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纪检监察系统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根据福建省纪委监委公告通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龙岩市永定区纪委监委各级来访接待场所自2021年10月11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二、来访接待场所开放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接访工作各环节防控防护措施,落实“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要求,确保安全、健康、有序的工作环境。
三、群众来访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消毒和信息登记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请勿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及时就近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四、来访群众应当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反映问题,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接访结束后尽快离开,避免人员聚集。
感谢社会各界和来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龙岩市永定区纪委监委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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