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永定县发布全县党员干部正风肃纪“六不准、六严禁”,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干部作风。 “六不准、六严禁”规定: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为官不为,弄虚作假、泄露秘密;严禁造谣传谣。不准在工作中“庸懒散奢”、“拖推梗阻”,“吃拿卡要”;严禁脱岗溜岗。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严禁工作期间午间饮酒。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挥霍公款。不准违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开长会、说空话,滥发文,未明确会议起止时间;严禁滥评乱查。 据了解,为确保贯彻实效,永定县纪委通过电视播、短信发、微信送、网上挂等渠道,加强对“六不准、六严禁”规定的宣传教育,并成立3个联合督查组,采取重点督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以上现象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落实“一案双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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