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龙岩市永定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陈文操
(2019年1月29日)
同志们:
我代表龙岩市永定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以及区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基本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陈荣水区长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市委常委、区委王金福书记作了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 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和全市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队伍建设三场专题座谈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政治建设推动更加有力。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主动及时向市纪委和区委请示报告。主动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大会、“土楼清风·学习讲坛”教育培训,迅速贯彻落实全市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队伍建设三场专题座谈会精神,进一步理清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举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回头看”,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全区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件。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和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积极为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区委制定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抓牢主体责任“牛鼻子”,协助区委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坚持机制创新,实行由党员区领导带队开展主体责任考评,评出先进单位9个、较差单位9个。抓牢责任追究“撒手锏”,对城郊镇“5.19”较大火灾事故进行严肃查处问责,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4人,责令检查1人,对4个责任单位作出问责处理;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移交的13件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查处问责。全年共对15个党委(党组)、79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党内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更加有序。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改革决策部署,步步推进、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各项工作不偏不倚、落地见效。区委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区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区纪委切实履行好专责,统筹谋划实施方案、编制职能划转、机构组建和人员转隶等工作,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有效衔接,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区监委完成组建挂牌,完成区检察院12名干警转隶任务,实现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积极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树木”与“森林”分析等机制,推动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相互贯通;建立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交等方面协调衔接机制,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对2名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开展审查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监督基本职责履行更加规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深入实施《永定区探索推进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的暂行办法》,党员区领导开展谈话62人次,以区领导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带动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4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70人次,占73.7%;第二种形态207人次,占19.8%;第三种形态44人次,占4.2%;第四种形态24人次,占2.3%。充分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对区纪委函询反馈说明予以采信的区管干部发出采信告知函8人次。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五个一批”项目等情况和机构改革、征地拆迁等情况监督的再监督。开展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四访活动”,设立全开放接访场所,解决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问题成效明显。
(五)作风建设名片更加亮丽。持之以恒纠“四风”,坚持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件7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9人。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查处典型问题41件6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6人。持续推动市委2号文件精神落细落实,深入推进公款存储治理、移风易俗专项治理、阳光招生工作,开展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整治机关作风专项工作;开展“三大片区”地域圈子党内关系庸俗化问题专项整治,重点针对股级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倾斜照顾、培植片区势力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共纠治各类不良习气404件535人。坚持负面惩戒和正面引导并重,对4起失实举报问题进行公开澄清,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充分运用“土楼清风”微信平台,常态化开展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对错、善恶美丑,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持续向好。
(六)减存量、遏增量成效更加明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79件,其中自办案件138件,乡科级案件26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严肃查处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陈风榕、永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王增标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树牢“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执纪观,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出台审查调查“八严八不准”,实行审查调查动态通报、留置对象家访等系列制度,推动审查调查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及时梳理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创新党员干部教育教化载体,成功打造闽西首座“客家家风楼”,推出家风楼二期“中华好家风”展陈;加强法纪教育,广泛学习宣传监察法、学习宣讲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
(七)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更加有效。坚持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等专项治理,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9件23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9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违纪违法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证。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9件100人,追回扶贫款20余万元。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和执法司法领域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等问题,共查处民生领域问题66件110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督促各责任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区共查处涉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件8人。
(八)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更加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修订《龙岩市永定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龙岩市永定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明确十三届区委巡察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出台《巡察发现问题交办办结制度》《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提升巡察质效。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展巡察,全年共完成三轮5批次40个单位巡察,发出巡察建议书118份,移交问题线索152条,处理9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人,诫勉谈话26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成立巡察整改督导组,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的23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加强上下联动,积极配合开展市县交叉巡察,提升巡察效果。积极协助区委抓好省委巡视涉及永定问题整改,发挥统筹督促职能,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核验、专项督查,落实全面整改。深入推进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村级换届前完成巡察全覆盖。村级换届前,全区各村居村财余额1.06亿元,比2015年同期增加72%,一举扭转村级换届前突击开支的情况。
(九)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更加全面。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坚持举办“土楼清风·学习讲坛”活动,全年共培训600余人次,有力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素质。建立“土楼清风”读书社,建立习近平总书记用典学习长廊,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认识、陶冶情操。完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五抓五重”暨“对标行动”内部考评指导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定期或不定期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未如实填报或存在问题的6名干部责令作出书面说明。严格退出机制,将违反工作纪律的1名乡镇纪委副书记调离纪检监察队伍。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下去,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从我区情况看,一些地方、单位管党治党责任尚未层层压实,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禁而未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工作、巡察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责任压力传导存在逐级递减的现象,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意识不强,作风不实、能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监督还存在短板。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改革开放40年来永定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和启示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周年来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40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继承和发扬革命老区优良传统,与改革同行,和时代同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无私无畏、勇于担当,坚定不移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省纪委“五抓五重”和市纪委“党和人民至上、遵循规律干事、争创一流业绩”执纪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参与和见证了永定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总结永定40年来管党治党的实践与探索,必将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砥砺奋进的智慧与力量。
(一)必须坚定不移传承“听党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革命战争年代,无数永定革命先辈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重大贡献,书写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史上的壮丽篇章,在一代代永定儿女身上种下了“听党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40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传承红色血脉,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向不正之风亮剑,坚定做党章的忠实执行者、捍卫者,坚定做政治生态的建设者、修复者,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走前头、作表率,推动党风政风根本好转,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必须坚定不移弘扬“敢担当善作为”的时代精神。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永定革命先辈建立福建第一个农村党支部、第一支红军部队和第一个红色政权,创造了“23年红旗不倒”的伟大奇迹。40年来,永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扬敢闯敢拼的革命精神,坚持担当作为、善作善成,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凡是有利风清气正的事就勇敢先行先试,凡是有碍风清气正的事就坚决“见恶便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日渐完善。在开展公款存储谋私逐利问题专项整治中,有效斩断灰色“利益链”,建立了以经济贡献度分配公款存储额度的廉洁创新机制,作风建设“星星之火”显现“燎原”效应。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永定理应发扬“干革命走前头,搞生产争上游”的优良传统,自觉迎难而上,保持良好势头,争创一流业绩,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功立业。
(三)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彪炳史册的古田会议决议,以纠正党风错误思想开篇,深刻剖析红四军党内存在的八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指出其来源、表现及危害,并提出纠正的具体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组织松懈”“纪律敷衍”问题。40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尊重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直面阻碍永定发展的政治生态沉疴积弊,深化作风建设永定实践,在全区党员干部中深入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工作松弛、请托说情、谋私逐利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三大片区”地域圈子党内关系庸俗化问题专项整治,破立并举、纠树并进,扶正祛邪、固本强基,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永定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民风社风向上向善,营造了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良好环境。
(四)必须坚定不移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2001年11月,习近平同志在永定调研时指出:“牢牢树立群众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切实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改进工作作风。”40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点,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把工作的着眼点、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和人民至上,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纠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扎实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区纪委本着“宁可得罪千百人,绝不辜负50万永定人民”的坚定信念,首次实现了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全覆盖”,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该项工作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赵乐际书记的充分肯定。
(五)必须坚定不移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回首40 年历程,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始终与全区党风政风建设息息相关,与永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没有风清气正的纪检监察机关,就没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其身正、不令而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方能引领清风正气,方能不辱使命担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内开展经商办企业、融资担保、持有股票等一系列专项清理;设定高门槛,公开选调干部,传递唯才是举正能量;公开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信赖和支持。站在新的起点,必须始终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为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一环,牢牢把握监督工作“六条原则”“九个关系”,始终像珍惜生命那样珍惜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始终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建立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2019 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创业创新秀美厚德新永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政治机关职能作用
秉承“听党话、跟党走”的优良传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大的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更大的功夫。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做到范围更广、程度更深、成果更多、氛围更浓、实践更有力,使各项工作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坚定信仰、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尽责,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要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加强对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简单化。
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认真核查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要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党的组织路线落到实处。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整治“三大片区”地域圈子党内关系庸俗化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既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又坚定打攻坚战的决心,深入开展集中整治。
要压实责任推进纠正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压力传导,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切实纠正片面搞“痕迹管理”,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次过高、多头重复,“文山会海”有所反弹等问题,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引导和督促有关单位积极探索建立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推动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
要聚焦问题强化靶向出击。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针对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问题,采取深入基层“一线查”、确定专题“专项查”、紧盯关键“重点查”等多种形式,扩点拓面、究根探底,着力整治一批突出问题。以调研排查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畅通拓宽举报渠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做到只要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就改、有期盼的就做。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精准有力施策、督促立行立改。
要强化震慑从严执纪问责。针对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严重影响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整治工作不力、“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新起点上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
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刑事缺席审判、技术调查等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抓住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点环节,健全完善线索交办会、线索办结会工作机制,探索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研判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安全监管、统一审理把关运作机制,巩固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要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结合县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调整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监察权,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联组联片集中管理。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
要加快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公诉机关、法律咨询、技术鉴定提前介入和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四)深化落实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依规依纪依法推进监督常态化
在监督工作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使监督更加全面、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要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围绕市纪委“监督清单”,把监督融入日常,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谈话和函询有机结合,严格落实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制度,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形成严格有效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要强化精准监督。正确把握和处理“六条原则”“九个关系”,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找准靶心、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四访”活动,完善监督在一线跟进的方式方法,坚持关口前移,聚焦“关键少数”和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着力破解监督难问题。
要强化监督实效。既要用足用好务实管用的老办法,又要及时开辟监督新途径,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快捷、准确、高效监督。精准职能定位,深化“1+X”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三转”回头转等问题。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五)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政治监督作用
认真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抓好巡察、整改、收效三个环节,充分彰显巡察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
要突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把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政治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各级各部门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要突出区委巡察全覆盖质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体检”,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落实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拓展巡察监督内容,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要突出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示范督导、制度引导、压力传导,强化组织方式、成果运用、队伍力量等方面的上下联动,深化、拓展、提升县级交叉巡察和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巡察力量,从优秀干部特别是拟提任或新提任干部中抽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切实发挥巡察熔炉作用。
(六)保持正风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的形势,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要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永定实践。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落深落细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直面永定政治生态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开展整治。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客家家风教育教化、乡规民约自我约束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优秀客家家训家风,自觉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化风成俗,推动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持续好转。
要保持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强大震慑。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在前、函询说明在前,坚持经济处罚和训诫悔过优先、公平保障合法权益优先,坚持以谨慎使用措施为原则、支持企业发展为原则。紧紧围绕“合规合纪合法、安全文明高效、政治效果良好、社会高度认同”的审查调查高质量发展目标,严格执行审查调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八严八不准”,安全和文明一起讲,结果和行为一起论。完善追逃追赃防逃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和防逃责任,持续推进“天网行动”。
要加快建立健全“三不”有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在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的同时,探索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等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充分挖掘永定红色文化和优秀客家家规家训加强家风建设,充分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忏悔录加强警示教育,营造崇廉向善氛围。
(七)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提升群众反腐败获得感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准发现、精准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相关部门(单位)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深入开展入户访查,紧盯推进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对口帮扶等方面政策资金落实,紧盯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和提高政策匹配度,紧盯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要深入推进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要深入推进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目标,继续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推动以案促改、综合治理。
要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结合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立足永定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着力整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深挖严查隐形变异问题,并开展“回头看”,防止歪风陋习反弹回潮,进一步正党风淳民风。
(八)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是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建设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推动全面履职。
要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依托。深化大学习大培训,继续开展全员培训、轮岗实训、业务轮训、挂职锻炼、全员测试等方式,依托“土楼清风·学习讲坛”“土楼清风·读书社”等载体,不断提高纪法兼通的专业素养,练就发现问题、锁定要害的“火眼金睛”。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培养调查研究本领、学习思考能力,强化纪法思维。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在监督执纪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
坚持以纪律建设为保障。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强化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内控机制,坚决践行“六带头六严禁”。敢于“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问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同志们,新时代有新使命,新时代有新担当,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攻坚、奋发进取,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创业创新秀美厚德新永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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