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岐岭乡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乡党委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并遵照执行。
中共永定县岐岭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岐岭乡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福建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闽委发【2011】26号)、《龙岩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岩党务公开【2011】1号和《永定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永党务公开【201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全乡党员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岐岭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基本原则:(1)求真务实,务求实效。党内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全面、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简便、实用,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广泛凝聚党员意愿和主张,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3)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不同公开内容和形式。抓住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加强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4)积极稳妥、注重创新。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把党务公开工作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入实施“五要”工程结合起来;对基层在实践中形成的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加以总结,提升转化成制度成果。(5)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岐岭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推进党务公开,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广大群众关心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推动岐岭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实施主体、主要内容、形式、类型、程序、时限
(一)实施主体
依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主体是: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和其他基层单位等党的基层组织。
(二)主要内容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内容要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事项,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外,原则上应该全部公开。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党组织基本情况。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党组织领导成员基本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党员基本情况等。
2、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执行情况;党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落实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及执行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落实情况。
3、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召开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
4、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的机构调整和换届选举,党组织党代表推选,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以及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情况;创先争优、民主评议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干部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等。
5、服务群众情况。领导干部联系帮扶群众,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和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维护党员群众利益,办理、落实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6、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党内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7、其它应该公开的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三)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的形式要多样、简便、实用。要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公示栏、局域网、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对社会公开的,可通过社会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电子显示屏、设置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建立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务工作发言人、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在实践中还可以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方便党员、群众了解情况,加强监督。
(四)公开类型
党务公开分例行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类型。
1、例行公开。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2、依申请公开。党员、群众可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事项,对申请公开的事项,党组织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五)公开程序
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编制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有序进行公开。
1、编制目录。根据省、市、县、乡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指导意见,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水平和条件,分类制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并对所属基层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制定工作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2、实施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凡列入公开目录的,都要认真组织实施。凡目录外需要公开的,要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及时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作出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要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六)公开时限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周期,确保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需要决策的工作,提前7日公开,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正在进行且需要听取党员意见的工作要及时公开,对工作结果要在作出后7日内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结合党组织需要,确定公开时限,一般分为短期、中期、长期,短期为7日,中期为一个月,长期为一年。重要决策规定特别是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再次公开。
三、组织领导
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新的实践和探索,必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乡各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见附1)。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牵头组织协调以及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各党组织是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党组织要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各党组织应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党务公开正常开展。
2、工作制度保障。一是党务公开“五统一”制度。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程序“五统一”制度。统一时间定期公布党务工作情况,根据省、市、县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要求,确定每月15日为基层党务公开日;统一在党员、群众习惯聚集地等醒目位置设立规范化的党务公开栏;统一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和公开内容;统一以党务公开栏为主要公开方式,积极推行网络、宣传册、“点题公开”等公开形式;制定党务公开“流程图”,统一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公开,同时,要按公开事项建立健全公开台账和公开记录。二是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乡党委要加强对各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党组织可通过聘请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普通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三是考核评价制度。乡党委把各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适时组织党员对各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是乡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乡班子成员按年度工作分工分别联系一至二个村,所在村即为该班子成员党务公开联系点。乡班子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村调查研究,指导和督促联系村认真贯彻落实全乡党务公开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院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关系。建立党务与政务、村务等公开的联动机制,既注意区分各项公开之间的内容和范围上的差别,又通盘考虑、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既借鉴其他公开的有益经验,统筹使用公开渠道和途径,又通过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其他公开制度。二是正确处理好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的关系。要把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结合起来,对于涉及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以及上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等党内事务,要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有的事项可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仅限于党内公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不公开,或按规定仅在党内特定范围公开。三是正确处理好公开内容与公开形式的关系。要坚持形式服从内容。公开内容上,凡是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对上级党组织没有统一要求的,但党员、群众比较关心、党的基层组织应该公开的内容,也应全面公开;公开形式上,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根据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对象的特点,选择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开。
附1:岐岭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2:岐岭乡党务公开基本目录。
附件1:
岐岭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林寿杨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苏德昌 乡党委副书记
熊春生 乡纪委书记
成 员:曹志红 党委副书记
张景鸿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茂宜 副乡长
黄远深 统战委员
张育芳 武装部长
郑丽辉 宣传委员
江良增 企管站长
魏华生 乡党委秘书
游秀玲 乡纪委副书记
各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游秀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乡纪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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