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对支部书记和支委的培养锻炼,不断提高支部的履职能力,发挥其在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教育党员树立敢于担当、积极进取意识。二是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积极培育挖掘“身边交通好人”,编印《交通人的故事》,宣传交通人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廖俊波和苏启芬同志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教育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当先锋、做表率,教育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少压力传导的问题。
(1)针对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缺少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增强党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要求,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永交党组〔2017〕34号)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永交〔2017〕378号),压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落实。
(2)针对对局有关干部违纪问题剖析不及时,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未制定廉政风险点的针对性防控措施问题。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剖析了公路站两名人员受贿案件发生的根源,举一反三,落实廉政风险源头防控措施,各单位、股室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永交〔2017〕365号),重点在项目招投标、项目竣工验收、交通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审批和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源头廉政风险防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促进廉政建设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客家家训馆、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加强执纪监督,强化廉政教育谈话,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3)针对局机关部分股室人员混岗使用问题。进一步明确单位、股室工作职责,加强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永交〔2017〕378号),坚持人事任免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涉及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一律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4)针对下拨农村道路建设补助款未经会议研究决定,且对使用情况缺乏跟踪管理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监管,对下拨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一律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落实领导挂钩乡镇交通工作制度,加强与乡镇沟通协调,及时跟踪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党办、财务、工程技术人员对乡镇公路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滋生腐败。
(5)针对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制度建设流于面上问题。完善了干部职工《考勤、请假、休假制度》(永交〔2017〕378号),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规范考勤管理,每月统计汇总并通报干部职工考勤情况;加强执纪问责,不定期开展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督查,形成通报,并将考勤情况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对缺勤较严重的陈某进行了约谈。
2.关于主动监督问责不够,廉政教育不实的问题。
(1)针对开展党纪党规专题学习教育不够,缺少系统性学习,领导干部对廉政学习教育未“入心入脑”,干部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问题。局党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规党纪的学习,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2017年6月27日和30日举办了两场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9月27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主题讨论,教育党员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病假和年度考核有关规定的通知》(永委组综【2017】196号)和《关于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永委【2017】51号),完善了干部职工《请假休假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永交〔2017〕378号),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明确派车程序。对未按规定请病假、公车私用的熊某等3人进行了约谈;区纪委对违反组织人事管理规定研究人事任免的责任人张某和黄某,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永纪通〔2016〕10号)、对收受他人财物的温某给予警告处分;区法院对原公路站长陈某、副站长王某犯罪行为追究了刑事责任,开除了公职。
(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监督执纪问责少,“咬耳扯袖”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局党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充分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化,严肃查处工作纪律松弛、党员干部持家不严等不良风气,加强违反工作纪律干部职工的问责处理,推动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对未参加2017年4月2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参会迟到的张某等2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约谈,并通报批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熊某作了诫勉教育处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健全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永交〔2017〕378号),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接待须凭公务接待函,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开展了公务接待情况自查自纠,清退违规公务接待费8442元,对违规公务接待的张某等4人进行了约谈。
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严格执行财政、人社部门关于补贴发放的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开展了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清退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4.155万元,交投公司清退加班补贴2.586万元和年终奖金1.88万元。
3.针对超标准开支文体活动费用问题。认真贯彻工会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福建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杜绝超标准开支文体活动费用。在交通系统单位开展了文体活动费用支出情况检查,交通执法大队清退超标准开支文体活动费1.278万元。
4.针对违规报支出差费用问题。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差旅费报销程序,加强干部职工报销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把关。开展了差旅费报销情况自查,清退超标准报支差旅费48元。
5.针对“文山会海”问题突出问题。制定完善了《会议管理制度》和《公文管理办法》(永交〔2017〕378号),改进会风文风,控制会议数量,改革会议形式,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加强发文管理,减少文件数量,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能通过电话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针对部分领导干部未按要求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对游某等2名未如实填报个人报告事项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重新填报。今后将教育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填报个人事项,确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
2.关于违反组织程序选人用人的问题。
(1)针对违反组织人事规定,擅自研究超出局党组任免权限的职务任免问题。区纪委对违反组织人事管理规定研究人事任免的2名责任人作了党纪处分(永纪通〔2016〕10号) 。局党组深刻认识错误,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严格履行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永交〔2017〕378号),按照组织人事管理规定酝酿、研究、讨论、决定人事问题,坚持从严推荐选拔干部,不折不扣地带头落实好主体责任。
(2)针对未按组织程序推荐局直属支部负责人问题。严格按《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选配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并按组织原则推荐考核上报审批,待上级党组织任命后,再履行职责。
3.关于任免内设股室负责人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问题。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永委组综〔2016〕195号)文件精神,开展了股级干部配备情况自查,纠正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了11位人员的股级职务,并以党组名义下发免职文件(永交党组〔2017〕28号)。
(2)针对局部分人事任免或人员岗位调整的议定事项,未以局党组名义下发文件,只是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体现,缺乏人事任免的严肃性,不利于干部定岗定责问题。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任免程序,严格按照人事管理规定酝酿、研究、讨论、决定、任免人事问题。人事任免先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再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并以局党组名义发文。
(3)针对股级干部任免审批表不齐全,任免审批表无审批机关和行政任免机关意见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永委组综〔2016〕195号)文件要求,对拟新提任的股级干部都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审批。
(4)针对多名工人编制人员担任股级职务问题。开展了工人编制人员担任股级职务问题自查,经局党组研究免去了所有工人编制人员的股级职务,并以党组名义下发免职文件。
(六)其它方面
1.关于农村路网建设存在多部门投入的问题。
乡村道路建设主体为乡、村两级,建设资金缺口大,须多方筹措资金,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规范乡(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档案制度》,严格审核上报农村公路改造项目计划,加强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督促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要求乡村两级按图施工,申报上级交通部门验收补助前,实行项目施工合同报备制度,对项目建设资金拼盘情况进行说明。
/2.关于工程未按程序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认真贯彻《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和《龙岩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交通项目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工作实施方案》(永交[2017]182号),严格实行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规范招投标程序,避免廉政风险。针对公路养护未进行招投标问题,根据《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龙岩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交通项目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交[2017]182号)文件精神,区交通运输局已于2017年12月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新一轮养护承包企业。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购置固定资产不规范问题。建立了《固定资产购置登记管理制度》(永交〔2017〕378号),严格规范办公用品政府采购程序,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填补管理漏洞,加强管理。对未记入固定资产账的进行补登记,并做好了账务调整。
(2)针对工程款支付个人账户未及时结算问题。2007年3月,交通局与永定县公司法人代表熊某签订交通通讯中心低压配电设备承包合同,预付工程款汇入熊某个人账户,至今未结算。经查该公司也是熊某个人的公司,法人代表为某,申请工程进度借款也是以熊某个人名义申请,所以有关工程款汇入熊某个人账户,目前,该工程已结算完成。今后,将加强财务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原始凭证审核,依据合法票据报支,确保财务核算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加强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大额资金拨款或资金使用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结算手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移交问题线索9条,主要反映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公务接待等方面。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问题涉及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共处理57人,其中,开除公职2人、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4人、诫勉教育1人、约谈45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9人、股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3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1.关于局党组缺少专业技术人才,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程项目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按照区委编办核定我局领导职数中总工程师1名尚空缺,我局将积极与区委、区政府沟通,请求配齐配强我局领导班子。
2.关于固定资产拍卖未及时结算问题。2007年3月交通办公大楼1-4层通过拍卖行公开拍卖,成交价431.8万元,按拍卖须知约定80%房价款345.9万元先交回交通局账户。因当时大楼尚未经消防、住建等部门验收,所以拍卖余款20%要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完整后才能交清,导致拍卖款挂账没办法核销。2015年5月,交通办公大楼的土地证、房产证过户到交发公司,我局已会同交投公司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过户和土地证过户分割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需办好催回拍卖大楼余款后,作账务调整。
五、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充分认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工作管理体制机制,着力于“五个强化”,从严从实落实从严治党,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1.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班子能力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交通系统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贯彻好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决策部署。
2.强化廉政建设。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为官不为”整治,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重点防控工程建设、行政执法、招标采购、大额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为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3.强化执纪监督。充分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运用好区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制度纪律约束,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维护交通行业清风正气。
4.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持续强化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的宗旨,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5.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强协调,跟踪督办,做到边整边改,确保取得实效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同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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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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