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月中旬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国土资源局党委(党组)、洪山乡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
组 别
区委第一巡察组
区委第二巡察组
被巡察
党组织
区国土资源局党委(党组)
洪山乡党委
巡察组
负责人
组 长:陈永中
副组长:沈汉阳
组 长:范德文
副组长:吴汉明
巡察时间
2月16日——3月15日
2月17日——3月16日
专门值班
电 话
18020895071
(8:00-20:00)
18020895072
通信地址
龙岩市永定区1701号邮政信箱
龙岩市永定区1702号邮政信箱
来访地址
永定区凤城街道永杭路79号区卫计局二楼
永定区洪山乡王寿山宾馆401号房间
信访受理
范 围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