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共永定县委、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今年我乡村级党组织必须按期换届选举。为做好2012年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革村党支部班子的选拔方式,积极扩大选拔过程中的公开和民主,选优配强村党支部班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职数要求
1、根据自然村落分布、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和工作需要,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配备村“两委”干部。根据1500人以下的村安排3—5人;1501至5000人的村安排5—7人的原则。我乡赛华村、里佳村、桂象村、象湖村、黄坑村、杨山村配备4名村“两委”干部,桂坪村、漳溪村配备5名村“两委”干部,三来村配备6名村“两委”干部。
2、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职数,根据正式党员7-50名的村,配备3名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正式党员数在51名以上的村,配备3-5名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原则。我乡赛华村、里佳村、桂象村、象湖村、黄坑村、杨山村、桂坪村、漳溪村等8个党支部配备3名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三来村党支部配备5名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
3、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村级支出的原则,鼓励和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4、省、市、县第三批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但不占职数。
5、在村党组织换届的同时,党员数量多的村要考虑在各村民小组设立党小组,并选好配强党小组长。
6、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团支部书记和妇女党员作为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23日—5月31日)。
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张贴布告、公开栏、板报、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和方法步骤,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将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对象条件、纪律要求等传达到每个党员,并在村党务公开栏上公开。
第二阶段:公开报名(6月1日—6月5日)。
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积极报名参加竞职。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政治素质高,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懂经济、善管理、作风正、勤劳致富,热心农村工作,能够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优秀党员选进村级党组织班子。
1、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懂经济、会管理,有奉献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具有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2、党组织班子成员应以中青年为主体,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新作为村级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原则上要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乡村级党组织书记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达80%以上。有以下三种情况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核:一是拟留任村主干年龄超过57周岁(1955年7月1日前出生)的;二是拟留任其他两委成员年龄超过54周岁(1958年7月1日前出生)或初中以下学历的;三是提名新作为班子成员人选年龄超过50周岁(1962年7月1日前出生)或初中以下学历的。
3、党组织班子成员计生、综治情况符合国家政策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任村主干及相关责任人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1)选举日前5年内本人多生育或婚外生育的;选举日前5年以上违反计生规定的生育行为,未处理到位的;任职期间隐瞒包庇子女违反计生规定多生育或婚外生育的;任期内所在村出现政策外大量生育且工作限期整改不到位的。(2)任期内村综治工作被列为“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一年内经验收未通过的,或在乡综治考评中连续三年位次倒数三名的。(3)向党员群众做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公开承诺,但因主观原因在任期内无法兑现或大部分无法兑现的。(4)担任本届村干部,但长期在外生活、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理村务的。(5)任职期间不配合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工作安排部署,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6)经审计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对不重视党的建设,任期内未发展党员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不能继续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1)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土地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造成不良影响的;(2)选举日前5年内本人多生育或婚外生育的;选举日前5年以上违反计生规定的生育行为,未处理到位的;(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的;(4)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5)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岗位职责,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6)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或者贿选的;(7)受开除党籍处分、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未满五年的,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8)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后果的;(9)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报名方法:凡符合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任职条件的党员,均可在6月 5日前到乡党委组织办报名。报名者要填写统一印制的登记表,同时提供学历、身份证、受表彰情况等证明资料,并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第三阶段:资格审查(6月6日—6月8日)。
把报名参选的党员基本情况在村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1—2天的公示。乡党委要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乡人大、纪检监察、组织、公安派出所、民政、司法、计生、农业等部门要对报名者的任职条件(包括能力素质、政治面貌、学历、年龄、计生、综治等方面情况)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乡联审的村党组织书记报名人选还需分别征求县级人大、纪检(监察)、组织、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计生、农业等单位的意见。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选须参加全县农村工作基础知识测试,测试合格的,方可参加竞选;测试不合格的,不得提名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
村党组织确定选举时间后,要提前向全体党员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存根由党员或其亲属签名确认,初步统计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党员名单(五种不能到会党员),予以3天公示,并报党委批准;统计参与推荐的村民代表数量。
选举前,由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和派出所所长,以组织的名义,对村党组织委员竞职人选进行集体谈话,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对情况复杂的个别村,党政主要领导还要进行个别约谈。同时,组织所有竞职人选签订《村党支部委员竞选人竞选宣誓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党委备案,另一份张贴在村党务公开栏,选举结束后,由支部存档。
第四阶段:民主推荐和选举阶段(6月11日—6月20日)。
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人员为:村党组织全体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民代表。民主推荐大会由乡党委下派的第一书记负责主持。原村党组织书记职务自然免职。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竞职演说。竞职人选向全体党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发表竞选演说,就全村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党的建设问题,提出自己任职期间的承诺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保证措施。
2、答辩。与会对象围绕竞选者的任期目标及措施提出问题。所提问题不得涉及个人隐私,不得带有攻击他人及侮辱人格的问题。竞选者必须正面回答党员群众所提出的3至5个问题,最多不超过5个,若提问者所提问题不属于提问范围,竞选者经大会主持人允许可以不回答。
3、民主投票推荐。竞选人经过竞选演说、公开答辩后,由参加推荐大会的全体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根据本人意愿无记名填写推荐票。按得推荐票多少为序,由高到低取足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核定支委职数3名或核定支委职数3名且有选派第三批驻点村第一书记的,取5名;核定支委职数5名的,取7名;核定支委职数5名且有选派第三批驻点村第一书记的,取8名),上报乡党委审批。
4、党委审批。乡党委结合考察情况、个人现实表现、班子年龄和性别等要求,对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研究,并批复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核定支委职数3名的,批4名;核定支委职数3名且有选派第三批驻点村第一书记的,批5名<其中1名为第三批驻点村第一书记>;核定支委职数5名的,批6名;核定支委职数5名且有选派第三批驻点村第一书记的,批8名<其中1名为第三批驻点村第一书记>)。
5、党内选举。召开党员大会,将党委审批后的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并批复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驻村任职党组织第一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员大会或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等额选举。
6、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村党组织委员、书记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
7、签订责任书。由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和乡党委签订任期责任书。乡党委对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实行一年的跟踪考察,对照竞选人承诺的目标进行考核,对不胜任本职的,依照党内有关规定给予调整。
四、基本原则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要注意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整个工作都要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过程中需要公开的内容、环节都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拔人才。三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组织领导
1、建立机构。要把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一般由纪检、组织、宣传、政法、民政、财政、计生、农业、林业、司法、国土、派出所、团委、妇联、党政办等有关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要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抽调骨干力量,向每个村至少选派一名干部担任换届工作指导员,是党员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入所指导的村,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选情复杂的重点村要指定一名乡领导班子成员负责。
2、加强指导。村级组织换届方法步骤,原则上先村级党组织换届,然后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村级配套组织换届。要统筹安排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配套组织的换届选举,做好衔接工作,确保整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都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县委组织部设立工作指导和监督电话(号码是5832043),乡党委设立工作指导和监督电话(号码是5561226),以方便基层群众咨询和举报。要探索推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3、严肃纪律。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在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在换届选举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又要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做到于法周全,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要坚持正面引导和打击查处两手抓,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有报必查、露头就打”,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要全面掌握换届动态,及时发现、妥善处理换届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慎重对待村党组织换届换届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难以把握的问题,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联系、研究解决。
中共永定县湖山乡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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