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9日至4月9日,区委机动式巡察三组对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召开后,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机动式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立即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研读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直面问题,照单全收,不折不扣地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全面吃透区委机动式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精神,对各项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促进我区林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订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局党组共召开5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标,分解细化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取得实效。坚持把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与做好当前林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三)对标对表,逐项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局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股室(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通报整改情况,严格抓好问题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体系。2021年7月16日,针对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找准了问题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达到整改目的。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想对策,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共制定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党建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机关效能工作制度、日常业务管理制度等38项,用长效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二、落实首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不实
(1)部分未整改到位,党组汇报巡察反馈的5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与区委编办和区人社部门沟通,申请基层艰苦边远林业站增加用编用人,2019年已向区委编办申请用编1名,2020年2月通过公开招考方式录用1名正式工作人员到洪山林业站工作。二是2018、2019年共委托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委培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8名,至2021年8月已安排5名委培生到下洋、高头、峰市、湖雷、抚市林业站工作,不断充实基层林业站人员。三是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生态保护监管员。2020、2021年分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2、10名生态保护监管员,现已全部安排到位,解决了基层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少的问题。四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党组(扩大)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及其他各类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规范、真实。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结合公车维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局党组给予原综合股股长童某提醒谈话处理。
(2)整改未执行,巡察整改制定了相关制度,存在未执行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中共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对涉及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人事问题,坚持以“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研究决定。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保证决策的规范化和民主化,会议记录人员如实记录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建议和表决情况。
2.整改不到位
(1)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林业局机关党委于2021年8月4日制定了《关于切实抓好巡察“回头看”反馈党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永林党委〔2021〕28号),规定党员干部不得网上抄袭学习心得体会,对心得体会和观后感等材料出现雷同的,党组(委)将进行约谈、通报和批评,责令重写。二是对仙岽国有林场党支部孔某、戴某的心得体会出现雷同问题进行约谈和严肃批评,孔某、戴某已重新撰写了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2021年9月17日邀请区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陈永中同志作题为《学懂弄通做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开创永定新时代新跨越新篇章履职尽责》的宣讲。2021年11月26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撰写学习心得体会82篇。四是对各支部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加强审核把关,各支部重新核对、认真查找党员干部是否有网上抄袭、雷同问题,发现网络抄袭或雷同现象,一律退回重写。针对学习心得体会雷同问题,仙岽国有林场支部对孔某、戴某进行了约谈处理。
(2)整改落实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局机关党委2021年8月4日制定了《关于切实抓好巡察“回头看”反馈党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永林党委〔2021〕28号),在支部大会上重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要求各支部认真核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发言材料等,若发现心得体会、发言材料用电脑打印的,一律退回要求重新手写。
3.抓持续整改不深不透
(1)边改边犯,整改后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出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增强党性修养,充分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利器,发扬党内民主、纯洁党的组织、解决党内问题、增进党内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重新制定林业局“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支委、党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局机关党委不定期调阅并通报。三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对俞某、李某进行约谈。
(2)整改后未长期坚持,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目前已完成医保经费托收代付工作。二是严格报销手续,重新修订《林业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凡是大额费用支出必须经党组会研究,款项支付必须票据手续齐全。三是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永林综〔2021〕55号)和《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公务用车制度》规定,强化公务车辆维修手续日常管理,公务车辆实行专人管理,一律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到定点维修厂维修。四是加强资产的购置、处置管理,对政府采购的物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录入固定资产。2019年8月购买9万余元的林业行政执法设备已登记入固定资产科目。针对以上问题,局党组对时任计财审计股股长陈某责令检查处理,对林业局车队长苏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4.整改问责成效不明显
(1)2019年7月30日反馈针对巡察整改共问责70人次后,至2020年底仍有25人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受到问责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结合开展党史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史知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上党课、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廉政谈话制度》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运用好《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区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规程(试行)>》,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截止2021年12月问责53人次,其中党政纪处分2人。
三、巡察 “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监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用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的学习。二是结合我区红色文化特色,用活用好红色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开展实地参观、现场教学等多样化形式,增强学习的实效性。2021年6月18日,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到岐岭牛牯扑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重温入党誓词;2021年8月4日组织局党组成员前往区文化馆参观“百年辉煌 闽西荣光--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龙岩老区苏区成就展”;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具有林业工作特色的《郭富山》《杨善洲》《秀美人生》等影片。三是创新学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党员e家”和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企业调研,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四是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做生态文明的实践者、守护人,将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和集体林权改革“武平经验”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实现理论学习与林业工作有机融合。四是针对理论学习走过场,结合党建工作弱化等问题,局党组对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践行“两山”理念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两山”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二是积极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恢复林地原状(2020年度应恢复林地原状林业行政案件92起)。截至目前,区林业局已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恢复林地原状92起,经裁定,由案件所在乡(镇)组织实施恢复林地原状,区林业局予以配合。三是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充分调动全区生态护林员的巡护积极性,实行奖惩结合,利用生态护林员点多面广的优势,全面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截止目前,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6起。四是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强化对未履行恢复林地原状案件的跟踪,并定时通报,压紧压实责任。五是针对林业行政执法不到位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刘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2021年6月25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互联网管理条例》,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二是出台《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出台《林业局网络舆情处置预案》,加强对林业干部职工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涉林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正确引导、规范网络信息发布,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四是针对在微信群中发布炒股方面的二维码问题,局党组对岐岭林业站原站长江某进行提醒谈话。
2.履职尽责仍有差距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林草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认真领会上级出台政策的精神实质、具体内涵和现实意义。二是严格落实上级对加强林地的保护与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指标,加强非林地对林地补充,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的规定,及时出台《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关于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的通知》(永林〔2021〕40号)和《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党组(扩大)会议纪要》,至2020年底已完成林地补充1200亩。三是针对落实上级绩效考评指标不力,结合发言材料雷同等问题,局党组对林政资源管理股股长刘某进行约谈。
(2)尽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永定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永定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细则》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组织指导全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控、防火设施建设、督查检查巡防及火情早期有效处理等工作。二是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开展春季、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重点抓好《森林防火条例》、火灾案例、野外用火知识和安全扑救等方面的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三是管住火源、严厉查处。认真落实《龙岩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21〕22号)文件要求,落实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措施。2021年防火期间,共查处野外违章用火64起,查处违章罚金29700元,劝阻违章用火216起,查处违章用火案件18起,排查森林火灾隐患502处,并全部完成整治,有效杜绝火种进山入林,森林火灾火情得到有效遏制。四是针对防火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局党组对防灾减灾股股长王某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主人翁精神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作为。2021年3月以来,局党组多次深入现场调研并召开协调会,局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到公司协调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抓好部门间的沟通服务。二是加大整改力度。林业局党组指导鑫竹海(福建)管道制造有限公司制定了《关于竹缠绕复合管降本增效及产品推广实施方案》(鑫竹海〔2021〕17号),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具体措施为:成立销售部,做好营销市场的开拓,强化营销队伍,以龙岩市场为突破口,开拓福建省内及邻省市场,以城市供水、排污、排涝管道为主攻对象;帮助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攻关,提高机械化程度,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做好树脂的自我生产,降低树脂成本;抓好竹篾卷批量生产,降低材料成本;加大竹缠绕复合管的低碳环保可持续、可再生等优势的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使用竹缠绕复合管的氛围,为管道推广奠定基础;加大融资力度,采用股东筹资,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公司正常动转,降本增效。2021年产值比2020年翻三番,达到1820万元,销售收入达到1770余万元。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较薄弱
(1)党组核心作用未彰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组工作规则,研究重要干部人事、重大资金拨付等事项,做到会前动议,会上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积极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会议。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确保记录内容详实具体,同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的保管存档工作。针对会议档案资料管理不善问题,局党组给予时任综合股股长王某提醒谈话处理。
(2)班子凝聚力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班子成员分工,制定《中共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党组关于调整党组成员和科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永林党〔2021〕31号),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班子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执行《中共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加强会前沟通,提高议事效率,提升决策水平。针对班子凝聚力不强问题,分管区领导对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游某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犹存
(1)文山会海整治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推进“文山会海整治”文件要求,严格文号管理。二是认真落实《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严格发文把关,坚决落实精简发文数量,严控发文范围,对可发文可不发文的文件坚决不发,要求红头文件一律纳入编文号管理,截至目前,制发文件41份,同比减少2.4%。
(2)调查研究应付了事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发扬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班子成员深入一线,查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二是立行立改,针对林木采伐证难办问题,于2021年7月制定出台《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关于特殊情况申请林木采伐便民利民确认权属规定的通知》(永林〔2021〕28号),压实压紧责任,切实解决采伐证难办问题。截止到2021年12月底,已办理林权证4起,推动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地生效。针对林权办证推进不力问题,局党组对原行政审批股股长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3)责任落实“甩锅基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党组会、工作例会、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为基层减负。二是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0〕62号)精神,机构改革过渡期(从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由区林业局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做好不动产林权调查、外业勘验等工作。三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主动对接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协商不动产登记林权类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四是针对推动解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不力问题,局党组对原分管领导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对赖某、熊某作责令检查处理。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1)担当作为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沟通,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变更事项,相关部门负责人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班子领导之间会前先沟通协调,再上会研究确定。二是强化执行,根据《林业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规定,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办法,由班子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三是强化监督,对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及督查办人员,应根据相关职责监督实施到位。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个人意见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领导班子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四是针对担当作为不足问题,局党组给予陈某提醒谈话处理。
(2)为民观念淡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2021年7月利用乡镇圩天赶集,在湖山乡、抚市镇、古竹乡等单位进行《福建省森林条例》《信访条例》现场宣传,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提高林农对涉林诉求政策的认识,引导林农合理依法信访上访。二是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耐心细致地做好林农的思想工作,多听取林农意见,关心林农的合理合法诉求,争取林农的理解,减少林农信访案件,2021年共收到龙岩政务“12345”便民服务平台涉林诉求39件,群众评价满意率提升了17.5%。三是针对为民观念淡化问题,局党组对协助信访工作负责人王某进行约谈。
(3)服务群众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不断提升调解能力,做到依法依规调解。加大依法调解力度。二是区林业局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依据事宜,会议议定对于林木流转后,林权证没有过户的,可根据法院终审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作为林权依据进行资金发放(局办公会议纪要〔2021〕12号)。三是积极指导乡(镇)林业站和司法调解机构主动介入。对实际经营林区被划分为商品林停伐区域,补助款未发放到位问题进行调解,对已完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发放补助款。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现象依然存在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退缴。经办人廖某已退缴异地招待费445元。二是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永委办发〔2018〕2号)及《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永林综〔2019〕11号)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先审批后接待”制度,对接待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等要件认真审核,规范公务接待。三是经区应急局核实,区森林消防大队中队长陈某等5人为森林消防队员,其关系隶属于培丰中队并长期驻扎在培丰林业站。
(2)重复报支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陈某等3人已退回差旅费共计90元。二是加强学习《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区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永财行〔2019〕6号)文件精神。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函的管理,做到开具接待函时必须出具出差审批单,并在审批单上填写接待函号。四是举一反三,经核查,2021年以来未发现有其他重复报支差旅费问题。针对重复报支差旅费,结合观后感网上抄袭等问题,局党组对陈某、赖某、肖某等3人进行集体约谈。
(3)违规补助停车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全额退回停车服务费1.35万元。二是举一反三,经核查,发现其他违规发放补助停车费7600元,已全额退回到永兴国有林场账户。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永兴国有林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杜绝违规补助费用问题。
(4)违规发放评审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已全额退回违规发放评审费3950元。二是经核查,2021年以来未发现有类似的问题。三是建章立制,制定完善了《龙岩市永定区永兴国有林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杜绝违规发放费用现象发生。四是针对违规发放评审费问题,局党组对林业总公司规划队队长张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5)违规赞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制订《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二是对有关赞助事项加强审核把关,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局党组会共同研究决定,杜绝人情关。
4.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财务审核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对应工会报支的发票单据,一律要求工会经审委员或相关财务人员签字审核。
(2)报支手续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充完善发票等附件材料至会计凭证账本中。二是制订了《龙岩市永定区永兴国有林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由永兴国有林场工会补出具报告,进一步规范财务报支手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规定。三是针对报支手续不规范问题,局党组对林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廖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3)白条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票据管理,严格报销手续,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二是通知中标单位(个人)开具正式票据入账,并制订了《龙岩市永定区永兴国有林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做好财务基础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做到合法合规,手续完整,坚决杜绝白条入账。针对白条入账问题,局党组对林业总公司副总经理简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4)报销依据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林业总公司因营林生产、规划设计、资源保护等制图需要,选派卢某、李某、赖某等3人到四川成都参加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人才战略研究所组织的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有Arcgis数据处理成果制图、2000坐标系转换、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林业工程案例解析等实际操作学习。二是规范培训业务工作。林业总公司于2021年7月制定出台《龙岩市永定区永兴国有林场业务培训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外出参加业务培训或学习,须经场务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对未经场务会研究或参加自学教育、函授培训的,差旅费等一律自行负责。三是针对报销依据不充分问题,局党组对永兴国有林场副场长赖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5.工程领域管理不严格
(1)项目推进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总造价712.91万元营房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10月底完成招标清单范围内工程量,2021年11月11日进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二是针对项目推进不力,结合工程重要资料缺失、工程结算不及时等问题,局党组给予李某提醒谈话处理。
(2)重要资料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9月合溪林业站建设项目变更、签证等主要材料已整理收集,主要有党组会议纪要、变更通知、现场签证单、第三方检测报告和实物照片等。二是今后加强对建设工程重要节点检查验收,做好文字记录、现场签字确认照片等材料的收集。
(3)结算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仙师林业站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所有资料已于2021年3月份送至永定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审核。二是今后对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及时报送审计中心审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扎实
(1)党建工作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林业局机关党委2021年8月4日出台了《关于切实抓好巡察“回头看”反馈党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永林党委〔2021〕28号),要求围绕林业工作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辅相成,整体推进。二是局党组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真正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规范做好党建工作记录。四是选优配强党务工作队伍,2021年8月已调整充实2名工作人员到局党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学习管理,已重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委3号文件精神。二是2021年7月仙岽国有林场支部已对江某进行思想教育,要求其严格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江某已按时参加支部各类学习活动并按时足额缴交党费。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2021年7月16日局领导班子高质量、严要求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领导干部要针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坚决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三是加强管理。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管理,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工作制度,2021年4月成立局机关党委后,共召开2次支部联席会议。
2.党组织建设未夯实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学习制度》,在支部大会上强调学习制度及学习心得、观后感写作要求,并强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把日常林业工作与党课内容相融合,提高党课质量。2021年6月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游连盛同志上了题为《新时期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专题党课,2021年10月28日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财源上了题为《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专题党课。三是黄某等5人已重写话剧《信仰》观后感,并对黄某、简某、林某、沈某、赖某等5人进行集体约谈。四是举一反三,各支部重新核对查找,未发现有网上抄袭类似问题。五是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丰富党课内容,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目前已完成为群众办实事7件。
(2)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民主测评制度。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民主测评程序、目标要求进行规范,明确要求机关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时,党员之间积极开展自评和互评,互相如实指出党员之间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3)党组织履职虚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调整组织机构。根据区直机关党工委要求,2021年4月林业局成立机关党委,同时撤销原农业系统党委下属的林业总支和机关三个党小组。二是加强学习。局机关党支部重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定期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
3.干部队伍建设不合理
(1)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考核相关制度。2021年7月13日林业局党组印发了《永定区林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永林党〔2021〕39号),进一步规范干部考核制度,防止出现重测评轻业绩现象的发生。二是科学制订绩效分配方案。经过多方调研,结合林业工作实际,2021年7月13日对2020年度干部职工绩效考评方案进行了优化补充,印发《干部职工绩效考评优化方案》(永林〔2021〕44号),进一步拉开绩效分数,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争优创先、干事创业的工作积极性。三是针对激励机制不完善,结合人编分离突出等问题,局党组对时任人事教育股股长江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人编分离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永定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组织人社部门干部调动呈报审批程序,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2021年9月已完成林业站存在人编分离问题人员的调整(共调整了30人),并报区委编办重新进行人员编制核定。二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社局《关于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干部编制管理,建立本单位编制管理卡台账,确保编制管理卡和股级干部管理卡数据及时更新,真正做到人编平衡、人编一致,使基层林业站干部队伍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4.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1)主体责任抓得不紧
①思想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2021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认真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参加会议。
②自查自纠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订下发了《永定区林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内容》,每年对下属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针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问题,局党组对王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③干部跟踪教育管理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工作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绩效加分,及时跟踪了解抽调(或借用)外单位的人员工作情况,并将抽调(或借用)人员单位的鉴定,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绩效考评的依据。对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干部张新洪被抽调到“两违办”上班,因出工不出力,作风散漫,于2021年3月被退回,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2日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已对张某进行约谈。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①日常监督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机关各股室廉政风险防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21年6月组织林业各单位(股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形成《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廉政风险监督重点明细表》,明确重点监督内容和监督计划,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②监督职能发挥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加强对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融入巡察整改工作,积极对接好巡察组,主动认领巡察问题。2021年至今,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参与区林业局巡察“回头看”相关会议8次,参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协助区林业局党组认真研究整改方案,逐条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好整改任务,督促区林业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开展追责问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监督整改落实方面
(1)落实整改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李某、张某已重新说明住房和办公用房等情况。二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党组书记把好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防止上述情形再出现。三是针对重大事项报告不清问题,局党组对李某、张某进行约谈。
(2)整改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林业局在2021年6月已向未恢复原状的24家石板材厂(养猪场)发出《龙岩市林业局关于石材厂(养猪场)申请办理林地手续的通知》,对符合用地条件的,要求其依法依规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二是至2021年8月底已对24家石材厂(养猪场)完成拆除。三是根据《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共同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委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整治“两违”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查、制止、拆除、复耕复绿等工作。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整改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因信息不全造成银行退回资金21746.66元,已于2021年4月9日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剩余资金4.22万元未发放问题,区林业局于2021年7月7日至19日进行了认真梳理。为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明确调解主体,属于林木权属纠纷问题的由林业局林业纠纷调解所牵头,林业局相关股室、林业站及乡镇配合调解;属于村民组织工作及村民思想意识问题、非林木权属纠纷问题的,交由乡镇牵头、局相关股室及林业站配合调解。二是做好挂钩督促。由局领导分别挂钩抓落实,李正兴副局长负责岐岭、陈东414亩,王财源副局长负责湖坑镇1559亩,党组成员张育芳负责合溪乡、城郊镇701亩。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侵害群众利益,对历史原因导致林农林权证仍滞留在村委会或林业站的问题,部门间协调不到位,林农利益受到损害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二是对历史原因导致林农林权证仍滞留在村委会或林业站的问题,2021年7月20日林业局下发《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关于对滞留村委会或林业站的林权证进行核查的通知》,要求各林业站进一步梳理核查,截止2021年8月已通过核实公示方式发放了641本林权证。三是按照“先核实、再公示,无争议、再发放”的原则逐村逐户进行发放,对于存在争议无法发放的林权证,通过调解纠纷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逐步实现滞留林权证清零。四是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2020年12月向市林业局提出深化林改服务林农意见建议书,主要包括林权地籍外业调查工作、已登记造册尚未发放的林权证处理、权属纠纷调处、林权类资料移交、不动产登记部门与林业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问题,争取政策上的支持。
整改时限:2023年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832738。通讯地址: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电子邮箱ydlytzx@163.com。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党组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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