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员干部要始终心系人民,将群众利益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摆在首位,才能够务实致远,做好基层“好榜样”。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永定区仙师镇三坝村前后两任村委会主任李乾坤、李初金以权谋私,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
2007年,永定区仙师镇三坝村原村委会主任李乾坤在开展本村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期间,以避免人口误差为由,擅自提留1户5人补偿金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实际却发放至其妻子郑某妹名下,用于个人日常开支。从2008年至2018年期间,其妻连续11年领取补偿金共计6700.66元。2010年,李初金当选三坝村委会主任后,利用职务便利,将其儿子李某波重复列入补偿发放名单,并将本属于村集体所有的32.31亩生态林登记在李某波名下,2010年至2018年连续9年领取补偿金共计3739.77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李乾坤、李初金身为中共党员,先后担任村委会主任,非但没有把心思放在村集体发展上,反而是在如何侵占村集体资金中动起了“歪脑筋”,先后在公益林补偿金中“动奶酪”。2019年4月10日,李乾坤将6700.66元、李初金将3739.77元退至三坝村委会账户。2019年7月19日,区纪委给予李乾坤、李初金党内警告处分。
2.永定区城郊镇樟尧村党支部书记郑林工作虚浮、办事不公问题。
2016年,郑林在担任城郊镇樟尧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负责樟坑组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核申报工作中,工作虚浮,在政策落实上打折扣,跑偏走样,明知郑某龙(2女结扎户)圈养母猪30多头、菜猪200多头,年收入5-6万元,收入水平明显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标准,仍将该户向上申报为贫困户,致使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郑某龙夫妇被评定为贫困户,享受政策补助金19005.46元。2019年8月6日,郑某龙将违规受益的补助金19005.46退至城郊镇财政账户。2019年9月6日,区纪委给予郑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通报的2起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仍存在工作虚浮、办事不公,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甚至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民生领域资金的情况,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各党(工)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紧盯“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主动“亮剑”,虽小必纠;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问责一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释放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问题严查严办的强烈信号,以铁的纪律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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