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龙岩市永定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龙岩市永定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区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区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刚才,区委姜林芬副书记传达了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市委常委、区委王金福书记作了讲话,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工作
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总依据、总遵循。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政治责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强化政治方向,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同志先后6次到永定考察指导工作,对永定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旅游发展格局、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体现了对革命老区关心厚爱和殷切期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六个坚持”的重要经验,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目标、主要任务、工作主题,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历史、具体地结合起来,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永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落实。
(三)强化政治定力,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要求我们,决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要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要在党的建设新的布局中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和职责,以严密的监督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以严格的执纪形成强力震慑,以严肃的问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2017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是永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区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重塑永定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气魄,团结带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区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铁面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7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赵乐际书记在漳州主持召开的部分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长和省市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文操作为全国七个代表之一作了发言;区纪委被省纪委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一)坚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区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创新机制,制定《龙岩市永定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区领导带头落实主体责任,首次实行由党员区领导带队,对全区73个部门(单位)进行考评,切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整改落实,认真抓好省对市、市对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落实工作,100%整改到位。强化责任追究,全区共对4个党委(党组)以及61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党内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通过问责问出新气象。
(二)坚持打基础利长远,落细落实“四种形态”。全面完成区管在职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并实行动态更新,全面摸清本地区“树木”与“森林”状况。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探索推进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28名党员区领导对科级干部开展谈心谈话75人次。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01人次,轻处分占83.3%,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24件24人,其中党纪立案19人。探索新形势下党性党纪教育有效方式,在湖雷上南村设立全市首个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基层干部前往接受警示教育1500余人次。市纪委与区委、区政府、区纪委联合在振福楼打造闽西首个“客家家风楼”,央视《朝闻天下》《新华每日电讯》《中国纪检监察报》《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作出报道,引起强烈反响。
(三)坚持深化作风建设,深抓实做纠正“四风”。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深化作风建设“永定实践”。建立健全“1+X”专项督查机制,严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起7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驰而不息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集中整治公款存储谋私逐利问题,出台《永定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公款存储资金分配考核办法》,建立公开、透明公款存储竞争机制,撤并银行账户76个,撤并资金3372.61万元,各大银行间划转流动资金1.04亿元,使经济贡献成为公款存储入场券;集中整治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问题,对破坏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缺失、违规发展党员等典型问题,处理23起6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集中整治请托说情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热”“择班热”问题,开展“阳光招生”,严明招生纪律,对顶风违纪、违规招生的坚决查处。全区共纠治各类不良习气226起、处理28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2人,比增71.97%,《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福建日报》《八闽快讯》刊文报道永定特色做法。
(四)坚持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腐不可反”“无众不可责”“无往不可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442件次,比增38.6%,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177件,比增50.4%;立案349件,比增137.41%;经济大案59件,比增55.26%;自办案件175件,比增103.49%;科级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人。严肃查处了洪山乡原乡长张伟根、财政所长沈小忠等6人腐败问题窝串案以及区交通运输局原公路站站长陈源钦、副站长王跃林受贿案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有效促进纪法衔接。规范谈话点建设,加强执纪审查教育,保障执纪审查文明安全。
(五)坚持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建设,100%配齐2名以上专职干部、100%开展全员业务培训、100%有自办案件。推进村级巡查全覆盖,完成212个村(居)巡查,发现问题线索789条,处理770人,其中党政纪立案37人,退缴回村集体资金和村民个人违规违纪款133万余元。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全区24个乡镇(街道)4802户贫困户入户访查,查处扶贫领域各类问题75起12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7人,追回违规发放扶贫资金30余万元。推进“阳光低保”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全区24个乡镇(街道)2015、2016年度7161户低保、特困对象开展入户检查,发现问题线索81条,党纪立案7起8人。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肃查处横行乡里、对抗党委政府的典型“村霸”——洪山乡田梓村原村委会主任张永添。
(六)坚持深化体制改革,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不折不扣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12月30日区监委挂牌,区检察院涉改部门划转编制18名,实际转隶人员5人,移交问题线索195件。全面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设置派驻纪检组15个,其中综合派驻12个、单独派驻3个,实现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分4轮7个批次对全区39个单位开展巡察,共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99条,发出整改意见书162份。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党政纪立案1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就地免职5人。在巡察震慑下,1人投案自首,9名科级领导干部主动交待问题,并主动上缴违规违纪所得22.4万元。
(七)坚持狠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区纪委常委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扎实开展“五抓五重”集中学习研讨。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模范引领,大力宣传区民政局原监察室主任苏启芬同志先进事迹,《福建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报》先后作了报道,区委追授其为“优秀共产党员”,树立了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榜样力量。制定区纪委委员履行职责暂行规定,为委员规范、有效履职提供制度保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格对照市委26号文件要求选任、管理干部。严防“灯下黑”,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中发现不如实填报或存在问题的3名干部分别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说明;对1名违规违纪、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派驻纪检组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影响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有的党组织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有的党员干部依然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四风”问题、不良习气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多发;面对新时代的新形势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有的作风不严不实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三、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奋力开创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大战略部署和赵乐际同志来闽调研讲话要求,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着力营造永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创业创新秀美厚德新永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对党忠诚、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严明政治纪律不能泛化、虚化,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并进行通报,以具体实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村级组织换届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以及背后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确保村级换届风清气正。
(二)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党委要继续担起主责,纪委要继续履好专责,扎实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要迅速依法开展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 12 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形成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区监委要自觉在区委的领导下推进反腐败工作,严格规范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程序,做到履职有力、监督有效。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一刻不停歇推进正风肃纪
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1+X”专项督查,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从解决文山会海以及庸懒散拖、冷硬横推等问题入手,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方针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重点整治、严肃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持之以恒纠正不良习气。要以对50万永定人民高度负责的自觉担当,用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深化公款存储、“阳光招生”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净化社会风气。深化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整治,对党员干部身份意识弱化,搞“小圈子”“小团伙”“一言堂”,下级不服从上级,股长不服从副职、副职不服从正职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予以处理。深入开展“为官不为”、市场中介乱象、行政执法不作为等方面专项纠治,着力解决工作松弛、玩风过盛问题,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良风气着手开展整治,切实通过移风易俗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坚持纠树并重,注意从身边人、身边事入手,发现典型,树好榜样,推动正气上升、风气上扬。
全面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要深入挖掘弘扬“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核心的优秀客家传统文化,继续提升打造“客家家风楼”,举办一系列“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活动,全景式、多角度展现永定客家家风建设成果。持续提升“土楼清风”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举办第十届“土楼清风”廉政书画摄影展,继续开展“土楼清风”党纪法规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村(居)大教育活动,以案明纪、以案说纪,警示基层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坚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以精准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和执法司法领域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问题。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促进基层治理规范完善,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强化督查督办。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既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发现本区域突出的个性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强化督查督办,压实部门(单位)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做到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乡镇(街道)纪(工)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往深抓、往实做,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执法司法、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腐败问题。要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要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文明,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规范和加强留置场所安全监管。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现象;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接受组织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在用好用活第二、三种形态上深化,同时运用第四种形态决不能放松,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形成持续威慑。加强日常监督执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全面构建“三不”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惩治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标本兼治、总结分析审查调查、检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党纪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用好用活闽西反腐纪实《人民至上》及客家家风读本《客家家风世代传》等题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闽西光荣传统,弘扬优秀客家文化,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实施区委巡察五年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常态开展“回头看”,全面提升巡察质量。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强化巡察督查和整改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切实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要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推进村级巡查,重点对村级党组织作用发挥、村两委建设、“三资”管理、惠农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开展巡查,确保村级换届前实现巡查全覆盖。
(七)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压实主体责任。要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持续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压力层层递减、管党治党宽松软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推动主体责任清单建设向基层延伸,坚决防止照搬照抄、“依葫芦画瓢”等形式主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
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 2 号文件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和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深化落实“五抓五重”要求,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用好用活“联组联片”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强化监督职责,发挥“探头”作用。
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要充分认识到,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更大了、考验更严峻了,带队伍的任务也更重了,必须下更大气力抓好自身队伍建设,固本培元,确保更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一)加强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真正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进来、用起来,增强队伍生机活力。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党建、带队伍,以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带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履职素养。要把对党忠诚作为干部的首要政治品格,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开展“土楼清风·学习讲坛”活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做到法纪兼通、德才兼美,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挂钩帮扶工作,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始终坚持“党和人民至上、遵循规律干事、争创一流业绩”理念,始终坚守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决不回避矛盾、当“老好人”。
(三)加强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26号文件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干部既严格要求管理、又真心关怀爱护。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探索建立查办案件质量责任制;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存在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为建设创业创新秀美厚德的新永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名词解释
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坚持”重要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总结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经验,即,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七个有之”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即,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五抓五看”:省委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即,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看有没有抓一把手、看有没有抓查处、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
“五抓五重”:省纪委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即,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抓执纪审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
“1+X”专项督查:我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工作机制,“1”是指省纪委对省直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X”是指省直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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