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定区纪委监委发出通报,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区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沈爱龙澄清事实,为其消除了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这次组织为我们撑腰,让我们相信只要干净干事、行得正,就不怕诬告,今后谋事创业也更有底气!”接到区纪委监委的澄清反馈后,沈爱龙激动不已。
今年4月,有群众冒名举报沈爱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初期,利用职便,私下拿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3000只口罩,从中倒卖牟利的问题。
“经查,沈爱龙在抽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期间,认真履职,担当尽责,不存在个人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私拿口罩并倒卖牟利的问题。”收到反映沈爱龙的举报后,区纪委监委迅速启动核查程序,成立核查组走访调查,发现该举报不实。
“在信访调查中,不仅被诬告陷害的沈爱龙受到很大困扰,名字被冒名于举报的党员干部也反映强烈。为消除影响,我们决定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陈作城表示。
公开澄清失实举报的做法在永定已经不是第一次。近年来,区纪委监委先后四次公开通报澄清了11起失实信访举报,为1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此外,还通过发书面函给当事人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为8名受到失实信访举报的当事人澄清问题,在干部群众中引发热烈反响。
这是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旗帜鲜明地为敢担当干事者鼓劲撑腰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永定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3号文件精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对查实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采取通报、澄清反馈会等方式在一定范围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及时消除失实信访举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为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同时,永定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无事生非、歪曲事实、造谣诬告、恶意诽谤他人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今年以来,已查处2名参与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其中1人因涉嫌诬告陷害罪正由当地法院依法审理。
“我们推行澄清正名机制就是要为敢于负责尽责的干部说公道话,不让一个清白干部被诬告陷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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