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开始前,福建省龙岩市纪委专门下发《关于集中查处一批村(居)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的通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线索排查,广开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尤其注重收集反映村(居)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村级换届中的贿选问题,加大初核力度,提高成案率。
《通知》强调,对群众反映强烈、群众信访集中、线索指向明确、村(居)违纪违法易发多发的重要事项和重点人员,要进行集中查处,特别要重点查办村(居)干部拉票贿选、侵占农村“三资”、贪污挪用截留各类强农惠农资金、在征地拆迁中侵占群众利益、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贪污受贿,以及破坏选举秩序等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要强化各县(市、区)纪委办案组织指挥和督促指导功能,采取领办、督办、交叉办案、片区协作等方式查办重大典型案件,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查办村(居)干部腐败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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