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下午3时,在乡计生办三楼召开会议。
参加人员:乡有关领导:李茂安、黄福通;
村三委干部:苏荣强、苏超祥、苏均安、苏太锦。
会议内容:
讨论深坑口河堤工程招标事宜。
一、工程用料:
1.水泥:闽福425
2.沙:茶阳同等沙质
3.石头:优质石料。
二、工程要求:
1.修面需3公分水泥沙;
2.施工地段公路如有损坏施工方修复;
3.中标评定办法:招投标总金额在20万(含税收及其它费用)以内的最低中标;
4.对中标要求:要求开工时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天内。如无开工将没收保证金,同时由低价第二承包,以此类推。
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超过工期则按每天1000元处罚;
6.付款方式:等到竣工验收合格后,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到位后及时付给中标人,如中标人到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受到工程款造价总额的95%,则未付清部分按信用社同期款的利率支付利息给中标人,本工程质量保障期为壹年。竣工验收合格后余下总金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质量期满后支付保证金给中标人,不支付利息;
7.工程监理由村监委会主任苏均安担任。
2017年9月2日在计生办三楼会议室对陂子角村(一事一议)沈坑口至溪坝洪堤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
参加人员:1.投标人:苏庆卿、苏秉联、苏竹茂、陈生亮
2.乡有关领导、干部:李茂安、黄福通
3.村三委干部:苏荣强、苏超祥、苏均安、苏太锦
具体办法:1.招投标总价金额为20万(含税收及其它用费);
2.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为中标者;
3.具体事项按施工合同为标准。
招标结果为苏竹茂以199400元最低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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