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永定区卫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爱卫办主任卢太成职务犯罪案件在区法院开庭审理。图为庭审现场。
“被告人的庭审过程对我内心的触动很大。看到他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让我时刻警醒自己,作为村支书就应该用好手中的权力,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2月28日上午,永定区高头乡高东村党支部书记江天洪在庭审结束时表示。
在这场庭审中,站在被告席上的是永定区卫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爱卫办主任卢太成。去年8月,永定区纪委对卢太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后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永定区人民法院今日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通过这次庭审,我觉得我们区镇村三级干部都要用好手中的每一分钱,要把上级往来款用到老百姓身上,不能有任何贪污截留的错误想法和侥幸心理,坚决不触碰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参与旁听庭审的抚市镇溪联村党支部书记卢建海说。
永定区纪委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发现,卢太成在担任永定区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爱卫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7次骗取中央、省农村改厕补助资金共计361.14万元,并占为己有,又先后2次伙同村干部共同私分改厕补助资金19万,其个人分得8万元,涉嫌贪污犯罪;在改厕任务下发、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8次收受村干部所送的人民币合计29.5万元,涉嫌受贿罪。此外,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卢太成案总涉案金额达429.19万元,其个人违纪所得共计416.19万元。
永定区纪委负责人表示,卢太成案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代表性和警示意义强,永定区纪委与永定区法院联合开展了这场“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安排相关干部进行旁听,用“身边人、身边事”的鲜活案例让更多的党员干部从中得到警示,受到教育。
2013年以来被省市区列入“美丽乡村”示范村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各乡镇(街道)分管农村、扶贫工作领导、具体负责扶贫工作的工作人员;区卫计局中层以上干部和爱卫办全体成员300多人“零距离”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2013年以来,永定区已组织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16场,2000多名干部现场接受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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