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林国耀、市长林兴禄对“阳光招生”作出批示——
严明工作纪律 推进“阳光招生”
我市召开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推进会
日前,市委书记林国耀、市长林兴禄就开展“阳光招生”工作先后作出批示。
林国耀书记批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在中小学中推进阳光招生是保障我市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带头承诺不打招呼,不批条子,带头树立清风正气,在阳光招生中做表率。
林兴禄市长批示:请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国耀书记的批示要求,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政策制度,规范分配教育资源,有效落实“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公开。
27日,我市召开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推进会,传达市委书记林国耀、市长林兴禄对“阳光招生”工作的批示精神,推动市委2号文件深入有效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成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招生工作是教育领域一项关键性、基础性工作,关系到教育的根本发展,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国耀书记、兴禄市长多次公开表态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从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规范公权运行,带头树立清风正气,为开展“阳光招生”工作带了好头、做了表率。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阳光招生”是保障教育公平、匡正社会风气、维护安定稳定的需要,开展“阳光招生”就是让招生行为规范化、招生信息公开化、招生过程透明化,让更多的孩子公平享受高质量的教育。
会议要求,必须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主动公开招生政策、过程、结果,绝不能搞因人施策、因校施策,让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台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规定的企业高管子女、烈士子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子女可以享受政策性照顾,绝不允许扩大照顾范围。要建立请托说情记录制度,对招生过程中违反原则的请托说情事项,一律如实记录在案。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阳光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把加强招生纪律教育做在前头,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采取专题谈话、专题学习等方式,打好“预防针”,提高免疫力。要注重统筹协调。把阳光招生作为贯彻市委2号文件精神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动,确保“阳光招生”健康平稳进行。要严明工作纪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招生工作跟踪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
会上,武平县政府、新罗区教育局围绕主题作了发言,市教育局对推进阳光招生工作作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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