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于2021年3月19日至4月9日,对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6月10日,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向区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水利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水利工作,加强水利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深入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到水利工作上来,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永定篇章贡献水利力量。
(一)统一思想,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向区水利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压实责任,准确把握巡察整改工作重点。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办、中心),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与计划财务股股长兼任副主任,同时,确定1名干部为整改工作联络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印发了《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巡察“回头看”整改问题和责任清单》《关于落实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55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每一个问题均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督查,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1次整改动员部署会、2次局党组(扩大)会、4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与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多次召开碰头会,研究部署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别牵头抓好所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坚持以上率下,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要求股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认真研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节点,按单销号。同时做到整改与水利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相得益彰,在整改中推动工作,在工作中落实整改。
(四)建章立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以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聚焦问题,剖析原因,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并重,更加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形成制度。真正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重新梳理,先后制定和修改了《水利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水利局档案管理制度》等58项规章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落实首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⑴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在今后的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公务接待函格式的通知》(永委办发〔2017〕12号)和《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18〕2号)及《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永水利〔2017〕204号)文件要求,做到按标准接待,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二是具体经办人员已退回超标准费用310元。三是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对原水政水资源管理股负责人杨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⑵车辆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按要求补齐2017年1月驾驶员行车安全补贴手续。二是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公务用车管理中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永水利〔2017〕205号)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三是针对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公务接待不规范等方面,局党组分别对综合与计划财务股负责人李某和财务负责人吴某作书面检查处理。
⑶违规发放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4名干部职工已退回2017年度“六一”儿童节补贴0.9万元至水利局账户。二是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财政、人社部门关于补贴发放的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文件精神。
⑷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完善2017-2019年发放春节慰问品领用签字手续。二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知识,严格把关,确保今后不出类似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凭证需签署经办人、证明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财务人员加强对报销凭证规范性审核,对手续不完备的报销予以拒付。四是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结合工会费超范围列支等方面,局党组对工会干部吴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
⑸灌洋水库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直属单位灌洋水库管理中心已补充完善2017年上缴卖鱼款15.679万元的结算清单、销售合同、售鱼记录等相关材料。二是重新修订了《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水利局财务内部审计制度》《水利局物质采购与管理制度》等制度,着力用制度堵塞漏洞。三是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购置费报销,需附实物验收单据,否则不予入账报销。四是针对灌洋水库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违规发放补贴等方面,局党组对灌洋水库管理中心负责人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三、巡察“回头看”发现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有差距
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已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入2021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建工作计划》学习内容。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邀请区委讲师团成员来我局上题为“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毛泽东二进永定’为例”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激励广大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水土流失治理排名滞后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扣分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全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2021年荣获“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称号。二是加强巡河工作力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河道暗访,跟踪督办收集问题,2021年度已累计开展21次河道暗访,发现河湖问题58个,完成整改58个,整改率为100%,切实提高河湖长、河道专管员履职能力。三是在严格执行《龙岩市水利局 龙岩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岩水办〔2021〕9号)、《龙岩市永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生态环境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永环委办〔2021〕3号)文件基础上,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2021年度水利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和考评管理办法》(永水利〔2021〕54号)文件。四是针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水保办负责人姜某进行批评教育,对河长办负责人廖某进行提醒谈话。
⑶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格式及内容,部分领导干部重新撰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述责述廉、述职报告,均已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均有独段阐述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责任制》和《水利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股室,认真查找全局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三是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1年召开党组成员参加的意识形态领域学习3次,局党组专题研讨意识形态工作2次,解决近几年来意识形态工作问题1个。四是牢牢把控好宣传主阵地,充分发挥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作用,2021年在主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50余篇。五是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重视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综合与计划财务股干部邓某进行批评教育。
⑷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应付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制定2021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撰写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等材料,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水利工作实际相结合,强化意识形态在农村饮水安全、重点水利建设、河(湖)长制等领域工作见实效。二是改变水利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单一问题,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为抓手,开展“四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2021年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3次,党组(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3次,现场学习教育3次,深入开展意识形态理论学习10次。三是建章立制,2021年来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文件2份。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初水利工作计划并列入单位绩效考评,强化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有短板
⑴狠抓脱贫攻坚战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按照《龙岩市永定区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清单》有关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于2018年6月22日制定并印发了《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关于实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永水利〔2018〕20号)文件,并进行了细化分解。二是主动对接联系区扶贫办,对扶贫领域“1+X”方案中水利部门职责进行仔细梳理,指定专人负责,持续加大问题线索摸排力度。三是针对狠抓脱贫攻坚战役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组责令水利建设与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卢某作书面检查。
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整理材料,局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已经对2018年以来的所有材料按照区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重新进行规范整理。二是强化线索摸排,持续加强水利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大河道非法采洗砂行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局属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部署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摸底排查,针对工程项目、非法采砂涉黑、恶、乱整治不够到位、落实不够彻底问题,采取集中摸排和动态摸排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大排查、大摸底,落实部门负责人履职、担责。四是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深入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张某进行提醒谈话。
⑶推动重点水源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力推动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光坑水库可研报告于2021年8月13日完成省水利厅技术审查,堵树坪水库初步设计报告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市水利局审查并批复。二是迅速整改,全面启动了农村饮水净水设施检修、水源水池清洗消毒、厂区保护等工作。2021年枯水、丰水期,全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合格率分别为81.3%、83.3%,均高于目标值75%。三是加大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8月26日召开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培训会,提升供水单位业务水平和运行管理能力,指导乡镇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管理机制和工程运行管护制度。洪山镇及陈东乡立即整改,全面落实农村人饮工程的管护主体、管护人员责任,加强饮水工程的监管。虎岗镇政府认真分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落实工作责任制,于2021年8月31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与计划实施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重叠部分,已调整由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四是加快下黄水库施工进度。我局委派一名局领导和技术干部负责督促、跟踪下黄水库项目的推进,2021年12月30日下黄水库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并完工验收。五是针对推动重点水源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力度不够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综合与计划财务股干部李某进行批评教育。
⑷督促生态环保工程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陈东乡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已完成自主验收,正在准备内业资料迎接市级验收。二是西溪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于2021年7月全面完工验收。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时将2021年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到村,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7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00%。
⑸汀江防洪工程和节水灌溉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汀江防洪工程(二期)培丰段于2021年8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防洪堤建设2km。二是金丰溪重点中型灌区已完成建设任务并完工验收,按照《龙岩市永定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及时移交乡村管理维护,同时指导乡镇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发挥乡镇水利站技术指导作用。三是高头镇人民政府已完成断裂的灌溉渠体修复工作,并及时清理沟渠垃圾。培丰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9日完成黄岗水库永定灌区培丰段渠道改造工程的验收工作。抚市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7月2日将永定河抚市溪联段治理工程结算材料送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审核。四是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及跟踪督促,逐项分析,深挖根源,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⑹水电站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加快推进水电站放水设施、在线监控设施改造、联网,规范水资源管理开发,严格落实全区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全区190座小水电站,已退出25座,其余165座全部安装完成,其中:同坝取水梯级电站5座,因保障供水灌溉需求暂不列入考核水电站16座,实际线上考核143座,线下考核1座。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的监管,每天安排专人负责监控平台,对告急、掉线电站及时通知,对多次不合格、不执行生态流量要求的水电站,进行通报、约谈,限期完成整改:2021年6月3日、10日,水利局约谈连续3个月不合格19座电站。2021年下半年以来,全部水电站下泄流量完整率、达标率均合格。二是大溪乡中金渠电站建于1978年,是历史遗留问题,且运行多年未对河道行洪产生严重影响。下洋镇沿江电站、抚市镇青溪电站已进行清理、整治河道垃圾。三是针对水电站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组责令水资源与河湖水电管理股负责人刘某作书面检查。
⑺发挥水库水源调节功能作用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水库运行管护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1年聘请福建亿水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社会化管养机构,负责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防汛抢险等工作。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2021年5月18日完成高陂镇饶建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查明了坝基渗水类型为泉水出露,建坝后长期存在,和上游库水位没有明显关系,后续将加强水库蓄水管理。三是2021年6月15日完成庄满水库安全隐患整改,对流入庄满水库库区的煤渣进行全面清理,疏通泄洪通道,修复放水卧管,增设坝后量水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⑻水政监察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查处不够积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河道采砂开采和持证砂场的监管力度。积极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对全区河道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严格要求采砂业主按《河道采砂许可证》批准的开采范围作业方式规范开采,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同时,继续保持对河道非法采砂严打高压态势,2021年度开展河道巡查7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制止大溪乡1起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查处坎市镇一企业非法向河道倾倒渣土案件,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罚没金额3.96万元。二是不断提高水保监督执法能力,2021年度共开展生产建设水保监督项目39个,发放整改通知书17份,处置未批先建项目14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入库310万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起,处罚金额2.3万元。三是针对水政监察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查处不够积极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负责人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不足
⑴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水利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相关程序,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必要时进行会议表决,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真正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水利局廉政谈话制度》等相关制度, 驰而不息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及时开展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自查工作,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经自查,2021年未发现班子成员用述职报告替代述责述廉报告的情况。三是2021年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不断夯实水利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四是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21年廉政谈心谈话26人次,深入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落细落实严管厚爱有关要求。
⑶狠抓党员日常教育宽松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龙岩市纪委 龙岩市监察委员会关于2个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2起不良习气典型问题的通报(六十七)》《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文件,形成强大震慑力,增强干部规矩和纪律意识。二是针对河长办干部赖某、灌洋水库管理中心郑某赌博问题,在局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在发放年终绩效奖、精神文明奖和综治平安奖时均予以降档处理。三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1年以来局党组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6人,书面检查4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绝
⑴文风不实、数据造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刊物,2021年全年共召开全区性会议1次、发文数量15件,同比下降6.3%。二是重新修订完善《水利局印发文件规定》,严格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程序,确保文字精炼、体例规范、内容准确、层次分明。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等文件,遵循“先核后签”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股室拟稿,办公室把关,分管领导核稿,局长签发的发文程序。
⑵当老好人、应付了事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党史学习教育以及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决策过程中,做到讲党性、讲原则,杜绝好人主义思想。二是坚持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部门)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深入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对个别心态消极的班子成员或区管干部、工作作风懈怠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
⑶重形式、轻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凹上水库卧管拦污栅于2019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后续将加强日常管理。二是举一反三,强化落实。市水利局2021年3月16日至17日对我区水利工程检查发现问题18个,4月27日已全部整改到位。区水利局2021年3月10日开展的汛前检查发现问题77个,目前已整改73个,剩余4个问题正在逐步推进。
⑷工作松弛、精气神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水利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水利局窗口单位纪律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整顿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性,提振“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气神。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拨付建档立卡贫困户燃料补助经费,并按照时限要求及时转下达至有关乡镇。
2.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未抓实
⑴职责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2021年6月17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指挥部工程技术组和项目业主工作分工的通知》,重新调整局干部和项目业主工作分工,后续水利局主要是督促业主、监理、施工企业落实水利行业质量规范要求,做好水利行业监管工作。项目业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负总责。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其他项目未发现我局干部职工存在违反项目法人制,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情况。三是针对职责不清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原水利建设与安全监督管理股干部江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⑵审批手续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整改,已第一时间补齐抚市镇里兴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和下黄水库水利工程单价审批表。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近些年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验收规程》(SL223-2008)开展工程完工验收材料查缺补漏工作,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⑶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质量安全管理。2021年6月份调整充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力量,加强日常质量安全监管。2021年8月26日组织召开全区水利安全生产视频培训会议。区水利局在监督过程中采取以巡查、抽查为主要监督方式,指导项目业主做好施工质量管理。二是严格监督责任主体单位行为。加强对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现场人员到岗情况、人员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2021年以来,累计下达质量监督整改通知书4份、约谈施工单位3次。
⑷廉政风险防控仍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日常监督,指导项目业主做好施工质量管理,以巡查、抽查为主要监督方式,及时纠正和整改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安全、长效运行。二是下黄水库“飞检”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龄期,依据《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2021年4月24日在下黄水库原“飞检”检测位置的周边进行双倍数量重新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溢洪道侧墙等芯样强度满足设计等级要求。三是严格执行评标回避制度,要求局机关加入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人员认真执行《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回避规定。
3.依法用权、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
⑴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够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城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于2018年2月22日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但受上级政策影响,目前建设进展迟缓,后续积极向省水利厅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计划下达后能够迅速开工。二是针对湖坑镇新南村石薮组新南水电站渠道发生塌陷穿孔问题,2019年4月5日湖坑镇政府对渠道塌陷形成的泄水通道进行回填,将来水引出渠道外,石薮小组村民将电站拦水坝、渠道破坏,为避免矛盾激化,我局多次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与当事双方多次协调,通过严禁引水发电、委托第三方进行除险加固方案设计、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等措施,努力提升群众满意率。三是树牢为民服务意识,2021年6月21日制定了《局领导挂钩联系指导服务制度》,局领导带头深入水利项目一线,及时协调解决民生事业的难点、痛点、堵点,把各项民生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
⑵水政监察监督执法查处不积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水政执法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城郊镇樟尧村调查龙寨水库流域内非法取水问题,采取安装水表、更换老旧水管、实行计量收费等措施,保证樟尧村民饮水安全,同时入户宣传节约用水知识,提高村民节约用水意识。二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2021年度对全区河道巡查7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查处3起非法采砂案件。
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水利局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和《水利局投拆举报信访制度》,细化答复时限及突发事件办理程序。二是注重实际效益,杜绝“文来文往”、“重答复、轻落实”等形式主义,努力提高办理质量,确保2021年建议案办理工作达到“三个100%”。三是强化沟通交流,在走访代表的同时,加强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让代表们全面了解水利工作的重要性,争取对水利工作更大的支持和理解。
⑷推动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不够主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搞好顶层设计,盘活水利资源。2020年7月6日,区政府批复同意《永定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规划总投资10.97亿元,受益人口50.52万人,项目分三年实施。二是合理布局,推行集中规模化供水。2021年已开工的一期项目有城关片区(一期)供水工程、古竹寨下水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已开工的二期项目有文秀水厂、新罗泵站供水工程和2020年村级供水工程,截至2021年12月底,累计完成管网铺设350公里,完成投资4.5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04.6%。三是用好政策,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已将省财政厅、水利厅下达我区的2020年省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600万元、2020年村级供水一般债补助资金2940万元、2021年省级第一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利专项资金2270万元,已全部转下达至永定水务公司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四是做好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全面启动了农村饮水净水设施检修、水源水池清洗消毒、厂区保护等工作。2021年枯水、丰水期,全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合格率分别为81.3%、83.3%,均高于目标值75%。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禁而不止
⑴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查,2018年1月报销接待函凭证前后时间不一致,是由于经办人员工作不认真,错将时间2017年写成2018年。二是重新修订《水利局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接待费报销凭证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局长审批后送财务报账,杜绝不合理、违规的报销单据入账支出。
⑵违规发放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2017年8月、10月共报支公务员值班补贴0.656万元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闽防办〔2016〕16号)文件发放值班补贴,未发现超标准发放。二是黄岗渠道管理所郑某已退回2017年1-10月违规领取的电话费补贴500元,今后严格按有关文件规范干部职工奖金及福利发放。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的学习,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⑶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杨某已退回超标准报支福州出差住宿费144元。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区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熟悉报销差旅有关规定。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凭证需签署经办人、证明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财务人员加强对报销凭证规范性审核,对手续不完备的报销予以拒付。四是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局党组对原行政审批股负责人杨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
⑷公车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水利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车辆维修必须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由驾驶员提出,送办公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批,一次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需向局长报告。二是具体经办人员和财务工作人员已补齐2019年1月报销车辆维修费用相关附件清单。
⑸结算手续不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水利局财务内部审计制度》《水利局物质采购与管理制度》等制度,着力用制度堵塞漏洞。二是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购置费报销,需附实物验收单据,否则不予入账报销。
⑹工会费超范围列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杜绝超范围支出。二是出台了《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方案》(永水工〔2021〕1号),明确工会经费支出用于住院慰问、丧亡慰问、退休慰问、生日慰问等范围及标准。
5.在“四资”管理和工程项目上不严谨
⑴资金监管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催缴,福建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已将10万元履约保证金转至水利局账户。二是强化资金监管,按照《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和《水利局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开展集中清理,同时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落实资金管理使用规定。
⑵违规报销学历教育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刘某等7名干部已分批退回“继续教育”学历费用共计2.6万元至水利局账户。二是重新修订了《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水利局财务内部审计制度》《水利局物质采购与管理制度》等制度,着力用制度堵塞漏洞。三是后续将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有关项目的报销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⑶拨付水利项目专项资金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拨付到位14笔124.8万元,剩余2笔2322.2万元暂时无法拨付。二是督促高头镇政府加快工程结算进度,2021年8月17日已支付水毁修复和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资金33.3万元。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按照《财务内部审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最大限度地发挥所有资金的效能。
⑷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修订《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办法》《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金额一万元以上非常规财务支出使用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
⑸对水利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仙师镇政府加快滞留乡镇账户资金拨付进度,2021年9月9日已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经费5万元和2018年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5万元拨付至项目实施村。二是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闽财农〔2017〕14号)文件要求,会同区财政局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的监督检查, 加强水利资金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逐步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相结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
⑴抓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水利局党支部严格执行《区直机关党工委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党组织设置的通知》(永委党工〔2020〕50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水利局机关党委成立大会和水利局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同时明确了2名专职党务工作者,确保我局支部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⑵树党建品牌意识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党建工作。二是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强化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将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年度积分与单位二次绩效挂钩,促进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三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促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考评体系形成交叉点,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从而快速推进水利民生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建设,树立党建工作亮点。
⑶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水利局“三会一课”制度》《水利局支部学习制度》《水利局主题党日制度》等文件,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课学习教育,做好会议记录和党费收缴记录。二是灌洋水库管理中心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完善了2019年至2020年度党费收缴记录,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三是机关党委加强指导,2021年调阅党组织活动记录薄4次。
⑷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水利局支部于2020年10月10日召开支委会议,会议表决同意杨某和江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第一时间补齐完善会议记录,经考察合格后于2021年10月份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水利局支部于2021年8月9日召开支委会议,研究确定邓某为入党积极分子。三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认真考察年轻干部,积极做好水利局支部发展党员工作。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⑴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确保配备股级干部符合规定。二是2021年12月29日经水利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印发了《关于李顺久等6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重新任命了6名股级(含2名副股级)干部,同时免去其余干部职务。
⑵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补充完善干部(人事)任免内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水利局选人用人工作。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按照《关于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组综〔2019〕23号)要求,2021年12月29日严格规范股级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申请职数、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免备案和材料归档等程序重新调整股级干部,确保干部任用程序规范。
⑶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人才资源配置,科学谋划人岗编配,加强储备后备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传帮带”作用。二是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在每年事业单位招考中给予倾斜,逐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大力培养年轻技术力量,鼓励支持技术干部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和职称考试,提升职称级别。四是2021年11月22日向区委编办申请局属事业单位用编11名。
⑷干部档案管理不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组综〔2020〕21号)等文件。二是重新修订了《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措施,堵塞工作漏洞。三是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对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整理并及时送区干部档案室存档,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卷卷规范。四是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重视问题,局党组对综合与计划财务股干部张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提升党建业务知识。二是按照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顺利完成了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水利局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
⑵执行“四种形态”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做好纪检监督工作,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二是2021年以来局党组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6人,书面检查4人。
⑶加强党组织战斗力组织力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感,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严格执行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实现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常态化”。2021年度完成办理水保方案审批33件,水保方案自主验收报备3件,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入库310万元。
⑷执行机关考勤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改完善《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出勤考核制度》和《水利局机关效能建设“八个严禁》,并严格执行。二是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系统管理,并于次月5日以前公布上月考勤情况,形成震慑作用。三是将全体干部职工全年考勤情况列入年终二次绩效中给予结果运用。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机动式巡察一组巡察水利局党组期间,共向区水利局党组移交信访件1件,已办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832304。通信地址:凤城街道南通路8号水利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64100。电子邮箱ydsdj@126.com。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水利局党组
2022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