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永定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25日至7月13日,龙岩市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对原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升整改工作实效性。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态度鲜明,行动迅速,于9月7日专门召开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准确理解巡察组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个月的整改期,共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成立中共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联系及督促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组织到位、协调到位、整改督查到位。
(三)明确责任,狠抓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经过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讨论研究,制定了《中共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县级交叉巡查二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6个大方面33个小方面的问题细化,每一个问题均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制定了整改目标,细化了整改举措33条,明确了整改时间节点。
(四)突出问题类别,逐一对账销号。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列清问题类别、问题项目、具体问题及表现形式,倒排时间进度,逐项落实举措,逐个解决问题。对重要事项和共性问题抓好专题研究和举措落实,推动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或实质性进展。截止目前,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并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五)坚持标本兼治,重在建章立制。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在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着眼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深入剖析原因,寻找弊端根源,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制定完善各类制度32项,做到问题查摆“动真格”,整改落实“无死角”,长效机制“全覆盖”。在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中,全局党组共追责问责和处理59人次。其中给予警告处分1人次(已解除),诫勉谈话1人次,提醒谈话29人次,警示谈话7人次,批评教育15人次,限期整改6人次,责成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10人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存在问题: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党组职责定位不清,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未突出党组抓党建、抓方向、抓全局、抓大事的责任定位,党组会、局务会职责职能分工不明晰,党组会与局务会混同,存在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2015年10月22日,局务会研究9名股级干部任免;2018年1月5日,以局务会研究决定张某开任安监股长。2017年无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18年仅有1次会议提到党建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加强党建工作,重新梳理和下发《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永经信科技党组〔2018〕18号),进一步明确党组、局务会的工作职责,加强党组制度建设,规范党组议事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范某云代表班子作出了深刻的自我批评。
(2)三重一大议事执行不到位。2017年1月下拨各企业会计电算化奖励金31万元,2017年10月拨付高陂镇政府补助经费5万元,均未经党组会或局务会研究;2015年10月26日任命戴某辉等4人股级职务未经会议集体研究。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未体现参会人员发表意见,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加强对全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永经信科技党组〔2018〕18号),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自觉接受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尽量做到详实,必要时印发会议纪要。同时对翁某生下拨各企业会计电算化奖励金31万元、拨付高陂镇政府补助经费5万元、苏某胜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不规范等二人做出了批评教育处理。鉴于原财务已经调离,对新任财务进行举一反三教育,确保资金下拨手续齐全。同时函告原财务江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存在问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3)主动作为不够,促经济发展乏力。区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工业强区”的发展战略,经信科技局作为起草并组织实施区有关工业发展政策措施的主管部门,针对经济转型期永定经济增速放缓问题,未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未站在全区战略高度,破解发展难题。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高科技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居全市第六名,军民融合工作居全市末位,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居全市末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大力培育新增长点。依托光电信息产业园和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两大园区,积极培育新增长点,为永定工业经济注入新活力。近期重点推进洪山的红岩石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华润风电湖坑风电场月报上规工作。二是加强经济指标运行监测。重点对煤炭、建材等重点行业和亿元以上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每月将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预测及时细化分解到各相关单位,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帮扶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要高度重视辖区内工业企业的运行状况,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把各乡镇对辖区工业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纳入区对乡镇的绩效考核。发挥省市区增产增效奖励政策,促进工业经济发展。三是做好工业经济调研,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对全区工业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摸清工业发展现状,针对工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积极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和稳定经营;用好中央和省、市、区各项扶持政策,做好企业申报享受政策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更多的企业及时享受到国家和省市区相关优惠政策。已对指标负责人翁某生、林某岚、黄某芳分别作出了与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问题一并提醒谈话处理。
(4)服务企业重部署轻落实。经信科技局作为区委开展“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促增长”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所在单位,深入企业一线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够,存在坐在办公室等靠基层上报材料的现象。对于推进该项工作要求不严、降低标准,导致这项工作“上头热下头冷”,乡镇(街道)、工业园区2017年以来未按区委部署按月跟踪了解企业情况并报送《“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促增长”活动企业困难和问题跟踪表》,经信科技局只有在每季度区政府需要开协调会时才催促各单位上报。2017年4月市经信委布置开展“一企一策”工作,经信科技局未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抓落实,直至2018年1月上级部门催报后才按要求签订“一企一策”备忘录,但未制定“一企一策”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学习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从1996年到2002年,6年7次深入晋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完整总结的“晋江经验”,在服务企业时做到“四到四办”- “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把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生产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总结的“晋江经验”、提出的“六个始终坚持”“正确处理五个关系”,作为指引我区加快改革、全面发展的思想领航。在开展“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促增长”活动中,印发了《龙岩市永定区成长型中小微工业企业三年培育计划挂钩帮扶实施方案》,要求要深入企业收集困难问题,不等不靠基层上报材料,采取市、县联动的做法,每季度深入企业一线收集企业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2018年前三季度挂钩20家企业实现产值13.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93.71%。帮助企业获得贷款3230万元,有效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积极培育企业上规,获得“规模以上企业奖励”72万元,使挂钩企业取得实效。同时编制《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服务企业记录表》,规范工作制度,做到深入走访企业,详实倾听企业困难和问题,创新服务方式,利用微信、邮箱等平台交流,推进服务企业规范化、制度化,认真填写《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服务企业记录表》。局党组已对负责人翁某生、张某才作出限期整改处理。
(5)推进“三大战役”措施不力。2016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永定督查,指出小锅炉淘汰工作还有较大差距、落后产能企业点多面广、未对洪山乡石板材企业停止供电、未征收差别电价等问题。在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推进工作中,等靠思想严重,未主动靠前,动员相关企业入驻园区。2017年区脱贫战役指挥部在督查中指出,经信科技局存在“贫困户享受科技帮扶政策信息不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扎实推进“三大战役”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情况:2018年3月底对龙岩市永定区高北机砖厂、下洋镇古洋坪机砖厂、下洋镇中川华侨机砖厂和湖雷镇车前岗机砖厂等4家机砖落后产能企业主体设备、设施的拆除工作,全面完成淘汰落后机砖产能企业淘汰拆除任务。由经开区管理的6家落后机砖产能企业和8家石灰产能企业已由经开区根据《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淘汰落后砖瓦、石灰产能工作实施方案>》(龙经管委〔2017〕107号)全部淘汰到位。对石材加工企业停止供电完成情况:2017年1月对全区82家石材加工企业完成停电停产工作。旧欠差别电价清缴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1月对全区82家石材加工企业完成了停电停产工作。同时正在加快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差别电价征收问题。已将旧欠差别电价清缴工作列入《“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定园搬迁入园企业政策措施》和《 “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石材加工企业搬迁入园实施细则》政策条款,按照政策要求,入园企业必须在投产前缴清旧欠差别电价。至6月25日已有33家石材加工企业签订搬迁入园协议,第一批8家石材加工企业入园建设。按照投产1家缴清1家的要求,在企业投产前完成企业旧欠差别电价的清欠工作。石材加工企业搬迁入园工作完成情况:通过走访企业宣传《“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政策措施》(永政综〔2018〕35号),2018年5月,全区共有66家企业提交意向搬迁企业登记表,6月共有33家企业报名入园并签订入园协议,根据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进度,已安排第一批8家企业入园实施搬迁提升技改项目建设,目前基本完成沉淀池、箱式变压器基础建设,部分企业完成设备基础和安装。后续将根据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进度继续分批组织企业入园建设。贫困户享受科技帮扶政策信息不完善方面:已下发《龙岩市永定区经信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科技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股室及时报送科技帮扶技术培训人员名单,完善科技帮扶信息。已对“三大战役”工作具体负责人陈某坤、卢某华、林某岚作出限期整改处理。
(6)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党组未就2018年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传达学习、制定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区政府8月21日会议将我局列入“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工作方案《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永经信科技〔2018〕122号),结合前阶段签订承诺书、进社区进行宣传等活动,布置下阶段线索摸排工作,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进行布置。9月17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布置扫黑除恶工作,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指导。9月29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下发第二阶段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区工业与信息化和科技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永经信科技〔2018〕125号),并研究线索的摸排上报。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扎实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已对负责人江某荣作出了与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问题一并提醒谈话处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存在问题: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学习教育走过场。
(7)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缺乏政治意识,《经贸系统党委、经信科技局党组2017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未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学习计划。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仅停留在开会学习,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氛围不浓,没有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重点学习强化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重新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印发了《经贸系统党委、经信科技局党组2018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二是切实结合实际学以致用。以“两学一做”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为契机,加强对干部的党性教育,在迎“七一”党员主题活动日中,以现场教学、重温入党誓词、听红色故事讲解、领导上党课、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宣讲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不忘初心、重走红色交通线”活动等活动。对负责人张某才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8)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存在形式主义。制定的学习计划流于形式,存在随意变更学习时间、内容等问题。2017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12次集中学习,只有3次与年初制定的《经贸系统党委、经信科技局党组2017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相符。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按照重新制定《经贸系统党委、经信科技局党组2018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规范学习制度。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出深刻的自我批评。对负责人戴某标、张某俊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9)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未按规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对“两学一做”存在模糊认识,未在学深学透、真学真懂上下功夫。局机关第一支部2016年无开展三个专题的学习会议记录;张某龙等4名党员“两学一做”心得上网抄袭。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我局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永经信科技〔2018〕126号),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对十九大精神、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规定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每年带头上党课2次,抓好学做结合,全面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同时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定期抽查学习笔记。对张某才组织局机关第一支部2016年无开展三个专题的学习会议记录进行了与其他问题一并批评教育,对“两学一做”心得上网抄袭的张某龙、苏某胜、张某才、张某凎等4名党员责成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并对张某龙、苏某胜、张某才、张某凎等同志作出了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张某才、苏某胜与其他问题一并批评)。
2.存在问题: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10)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机关第一支部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支部和党员都存在补会议记录痕迹明显的问题,如,2016年、2017年多次出现党员个人笔记与支部大会内容不符的现象;“三会一课”记录内容前后颠倒、点名册涂改,如,2016年7月4日会议记录在11月28日之后,2016年点名册涂改明显。此外,还存在支委会开会较少、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均未按规定上党课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局党组要求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上1次党课;每年召开1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重新安排学习计划,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必须按规定上党课。对2016年、2017年多次出现党员个人笔记与支部大会内容不符的现象责成有关人员重新做好学习笔记,对负责2016年7月4日会议记录在11月28日之后,2016年点名册涂改明显的张某才进行了提醒谈话。
(11)不重视召开组织生活会。2013至2015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2016、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17年只有支委参加组织生活会。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一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都做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同时局党组作出了对分管领导郑某城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的决定。
(12)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党组主要领导未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未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把关,多名班子成员把当年述职述廉报告直接当作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多名副科以上党员干部互相抄袭民主生活会材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上网抄袭;个别领导干部未对处分情况进行说明或照搬照抄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不重视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和会后整改。2015年翁某荣、2016年范某云、卢某光、翁某荣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与当年述职述廉报告基本相同;2015、2016年沈某南、张某淦、张某英的发言材料雷同;2015年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上网抄袭纸箱企业材料,分别出现11次“厂里”、“厂领导”以及“纸箱业务”等字眼;翁某荣2015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未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作说明;张某英2017年发言材料照搬照抄2016年发言材料;党组2015年、2016年未在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会后未制定整改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示范、作出表率,以对党、对班子、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 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做好准备,充分征求意见,会上要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解决问题、触放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会后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操作性强、具体实在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2015年翁某荣、2016年范某云、卢某光、翁某荣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与当年述职述廉报告基本相同,2015、2016年沈某南、张某淦、张某英的发言材料雷同,2015年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上网抄袭纸箱企业材料,分别出现11次“厂里”、“厂领导”以及“纸箱业务”等字眼问题责成相关人员重新撰写材料;对翁某荣2015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未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作说明责成其补充说明;对张某英2017年发言材料照搬照抄2016年发言材料责成重新撰写;对党组2015年、2016年未在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会后未制定整改清单的苏某胜与其他问题一并进行批评教育,责成有关人员将有关材料补充归档完整。同时局党组对范某云、卢某光、翁某荣、张某英、张某凎、沈某南等同志作出了批评教育(张某淦同志与其他问题一并批评教育)。
3.存在问题:党费收缴不合规。
(13)未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存在党员未按时交党费、未按标准收党费等问题。如,2008—2015年,机关第一支部21名党员少收党费5984元,2008年以来机关第二支部3名党员少收党费7152.3元。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我局党组机关一支部按照(永委组综〔2016〕189号)文件精神,对自2008年1月份至2015年12月每个党员每个年度党费收缴情况认真核查,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统计,机关一支部于2018年6月18日已补缴党费5984元。今后将党员缴纳党费制度化、规范化,使党费收缴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机关一支部规定每月15日为党员缴纳党费日。我局对负责党费收缴的张某龙进行了批评教育。机关二支部(离退休党支部)也积极作为,进行了全面核对,补缴2008年1月-2017年12月党费计7152.3元,其中卢某光:2739.14元;张某增:1254.4元;沈某南:3158.8元。同时根据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精神,对个别存在确有困难的党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离退休人员党员的实际情况,由党支部研究提出不补交或少补交党费的意见。经2018年6月14日支部会议研究并报党委研究决定:免去游某坤、钟某材、吕某昌等三位困难党员需补缴的党费。
4.存在问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1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未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部署精神,未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未专题分析研究系统内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舆情处置应急机制不健全。2017年上半年未形成书面分析研判报告,2017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无关于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未体现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法〔2015〕52号)和龙岩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制定了《中共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永经信科技党组〔2018〕15号),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进行督查。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都做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局党组责成分管领导对新接手负责这块工作戴某标同志举一反三教育,确保以后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存在问题:干部任命程序不规范
(15)干部任命程序不规范。任命股级干部未到区委编办办理股级职数审核手续。2015年苏某胜等14位同志任股级职务,未到编办办理审核手续;2018年1月5日会议研究张某俊任军民融合项目服务中心主任、综合股副股长,卢某华任节能中心主任,会后未到区委编办办理股级职数审核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已经制定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严格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做到股级干部任免等重大人事议题依规依序开展。局党组目前已经将超职数的股级干部按规定免去,并报人事部门备案。局党组责成分管领导对新接手负责人事工作的黄某芬同志进行了举一反三教育,机构改革岗位设置三定方案下发以后,根据局党组研究的岗位设置人员,按照规定报编办、人社部门,确保规范干部任命程序。同时函告原人事江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存在问题:超股级职数配备干部。
(16)超股级职数配备干部。经信科技局有股级职数14人,现有股级干部18人,超职数配备4人。2018年1月5日会议研究张某开任安监股股长,属超职数配备。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按照“三定”方案,依据职能进行定员、定岗,严格岗位工作人员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编制部门核定的职数任免干部。强化干部组织纪律性和工作作风。目前已研究下发《关于免去雷某雄等同志职务的通知》(永经信科技党组〔2018〕19号),免去超职数配备的13名股级副股级干部。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范某云代表班子作出了深刻的自我批评。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存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17)违规发放津补贴。2013年7月以来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经贸系统党委违规发放2015年换届会议补贴65人共6500元、2016年党代会代表伙食交通补贴70人共7000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无依据发放2013年度绩效管理奖8912元、2014年度管理奖29880元,2016年违规报销加班费1340元。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执行区委办转发区监察局、人社局《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永委办发明电〔2017〕38号内部明电)的文件精神,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退,目前共清退违规发放2015年换届会议补贴、2016年党代会代表伙食交通补贴共计8450元,剩余5050元属于发放给经信科技局离退休支部党员代表10人次、煤管局退休支部党员代表3人次、非公党支部代表20人次及会议报到临时人员、清理会议室、驾驶员工资等。已对负责会议工作的张某作出了批评教育处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参照主管单位(原经贸局)发放2013年度绩效管理奖和2014年度管理奖已由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出了发放书面说明,2016年违规报销加班费1340元已于2016年清退,中心负责人戴某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8)公务接待不规范。无公函接待问题普遍。2013年7月以来无公函接待合计374648元,2017年12月无公函接待南前支乡协会660元。此外还存在异地接待问题、接待审批单填写不规范、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等问题。三是存在违规报销接待住宿费问题。2013年7月以来,违规报销接待客人住宿费计54500元。如,2017年,12月报销支付支乡会2017年6-9月住宿费3882元。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局党组研究下发了《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和财务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18〕2号)要求执行公务接待,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分别对无公函接待、异地接待、接待审批单填写不规范、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及违规报销接待住宿费的责任人苏某胜、戴某辉、翁某生、张某才、陈某坤、吴某、张某淦等作出了警示谈话处理。
(19)违规购买礼品、土特产。2013年7月以来违规报销礼品土特产64371元。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18〕2号),规范公务接待,严禁上烟酒等贵重物品。加强自查自纠,加强报销审核把关,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规报销土特产的相关责任人苏某胜、张某开、戴某辉分别作出了与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问题一并提醒谈话处理。
(20)违规报销旅游费用。2013年以来违规报销旅游费用32501元。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重要客商确需接待参观土楼、体验客家民俗文化的,可以代为联系(费用由客商自己支付)。如果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接待的,必须附上文件或公函等,对不符合接待的对象坚决不给予接待。存在其他违规报销旅游费用等问题正由纪委调查核实处理。
(21)公务租车管理混乱。公务租车存在无租车事由、无用车人、无审批单或补审批单现象普遍,未签订租车合同以油票、过路费代替车辆租赁费报销问题突出。2013年6月以来,以油票、过路费代替车辆租赁费报销合计150662.88元。其中:报销本单位干部职工加油费17870.92元,如,苏某泰报销700元,郑某城报销9665.92元。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公务租车审批程序,由局综合股负责安排调度公车,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通过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请派车。如平台派不出公务车辆,又因工作需要必须用车的,由综合股与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原则上不再租用社会其他车辆(除临时抢险、应急或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没有符合车型出租外,比如支前办保障部队用拖车、维修车等特种车型)。租赁社会车辆严格实行“一事一单”, 不得以油票过路费报销,租车费用必须用租赁发票,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公车配备标准规定车型的市场租金价格,不得超标准租赁各类高档豪华车辆。目前苏某泰报销700元,郑某城报销9665.92元,张某开报销4755元报销加油费已全部清退,并函告苏某泰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对郑某城、张某开作出了批评教育处理(对郑某城作出了与其他问题一并批评教育)。
(22)违规报销差旅费。①无出差审批单报销差旅费。2014年6月27日,协作办张某英等3人出差泉州、永安、三明、南平报销差旅费4472元;2016年5月报销郑某城、胡某成、苏某泰差旅费1650元。②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015年4月10日科学技术局江某荣出差乘坐动车一等座,超标准报销24元;2015年9月11日,周某辉龙岩出差超标准报销住宿费319元。另外2016年2月郑某城、林某岚多报差旅费800元。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14年6月27日,协作办张某英等3人出差泉州、永安、三明、南平无出差审批单报销差旅费4472元,2016年5月郑某城、胡某成、苏某泰出差审批单据审批不齐全报销差旅费1650元等责成有关人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由时任局主要领导签字证实。对2015年4月10日科学技术局江某荣出差乘坐动车一等座,超标准报销24元,2015年9月11日,周某辉龙岩出差超标准报销住宿费319元,2016年2月郑某城、林某岚多报差旅费800元全部清退,并责成分管领导对现任财务提出要求,举一反三,确保财务报账手续齐全,合理合规。同时函告原财务江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对其进行处理。
(23)违规报销社会化培训费。如,2015年1月,报销吴某参加高级理财规划师培训费9800元;2016年9月,报销张某玉学历教育费用3452元。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认真学习及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取消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费报销的有关规定,举一反三,清查2013年以来的账套,对吴某、张某玉、翁某荣、苏某华、林某、张某等6人违规报销社会化培训费共22315元全部清退,并对现任财务提出要求,举一反三,加强业务学习,确保报销发票合理合规。同时函告原财务江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对其进行处理。
(24)兼职取酬问题。如,2016年1月、10月,经贸系统党委支付江某2015年度、2016年度兼职会计补贴计6000元;2016年3月,经济技术协作办支付江某2015年度兼职会计补贴1200元。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实行公务员阳光工资,对江某7200元的兼职会计补贴已全部清退,对责任人张某英、张某淦作出了与其他问题一并批评教育处理。
2.存在问题:工作推进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25)工作被动,存在等靠要的现象。如,在经信科技局牵头跟踪统计全区20个工业产业项目中,其中19个项目有具体责任单位,在对项目形象进度和投资等进行跟踪统计时,极少深入项目实地了解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过于依赖责任单位,只是机械地照搬照抄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对项目推进慢、数据缺乏科学性等问题没有深入了解和具体分析。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20个区“重中之重”产业项目均建立项目建设工作班子,组长均由区委或区政府领导担任。已完成关于对区“重中之重”产业项目实行挂钩跟进管理措施的制定,实施相关领导及股室挂钩相关项目,加强跟进管理,加强对责任单位上报数据及项目进度一线核查工作,促进项目按序时进度加快推进。局党组已对责任人陈某坤同志与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问题一并作出了提醒谈话处理。
(26)行业监管抓得不实,存在盲区。经信科技局未切实履行电力行业监管执法职责,安全隐患问题时有发生。如,因监管不到位,2015年6月27日永定区培丰镇文东村小坑无证煤硐因矿主私自组织工人进入已封闭无证矿井造成9人中毒死亡,原经信科技局局长翁某荣、原分管领导张某淦、能源与环境资源股(原电力股)负责人朱某延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2017年能源与环境资源股负责人朱某延对企业违法用电监管跟踪不到位出现群众上访事件。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培丰“6.27”事件发生后,迅速开展为期6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转供用电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认真制订方案、全面摸底排查、集中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历史性的成效。出动执法及督查人员210人次,拆除矿山电力设施(含变台)17处、电力线路56条;对采矿证到期的煤矿4家、非煤矿山77家给予停止电力供应;全面建立矿山及矿山周边企业的“一户一档”备案制。同时再对负责人朱某延作出与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并提醒谈话处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存在问题:主体责任抓严抓实不到位。
(27)压力传导不到位。党组未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还是停留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阶段。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未及时完善,职责分工不明晰,未按要求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分析会议,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缺乏政治自觉,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愿谈、不敢谈。如,经信科技局原知识产权局局长唐某章与干部张某峰发生借款纠纷,局党组未能及时“咬耳扯袖”提醒教育,致使张某峰成“老赖”。又如,对部分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没有进行督查跟踪处理,致使考勤制度形同虚设,抽查局机关2018年5月考勤情况,发现本月干部职工共有511人次未签到,其中卢某光缺签30次。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订完善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并上墙,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制定《龙岩市永定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唐某章与张某峰借款纠纷已经达成和解,党组责成张某峰作出深刻的检讨。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压力传导,主动自觉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制,按时按要求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分析会议,加强对机关效能的监督,重新梳理并下发《龙岩市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考勤工作制度》,统计出上半年考勤,并责成分管领导对未签到27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卢某光作出了诫勉谈话处理。
(28)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缺失。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经信科技局的制度汇编中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以致能源与环境资源股、综合股等重要岗位违纪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如,2013年7月以来,以接待支乡会名义报销招待费152237元、住宿费19357元和土楼门票服务费18861元,合计190455元;又如,执行财经纪律不严,个人借款混乱。戴某辉2017年10月无事由借款18000元,直至2018年3月以现金存回单位账户。再如,经信科技局在未收取职工工会费的情况下,2018年3月,以“三八”妇女节开展活动的名义,购买15套运动服装发放给单位女职工,每套200元,共计3000元。在领取服装中,个别女职工还将领取的运动服换成包、衣裤等。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加强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大其他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度,杜绝责任盲区和监管死角的现象发生。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账户(因独立事业法人,目前还有债权债务)外,其他包括知识产权局、协作办、经贸系统党委、经信科技局等账户出账由局长一支笔审批。支乡协会2013年7月以来报销招待费152237元、住宿费19357元和土楼门票服务费1886l元,合计190455元,戴某辉2017年10月无事由借款18000元,直至2018年3月以现金存回单位账户,对责任人张某淦、戴某辉作出了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一并进行警示谈话,对2018年3月,以“三八”妇女节开展活动的名义,购买15套运动服装发放给单位女职工,每套200元,共计3000元,全部清退。党组作出了对分管领导张某英同志与其他问题一并批评教育处理。
(29)制度执行不力。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和监督上缺乏有效的举措,缺乏一抓到底的恒心和决心,致使一些制度流于形式,领导班子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党组成员虽有开展廉政谈话,但谈话记录不全、不规范,谈话内容的针对性也不强,起不到“咬耳扯袖”的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局里原来出台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梳理和修订,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对自己“好人思想”、“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都作了自我批评。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对自己分管的股室、部门加大廉政教育,加大平时工作的监督力度,确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制度执行落到实处。
2.存在问题:纪检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30)纪检组日常监督工作不力。纪检组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对监督单位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制度建设执行监督不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积极履行事前监督不够,缺乏主动作为。如,2016年、2017年单位无公函接待、公务租车管理混乱、违规报销旅游费用、违规报销接待住宿费等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派驻纪检组加强对覆盖单位的日常监督,要求覆盖单位指定一名党组成员和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联络派驻纪检组,积极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同时,派驻纪检组按规定参加覆盖单位重要会议、参与研究、参与决策,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组织覆盖单位丰富警示教育活动,坚持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等,以此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意识。2016年、2017年单位无公函接待、公务租车管理混乱、违规报销旅游费用、违规报销接待住宿费等问题,局党组已经作出了清退款项或制度规范、问责处理。坚持信任不能代表监督的立场,加强对干部职工制度执行日常监督,尤其是考勤制度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真正做到谨小慎微、清正廉洁。在巡察整改期间,派驻纪检组对2起违反廉洁自律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31)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对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侧重谈话,处罚偏轻偏松偏软。如,2016年6月驾驶员李某平因公车私用被扣发2016年4—6月绩效和文明奖,其中文明奖未真正兑现扣除;同年11月驾驶员李某平又私自将公车加油卡给自己摩托车加油,纪检组只对其作出深刻检讨。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派驻纪检组加大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参与指导分解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会议及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加强督促“五个一批”项目推进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及区委巡察办“项目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等。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督促局党组对原驾驶员作出了清退私自公车私用和给私人车辆加油的钱以外,分别在2016年度绩效系数打分中扣除5分和10分。纪检组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2015年违规购买土楼模型、2016年违规购买万应茶外出招商的事实进行逐一核查,对其他领导、干部存在的其他违规违纪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或立案处理。
(六)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32)由于石材矿山采矿证已全部到期, 已于2015年7月27日对全区石材矿山企业实施强制停止供电整治,拆除了所有供电线路。2016年12月下发了《关于永定石材加工企业停产整治的通告》(永政综﹝2016﹞261号),2017年1月3日对洪山乡田梓片区33家石材加工企业实施停产限电;2017年1月10日对洪山乡陈井塘、上山、半径片区46家石材加工企业和仙师镇、峰市镇7家石材加工企业实施停产限电:2017年3月1日协调上杭县,对注册在上杭县的5家石材加工企业和位于洪山乡田梓的裕兴石材废渣回收利用公司实施停产限电措施;201 7年3月下发了《关于全区石材加工企业停产整治的通告》(永政综〔2017〕70号),自2017年3月22日至27日,对全区其他乡镇(街道)31家石材加工企业实施第三阶段的停电工作,同时对2家违法供用电的石材加工企业给予立案查处。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治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巡查督导,每日反馈石材企业的用电量,报石材业污染整治办备案。立案查处由水电站转供石材企业违法生产加工板材用电行为1起,给予水电站解网3个月处罚;立案查处石材企业违法供用电行为8起。
(33)推进“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全力推进石材产业规划的编制评审和相关企业入驻园区等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2017年2月,由永定红(福建)石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完成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详规的编制评审工作。6月共有33家企业报名入园并签订入园协议,根据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进度,已安排第一批8家企业入园实施搬迁提升技改项目建设。目前为止,8家石材加工企业基本完成沉淀池、箱式变压器基础建设等,6#厂房进行仓库区地板砼浇捣;7#厂房进行沉淀池施工建设;8#进行设备安装(2台龙门切,4台小切,航吊);9#厂房进行仓库区地板砼浇捣,航吊已进场等待安装;10#厂房沉淀池建设施工完成,正进行仓库区地板砼浇捣;11#进行仓库区地板砼浇捣;12#厂房已完成设备基础,设备已安装3台单臂,4台龙门切,4台小切;13#厂房正进行航吊设备安装。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未整改完成事项: 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高科技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居全市第六名,军民融合工作居全市末位,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居全市末位。
我局将加强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研究,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后续的整改工作。因绩效指标需要第二年上半年才能得出考评结果,局党组责成各市对区绩效指标排位落后的分管领导要密切关注,创新工作方法,尤其是要协调区统计局,积极指导企业科学填报报表,确保做到应统尽统,同时适时将工作情况及预计结果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加强沟通,确保2018年市对区绩效指标考核排位争先进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
四、下一步的工作部署
经过集中整改,全局上下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政治巡察有了深刻的认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集中整改,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理,巡察利剑作用和震慑作用得到了彰显。但也要清醒意识到目前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整改成效离市委、区委的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尚有一定的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效。
下一步,局党组将按照巡察组的部署要求,结合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和十九大报告的学习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立足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推动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向深入,为建设创新创业秀美厚德新永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落实“两个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负起“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加强局党组与纪检组的沟通联系,支持派驻纪检组依法履职,积极提供线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整治不良习气,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规范化。
(二)深化整改成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在整改中,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容错和激励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在纪律约束下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把整改问题的过程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重要步骤,与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经信科技部门重点工作部署相结合,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源头预防,对整改中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个别腐败现象易发、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信息公开、权力运行监管,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以整改工作推动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打造风清气正的政府部门。
(四)拓展巡察成果。紧紧围绕跨越发展、绿色发展永定工业经济,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推动服务全区工业企业发展中不断展现新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5832028;
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工业园区7号楼;
邮政编码:364100。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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