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田厝村7名村干部中的5人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人受处分皆因该村2008年度至201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出了问题。
按照规定,田厝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总额经过相关部门核定,该村应按人头造册并逐级上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将补偿金直接汇入各户的银行账户。
“这几年,我们拿到手的补偿金年年都比其他村少。”一位村民说。
2015年12月中旬,涵江区纪委收到信访件,反映田厝村公益林补偿金偏低问题。随后,涵江区纪委立即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部分补偿金可能被村里截留,或装进村里某些人的口袋里。”该区纪委调查组成员一致表示,“查!严查!”
调查组从该村公益林补偿账目入手核查。在核查过程中,一个奇怪的现象引起调查组的注意:发放给村民的补偿金记账本上,村干部家庭成员数异常多,有的一户有200多人、有的有300多人,最多的一户竟有960人。
村干部虚报家庭成员数套取公益林补偿金的蛛丝马迹渐渐浮出水面。
根据前期调查取证,问题直指村干部。调查组着手对当初负责林业工作的村干部邹玉桂实施核查。
“这些补偿金是如何发放的?这些村干部的家里究竟有几口人?”
“部分补偿金用于村‘两委’成员巡山误工补贴;还有一些是群众‘托户’在村干部名下的……”面对调查组的询问,邹玉桂支支吾吾。
“补偿金为何没有专款专用?”
“这,这,都是他们商量要这样做账,我也没有办法……”邹玉桂说。
经查,2009年,时任田厝村村委会主任的陈志宝与邹玉桂等其他3名村干部私下商议,提出以“村‘两委’干部巡山误工补贴”的名目,私分绝大部分本应属于村民的补偿金,以提高个人收入,并将该意见告知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陈洪耀及村“两委”成员陈小云等人,陈洪耀等人并无异议。此后数年,该村便通过在7名村干部名下多报户内人口的方式,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偿金8万多元,每人申报家庭人口数61至900多人不等,造成全村人口虚增,人均补偿金降低。
案发后,邹玉桂向调查人员提供虚假情况,编造上述7名村干部名下的补偿金部分为托户人所有,部分用于发放巡山误工补贴的理由,应付组织调查。7名村干部还串供、伪造会议记录,对抗组织审查。
最终,陈洪耀、陈志宝、陈洪喜、冯锦亿、邹玉桂等5名村干部分别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曾建兴、陈小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责令陈洪耀等7人将套取的公益林补偿金全部退还给村民。目前,公益林补偿金已经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此外,涵江区纪委还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的白沙镇林业站负责人曾少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白沙镇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沈纯鹏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吴震 琼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