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虽‘小’,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不能做,”一位村党支部书记听完警示教育培训会后,深有感触的说道。
4月3日,县委组织部举办“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群众路线教育培训班”,开设了“践行群众路线,落实‘八项规定’纠‘四风’”专题,对全县340多名村(居)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和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落实八项规定、抵制“四风”的警示教育。
会上,县纪委宣教室负责人针对本地农村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件,以及我县2013年对村(居)落实八项规定的专项督查情况和查处的龙凤社区变相公款旅游案件,采取以案说纪敲警钟方式进行,警醒基层“村官”们要吸取教训,严守八项规定。
据悉,今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和落实力度,对凤城镇龙凤社区变相公款旅游违纪行为进行查处,5名党员干部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对岐岭乡2名乡镇干部履职不力、违规审批土地作出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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